“什么,你要去北疆?”

    梦中那个推薛晏一把的北疆兵士虽然只是她的梦,但是叶蓁蓁想到薛晏前世就是被叛徒出卖,心中难安,她不会无缘无故做这梦的,肯定是上天给她的指示。

    叶蓁蓁一想到薛晏身边有奸细,再也坐不住了,天一亮就去找英国公说出自己的决定。

    英国公自然反对。北疆条件艰苦,路途遥远,她一个从小娇养的姑娘,未必受得了那颠簸流离之苦。就是她受得了,他们这些疼爱她的亲人也不愿意她去冒险。

    “外祖,北疆是镇北王府的责任,就算您现在阻止我去,以后我也会去的。

    您这些日子让我勤学苦练武艺,不也是为我去北疆做准吗?我现在武艺精进不少,可以自保的,外祖,你就让我去吧。”

    “去什么去,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去受那罪干嘛!”英国公板着脸斥道。

    “外祖,薛晏有难,我不亲自确认他安然无恙心里不放心。”叶蓁蓁拖着声音撒娇道:“我从出生就一直在京城这小块天地,我想去北疆看看,长长见识,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就可以给其他贵女们吹嘘,让她们都羡慕我。”

    听着她这孩子气的话,英国公的心忍不住一软,他早就有预感这孩子要去北疆,所以才让她苦练武艺。

    这孩子从小执拗,她既然已经提出来,说明早就想好了,就算他不帮她,她也会找其他人帮忙。

    罢了罢了,英国公叹了口气,出府去跟镇北王商量她去北疆的事。

    府中其他人听说她要去北疆,轮番上阵劝她打消念头,但她心意已决,所有人只能无功而返。

    林萱想要跟她一块去,郭氏一巴掌拍在她背上,凶道:“蓁蓁是去找薛世子,你去瞎凑什么热闹!就你那三脚猫功夫,去也是给他们添乱,乖乖给我待在屋里学规矩,等你及笄就把你嫁出去!”

    林萱撇了撇嘴,没再提起这事。

    柯达不知怎么说服他母亲,也跟着叶蓁蓁一起去北疆。镇北王不放心,给了叶蓁蓁四个侍卫护送。英国公也给她拨了四个家卫,夏婵春兰闹着也要去,但是此去路途遥远,叶蓁蓁不方便带着她们,林氏给她收拾行囊的时候一直满脸愁容,念叨着让她好好照顾自己。

    叶蓁蓁没说话,给了母亲一个大大的拥抱:“娘放心,我能照顾好自己,到了那边会给您们写信报平安的,等您和祝将军大婚,我一定赶回来喝您们的喜酒!”

    林氏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却又忍不住红了眼。

    他们走的时候天边微微亮,周围的景色还有些朦胧不清。

    为了出行方便,叶蓁蓁身着男装,骑在马上转头看了看慢慢远去的京城城门,上方金光闪闪的两个大字走了老远还能看见。

    第一次离开京城,不知道能不能平安回来,只希望一切顺利。

    叶蓁蓁会骑术,但从来没在马背上坐那么久,她不习惯马背上的颠簸,中间休息的时候,她忍不住扶着树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一张小脸煞白煞白。

    侍卫们见状,什么都没说,默默的给她递了水囊。柯达也一脸菜色,比她好不了多少,叶蓁蓁看他这样,被侍卫们打击的心莫名舒坦。

    她喝了些水之后压了压,感觉胃里舒服些了,才开口问道“照我们这速度,多久会到北疆?”

    侍卫阿庄吃了一口饼子,说道,“如无意外,十多日便可到北疆。”

    叶蓁蓁有些痛苦,这才头一日,她就感觉自己有些撑不住了,没想到接下来还有十多日。

    但她也没说什么,看了眼同等痛苦面容的柯达,默默的吃了两口干饼,然后继续赶路。

    叶蓁蓁看着娇弱,一路除了开始有点不适应,后面状态一直不错,有时候不想吃干粮,就捕捉野兔改善伙食。

    反倒是柯达,前两日出现了严重的不适,身体越发虚弱,要不是他坚持要去北疆,叶蓁蓁早就派人将他送回去了,好在阿庄给他买了药,病好之后,他也渐渐适应了。

    走过尘土飞扬的大道,穿过遮天蔽日的密林,跨过水流喘急的溪河,路过不同的城镇,见识不用的风景,叶蓁蓁能感觉到自己离京城越来越远,离北疆越来越近。

    快到北疆时,闻砚桐已经从当初京城离开时的白瓷玉肌的美人儿,变成了风尘仆仆的赶路人。

    不过就算是一脸风尘疲惫,她也是明丽娇俏的美人,叶蓁蓁喝了口清澈的山泉,自恋的感慨。

    柯达已经精疲力尽,听见她这自恋的话给了她一丝眼神。

    她身上披着一层有些脏的麻布,连头发和脸一同包裹住。越临近北疆日头越强烈,她虽用麻布将自己脸蒙住,但还是黑了不少。

    他们一直赶路,也没时间洗头洗澡,头发油了之后就用绸带绑起来,往麻布里一裹。她现在这形象跟京城那乞丐也差不了多少。

    “是是是,大美人儿,就你这样去见晏哥,你说晏哥会不会把你扔出去啊?”

    “他敢!”

    叶蓁蓁岁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忍不住发虚。为了赶路,她也不似平常那般讲究,有时候连续三四日不能洗澡,只能草草的洗洗脸,她现在这形象自己都嫌弃。但是在赶路途中,也没办法顾及那么多。

    等到了北疆她一定要痛痛快快,从头到脚都洗干净。

    他们越往北走越荒凉,人烟稀少,天气燥热。将近八月上旬,叶蓁蓁一行人终于到达北疆。

    北疆的人喜欢穿些花花绿绿的麻布,那些衣料跟京城的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很强烈的民族特色。

    这里的姑娘头上别着各种颜色的头纱,脚踝上系着各种各样的镯子链子。正是炎热夏季,这里的风又燥又热,吹在人身上感觉不到半点风的凉意。

    叶蓁蓁下了马,裹着一身破布跟着阿庄他们一同进了城,准备先找个地方好好洗漱一下。

    因为北疆边缘地区的动乱,城中不如往日热闹,也许久没有外人来这里,所以他们一进城就引起了街道上的人注目。

    镇北王府的几个侍卫还有任务去军营交接,叶蓁蓁就与他们分别。叶蓁蓁一行人神色淡定地走进一家客栈,叫了水洗漱。

    柯达他们男子没有叶蓁蓁那么讲究,很快就洗漱完了,点了吃的坐在客栈大堂。

    叶蓁蓁出来的时候,柯达正与一面容姣好的姑娘争执。那姑娘浓眉大眼高鼻梁,五官分明,一看就是当地人。

    这才刚进城就招惹了姑娘,叶蓁蓁扶额,她想转身离开,但是柯达已经看到她了,“蓁蓁,这里!”

    柯达一般都叫她师父或者叶二姑娘,突然听到他叫蓁蓁,叶蓁蓁不自在的抖了抖,心里有股不好的预感。

    果然,那姑娘听到他对她这么亲昵,顿时一脸敌意地看向她。

    叶蓁蓁狠狠地瞪了柯达一眼,用眼神警告他,自己惹得麻烦自己解决,别扯上她。

    那姑娘瞧叶蓁蓁瞪柯达,顿时不满地将柯达护在身后,凶狠道:“你凶什么凶?再看挖你的眼。”

    这就护上了?

    叶蓁蓁挑眉,“你喜欢他?那你不需要这么敌对我,我不喜欢他!”

    “蓁蓁,你可不能始乱终弃啊!”柯达惊呼,跳到叶蓁蓁背后,小声耳语道:“师父,帮帮忙。我刚才在这吃饭,这姑娘一进来就说看中了我,让我做她的夫郎,我口舌费尽,她却一直不罢休。夫郎,那是入赘,我母亲要是知道了非劈了我不成。师父,好师父,你帮帮徒弟吧!”

    他说得可怜,叶蓁蓁抬眸看向那个北疆女子,直言道:“姑娘,你不要再纠缠了,他不喜欢你。”

    那姑娘见他们亲昵,心中就有怒火,如今听到她这话,顿时勃然大怒,直接一鞭子朝她甩去,周围人被吓得纷纷后退。

    这姑娘好生不讲理,叶蓁蓁也生气了,正准备动手,城里巡视的士兵听见动静,喝道:“干什么?”

    “喂,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本小姐的事你也敢管!”那姑娘拿着鞭子指着领头兵士斥骂道。

    那姑娘应该很有背景,几个兵士似乎很惧怕她,被她骂了也不生气,反而低头恭敬行礼,“清漪小姐。”

    “这几人瞧着是生面孔,怕是虎山寨的探子,专门来探听城中的消息,你们还不快将他们拿下。”那姑娘颐气指使地吩咐兵士将他们抓起来。

    叶蓁蓁看着她空口白牙地诬陷他们,十分无语,幸亏那些兵士并非没有脑子的。

    “可是他们的衣着相貌不想是虎山寨的人,反倒像是盛京那边来的。世子说了,不可伤及无辜。”

    清漪见他拿世子来压她,心中大怒,扬扬手,狠声吩咐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我看你也挺可疑的,来人,将他们给我拿下。”

    清漪身后跟着不少侍卫,听命之后立即上前来。叶蓁蓁身边的护卫也抓着刀柄做好准备,只待她一声令下。

    在这剑拔弩张的气氛中,一道冷峻地声音插了进来。

    “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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