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眉头微蹙,面露疑色,却没再多说什么,矮身进了山洞。

    那只兔子已被破了膛,去了内脏,我将它放在雪地里,剥皮去毛,再用雪水清理干净,串在树枝上,饥肠辘辘之下,就是看着生肉也口水横流。

    我拿着串好的兔肉走进山洞时,他正盘膝坐于火堆旁,闭目养神。

    我见他将背回来的那段木头随意扔在地上,便顺手抱了起来,想同拾来的柴火放在一处。他连眼都没睁,便察觉了我的动作,出言制止:“这雪松木我另有用处,放在此处便可。”

    我“哦”了一声,将雪松木放下,问道:“你喝水吗?我去给你烧些水来?”

    他点了一下头,仍闭着眼:“也好。”

    我今日捡柴时,捡到一段中空的树木枝干,截面积恰是手掌大小,回来后就依着空心树枝的大小,烧了个泥胚,将空心树枝扣进泥胚中,做了个简易的烧水和盛水的器皿。

    我用自制的水杯盛了雪,在火上烧开后,端到他面前,道:“晾一会儿再喝,也别晾得太凉,正好可以暖暖身。”

    他略扫了我一眼:“放下罢。”

    我将水杯放在他面前,却未走开,斟酌言辞,小心地道:“昨天的事,是我不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他盱眙而视,我被他瞧得头皮发麻,深吸一口气,鞠了一躬,不掺半点虚情假意,真切而诚挚地道:“多谢你救我一命。”

    他收回目光,面色无波,淡淡地“嗯”了一声。

    我自诩态度悃诚,见他回应如此冷淡,甚至说是没礼貌也不过分,不免悻悻,腹诽了几句,便坐了回去,烤起兔肉来。

    过得片刻,生肉渐渐变了颜色,外皮微微泛黄,看得我大吞馋涎,满心期冀,方才那一星半点的不愉快转瞬烟消云散。

    他端起水杯,从怀里摸出一条帕子,把杯口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才一口一口地啜饮起来,动作很是斯文优雅。

    这里就两个人,两个人又都不说话,气氛难免有点沉闷,我遂与他搭话:“我叫黎墨,黎民百姓的黎,笔墨纸砚的墨。你呢?”

    他看了我一眼,却没说话。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他听到了我的话,但是不愿意回答,也就是说,他连姓名都不愿意跟我交换。与人交往,处到这步田地,我大概算是失败透顶了。

    我心生沮丧,嗒然垂首,自苦道:“这太没面子了,我要是挖个地洞钻进去,你可别拦着我!”

    他忽而笑了:“我还是拦一拦罢。”

    我又惊又疑地抬头看向他,他唇角微扬:“不然谁与我烧水烹食?”顿了顿,又道:“刘恕,字向良。”

    我呆了一呆,才反应过来他回了我的话,心满意忺,咧嘴一笑:“刘树?大树的‘树’?”

    他微敛了眸子:“恕罪的‘恕’。”

    我嘴里念了几遍他的名和字,笑道:“我以后就叫你‘向良’吧!”

    他眯起眸子,勾唇一笑,声音又轻又缓:“既问得我的名字,便须好生放在心里,否则……”

    我没来由地背脊一寒,颔首不迭,抢道:“我会好好记住的。”

    他放下水杯,又拿起剑,对着那段雪松木劈来削去,应是在制作某种物件。

    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好奇地问:“你准备用这块木头做什么?”

    见他不理我,我以为他没听到,又问了一遍,他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制弓。”

    我没听清:“制什么?”

    “弓箭。”

    他拿起削好的一截木头,比划了几下,又埋头去削。

    我惊讶地道:“你会打猎!”

    旋即意识到自己说了蠢话,他要是不会打猎,火上烤着的兔肉是哪来的?难道是兔子自己送上门一头撞晕在树桩上?

    不过提及打猎,我登时来了兴致:“不知道这山里有什么野味。”

    味蕾的记忆率先苏醒,我砸吧着嘴:“说到野味,我觉得还是最常见的烤山鸡厉害,肥瘦恰好,也不用多加什么作料,一把盐末,一把孜然,足矣,要是再来一壶小酒,啧啧,那滋味真是绝了!”

    仿佛应景似的,树枝上的兔肉在火焰的催化下,晶莹的油脂渗出外皮,与火苗相遇,发出噼噼剥剥的沸腾声,同时滋生出浓郁诱人的肉香。

    要把肉烤得外焦里嫩,这个时候最见功夫。我找准火候,鼓足全身力气汇聚于双臂,卖力地转动树枝,力求使兔肉吃火均匀,焦而不糊。

    “野兔肥油不足,吃起来柴,比山鸡的口感差一点。”我使劲吸了口肉香味,“不过这只兔子,肯定是我人生中最好吃的兔子!说不定比山鸡还好吃!”

    刘恕专注于木工,任我自说自话,不予理睬。

    待兔子烤好,我等不及吹凉,便将之撕成两半,一半给刘恕,自捧另一半,趁着热乎,大快朵颐。

    刘恕却迟迟未动,待肉晾凉后,才放下手中的活计,将手用雪洗净,在火上烘干,又将烤兔肉撕成细条,放在那条擦拭过水杯的帕子上,又晾了一会儿,才一条一条拈了起来,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只吃了不到一半,就推到了一旁,再将手洗净烘干,便继续削木头去了。

    “咦?你怎么不吃了?”我问道,扛了近两天一夜,这个食量肯定不足以充饥,连我都觉得还欠一点,更何况他?

    “太腥。”

    我反思了一下:单论烧烤的功夫,我烤的这只兔子,皮酥肉嫩,就算不是无可挑剔,那也绝对称得上色香俱佳。

    至于味道,没有作料,的确是寡淡些,但兔肉本身味道不重,不像牛羊肉,反正我是没吃出半点腥膻味。

    我反思之后,得出结论:他讲究过度了。

    我笑道:“哎呦,我说少爷呐,这里是野外,您老人家只好将就点啦!要多吃些,身体才会有力气,伤口才会好得快!”

    “我吃饱了。”刘恕看了我一眼,“你若不够,便拿去吃罢。”

    “这怎么好意思?”

    我正要推辞,他已将撕成条的烤兔肉连同帕子一起递给我,“再不吃便凉了。”

    我眨了眨眼睛,看了看刘恕,再看了看他手上的烤兔肉,咽了口唾沫,食欲战胜了矜持:“那我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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