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过来。”

    齐高飞眼中中满是恐惧,脸色一片苍白,跟那些一夜射了七次的人没什么两样,全然没有了刚才扯着虎皮,摇旗呐喊的得意。

    两分钟不到,堂兄带来的警卫员和自己手下的教官就都被收拾了,而且还是以那么夸张暴力的手段,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就是军队里那些特种兵也没这么变态啊!

    嘴角微微掠起,秦歌似笑非笑地打趣道:“教官,你让我不要过去,就不要过去,这样我不是很没面子!”

    “是我瞎了眼,才让堂哥找你的麻烦,我给你道歉,请你饶了我这回吧!”

    这一刻,一种名为后悔的情绪涌上齐高飞的心头,如果可以重来,打死他也不会招惹秦歌。

    哪里有新生能把军队的士兵当皮球似的踢飞,拎着两个一百多斤的警卫员当棍子一般挥了挥去,太可怕了,这简直就是一头披着人皮的史前猛兽啊!

    堂哥,这两个姓齐的还真是亲戚!秦歌嗤然一笑,一句道歉就想没事,你是不是想得太美,还是没有睡醒。如果道歉真的有用,哪里还需要警察来维持治安。

    别忘了,今天这事本就是你先惹起的,现在才知道害怕?不好意思,已经晚了。

    秦歌也懒得跟齐高飞多说废话,一把捉住他的衣领,老鹰捉小鸡似的把人提了起来,手掌一下下地朝着他的两颊猛扇而下。

    对于这种仗势欺人的软蛋,没什么比抽他们脸更加爽快。你不是爱面子么?那我就专抽你的脸,把你的那些劳啥子的面子统统打掉,让你没脸见人。

    噼噼啪啪!

    一连串响亮的巴掌声传的老远,还没几下齐高飞那张脸就开始充血肿胀,慢慢有朝着向猪头的方向发展。

    旁边那几个平日里跟齐高飞称兄道弟的教官,虽然很想过去救人,可是刚才秦歌那神威凛凛的一幕,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从对方的手底下把人救下来。

    既然明知道去了也帮不上忙,那何必还要去讨打呢!咱又不是那种有受虐癖的怪人。

    有了这个想法,那几个教官顿时打消了那点冲动的念头。

    不得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齐高飞结交的这些所谓的朋友,战友,和他完全是一类人。

    有福的时候可以一起享,但是一旦遇上麻烦,马上就会躲得远远的,哪管平时有多么熟络,只要别被牵连了才好。

    而蓝筱卿所在的经管系女生方队里,更是响起了好些议论之声,其中不乏幸灾乐祸的女生,至于同情他的人则是一个都没有。

    这段时间,齐高飞没少打着指导的名头占她们的便宜,如今有人挺身而出,收拾这个军中败类,她们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有人同情他。

    “我警告你,把人给我放下,不然我就要开枪了。”

    这时,被撞倒在地的齐副团长站了起来,高声喝止,他的手已经按在了枪套上,似乎只要是秦歌敢不听命,他就会拔枪开火,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秦歌转过身来,冷冷地看向一手摸着枪套,大有随时拔枪意思的齐副团长:“枪可不要乱拔出来,当心一不小心走火,伤了谁就不好了。”

    “少废话,赶紧把人放开,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然枪走不走火,我可就不敢保证。”

    齐副团长还以为秦歌是怕了,打开了枪套,手掌已经握住了枪柄,触手之处那冰冷的金属触感,仿佛给予了他什么勇气,内心对秦歌刚才大发神威所带来的畏惧,正在逐渐地消失。

    场上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剑拔弩张,不少新生纷纷往后退,唯恐待会那齐副团长真的动枪,不小心伤到自己。

    谁也没有注意到,田径场外不知何时停了一辆军用越野车。

    “看情况那边可能要动枪,咱们是不是该管管了。”

    看到齐副团长似乎有拔枪的意思,坐在副驾驶席上的张宪民眉头一皱,看向了后排的同伴。

    于洪军摇了摇头,看样子他好像并不着急:“不急,再等等。”

    “还等什么,要伤到那些学生,军区怕是会有**烦的。”张宪民一脸迟疑,想不通于洪军怎么就不温不火,难道他就不担心齐副团长那个愣货真会开枪。

    如果误伤到那些学生,那后果可不是闹着玩这。

    要知道,岭南大学作为沿海地区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校长虽然只是副厅级,但是不要忽略了从岭南大学毕业的那些人,每年从岭南大学毕业的学生就有好一部分都进入了政界或商界,并且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

    远的不说,现在的南城省委书记就是从岭南大学毕业,听说对母校的感情还挺不错,要是这事被这位南城一把手知道,军区免不得要被问责,到时候怕是要面临一轮清洗也不说定。

    “该怎么做,我自有分寸,你的责任是协助我调查。”于洪军淡淡地道。

    被于洪军这么一说,张宪民一时为止语滞,尽管行政职务上他是中校,比于洪军要高出不少,奈何人家背后所代表的可是一尊庞然大物。

    别说自己只是个中校,哪怕是上校也没有自个对他指手画脚。

    见张宪民不说话了,于洪军的视线再度转回了田径场上,心下暗道:“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我倒要看看他会如何应付,如果真能在枪口下收拾掉那个副团长,那他应该就是我这次要找的人。”

    “我奉劝你最好把手收回来,在这里动枪,对你没有好处。”

    面对齐副团长的威胁,秦歌显得很平静,不要说齐副团长还没有拔枪,就算他把枪拔出来,自己也不会害怕。

    对方就一个少校,贸然对普通人开枪,先不管最后有没有出人命。

    这枪声一响,他自己铁定是要上军事法庭接受问讯,以后能不能继续晋升,还是个问题。因此,秦歌笃定齐副团长也就是装装样子,吓唬吓唬人,真要让他开枪,恐怕他也未必敢扣下扳机。

    这家伙怎么看上去一点也不害怕,难道他还不怕枪么?

    齐副团长先是心中一楞,继而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不过脸上却是没露出分毫异样,继续喊道:“不要挑战我的耐心,冲着你刚才意图对我不利这一点,就算我把你一枪给毙了,也不会负什么责任。”

    当然,这话是他瞎掰的。

    军营对枪支的管理极严,不要说开枪杀人,光是随便开一枪。甭管有没有打到人,也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报告,还要接受问责调查,这也是齐副团长迟迟不敢把枪拔出来的原因。

    继续装啊!这点小手段也想骗人,回去再练个七八年再说。秦歌心中大定,这齐副团长越镇定,就表明他越不敢动手。

    开玩笑,如果真敢动手,以他刚才表现出来的脾性,早就应该二话不说地拔枪了,脑瓜子被门夹了才会在哪里再三警告。

    “堂哥,这小子肩上有枪伤,底子肯定不干净,可能是境外组织派过来的间谍。”被秦歌揪在手上,挨了一顿耳光的齐高飞突然大声喊道。

    刚才那名叫小吴的警卫员最后那一下拉扯,将秦歌那身迷彩军服扯坏了,露出了胸口以肩膀的部位。齐高飞被秦歌提着,正好发现了他肩膀上的枪眼。

    枪伤!

    齐副团长闻言,目光顿时落在秦歌的肩膀上,那里留着一个比指头大小的旧伤,伤口处的皮肤比起旁边部位的皮肤明显不同,还有这几分红fen嫩色。

    以他在军队服役多年的经验来看,这明显就是被枪击所造成的,而且还是几个月前所受的枪伤。同时,他还注意到秦歌胸口上那五道如小蛇般大小的狰狞疤痕。

    这个哥们也太有才了。

    秦歌一阵无语,身上有个枪伤,就能把他划到间谍的行列,这是哪门子的推理,神探福尔摩斯都没你这么强人吧!

    自己胸口上不还有五道伤疤,是不是就该把他认为是恐怖分子了!

    不管秦歌到底是真间谍,还是假间谍,齐副团长已经没心思去想那些。

    “我现在怀疑你跟境外组织有关,立即放开人质,如果不然,三声警告后,我就会开枪。”从枪套里拔出五四式手枪,齐副团长厉声喝道。

    现在他没有刚才那么多顾虑,秦歌身上的枪眼和疤痕,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拔枪理由。

    一个正常的学生,一般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被枪打伤。

    光这枪伤便能让人怀疑,再加上对方胸口上那五道几乎横过胸口直到腹部的恐怖伤痕,这两点加在一起,实在想让人不怀疑他都难。

    “喂喂!别乱给我带黑帽子,我可是一等一的良民。”秦歌真心无语,忍不住为自己叫屈申辩。

    这对堂兄弟还真是极品啊!一个光看自己的枪伤就把自己当成间谍。另一个更绝,直接就把自己上升到恐怖分子的层面,还警告不放人质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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