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师傅!”
每个阉人入了宫都要有师傅带着,宫里规矩大,没个师傅带着,很难弄懂那么多的规矩。通常一个师傅要带十几个徒弟,在这其中,做师傅的会挑那些眉清目秀、口齿伶俐、年纪又小的收作干儿子,全力栽培,一旦干儿子有了出息,自己也就出头了。
至于说忘恩负义这种事,基本不用考虑,不知是因为阉人断了子孙根,比常人更注重这种亲情,还是因为宫里一直传下的规矩,“欺师灭祖”会招致所有人厌弃。
但凡出了头的小太监,不管真心还是假意,对干爹是必须要孝敬的,不只生前孝敬,死了也得风光大葬,忌日清明一类的时候,还得准备些香烛祭奠。因为所有人都坚持这么做,才保证了他们自己也受益,没有哪个干儿子敢违背这种道德伦理观念。
徐伯夷已经三十多了,他的师傅也不过三十出头,收个年纪小的从小培养感情当然比找个同龄的干儿子更合适,所以徐伯夷在他面前一向不受待见。
“师傅,不是的,徒儿方才……”
“还敢犟嘴!”
师傅冷笑:“给我跪下,掌嘴!”
徐伯夷咬了咬牙,只得跪在他的面前,掌起了自己的嘴巴。
师傅乜着眼瞅他:“有气无力的,怎么着,我不管你饭吃么?给我用力!”
徐伯夷把心一横,加大了力气,用力扇着自己耳光。
“人可以没卵子,不能没志气!咱们做老公的,得眼明手快,才能熬出头,才能有出息,想当初……”
师傅正要把他已经说了无数遍的当初如何乖巧懂事。把师傅侍候的舒舒坦坦,从而被收为干儿子的光荣历史再说一遍,旁边忽然有个淡淡的声音道:“你好大的威风,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宫里是你当家!”
师傅勃然大怒。眉梢一挑,刚要看看是谁挑衅他的权威,抬眼一瞧,忽然吓了一跳,虽然他的职事也不高。不过眼前这位他还真见过几次,认得身份。
眼前这人一袭青衫,剑眉星目、面如冠玉,风流倜傥,正是当朝三国舅,太后娘娘最宠爱的幼弟。那师傅双膝一软,马上就跪了下去,谦卑地道:“哎哟!国舅爷,奴婢在这儿教徒弟,可没想会惊扰你老人家。奴婢有罪,有罪!”
李玄成看他像轰苍蝇似的不痛不痒地扇着自己耳光,厌恶地道:“滚!看见就烦!”
“是是是……”
那个师傅如释重负,赶紧陪笑起身,一路点头哈腰地逃开了。
徐伯夷一见李国舅,早就吓得心惊胆战,急急低下了头,一见师傅逃开,忙也低着头站起来,想要跟着逃走。李玄成道:“慢着!”
徐伯夷心头一惊,忙站住脚步,垂首道:“不知国舅爷还有什么吩咐?”
李玄成从袖中摸出一方雪白的手帕,递过去。温和地道:“擦擦吧!”
徐伯夷方才用力掌掴自己,嘴角已有鲜血渗出,他垂着头接过手帕,对李玄成道了声谢,轻轻擦起肿胀的嘴角。
李玄成看他谨小慎微的样子,心中不由升起一抹怜惜之意。
其实李玄成身份贵重。哪会在乎一个阉人死活。可是,当初去了一趟葫县,回来之后,他就患了一种怪病,下体奇痒无比,折磨得他夜不能寐,日不安生,一开始找了不少郎中,包括专看奇门杂症的江湖野郎中,正方、偏方也不知用了多少,却始终不见效果。
再到后来,他的下体在奇痒中被挠破的地方开始溃烂,这时李国舅也不敢再找人看了,只用些能减轻骚痒的药物自己敷药,对外则做出一副已经痊愈的样子。
然而,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他的下体已经彻底烂光,现在下面比太监还干净,他的“病”好了,治好的办法竟然是传说中用以讽刺庸医的“头痛确头,脚痛砍脚”的法子。
虽然他依旧是高高在上的国舅爷,可骨子里,他已经是他从前所不齿的一个阉人,心态也就有了些变化。今日见这个低阶宦官如此受欺,李玄成竟然起了怜悯之意,是以出面解围。
徐伯夷擦掉嘴角鲜血,头也不敢抬,只向李玄成长长一揖,恭声道:“多谢国舅爷,奴婢这就退下!”
“嗯?站住!”
见徐伯夷一再躲闪,不肯用正脸儿面对他,李玄成终于心中起疑,立即唤住了他,用手中竹骨小扇轻轻挑起徐伯夷光滑得不见一根汗毛的下颌。
“是你?”
曾经在葫县受过徐伯夷接待的李玄成认出了他,徐伯夷大恐,“卟嗵”一下跪到了地上,哀求道:“国舅爷饶命!国舅爷饶命啊!伯夷今已成了一个废人,曾经的举子、曾经的命官,如今这般凄慘,只求苟延性命而已,国舅爷开恩……”
徐伯夷吓坏了,他可不知道当初是李玄成刻意调开侍卫,给他制造了逃走的机会,以纵容他去刺杀叶小天,他只知道国舅爷既然认出了他,也就知道他是钦犯罪臣了,是以叩头乞饶不止。
李玄成见这位曾经的葫县县丞,现在居然在宫里做了太监,也是大吃一惊,他实在想不出这位徐县丞是遭遇了什么离奇的状况,才会出现在这里,而且摇身一变成了太监。
不过,徐伯夷是如何的仇恨叶小天,他是清楚的。而现在叶小天要进京面君,受封土司的事,一些相当高层的官员已经知道了,在贵戚阶层,知道的人更多。
因为他们的官职俸禄也是世袭罔替的,像他们这种金饭碗的传承者,几十年上百年也不见得多增加一家,对叶小天这样气运加身的传奇人物,他们当然更想了解。
李玄成自从变成了阉人,就彻底绝了占有莹莹的念头,但这种绝望,只是因生理上的重大变化而来。在心理上他那种偏执的占有欲望却并不稍减,反而变得更加疯狂,因为他与叶小天之间的过节,这种偏执变得尤其强烈。
可是现在叶小天越过越好。马上就要成为一方土司,这可比他这位国舅爷的人生还要精彩,可以预料,当他成为权重一方的土司,也就是他和莹莹琴瑟和鸣、如鱼得水的好日子了。李玄成是一种什么心情可想而知。
方才本来是太后唤他进宫叙话,李玄成实在没什么兴趣,草草应付一番,便即告辞,如今见到徐伯夷,李玄成心头的仇恨陡然变得更加强烈起来,眼见徐伯夷叩头如捣蒜,李玄成直勾勾地看着他,忽然脱口问道:“你是不是恨极了叶小天?”
徐伯夷一呆,双手扶地。愕然抬头看向他。
李玄成锐利的眼神盯着他,继续道:“你可知道,那叶小天因缘际会,居然从一个流官,受到五峒生番爱戴,马上就要被天子敕封为一方土司,从此富贵永享,福缘之厚,甚至超过本国舅!”
徐伯夷眼中闪过一抹无比嫉恨的神色,顿首道:“奴婢……知道!”
李玄成微微一笑。道:“宦官想有点出息,都要从小侍候师傅,把师傅侍候开心了,就有机会被荐入内书堂读书。而司礼监。是所有宦官衙门里面最高贵的衙门,人称‘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司礼监的人,则几乎全部出自内书房。
我不想知道你是怎么从一个负案在逃的犯官,变成了一个太监。我只知道,你满腹诗书。才学较之内书房里出来的人丝毫不差,这些低阶宦官,大多大字不识,你混在他们中间,实在是糟塌了。”
徐伯夷可不是白痴,听话听音儿,他已经从李国舅的话里听出了什么,再联想到之前问的那句“你是不是恨极了叶小天”,徐伯夷福至心灵,一个头重重地叩在地上,颤声道:“还请国舅爷成全,奴婢……愿为国舅爷效死,矢志无悔!”
李玄成微微一笑,道:“叶小天这个人,我不喜欢!你帮我设计他,我把你荐入司礼监,虽然只能做个端茶递水的小太监,可是你有机会接触司礼监里通着天的所有大太监,接下来你有多大造化,就看你自己的运气了,你看如何?”
徐伯夷一听惊喜交集,就算不给他任何好处,他也愿意为了搞死叶小天而竭尽所能,何况李玄成又给他画了这么大的一张大饼,徐伯夷欢喜得连连叩头,额头磕在青砖地上已经淤青一片,他也毫无所觉。
……
叶小天回京的事在上层已经传开了,但叶小天的家里对此还一无所知。很烧包地一路赶来的叶小天想给家里人一个惊喜,所以并未派人把自己衣锦还乡的消息告诉家里人。
但是通过先前的书信往来,叶家已经知道了儿子在贵州做官的事,这对老叶来说,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街坊邻居乃至天牢的旧同僚,全都听他眉飞色舞地说起过。
天子脚下的人对外地的人心理上会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尤其是贵州这么遥远的地方,在他们心目中是边荒之地,百姓们就更不大放在心上了,哪怕是听说叶家小二做了官,对他们的震撼力也不大。
不过天牢里的老同事,还是清楚不管在哪儿做官,官就是官,永远比老百姓过得风光自在,尤其是地方官,越是远离京城,过得越是逍遥,所以都力劝老叶去投奔儿子,安享晚年。
听的久了,老叶也有些意动,这一天又和老伴说起这个打算, 却不知此时二儿子已经踏着漫天鹅毛大雪,回到了北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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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阉人入了宫都要有师傅带着,宫里规矩大,没个师傅带着,很难弄懂那么多的规矩。通常一个师傅要带十几个徒弟,在这其中,做师傅的会挑那些眉清目秀、口齿伶俐、年纪又小的收作干儿子,全力栽培,一旦干儿子有了出息,自己也就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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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伯夷已经三十多了,他的师傅也不过三十出头,收个年纪小的从小培养感情当然比找个同龄的干儿子更合适,所以徐伯夷在他面前一向不受待见。
“师傅,不是的,徒儿方才……”
“还敢犟嘴!”
师傅冷笑:“给我跪下,掌嘴!”
徐伯夷咬了咬牙,只得跪在他的面前,掌起了自己的嘴巴。
师傅乜着眼瞅他:“有气无力的,怎么着,我不管你饭吃么?给我用力!”
徐伯夷把心一横,加大了力气,用力扇着自己耳光。
“人可以没卵子,不能没志气!咱们做老公的,得眼明手快,才能熬出头,才能有出息,想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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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成从袖中摸出一方雪白的手帕,递过去。温和地道:“擦擦吧!”
徐伯夷方才用力掌掴自己,嘴角已有鲜血渗出,他垂着头接过手帕,对李玄成道了声谢,轻轻擦起肿胀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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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玄成身份贵重。哪会在乎一个阉人死活。可是,当初去了一趟葫县,回来之后,他就患了一种怪病,下体奇痒无比,折磨得他夜不能寐,日不安生,一开始找了不少郎中,包括专看奇门杂症的江湖野郎中,正方、偏方也不知用了多少,却始终不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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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知道你是怎么从一个负案在逃的犯官,变成了一个太监。我只知道,你满腹诗书。才学较之内书房里出来的人丝毫不差,这些低阶宦官,大多大字不识,你混在他们中间,实在是糟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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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成微微一笑,道:“叶小天这个人,我不喜欢!你帮我设计他,我把你荐入司礼监,虽然只能做个端茶递水的小太监,可是你有机会接触司礼监里通着天的所有大太监,接下来你有多大造化,就看你自己的运气了,你看如何?”
徐伯夷一听惊喜交集,就算不给他任何好处,他也愿意为了搞死叶小天而竭尽所能,何况李玄成又给他画了这么大的一张大饼,徐伯夷欢喜得连连叩头,额头磕在青砖地上已经淤青一片,他也毫无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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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通过先前的书信往来,叶家已经知道了儿子在贵州做官的事,这对老叶来说,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街坊邻居乃至天牢的旧同僚,全都听他眉飞色舞地说起过。
天子脚下的人对外地的人心理上会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尤其是贵州这么遥远的地方,在他们心目中是边荒之地,百姓们就更不大放在心上了,哪怕是听说叶家小二做了官,对他们的震撼力也不大。
不过天牢里的老同事,还是清楚不管在哪儿做官,官就是官,永远比老百姓过得风光自在,尤其是地方官,越是远离京城,过得越是逍遥,所以都力劝老叶去投奔儿子,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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