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素,淡雅,没有想象中的妖艳,当她扬起唇角微微一笑时,却又百媚忽生,各种美好的词用来形容她似乎都显得苍白无力,李浩读不多,不像别人会各种词汇赞叹,此刻能表达他心情的只有一句话:“喔曹!”

    “怎么样,漂亮吧,我没骗你吧。”程处默一脸兴奋地低叫,那激动模样,好像一只捡到肉骨头的哈士奇。

    李浩虽然算不上阅女无数,但前世也通过网络看过各种美女,对美女的免疫力还是比较高的,很快便淡定了下来,小声道:“漂亮是漂亮,不过此女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啥意思?俺听不懂。”程处默茫然望着他,满脸都是求知欲。

    李浩砸吧了一下嘴,道:“就是说,看两眼就行了,别想打她主意,当心被榨成人干。”

    程处默翻白眼:“胡说,她不是那样的人,秦姑娘为人高雅”

    李浩冷笑:“当我知道奥黛丽赫本也会上厕所之后,我就不再相信什么女神了,再漂亮的女人,也要吃饭拉屎,成婚之后也会摇床,也会各种体位。”

    程处默忽然好想掐死李浩,虽然他说的好像很对,但还是想掐死他。

    就在他们聊天的这会儿功夫,秦素已然入座,案上放着笔墨纸砚,只听她缓缓道:“各位大唐才俊能来参加奴家的诗会,奴家感激不尽,每次诗会,必有四题,这第一题,奴家已然想好。”

    许多房间的人纷纷道:“秦姑娘请出题。”

    秦素微微一笑,提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春”,然后展开纸向所有人展示了一遍,道:“我们既然在春风得意楼开了这诗会,那这第一题便先以‘春’为题吧。”

    此言一出,四周一片寂静,很显然,所有人都开始思考怎么写春,就连程处默都摸着下巴装模作样地沉思:“春,春,春”

    李浩可没那闲工夫,要写春的诗词,他多的事,何必烧脑,从怀里取出纸包,里面装着茶叶,先泡杯茶润润喉咙再说。

    程处默一直在那蹙眉苦思,口中念叨个不停,还让两个兄弟帮他一起想,李浩就奇怪了:“你会吟诗?”

    程处默摇头:“不会。”

    “那你还想个屁?”

    程处默瞪眼道:“不会也要试试嘛,万一就让俺蒙到了呢。”

    “嘶”李浩忽然觉得他说得还真有那么点道理呢,但还是觉得这货脑子少一勺。

    程处默还不知趣地跟李浩说:“你也一起想想,要是你能吟出好诗,我不跟你抢。”

    李浩边喝茶边翻白眼:“没兴趣。”

    程处默闻到茶香,砸吧了一下干涩的嘴:“还有茶吗?”

    “有,五十贯一杯。”李浩吹着杯中茶叶,眼皮都没抬一下。

    程处默对于他坐地起价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好,给我们兄弟来三杯。”

    李浩好失望,这货怎么不还价啊,只要他敢还价,李浩立刻就给他涨到一百一杯,别嫌贵,除了李浩家,满大唐也找不出这样的茶,物以稀为贵嘛。

    李浩是不可能替他们泡茶的,直接把装茶叶的纸包丢给他们,程家兄弟三人七手八脚地忙着泡茶,三杯茶泡好,满屋子都是茶香。

    别人都在房间里苦吟诗文,他们却在这里泡茶,若是被别人看到了,肯定会指着他们说:“看,这群败家玩意破罐子破摔了,交了那么多的入场费就是来喝茶的,当这里是茶馆了。”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辰,就听到有人忽然说了声:“秦姑娘,在下已作好诗文,请姑娘雅鉴。”

    李浩和程处默闻言来到窗口,只见地字三号房的窗户口有人将一张纸折叠起来,套在一根丝线上,这跟丝线从窗口一直连接到秦素座位上方的一个铁环上,那张纸便顺着丝线滑下,最后停留在秦素头顶,只要秦素起身,伸手便能取到。

    李浩刚进春风得意楼的时候还纳闷,为什么楼上每个房间的窗口都有一根细线连着一楼厅中的铁环,原来是这用处,看来这春风得意楼为了揽财也是花了点心思的。

    秦素起身取下地字三号房的诗文,展开看了一眼,缓缓道:“这位地字三号房的公子的诗文是‘游马踏青春无限,桃若繁霞梨胜雪。孑然一身二十载,只为情愫永不变。’”

    “好,不错。”

    “好,好诗!”

    一诗吟罢,顿时便有人不少人喝彩,李浩听得好蛋疼,这特么是什么狗屁东西,这也叫诗?这要是算是诗,那自己每天都能整上几十首,还特么居然有人叫好,也是没谁了。

    秦素念完之后也没做什么评价,只是把写诗的那张纸亮给所有人看了遍,然后便坐下了。

    没过多久,又有人交卷了,唉,还不如之前那首呢,李浩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唐朝,不是说唐朝诗人无数吗,不是说唐朝人最会作诗吗,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耳朵都被污染了。

    其实,这不怪他们,怪只怪这诗会的入场费太贵了,真正的诗文高手,一般不会太有钱,连这个诗会的门槛都进不来,所以,这诗会也就成了瘸子和瞎子赛跑。

    不过,事情总有例外,终于有个人作了一首勉强能过得去的诗,而且还是天字一号房的,诗名很骚包,叫思春,诗文是“折花小楼前,借花献天仙。杯中红尘影,思之日如年。”

    此诗一出,全楼上下一片喝彩之声,李浩自问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但他看过的诗多啊,眼界自然高,这样的诗马马虎虎能看吧,也就仅此而已了。

    程处默对这首诗倒是没什么感觉,不过他对天字一号房很有兴趣,因为以前他每次来都是在天字一号房,这次是因为来晚了,所以没抢到,他很好奇,这次的天字一号房到底是什么人呢,居然敢抢自己的房间,诗会结束后要不要去揍他一顿

    很快,第一题结束了,思春获得了一致好评,当之无愧的第一,接下来就是第二题了。

    秦素沉吟了片刻,忽然起身道:“大唐能有今日繁华,盖因当今圣上英明神武,朝堂之上贤良辈出,文治国,武固疆,今日这第二题,便以‘武’为题。”

    不得不承认,这秦素还是有点学问的,一般文人墨客都喜欢咏梅啊,咏柳啊,咏春啊什么的,太过小家子气,她能想到诗文写兵事,可见此女胸中颇有丘壑,说实话,在座的人当中,除了李浩,谁上过战场,要他们以诗文写兵事,难度不是一点点大。

    此题一出,果然四座皆惊,显然秦素的这一题难住他们了,最后交卷的只有三个人,其中两个写的惨不忍睹,也就勉强能读个韵律,全无内涵可言,不过天字一号房这次再次表现突出,写了一首圣君颂,诗文是“圣明之主坐于堂,文治盛世武安邦。剑指天下叱风雷,万邦伏首皆彷徨。”

    韵律合格,有点气势,也很直白,至于内涵嘛,完全没有,完全就是拍李世民马屁的,虽然李浩感觉很一般,不过对于其他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佳作,正好这还是拍皇帝马屁的诗,所有人全都鼓掌叫好,于是第二轮,天字一号房又是第一。

    接下来便是第三题了,秦素出的第三题是“咏雪”,没有任何意外,又是天字一号房第一,今天的优胜者已经确定就是天字一号房了,不过说好的每次诗会有四题,这第四题还是要继续的。

    秦素想了许久,开始出第四题:“历来文人墨客无有不饮者,奴家虽然不擅饮酒,今日却还是要出一个饮酒题,这第四题,便以‘酒’为题吧。”

    这一题出得比较简单,可能是因为前三题已经决出了优胜者,所以秦素这第四题便放放水,就是想让大家都参与一番。

    没过多久,就开始有人交卷,题目虽然简单,不过事实证明烂泥是扶不上墙的,写不出好诗就是写不出好诗,哪怕题目再简单也没用,李浩的耳朵再次被污染。

    这次有点奇怪,天字一号房久久没有交卷,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天字一号房的窗户上,毕竟那是今日的superstar嘛。

    忽然,二楼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好大的脚步声,接着便听到有人:“一春长费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沽酒楼前”

    李浩一惊,这特么不是风入松吗,谁敢拿自己的诗词来这里招摇撞骗,抄袭可耻,他完全忽略了自己其实也是个抄袭者。

    他正纳闷着呢,只见一个滚圆滚圆的肉球出现在楼梯口,仔细一看,不对,这特么竟是一个人,没看到他在吟诗吗:“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暖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画船载取春归去,馀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吟完最后一句,这胖得好似肉球的家伙正好走下楼梯,来到秦素面前,拱手道:“秦姑娘,在下有礼了。”

    楼上的李浩看着楼下二人,忍不住叹道:“真是美女与野兽啊,画风有点彪悍。”

    程处默也忍不住道:“这死胖子长得如此难看,唉,要委屈秦姑娘了,咦,为啥我觉得这胖子有点眼熟呢?”

    秦素估计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肥胖之人,一时间有点懵,不过她很快便镇定下来,起身还礼:“公子客气了,公子想必就是天字一号房的客人吧。”

    死胖子微笑点头:“没错,正是在下。”

    “请问公子大号?”

    “在下姓李名泰。”

    楼上李浩和程处默齐声惊呼:“魏王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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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十月阅读只为原作者醉卧花间.CS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66章:魏王李泰-开着房车回大唐 精校,开着房车回大唐,十月阅读并收藏开着房车回大唐最新章节 伏天记十月阅读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