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板要是给不起,那我只能换一家店了。”沈知初进来时仔细打量了几眼珠宝店的装修,不可能连一百万都拿不出来。

    “这将近四百万的项链我相信还是有店能出的起的,就比如这拐角过去那家福运珠宝。”

    福运珠宝就是刘老板的对家,刘老板一听那可得了,正准备说点什么,眼前的女人忽然起身。

    “且不说这四百万的项链当成镇店之宝会吸引不少客户不说,就算拿到市里面卖个四五百万,那你也净赚三百万,三百万都能让你这个店翻新了吧?”

    沈知初一边说着一边慢悠悠的往外走,她越是变现的漫不经心刘老板就越是着急,额头上的汗都给急出来了。

    “沈小姐你等等......”

    沈知初动作顿了顿,动了动眼睛,用余光睨向他,她敛住了笑容。

    “一百万我买。”

    “成交。”她勾了勾唇角,冷硬的五官多了几分柔和。

    一百万转账,另外还需要签一份合同协议,沈知初握紧笔歪歪扭扭的写上名字。

    刘老板看着她的手,目光转移到她左手腕上的一根手链上。

    “你这手链应该也值不少钱吧?”看做工精细程度比那条翡翠钻石项链精细多了。

    沈知初签完字放下笔,伸了伸手腕方便刘老板看。

    带锁的手链是她过生日那天厉景深给她戴上的,戴上后就再也没取下来过。

    以前有多喜欢现在就有多厌恶,一条手链如今却成了枷锁。

    厉景深送给她的东西,最便宜的都是五位数,就别说这件有意义的生日礼物了。

    “你能帮我取下来吗?”沈知初问

    “你取不下来?”

    “我试过所有方法都没能取下来。”

    刘老板来了好奇心:“那我试试,小吴你去把工具箱拿过来。”

    手链比较紧,用锯容易弄伤沈知初的手,所以一开始试用的是x取玉镯的方法,用润滑剂。

    最后手都磨红了也没法取下来,用镊子剪,刘老板使出全身力气,那链子连刮痕都没有。

    “这什么材质的啊?”

    沈知初轻声道:“我也不知道。”

    “那你当初是怎么戴上去的?”

    沈知初碰了碰上面的小锁:“打开锁链子就松了。”

    刘老板仔细看了看,本来还以为这个锁只是用来装饰的,但没想到是栓住手腕的作用。

    “看来只能用钥匙才能解开。”

    “钥匙已经丢了,还能用其他方法吗?”

    “有。”刘老板严肃道,“去截肢。”

    沈知初冷冷睨着他。

    “开玩笑的。”刘老板尴尬的打着哈哈,“我用了这么多法子你也看到了没用,要想解开只能用钥匙打开锁,钥匙丢了就去配,找生产商。”

    算了,她要是敢找早就去找了。

    戴着就戴着吧,除了看着有些心烦外倒没有其他不适,好在幸运的是厉景深没往里面安装定位器,不然她怎么逃也逃不开。

    ...............

    沈知初没有银行卡借用了房主的,等收到一百万后,她拿着卡去了银行取走了五万放到包里。

    沈知初去客运站,搭上回镇上的车,刚到家没多久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沈知初暗忖这个点应该是房主。

    过去开门一看果然如此,房主开门直接问:“你今天去县城已经把那条项链给卖了?”

    “嗯。”

    房主一幅了然神色:“我说呢,我借给你那张银行卡忽然发来短信通知进账一百万,把我吓到。”

    “没事先告诉你,是我的错。”

    “什么错不错的,就是你最好是办一张你自己的卡,姐不是觉得麻烦,我那张卡本来就没用,你用多久都行,但你办张自己的卡会方便许多。”

    “嗯,我知道了。”

    房主看她乖乖巧巧的点头,忍不住笑出声:“我都不知道该说你是缺心眼还是心太大,那可是一百万,不放在我这里就不怕我拿走吗?”

    沈知初说:“不怕,疑人不信,信人不疑,你可是我姐,我不信你还能信谁?”

    听着沈知初这番话,她这心放平了,决定以后越发对沈知初好。

    “吃饭了吗?今晚去我那儿吃饭吧。”

    “不了,我在县城已经吃过了”

    “这样啊。”房主流露出几分失望来。

    “芳姐,谢谢你一直帮我。”沈知初

    “我帮你什么了?就你这卖首饰我就发了几张照片,要我说你这项链卖亏了,350万才卖了100万。”

    “已经够好了,是我心里价位。”毕竟是在县城,一百万在农村里都能修三栋楼房了。

    她去看的那家珠宝店,一百万这个价格已经是他们心中最高价,再高可能就不会买了。

    俩人在房间里多聊了几句,直到房主的儿子下楼叫她上去吃饭了,房主才慢慢转身离开。

    沈知初进厨房打开冰箱,蒸了碗鸡蛋羹吃,她还没吃饭,骗房主说在县城吃了不过是不想麻烦她。

    她这个人其实没那么好和人相处,性子淡薄,也不喜欢去迎合他人,麻烦能少就少。

    房主对她很好,她也感谢,但更多的她是在利用人心。

    吃完蛋羹,休息了半小时后沈知初去洗漱,她已经很久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了,两条腿酸痛,在热水泡了一会儿才好受些,沈知初的体质本来就不好,如今怀孕体质更差了,缺钙缺营养。

    之前还不觉得什么,直到现在睡到半夜时忽然抽筋,她才发现严重。

    晚上沈知初怎么也睡不着,腿抽筋就算了,眼皮也在抽,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这会儿右眼跳个不停,心里面也慌。

    卖掉项链这一步无疑是危险的,厉景深送给她的那些首饰都是限量款,如果他顺着这条线查很有可能会找到她。

    到底是神经崩太紧了,想着肚子变大,等孩子生下来她怕自己没时间去处理这些。

    自从卖掉那条项链后,沈知初每天都按着自己的神经,脑子里藏着一根始终绷着的弦。

    不能挑出来,也不能挑断了。

    肚子里的宝宝正一天天的长大,她若是时刻紧绷着神经,宝宝也会受不了。

    她的生活早已经摧枯拉朽,面目全非,如今她刚适应了新生活,不能因为这些有的没的而让自己陷入莫名的紧张里,她要努力生活着。

    ........

    胃病最近也越来越严重了,沈知初不敢去大医院检查,看着药越来越少,她去药房里也买了胃药但那些胃药吃了根本没用,她怀着宝宝也不敢乱吃,疼看就忍着。

    但不是所有的痛苦都能忍住,比如半夜胃痛到吐血,她疼的直不起身只能蜷缩在床上,嘴角溢出鲜血,流在脸上黏糊糊的,刺鼻的血腥味道。

    宝宝还不会胎动,沈知初能感受到的是轻微的腹痛,沈知初不安的捂住肚子,带着哭腔安慰着:“宝宝......乖啊,再忍不住一忍就好了......再忍忍就不痛了.........”

    这话也不知道是在安慰腹中的胎儿,还是在安慰她自己。

    不过宝宝也的确是健康的,她也并没有出现流产迹象,但也仅限于现在,她不知道等她把药全吃完后等着她的会是什么。

    她连想都不敢想。

    漆黑的晚上恐惧无处遁形,沈知初的眼泪又流了出来,怀孕期间孕妇的心思本就敏感,胃那么痛,肚子里面的宝宝还那么小,一瞬间惶恐占据看整个情绪。

    她真的害怕自己出个什么意外,宝宝就消失了。

    她现在唯一的寄托就在孩子身上,如果他一旦陷入不测,沈知初不知道她该怎么活下去。

    .........

    一晃,她来到这里已经有75天了,她手头积蓄多,每天各种补药吃,可无论她怎么吃身子都十分消瘦,仿佛风一吹,人就会跟着消失。

    身子一天天消瘦下来,全身上下只有肚子变大,走几步路就大喘气,平时都不敢风吹日晒,也不敢像来那样四处奔波,怕自己忽然晕倒在大街上没人救她。

    房主看她这消瘦样也心急,叫她去医院检查。

    沈知初没那个力气去,也不敢去检查,只说了句是妊娠反应就把话题转移了。

    “你这月份马上快四个月了吧?”

    沈知初点头,算看算时间:“大概还有两周,就有四个月了。”

    “四个月的宝宝已经成型了,可以去医院做个思维彩超看看。”

    “镇上能做吗?”

    “能是能,不过我感觉他们的机器不怎能好,我看还是去县中心做吧,做孕检不能马虎大意。”

    沈知初心里挺紧张的,唯恐害怕做出来的孕检是不健康的宝宝。

    房主看出来了她的担忧,捏看捏她的手背:“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嗯。”在这样一个陌生地方能得到一个人的真心关心,对她而言已是上天给予她莫大的恩赐。

    沈知初也提醒自己不要去多想,放宽心态安安稳稳的养胎,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么平顺下去,直到她收到了一条vx短信。

    对方名字是——陆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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