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本来还期望着卖个好价钱的陆战队班长展威,错着牙花子争辩道:“沈先生,子弹打进眼珠子,那全靠运气好不好?别看这大白熊笨笨的,可是凶猛灵活得很,穿几个窟窿眼儿才是正常的嘛!价格怎么相差近十倍?”

    这可不是在大明做买卖,大伙儿泛波几万里来到美洲,生死与共同船渡,沈元还不至于打压价格。

    “展班长,这个中差异大了去了。比如一件上好的瓷器,和一件同时出窑带有气泡皴纹的次品,换你买,价格也肯定会天差地别的对不对?”

    说的在理,自然是无人反驳。

    三百银元一张残次品白熊皮,也算天价了好吧?

    在这广袤的阿拉斯加荒野里,白熊几乎没有天敌,属于食物链的顶端存在,数量不知道多少。

    到了美洲是不禁枪的,船上的破虏枪好几万杆,人手发一杆都还有剩余,猎取白熊有什么难度?

    一张熊皮处理好了,叠吧叠吧根本不占地方。送回大明去,当被子褥子,总比棉被毛毯强无数倍吧?

    如今的大明,随便一个小地主和技术工人都买得起,更被说那些商人和勋贵了。

    “快看啦,水里是什么?”

    总有些好动的,天冷了也喜欢下河游泳。

    初生的太阳,温暖的光芒照得波光粼粼的河水煜煜生光,就像无数的金鳞在涌动。

    起初还没人重视,当一个年轻的小子,捞出米粒大小的一颗神奇的小东西,放进嘴里咬了咬,好吧,他彻底疯狂了。

    “是金子,河底好多金沙啊!”

    “啥玩意?金子就在眼皮底下?”

    “噗通!”

    “噗通!”

    不少人连衣服都顾不上脱了,纷纷下饺子似的往河里跳。

    大伙儿千辛万苦,漂洋过海来美洲,黄金梦无疑是最大的寄托。

    很快,这条被命名为“彼岸”的河流,刚刚过去不到三小时,就被众口一词地改为“金沙江”了!

    什么,你说国内有一条重名了?

    那有啥关系?川西那条金沙江早就没金子淘了,咱们脚下的才是名副其实。

    至于宽不过一公里的,还是入海口的河流被叫做“江”,则被所有人选择性的遗忘了,他们现在关心的是黄金。

    金沙来自上游,阿拉斯加顶多十月就得大雪封山,下水淘金根本就是奢望,必须找到源头,或者沿途的金矿才行。

    军民一起组成了十几只支探矿队,第二天一早就踏上征途。

    沈元来这里也不全是为了收皮子,要是能找到一座金矿再承包下来,想想都美得很。

    他带领的十二人小队幸运入选,因为大侄子江子良是舰队中为数不多的探矿师,还是自学成才的那种。

    骑着陆战队借来的马匹驮着行礼,沈元小队沿着金沙江,已经走了小半天。

    “停下!”

    江子良挥挥手,随即滚鞍下马!

    小伙伴梁广、周峰、韩云起立刻端起上膛破虏枪,警戒起来。

    这鬼地方,不说三三俩俩晒太阳的大白熊,眼冒绿光的灰狼群都碰到好几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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