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咱们快跑吧!”

    “稳住、别怕!”

    白馍也看到了野狼,顿时吓的小脸煞白,慌里慌张的就准备逃走,却被李昭一把给拦住了。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如果在野外遇到了狼,逃跑是没有用的,因为人是跑不过狼的,反而会在逃跑过程中消耗光体力,那样就必死无疑了。

    相反的,临危不乱、拼死相搏,这样才有一线生机!

    李昭握紧了竹枪,缓缓向荒草丛靠拢过去,寻找抢先下手的机会,白馍咬了咬牙,虽然心中很是害怕,还是拎起砍柴刀跟了过来……二十步……十五步……十步……终于看清楚了,趴在草丛中的不是狼,而是一只大白狗,更准确的说是一条白犬!

    有人说了,狗和犬不是一回事吗?

    不好意思了,狗和犬其实是有区别的,一则,狗的体型比较小、性格温柔,犬的体型比较大、性格狂野。

    二则,狗只有十八根脚趾头,犬却有二十根脚趾头,多出的两根在后腿上,叫做‘狼獠’,凡是有‘狼獠’的犬,身上都有狼族的血统!

    再看这条白犬,体型魁梧、尖牙利齿、目光如电,浑身皮毛洁白如雪,唯独脑门上有一道金黄色的竖纹,就像是戴了一顶金冠,看着就不是平凡之辈。

    不过嘛,白犬身上有好几道伤口,一条后腿更是血肉模糊的,看来是负伤不轻、趴在地上难以行动。

    “主子,是不是看它有点眼熟?”

    “嗯,有点眼熟,好像在那里见到过?”

    “告示!”

    ……

    李昭和白馍对视一看,同时想了起来,这不就是官府告示上悬赏捉拿的那条白灵犬吗?

    潜龙岗和周围村落的猎手们,连续搜捕了几个月都没抓住它,都以为它逃进深山中了,故而猎手们也一直向深山中挺进,布下了十面埋伏想要抓它。

    万没想到,白灵犬没有逃入深山中,反而躲在了黑龙泉附近,距离人类的居住区仅隔着一个小山头,难怪猎手们一直抓不到它呢,真是够聪明的,竟然懂的‘灯下黑’的道理,犬中之王,名不虚传!

    “吼!——吼!”

    发现有人类靠近,白灵犬愤怒的咆哮着,可是挣扎了几次也没能站起来,它已经精疲力尽了。

    想想也对,从上千名猎手的包围中冲了出来,它肯定也付出了巨大代价。

    “主子,它已经没力气了,咱们抓住它到官府领赏吧?”

    “不要过去,后退。”

    “为啥?”

    “男子汉、大丈夫,不取这种不义之财,还是放它一个自由吧!”

    官府早就贴出了告示:有生擒白灵犬者赏钱一千贯,这绝对是一笔横财啊,不知多少人为之眼红,可是略加思考,李昭决定放弃这个发财的机会,因为他从白灵犬坚毅的目光中看出了六个字:不自由,毋宁死!

    这是一条自由的精灵,不该用枷锁囚禁起来、让它沦落为权贵的玩物,那样太残忍了。

    想到这里,李昭放下了竹枪,拉着白馍缓缓的退到了数丈以外,想了想、又把吃剩下的几条烤鱼扔了过去。

    “汪!——汪!”

    白灵犬身负重伤,无法自行捕猎,早已是饥肠辘辘了,闻了闻扔过来的烤鱼,确定没什么问题,立刻狼吞虎咽了起来……把烤鱼吃光之后,白灵犬继续盯着李昭和白馍,目光却柔和了一些,显然它也感觉到了,面前的两个人类似乎并无恶意!

    “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看看你的伤口!”李昭二次靠拢过来,小心翼翼的、脸上满是善意的微笑。

    白灵犬低吼了几声,却没有进行挣扎,显然它选择了相信,又或者它知道挣扎也没用,还是听天由命吧!

    仔细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伤口很深,想来是挣脱陷阱之时弄出来的,好在还没有腐烂溃脓。

    先弄了一些泉水,把伤口清洗干净了,又从小竹娄里挑出几种具有止血、消炎、镇痛效果的草药,用石头砸成浆糊状,小心的敷在了伤口上,最后李昭撕碎了自己的长袍做绷带给包扎上了。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给伤口敷上了草药,可白灵犬的身体状况很差,即无法捕食,也无法奔跑,需要好好修养一段时间才行。

    怎么办,把它带回小祠堂去?

    这可是进贡给皇帝的御犬,如果被人发现的话,非但白灵犬保不住,李昭、白馍、青姨的项上人头只怕也得赔进去。

    把它留在黑龙泉附近,如果有其他猛兽来喝水,那它就死定了,或者有别的人过来,白灵犬也难逃被捉回去的命运。

    算了,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就再帮它弄一个庇护所吧!

    李昭在黑龙泉附近转悠了一圈,结果还真找到个好地方,是一大片野生柏树林,枝繁叶茂、遮天蔽日。

    其中一株古柏有二十多米高,四五人合抱粗,上面的分叉都有成人腰身粗细,李昭飞快的爬上去,选了个分叉最多的地方,用柴刀略加修整之后,用枝叶搭出一个五六尺大小的窝,里面坐两三个成年人都没问题!

    这个窝的位置还特别好,上下左右都有茂密的枝叶遮挡,那怕是站在大树底下,都发现不了上面有个窝。

    接下来,在白馍的帮助下,李昭用藤条把白灵犬吊了上去,安置在树窝之中,又到湖边扎了十几条鱼作为它的食物,摘了十几个野生葫芦做成碗状,盛满了水放在白灵犬身边,如此就万无一失了。

    树窝起码有十米高,大型猛兽是绝对爬不上去的,至于人类吗,谁又能想到一只犬会上树呢?

    “好好在这里养伤,千万不要乱动乱叫,过两天我再来看你。”摸了摸白灵犬的脑袋,小心的叮嘱了一番,李昭这才爬下树,和白馍下山去了。

    走出一段路,回头看了看,白灵犬果然老实待在树窝里,不乱动也不乱叫,真是一个有灵性的家伙。

    ……

    下山的路上,检查之前设下的陷阱,果然获得了大丰收,共计抓住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还有一只头大颈粗、小眼尖嘴的猪獾,这可是好东西,不仅肉质鲜美,熬出的油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以治疗烫伤。

    啥,猪獾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抓来吃?

    不好意思了,大唐朝可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别说是猪獾了,就是老虎、黑熊、金钱豹都照样吃得,前提是你能打的过,否则被吃的就是你了。

    这次进山获得了大丰收,白馍自然也很高兴了,可是在高兴之余,看向李昭的眼神也有点不对劲儿……

    他和李昭可是一起长大的,深知这位小主人的秉性如何,胆小、懦弱、自卑还没有主见,除了读书、写字,别的什么也不会,甚至连基本的生活自理都做不到。

    怎么一场大病生下来,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聪明、勇敢起来了,会设陷阱、会抓鱼、还会采药……这都是跟谁学的?

    一路之上,白馍偷偷的打量着,怀疑小主人是不是被妖魔附体了,又或者,是别人披着小主人的皮,在这里冒名顶替?

    找个机会,偷偷摸了几下,皮肤很紧凑,不像是披上去的啊?

    这些小动作,自然瞒不过李昭了,而且李昭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和行为方式,与原来的小李昭有天壤之别,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科学研究院,把自己拉去切片研究,可是却有道士、和尚之类的,万一被当成了妖魔鬼怪,再泼一头黑狗血,绑在柱子上用火烧就麻烦了。

    必须找一个充足的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发生了变化。

    “白馍,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不要说出去。”

    “什么秘密?”

    “还记得我落井之后,昏迷了三天三夜,那段时间,我的灵魂出窍了,飘荡到了半空中,遇到一位仙人,身穿彩衣、手持羽扇,虽然生就男儿身,却拥有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他自称是七杀圣君—杀阡陌。

    这位圣君带着我的魂魄,上天入地,遨游四海,先后去了太白门、天山派、蜀山、长留、七杀殿,见识了无数事物,还教会了我很多本领……”

    ……

    “这么说来,主子的一身本领,都是那位七杀圣君教的了。”

    “没错,你是我最好的伙伴,就像亲兄弟一样,我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你的,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啊!

    “呜呜,主子如此信任白馍,白馍就是粉身碎骨,也绝不会把这个秘密说出去的……对了,青姨要是问起呢?”

    “青姨例外,可以告诉!”

    白馍很忠心、也很聪明,不过跟这个时代的所有人一样,都非常相信鬼神之说。

    因此上,李昭编了一个小神话故事,就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当然了,故事是编的,可有一句话是真的,自己真的拿白馍当亲兄弟看待,以后也会同生死、共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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