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九章、失手杀人

    卸下心情的罗二,乐呵呵地回到了京郊的军营,虽然已是凌晨两点,但能一下子把带给村民们的欠债给还上了,那也值了。

    第二天,洗漱完毕的罗二,简单吃过早饭,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和王山明道别;走出军营的时候,他的手里拿着一张返城探亲的证明。

    探亲?罗二古怪地看着手里的纸,自己的亲人都没了,还探个什么亲,要探也得去朝鲜,或者,美国?

    念头一起,罗二缩了缩脖子,这满大街把美国看成仇敌的内地,这话还敢说嘛。

    得,到城里看看自己的家,再想办法找找大力,也不知道这小子现在混成啥样了;把证明叠好放进了兜里,罗二掏出一盒烟,搭上了去城里的马车。

    马车过了刘家村,罗二远远地瞟了一眼西边的那一片荒凉,那里,是圆明园废墟,自己小时候还到那里玩过;不过,现在从战场归来的他,看到了那一份从没体会到的悲凉。

    老弱被食,那零砖烂瓦的园子,就是丛林法则的见证。

    晃晃脑袋,罗二不再多想,拿起背包,和赶车的大叔道别,这里距德外桥还远,可得走上一段路。

    中午,在街上买了两个烧饼的罗二,来到了柴棒胡同,一身军衣的他,急匆匆向自己的家走去。

    拐进胡同,迎面走来一个妇女,罗二也不在意,错身而过;“咦,罗二,是你嘛?”

    这近乎陌生的声音,留住了罗二的脚步,扭头,一个消瘦的中年妇女,出现在他眼前。

    “你是,刘大妈?”看着眼前一头白发的大妈,罗二几乎认不出来这还是曾经照顾自己的居委会的刘大妈,他清楚地记得,那个中气十足、风风火火的大妈,根本不是眼前的这副模样。

    两年多没见,苍老了许多的刘大妈,要不是眼里熟悉的关爱,罗二还以为碰上了陌生人。

    “是啊,罗二,你回来了,看看,长成大小伙了。”看见罗二,大吃一惊的大妈,笑呵呵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忧虑;他不是被通知阵亡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人老成精,心念急转的大妈,反倒是对罗二脚下低眉顺眼的大灰,不看一眼。

    谁没事去看这个长相难看的大狗,是的,起码刘大妈是这么认为的。

    “大妈,你这几年还好吧。”罗二笑着问到,他对这个热心肠的胡同邻里很是感激,以前自己木讷的时候,可是一直被照顾,要不然,自己当兵也是没影的事。

    “好,好着呐,我说罗二,你这是要回家?”刘大妈小心地问道。

    “是啊,几年不着家,回来看看,大妈,我可是有探亲证明的。”罗二拍拍自己的口袋,那股子自信由不得别人怀疑。

    “不是不是,大妈还不相信你嘛,不过,你回家……”刘大妈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对罗二提起。

    “好拉大妈,我要回去了,探亲的时间可不长,还要回部队报到呐。”想起自己归队的事,罗二又是一阵郁闷,这里到朝鲜还得跑上个五六天,简直就是个赶路的命。

    没有在意刘大妈复杂的眼神,罗二兴冲冲往家里跑去;“唉,我说罗二,你慢点,我还有话说。”刘大妈在后面急忙喊道。

    “好啊,来吧大妈,我也就是回家看看。”自己家里两年没人收拾,也不知道该多脏,罗二根本没打算回家住,只就走,他还要问问刘大妈军管会的地址,到了那里才能打听到大力的部队。

    对着刘大妈说了一句,罗二站在门前脸色渐渐僵硬,他在这里能清楚地听见,自家院子里,嬉笑的声音。

    熟悉的大门,依旧是油漆斑驳,不过,门是敞开的;罗二很疑惑,自己临走时,明明是锁上的,那把铁锈的大锁,钥匙还藏在自己贴身的口袋里。

    身后,刘大妈气喘嘘嘘地跑了过来,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罗二,你别着急,听大妈给你说。”

    “我不急,我倒要看看,是谁大了胆子,跑我家了。”轻轻挣脱了刘大妈的手,罗二缓步进了小院。

    这个不大的院子,是他的父母买下的最后一处房屋,也是罗二从小长大的地方;这里,有过童年的欢乐,也有少年时的悲痛,但是,现在有人在里面说笑着。

    院子里,三个身穿军装的干部,正围着一个粗糙的小炉说话,其中的一个人中年人正拎着一个榔头,准备把炉子砸开。

    “停下,你要干什么?”眼看榔头要落在炉子上,罗二禁不住大喝一声,把背对着他的三个人吓了一跳。

    这炉子罗二认得,这是自己父亲亲手做的,在冬天里几块木炭点上,一个小茶壶墩在上面,那壶里噗噗的热气,带给他无数次欢笑。

    “来,儿子,尝尝爸爸煮的老茶,苦后带甜,很有味道。”隐隐的,罗二还能听见父亲自豪的话语,虽然他几乎记不得父亲的模样,但这句话他是一辈子也忘不了。

    耳中余音犹在,这炉子却马上要被人给砸了,罗二能不怒嘛。

    三个军人抬头看去,一个年轻的战士,背着背包,正怒气冲冠地瞪着他们。

    “吆喝,是你,罗本初?”拿着榔头的军人,脸上稀疏的短眉倒立,厚厚的嘴唇裂开了,这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审查过罗二的郑子逊。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罗本处同志,你出来啦?”随手扔下来榔头,郑子逊弹弹毛料制服上的灰尘,眯着眼看向罗二。身边的两个干部,也面色不善地看着罗二。

    作为一名政治科的干部,郑子逊之所以仇视罗二,除了罗二坦白的陈述,刺激了自诩正直的他,还有就是他在居委会那里,听说了这院子的主人,正是一个名叫罗本处的人。

    多年无人居住,位置靠近什杀海,小院幽静,房子还算结实,这一切,实在是让郑子逊相当满意。

    为了把这个院子分给自己,他可是下了老大的功夫,硬是给居委会搞来了罗本初朝鲜阵亡的证明,靠着在单位开的无房证明,把房子转到了自己名下。我把自己献给了组织,组织就要给我房子,郑子逊很实在地认为。

    在北郊的军营里,他一听说罗本处的名字,本能地就厌恶起罗二来,狠不得把罗二扔到监狱里关上个十年八年的,但是没有得逞,悻悻而回。

    现在,院子到手里,那个街道合作社里的李小娟,也马上要到手了,风光的日子马上要来了;晦气的是,院子的老本家找回来了。

    为了这个院子,郑子逊已经违反了纪律,而合作社的李小娟,那可是费了老鼻子劲,连哄带骗地搞走了她的男朋友,反正已经这样了,他不介意给罗二使使狠劲。

    “说,你来这里干什么?”居高临下地看着罗二,郑子逊不自觉把手按在了腰间。

    “你”,罗二猛然被问住了,我回家了,你在我家里还问我来干什么,这太玛德可笑了。

    “你一个被审查的士兵,不好好呆在军营里,难倒是偷跑出来的?啊,原来你是逃兵?”一顶乌黑的大帽子,轻松地被扣在了罗二头上。

    郑子逊的话,把罗二身后的刘大妈,吓得够呛,原先想上前调节的心思,也飞得无影无踪。

    我靠勒个去,哥们一转眼成了逃兵,罗二气的脸色涨红,本来就不善言词的他,哆嗦着嘴唇,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作为一名政治干部,多年的宣传经历让郑子逊嗓门洪亮,中气十足,嘹亮是声音引得胡同里住家户们纷纷围了上来,开始看热闹。

    没事看热闹,国人一大特色。

    “这不是罗二吗,听说在朝鲜阵亡了,怎么回来了?”

    “哪是阵亡,你没听那个干部说,他是逃兵,从朝鲜逃跑回来的。”

    ……

    邻里纷纷的议论,让郑子逊十分得意,他还要在这里长住,和大家围好关系是重要的,“各位邻里大妈大叔,我在国防部政治处3科工作,这个罗本处正在被审查,我的两位同事可以作证。”

    他的话是偷换了概念,前一句他的同事是能作证,但后一句,让身边的两个年轻干部为了难;不过,看在大家同事的份上,两个人还是点了头,说不定老郑有着另外的信息也不一定。

    对郑子逊的话,罗二根本没搭理,他口袋里可是揣着证明来着,也不怕这个胖子胡说八道;眼睛在院子里一扫,角落里那一队垃圾,把罗二看的是火冒三丈。

    郑子逊是个勤劳的人,为了把房间打扫干净,早日洞房花烛,从昨天起,他可是把罗二房间里的那些积年未动的被褥破床,齐齐堆了一大堆,正准备扔掉。

    要不是两个年轻人好奇这小炉的构造,他刚才已经出去找人拉垃圾了。

    那一队垃圾上,一个小小的相框,被摔得散了架,玻璃碎成了咋子,一张发黄的黑白相片,露了出来。相片上,一对年轻夫妇,搂着两个虎气的毛头小子,正笑眯眯地看着远处的罗二。

    其实,罗二回家来,大部分原因正是这个相框,他准备把相框带走,谁知道再回家是何时了。

    对耳边郑子逊喋喋不休的聒噪,罗二充耳不闻,默默地走到垃圾堆旁,小心地捡起那张相片,擦干净了,放在了内衣兜里。

    “你想干什么,我让你走了吗,你个逃兵,今天我要把你亲手押到派出所,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人民专政。”罗二对郑子逊的忽视,可把他给气坏了,嘴巴上下一碰,咬死了罗二是个逃兵。

    大义凛然地怒喝着,郑子逊给两个同事一递眼色,动作灵活地拔出了腰里的手枪,枪侧面的保险也顺势打开。

    要是罗二敢反抗,最好是捡起石头反抗,那就好了,敢袭击国防部军官,打死当场也不为过。

    见郑子逊动手,两个年轻干部相互看看,手按在腰间,向罗二围了上去,好在,他俩也算理智,没有拔枪作势。对于一名战士动枪,俩人还办不到,尤其是手无寸铁的战士。

    莫名其妙被叫到了京郊军营里,活活忍受了两个月的审查,好容易熬出来了,在自家院里竟然被诬陷成了逃兵,罗二憋屈的邪火终于忍不住了;面对靠上来的手枪,他的眼睛顿时阴冷狠厉。

    “胖子,你忘了我说过的话了?别给脸不要脸,要我死,你还不够资格。”从郑子逊身上,罗二能察觉到点点杀意,那日里他说过的话,再次出现。

    没有用散手,罗二已经不耐烦了,发泄一下也好;蹭,脚下轻点,人侧身扑了上去。

    郑子逊眼前一花,直接看见罗二已经从五米远撞到了跟前,他也没想到,自己一项好使的国防部名头,竟然也有不吃来的时候。

    本能地反应,让郑子逊举起了手枪,他可不想被这个家伙撞伤,丢了面子就亏大发了,自己还要去领结婚证纳。反正,打伤了这个小军官,自有国防部的老叔给化解。

    要是打死了,那算他命背,想到这里,郑子逊眼里闪过一丝光芒,食指狠狠扣下。“呯”, 托卡列夫tt33手枪打响了。

    如此近的距离,让罗二躲都没法躲,身形晃动,原先三分力道的脚,成十地踹了上去。

    罗二的肩头,飘起血花的同时,“嘭”, 郑子逊的胸口上,厚厚的脂肪下传来骨骼碎裂的声音;“啊”,一声凄厉的惨叫,肥硕的身影,被踹出三米外,砸在了青砖砌成的围墙上。

    捂着肩上的伤口,罗二淡淡地看了一眼两个愕然的干部,“记住,这是老子的家,想死的就来住。”转身,挤开一堆木然的邻里,急匆匆跑出了胡同。身后,有些兴奋的大灰,颠颠地跟在后面。

    经过刘大妈身边时,“大妈,对不起”,罗二匆忙的话语,让刘大妈满是皱纹的眼角,抽搐乱跳。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场面转换得让大家一时昏了头,而罪魁祸首,也就是逃兵罗二,趁机溜了。

    别人能看出来不知道,罗二可是能感觉到,他这一脚下去,郑子逊是有死无生了,内脏都碎了,还能活多久。

    留在这里等着被抓,那和被郑子逊打死了没有区别,罗二不想这么窝囊。失守杀人,自己有错,但板子也不能只打在自己身上,还是先跑路避避再说。

    三十米长的胡同,罗二几步从到了街口,正要张望找路,“吱”,一辆吉普车停在了面前;“呀喝,罗二,是你小子,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熟悉的话语,把罗二憋屈的一脸黑线。

    方正的大脑袋,黝黑方形的大脸,这不是大力能是谁,尽管晒得有点过分黑,但最起码在罗二看来,这家伙是更加彪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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