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开了一个多钟头,大家也来到了唐人街内部,和闫强说的一样,唐人街的入口处有一对威武的狮子,孙中山天下为公的四个大字也显的特别的雄伟。

    由于现在是中午,所以唐人街并不那么热闹,车很快的开到了一间叫幽灵的酒吧,不过门面并不是那么张扬,而显的有些陈旧了,看到闫强的车辆回来,门口的服务生很有礼貌的过来开车门。

    大家6续的走进酒吧,大白天的并没有什么生意,有几个服务员在里面整理桌椅,还有几个艳丽的姑娘在沙上抽着烟,初九知道,这些女人说好听的就是在这里陪喝酒的,说难听点就是卖的。酒吧表面是喝酒的,其实这里也就是给男人提供娱乐的场所,说白了和妓院没什么区别。

    这时候,看到闫强进来,几个姑娘都一口一声“强哥”的叫着,不时还打量着初九几个人,可能是由于大家的声音所致,楼上也走下来一个比较丰满的女人,女人看到大家并没有惊讶,漫步走到闫强的身边,搂着他的胳膊温柔的

    说:“强哥,这些都是你的朋友么?好壮啊。”

    初九等人是这个汗颜啊,一旁的解然一听这个女人这么说,赶紧把初九的胳膊紧紧的搂在怀里,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人抢走的样子。

    看到大家的表情,闫强无奈的一笑介绍说:“鹃姐,这些都是我的兄弟,这个是九哥,他们的身份可不一般,一会你叫几个手下,好好陪兄弟们喝两杯。”

    鹃姐暧昧的一笑:“绝对没有问题,我手下十多个小姐随便挑。”说着就向楼上走去,还不忘补了一句:“我的小姐可不是随便的人哦。”

    闫强很快的就招呼大家坐了下来,酒吧内的灯光,照的跟白天一样,闫强说:“九哥,你们好好参观参观,这就是我的酒吧,二楼都是包间,供男人娱乐的地方,一楼都是跳舞和喝酒的地方。一会我做东,咱们好好到唐人街最出名的饭店吃一顿。晚上咱们在回来好好喝一顿。”

    初九也欣然答

    应,几人参观完酒吧,就和闫强徒步来到唐人街上,闫强是想开车送大家的,可是被初九拒绝了,初九想好好看看唐人街,这个让世界都知道的地方。

    和sy的闹市区比起来,唐人街的繁华可以说是sy的好几倍,甚至上十倍,宽大的街道旁林立着高高的商业楼,酒吧酒店随处可见,而且门面都非常豪华,洗浴中心,大小饭装应有尽有,看到初九一脸吃惊的样子,一旁的闫强说:“唐人街最美的时候是晚上,到那时候可真是车马如龙,在这里你什么样的人物都能见到。”

    初九点头表示赞同,毕竟唐人街的名号他在小时候就听师傅讲过。

    一旁的蝎子有些好奇的问:“强子,我记得前几年来看你,酒吧的门面挺不错的啊,我刚开始还以为时间长了的事,可是这里的这些酒吧门面却这么华丽这是为什么?莫非你的生意不好?”

    闫强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了,以前我的酒吧是殷哥照顾的,可是在半年前

    ,殷哥被杀了,他的帮派也瓦解了,我酒吧所在的那条街道,也成了无人管理的街道,每个帮派都想瓜分到那一快地,可是由于帮派的实力都差不多,又都不肯松手,所以我所占的那条街道就成了大家的争执地了。

    今天这个帮派来要点钱,明天那个帮派来要点保护费,不给他们就砸,客人都被吓跑了,短短的半年时间,我的生意就一落千仗,如果不是鹃姐顾及着旧情帮我撑着门面,我的酒吧早就垮了。

    那一条街,不只我一家,所以的生意都已经到了僵持阶段,本来我所在的那条街是比较繁华的,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去那里逛了。”

    蝎子一愣问道:“殷哥,难道就是那个唐人街的传奇人物?”

    闫强点头:“对,就是他,不过可惜的是并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道上的人都叫他殷先生。”

    初九越听越感到好奇,疑问道:“你是说唐人街的黑帮?”

    闫强点头说:“是的,唐人街的黑帮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如果九哥想听我们到前面的饭店边吃边说给你听。”

    初九几人,很快的来到了一家中国式的饭店,里面的服务员都是中国人,生意比较红火,在这里吃饭的中国人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些老外。

    要了个包间,拿起手中的杯子,闫强轻轻的喝了一口,开始给大家讲述唐人街的黑道:“2o世纪六十年代,唐人街的第一批黑帮组织成立了,创立者们是那些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他们当时的目标是对抗非亚裔人的攻击,很少对自己的本民族人下手。

    唐人街的黑帮成员走在大街上,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他们穿着黑色的紧身牛仔裤,露着脚踝,脚上穿的是白色的帆布鞋,短短的头根根上翘,有时候可以染得油光亮,随身还带着bp机。有些人则喜欢穿黑色尼龙夹克,后背上画着彩色的龙。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一批新移

    民来了,殷先生就是其中一员。

    一九六六年,殷先生们跟着父母移民到了纽约的下曼哈顿地区,当时唐人街到处是贫民窟,殷和父母居住在破旧的公寓里,父母辛辛苦苦谋生,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殷不得不学会自己谋生。他不会英语,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几乎没有找到工作的机会,因此只有合伙犯罪。

    一九七零年,殷先生在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在社区游荡,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他身材颀长、面容清秀,看起来像个男模特。独具魅力的笑容和彬彬有礼的举止,使他很自然地了唐人街那些叛逆年轻人的领导者。

    当时唐人街有五个帮派:成业,梁山,飞龙,白鹰,和黑鹰。起初,他们共同成长,彼此之间和平相处,各帮派人数不多。但是不久之后,各帮派之间开始划分势力范围,每个帮派各占一块根据地,地盘大小肥瘦导致收入不等,相互之间便抢夺领地,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了。

    殷先生不甘心在别人手下做小喽罗,

    因此创建了自己的帮会。殷创办的帮会叫“阴影”,他担任头目。殷当时在黑帮中的地位之高,无人可以替代,直到现在,有些人仍把他的事迹当作传奇来讲述。

    由于殷先生刚开使成立的帮派并没有注意到,所以他很快的就在暗地里培养出来了一批小弟,这些人也是殷先生手中的王牌,大家管他叫“生死军”。刚开始成立,殷先生并没有自己的领地,也没有任何名声。

    于是殷先生就把眼光放在了我们那条街道上,我们那条街道当时是整个唐人街的精神中心,称为魔特街。也就是供大家娱乐的地方,不过当时那条街道是“白鹰”的势力范围。殷先生知道,不干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恐怕难以征服“白鹰”。

    于是殷先生的“阴影”就开始行动起来,连续在魔特街干了数十起惊人血案,甚至包括抢劫当地的银行和报社。

    殷先生的“阴影”帮派在获得名声的同时,唐人街从此开始了,用血和暴力抢地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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