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如血,把天空中的白云都渡上了一层金边。

    草原比较贫脊,泛黄的野草就家一个疤痢头,东一块西一块的布满大地,而这不多的野草现在也被牧人们牧割的差不多了,地上零星的还有一处处草堆,等着运进寨子里去。

    羊群也家一朵白云,在这贫瘠的草坊上枫浮着,到处啃着残留不多的草枚。小野可儿与谌沫儿并辔从山给中驰来,策马登上一处高坡眺目远望。

    朵朵白云在蓝水晶般澄澈的天空中缓缓移动,那棉絮般的云彩,低得似乎仰头一箭就能直穿进云里去口在他们眼前,是几百只羊,如果一个从未见过牧场的人到了这里,或许会惊诧于这样庞大的羊群,可是一个部落,至少也得保证一人拥有十只左右的羊,这样才能保证生活所需和羊群的繁衍生息,以野离氏族群的人数来说,这些羊实在不多。

    但是现在夏州李氏同吐番人鏖战正酣,为了笼络诸部,对他们的盘剥便少了,再加上同芦岭州私密做的生意换来了一笔钱财,他们相信明年春上就能惭惭地恢复元气,羊群和马群也会滚雪团一般地壮大起来,草场是个问题,不过还有山岭做为补充,通过与芦岭州的生意换些粮食回来,环境是会改善一些的。

    缓坡上是一群群的羊,坡下两箭地外,就是野离氏的族帐。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有一道矮矮的篱笆,中间开一个能并排过两辆车的口子,篱笆向左古各延伸出去几十米远,此外的地方仍是一片草原。

    这样的栅栏和大门纯粹是象征性的,在大门外,树着一根高杆,高高的旗杆上,没有大旗,却系养几绺马尾,马尾在风中飘扬,那就是野离氏部落的标志。

    此刻,正有二十多辆大车沿着那条纯属招风的大门鱼贯而入,护卫的人员在三百人上下。湛沫儿勒住坐骑,眺望着那支远来的队伍,她胯下的马儿安闲地低头吃草,在马臀上搭着几只雏鸡和一条狐狸。眼尖的人可能会注意到,那只雪白的狐狸皮毛完好无损,眼睛的地方却是一个血洞,一箭射进眼睛,才能保证皮毛的完好,从而卖个好价钱,而一个女孩子有这样的好箭法,却也着实了得。

    “小野可儿,这个杨浩,还真的挺了不起呢,横山各部落的头人个个都比狐狸还要狡猾,不管是麟州、府州还是咱们,和他们打交道都头痛的很,他们如今居然肯乖乖地赶来赴会,还带了这么多准备出售的东西,莫非真把杨浩当了财神?”

    她踢踢马腹,向前走出几步,欣然笑道:“他们能不能从杨浩那儿赚到钱我不知道,杨浩可是先赚了他们一大笔钱。还有两天才是大会之期,许多部落早就到了,杨浩运来的那些酒已经卖掉了大半。咱们也跟着沾了光,那些借住咱们部落帐篷的客人,食用咱们提供的牛羊,这几天赚下来的钱也着实不少。”

    小野可儿听她一口一个杨浩,言辞之中虽无甚恭敬之意,却不无敬佩,不免有些呷醋,他哼了一声,昂起头道:“那又如何,草原上,实力称王,讲得是骑射武艺。一个富有的人就像一头肥羊,哪头狼不惦记着他?草原上的男儿,就得有真本事,才能顶天立地。”

    谌沫儿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出情郎话中浓浓的酸味儿,却故意逗他:“是呀,可是杨浩的武艺也不差啊,不止不差,筒直是只有万能的白石大神附身才有他那样的本事,那么巨大的石头,轻轻一掌便被他拍进土里,神跤手日达木基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这也就罢了,听说他还剿灭了好几座大寨,东阳氏近千帐的大寨子,居然举族屠灭,好威风啊。”

    小野可儿听了,一张脸拉得长长的,跟他胯下骏马的那张马脸也差不了多少。他酸溜溜地道:“是呀,杨浩是财神,还是武神,是咱们党顶女氏的共主,就连五了舒大人想一门心思地想把尔玛伊娜嫁给他呢,你要是喜欢,那就去找他好了,反正上次在芦河岭的时候,他就对你色眯眯的很有意思。”

    谌沫儿大笑,她捂着肚子直起腰来,格格地笑着,用马鞭在小野可儿肩上轻轻地抽了一下,说道:“不管杨浩是不是白石大神的宠儿,亦或是我们草原上未来的主人,谌沫儿心中可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野离氏都落的勇士小野可儿。那个杨浩啊,就算他做了草原的王,我也不屑看他一眼的……”小野可儿听了谌沫儿的话,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柔声说道:“我的心中,也只有野离氏部落的百灵鸟,我最爱的谌沫儿,就算是草原上最皎洁的耳月亮尔玛伊娜在我心中也不及谌沫儿的万一。”

    小野可儿的绵绵情话还没说完,就见谌沫儿直勾勾地看着远方,一脸的惊讶,小野可儿诧异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远远奔来两个人,身后居然还跟着回匹马。

    草原上的战士长途奔徒作战时,富有的部族就会携带多匹战马,随时换乘,以保证战马始终有充足的马力,保证奔袭和战斗时的脚力。如果有极重要的军情,信使也会带着几匹马一路换乘,连续前进。现在只有两个人,显然不是长途奔袭的战书,那就是信差?哪里的信差会这么急,用换马之法急急赶来野离氏部落。

    小野可儿紧张起来,忙道:“一定有极重要的事,我们快过去。”

    小野可儿一言方了,谌沫儿已叫了起来:“是他,是他,竟然是他!”

    小野可儿愕然道:“是谁?”

    谌沫儿的目力比他还要远,此时已隐约看清了那疾奔而来的两名骑士的模样,其中一人赫然就是她刚刚说过的不屑去看一眼的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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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浩和唐焰焰穿着剥自银州兵身上的袍子,戴着毡帽,以六马换乘,兜了一个***,既不去无定河边与木思等人汇合,也没有掉头赶回芦岭州,而是直奔野离氏部落而来。

    茫茫草原,李光俨区区两百人哪有可能堵住所有的道路,在他想来,杨浩脱险,要么径直逃回芦岭州,要么赶去无定河与他的部下汇合,绝无第三条路走。舍了商队去野离氏部落那是不可能的,他召集横山诸羌靠的是又打又拉恩威并用的手段,如今商队被截留在半路,无法与诸部做生意,他赤手空拳赶去野离氏部落做什么?

    再者说,他身边已没有几人护卫,野离氏部落中此刻鱼龙混杂,其中有些人同被他灭寨屠族的羌人部落沾亲带故,如果见他带不来汉人的商贾队伍购买草原上的货物,又见他孤身一人,难保不会有人起了杀机,杨浩赶去送死不成?

    以他推测,杨浩赶去无定河畔与商队和侍卫汇合,然后再继续赶往野离氏部落的可能是最大的,因此他带着自己的人埋伏在木恩营盘附近,希望截杀杨浩。可他实未料到,杨浩这个宋人知府,竟是多年来逃亡在吐番人草原上的李光岑义子,如今更在私密会盟之后成为党项七氏的共主。知己而不知彼,李光俨这一遭可是料错了。

    杨浩那日雨中坐在洞口思量许久,想到了一个大胆而冒险的主意,他本没想这么早与夏州李氏的人正面冲突,但是这次李光俨行刺不成,势必不会就此罢体了,只要吐番人给他们造成的麻烦一解决,李光俨必会出兵对付芦岭洲。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何况他从赫连将军口中问出了一些极有用的消息,正可为其所用。

    正如李光俨行险一击险些要了他的性命,他若行险一击,其巨额的回报,同样值得他去冒队。

    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施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疆,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宇,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剩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谌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有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疆,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想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弛的眼袋,站在那儿木纳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都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像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都落一如汉人的杜会,同样有尊卓、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现草原上的人持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棋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丨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琐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琐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斑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趾(原文为“耻”关关笔误)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稗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莲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拱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篷,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椎,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棋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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