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此番入长安,是因西突厥厉兵秣马,而骆驼谷在西突厥东征的必经之路上。一旦大军东进,骆驼谷便如螳臂当车,必灭无疑。

    对于隐族来说,历史已经证明了,以他们的武力来说,对抗不了蛮族。所以为今之计,只能是在灾祸来临之前,向前辈们一样,把族人迁徙到安全的地方去。

    可是,如今不是战国时期,那时候荒芜的地方很多,有地方可以迁徙,现在哪里还有无主之地了?躲到沙漠中都不得消停,还有地方可去么?

    天地虽大,却无有容身之所。无奈,只好择一势力而投靠。但因隐族独特的母系社会结构,为各方势力所不能容,迟迟无法行动。在这个时候,高昌国的一位王子,也就是鞠智盛的弟弟,通过来往沙漠的商贩,得知了隐族的一些事情,便通过这位商贩联络隐族。

    双方约定,若隐族能派出杀手,帮他除掉他的大哥鞠智盛,便在高昌国给隐族一块地盘,让隐族依附在高昌。虽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但也好过在沙漠等死。隐族上下商量之后,便答应了此事。

    没有想到的是,当金晨带着杀手还未追上高昌使团的时候,高昌国便被乌斯满给抄了老巢,与隐族联手的那位王子,也惨死在了兵祸之下。金晨得知消息,不甘心回沙漠,便在定襄落了脚。

    在定襄,她得知了很多大唐的消息,其中就有关于李牧的种种神奇。

    李牧在定襄,是一个传说。不少曾与李牧一起守卫定襄城的流民,如今都已经成为定襄城的中坚力量,在他们口中说起的李牧,除了不能腾云驾雾之外,跟神仙也没啥区别了。

    听得多了,金晨便想,与其投靠高昌国,不如投靠大唐。而这位神奇的逐鹿侯,便是最好的引荐人之一。

    于是金晨和银月便动身前往长安,在半路上遇到了回程的高昌使团。银月为了履行隐族与已死的高昌王子之间的约定,深夜去刺杀鞠智盛。被金晨所阻拦,也因此事,二人与鞠智盛结识了。

    面对这件事,鞠智盛显得非常冷静。因为对他来说,来自兄弟的刺杀,他早已经习惯了。而且此时刺杀他的兄弟已经死了,他就更加不在乎了。

    得知金晨想要去长安寻找李牧,鞠智盛显得非常热情。他主动介绍了很多关于李牧的事情,并透露给金晨,李牧最大的弱点,便是“好色”。

    这是他通过李牧和张天爱的事情,总结出来的道理。李牧明知道张天爱是马匪之女,动机不纯,却仍然选择跟她在一起,不是“好色”还能是什么?

    金晨的姿色,半点不弱于张天爱。因此鞠智盛便断定,若是金晨有意去勾引李牧,李牧绝对控制不住。若是有金晨为他探听消息,吹吹枕边风,日后他与李牧的合作,也会事半功倍。

    于是,鞠智盛开诚布公地与金晨谈判。他愿意拿出同他那个已经死掉的兄弟一样的条件,即,在高昌境内给隐族划拨一块地盘,让他们从沙漠搬出来,以换取金晨在李牧身边为他传递消息。而且他也会为金晨提供一个身份,让她可以更好地接近李牧的身边。这个身份便是他送给李牧的舞姬,金晨和银月,替代了原本打算送给李牧的舞姬和乐伎。

    对于鞠智盛来说,这对他百利而无一害。隐族的战斗力虽然不行,但是当炮灰还是够资格的。他把隐族安置在高昌的西侧,若是西突厥打来,隐族还能抵挡一阵,当个屏障和预警。其心,不可谓不歹毒。

    金晨不是没想到这一点,但她无法不答应,因为西突厥随时都可能东进。隐族在沙漠一日,就危险一日。虽说早死晚死都是死,但是能晚死,谁愿意早死?

    合作达成,金晨和银月就这样来到长安。

    她俩虽然在隐族内部,地位尊荣。但实际上,她们也是没出过门的宅女。长安城的一切,对她们来说都是新鲜的。而且由于听了鞠智盛对于李牧的主观判断,认为李牧是个好色之人,误以为接近李牧很简单。但实际接近之后发现,事情没有那么容易,李牧这个人,太过于复杂,她们根本捉摸不透,也无从下手。

    想要跟李牧说隐族的事情,更是寻不到一点机会。就算有机会说了,她也不能确定,李牧会不会帮这个忙。对于未来,全都是担忧。

    想到随时都可能覆灭在西突厥铁蹄下的族人,金晨和银月哪还能睡得着了。聊着聊着没了话,就这样睁着眼睛发呆,一直到了天亮。

    ……

    李牧和独孤九是起了个大早,在姑娘们醒来之前,俩人就悄悄地溜走了。他们从丽春院出来的时候,正是平康坊安静下来的时候,夜里玩乐了一夜,这会儿也都该休息了。随后的整个上午,平康坊都是安静的。得过了中午之后,前一天的客人才走。收拾打扫一下,迎来今天的新一拨儿客人。

    而这个时候的长安城,正开始苏醒。

    李牧和独孤九晃荡到了西市,吃了个汤饼。然后雇了一辆牛车,李牧躺在上面睡了个回笼觉,醒来的时候已经到家了。

    一天就这样开始。

    过了小年,每一天就都算在“年”的范围了。唐朝的时候,虽然没有李牧前世那些贺新年的花样,但大户人家,却很流行“披红挂彩”,就是搞一些花花绿绿的绸缎,装点在大门两旁,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炫富的行为。

    王鸥就是开绸缎铺的,什么颜色的绸缎都有。不等李知恩开口,她已经着人送来了。这让李知恩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最近随着她与李牧的婚期定下来,再加上王鸥的殷勤对待,她对王鸥的敌意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大了。

    但若说达到与白巧巧这样和睦,还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在李知恩的心中,王鸥永远逃不掉“老牛吃嫩草”这个标签。而且她是先进门的二姨太,王鸥在她后面,作为一个“姐姐”,怎能“低声下气”呢?

    这就是小孩儿的想法了,对王鸥来说,想得则完全不一样。俩人的年纪差了一倍还多,对王鸥来说,如果她当年与崔家长子正常成亲,孩子都有李知恩这个年纪了,怎么会跟她一般见识呢。

    她的转变,完全就是哄孩子一样的。为了不让李牧为难,而曲意逢迎着,效果显著。但若说她有多么低声下气,其实也没有。分寸拿捏得刚刚好,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李牧对于这些事,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态度。后宅的事情,他偏帮谁合适?也就帮着巧巧,别人说不出什么来。但巧巧偏偏还是那个最让他省心的,根本也不用他帮什么。而其他人,都是一样的身份,他根本就没法偏向。

    还是糊涂点好,反正有他在,最多也就是几句抱怨,打是打不起来的。

    家里的事情,李知恩在忙活,而临近过年,少不得要去看看母亲孙氏有没有缺少的东西,这方面自然是身为儿媳的白巧巧去支应着。

    李牧到家的时候,白巧巧就出门了。说是上次与孙氏见面,孙氏念叨了一句东市的枣糕,白巧巧记在心里,要买了送过去。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简直是太省心了,李牧彻底闲着没事儿干了,便溜到了对门,陪王鸥和胖达待了一会儿。等白巧巧回来了,他才又溜回来吃饭。

    “根生的事儿,我问思文了。他们也回来,不过要晚几天。他们押着定襄城这半年的盈余回来,打算在长安城采购一些东西回去。根生现在是队正了,军令如山,令行禁止,不好随便。”

    “队正?”白巧巧不懂行伍的事情,问道:“夫君,这队正是多大的官,根生不过是个孩子,如何能担当重任,可别是小叔子特别照顾吧?”

    “队正啊、”李牧想了想,道:“说是官儿,也不是官儿。军队里头,十人算作一伙,有伙长。五伙算作一队,有正副队正两人。根生现在是队正,手底下管着五十个士卒。算是官儿,但却没有品级,也还是大头兵一个。”

    “要说照顾么……根生是我的小舅子,思文是我义弟,你就算告诉他别照顾,他该照顾也还是会照顾的。不过他应该也知道我的意思,没有照顾太多,多半也就是不让根生去危险的地方,不会特别提拔他,所以根生的队正之职,应当是他自己挣来的。”

    白巧巧听到这话,颇为欣慰,道:“我这个弟弟啊,从小憨直,如今也算是有出息了。父亲若是知道,肯定也会非常欣慰。”

    李牧想起与白闹儿的过往,也忍不住笑了,道:“是啊,你爹也不容易。待会儿从账上支一千贯,送到丈人那儿,让他置办年货吧。”

    “不用这么多。”白巧巧忙不迭道:“父亲那儿什么都不缺,给他钱也没用处。再说,意思一下也就是了,十贯钱就好,用不了一千贯这么多。”

    白巧巧虽然惦记家人,但却从不会把“李家”的钱倒腾去“白家”,这也是李牧心疼白巧巧的原因之一,她实在是太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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