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古人婚姻大事,历来由父母作主,高氏九代单传,高老头急着抱孙子,而沈氏有女嗷嗷待嫁。当年沈廷扬因为被高老头挟亲之下定下娃娃亲事,被沈氏中人视为奇耻大辱。高氏是海盗之家,沈家是书香门弟,这门户之差实在天地之别。

    沈氏有意悔婚,但大海盗高老头岂是好欺之人,光脚的还怕穿鞋的不成?你当高氏私家舰队是吃素的?沈氏悔婚无门,而高家大少爷的名声又太差,所以,沈廷扬只有一个拖字决应付,一直把女儿拖到十八岁。

    古时女子早嫁,十三四岁就有出阁的,十八岁可是名副其实的老姑娘了。过了年,可是十九了啊。

    但去年高氏祖坟发了,高旭顶替原来那个浪荡公子成为焕然一新的高家大少,短短时日,同盟会应势而起,同盟军横空出世,其声望在江南顿及峰顶。与之相反的是,沈家大小姐有义阳王之祸,撞柱守节之后又有失忆之名,所以,沈氏对于这场大婚也是迫不及待。

    但是,在这样留头不留发,在空气中都充满着血与恨的壮烈时代,在如此国破家亡之际,举办盛大的婚宴并不是适合时宜的事。

    当年霍去病就曾言“匈奴未灭,何以成家?”的誓言,套用在今时今日,就是“鞑子未灭,何以成家?”而高旭作为反抗鞑子的领导者,当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可是国人又向来崇尚成家立业,不成家,又何以立业?要是一般人也罢了,但高旭不是一般人哪。当初吴淞大捷之时,陈子龙的一句“中兴大明,当由高氏始!”的喟叹,在朱明宗室丧失人心的前提下,再加上高旭如今的声势,实在让无数有心人引发无限的遐想。

    如果高旭是一个纯粹的武夫,大约也不会引起那些诸如陈子龙之类的有心人的联想,但他还一手缔造了同盟会。如今同盟会已成为立足江南的庞然大物。想当初,反抗蒙元就是由白莲教红巾军开始的。而同盟会何尝不是另一个白莲教?还有那号称青天兵、白日旗的同盟军,又何尝不是另一支红巾军?

    虽然作为追随者,自然不希望已经二十出头的高旭还是孤家寡人。有了子嗣,才让那些追随者有更多的想念哪。

    所以,高旭的大婚,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

    在这种前提下,高沈两家的联姻要是大张其鼓,不妥;要是太过低调,沈家人不答应:我家大小姐虽然遭过横祸,但还是冰清玉洁的,你们这么低调,难道以为我家大小姐见不得人?至于高老头,更是好面子的人,不把这大婚搞得轰轰烈烈,怎么来展示高氏如今的身份地位?

    最终,高旭头痛地提出了他的解决方案:在大婚的高调、隆重之中,又赋予了这个时代的主题色彩。

    古时新婚之日,应有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是夫妻对拜。

    如今的天地,已非朗朗乾坤,因为半壁江山已沦于鞑子之手。

    只有无数英烈的牺牲,才能创造出新的天地。

    所以,第一拜,不拜天地,而是拜英烈。

    把大婚的仪式先放在同盟广场上举行,拜中华英雄记念碑,作为第一拜。

    而这一拜英烈的举动,所带来的声望也无法估量。

    第二是,婚宴有喜,但无酒。正如阎应元的接风宴一样,以水代酒,所有的美酒都祭奠英烈。有朝一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大业完成,再解除禁酒令。

    虽说高旭这二个措施不免有做秀的性质,但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在这个国破家亡的时代,对激励忠烈、凝聚人心的作用,凭着高旭的身份,无疑是极为巨大的。

    由于高旭的坚持,高老头和沈廷扬都勉强答应了。

    所以,在正月初六这一天,在同盟广场上,人山人海,无数人见证这桩前所未有的婚礼。

    只见新郎高旭与披着红盖头的新娘沈家大小姐,先对着广场主席台上的中华英雄记念碑进行第一拜,然后是对于高老头、沈廷扬夫妇第二拜,再然后是夫妻对拜。

    这是自古以来,从未有过的婚礼。

    同盟广场上雷鸣般的欢呼声,庆祝着这桩别具一格的婚礼。

    高旭此举,开创了在同盟广场上举行婚礼的先河。在此之后,有无数的新人,以高旭为榜样,在英烈之前,立下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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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婚礼在下午举行,晚上自然高沈两家都办了盛大的宴席。

    宴席虽然以水代酒,但菜肴极为丰盛,客主尽欢。

    当高旭进入洞房内,默默地揭开新娘的红盖头,默默地看着红盖头下的新娘。她有一张极具古典美的瓜子脸型,睫毛长长的,眼睛大大的,如玉一般的脸颊上带着淡淡的羞涩的红晕。她美得不带一丝杂质,似乎不为世间所有。

    高旭回想起以前与她相遇的情景,第一次是初到崇明港时,她女扮男装的样子。然后,就是她在义阳王府血溅五步的撞柱守节。然后,她伤好了,失忆了,高旭很无语地陪着她看蚂蚁,陪着她水中钓月,陪着画画。

    再然后,就是现在了,她成为自己的新娘。

    高旭虽然出身医生,但对于沈家大小姐沈洁是不是真的失忆,还是无法辨别的。再说,每次看着她清纯的气质,那清澈的目光,清丽的气质,脱俗得犹如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高旭的心就觉得很宁静。

    但前些天,赵明月的质疑让高旭心生一些好奇。

    这个沈大小姐究竟有没有失忆?

    如果赵明月的直觉是对的,这沈洁只是装失忆,要是在以前,以高旭看来,还是情有可原的。毕竟义阳王之祸对于她来说,是不堪回忆的,用失忆来掩饰一切,逃避现实,也不失一种好办法。

    但如果今日新婚之夜,她不向自己坦诚,那这个婚姻就很无趣了。

    因为夫妻一体,任你如何掩饰,总有一日会真相大白的。

    除非她真的是永久性的脑损伤,不仅导致失忆,而且导致智力受损,那就无解了。

    要真是这样的话,任她如何美若天仙,但只有六七岁的智力,那么把她当成女人来看,还是把她当成孩子来看?

    所以,揭开她的红盖头,高旭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还记得我么?”

    “记得。”她的忽闪着大眼睛,脸颊上的浅浅红晕,使得她看上去有点可爱,只听她说:“我以前画过夫君你的样子,然后天天看着,当然不会忘记你啦。”

    “你还记得以前的事么?”

    高旭认真地问。

    她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高旭仍然认真地望着她的眼,道:“你再想想看。”

    看着高旭那很认真的目光,她做着努力想的样子,但神情已经很委屈了,似乎表明,硬让她想那些想不起来的事,这个夫君实在是太残忍了。

    高旭抚摸着她脸上如玉的肌肤,道:“洁儿,你知道么?那个逃到浙江的义阳王,去年年底,我已经安排一场意外,杀了他替你报仇了。在那种事情里,你以死守节,没有人怪你的。如果你真的恢复了,那就做回原来的你,好么?我真的不希望自己的妻子,为了掩饰错不在已的过去,整日戴着像孩子一样懵懂无知的面具活着,蒙蔽了自己,既让自己不开心,也让所有关心你的人担心……”

    她听罢,缓缓地低下头,良久无语。

    高旭轻轻地把她揽入自己的怀里,闻着她发梢里的幽香,道:“人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们是夫妻,以后心连心,坦坦诚诚地过日子,好么?”

    过了好久,怀里的佳人耸动着香肩,微微地抽泣起来,然后,便是强自压抑着的啼泣了。

    高旭则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难道真的只有女人才能看破女人么?

    赵明月凭着自小从生死场磨练出来的直觉,还真是让她说中了。

    而这个沈洁也过得不容易啊。那恶梦一般的以死守节的经历,对于任何一个女子,都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她以失忆的方式,让自己像个孩子一样活着,伪装着,逃避着,也绝非一般人所能忍受。

    洞房花烛之时,她在高旭的怀里,整整哭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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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老庄的内城里,赵明月的明月楼与作为新房的听雨楼相距不久。

    直到深夜,赵明月还在窗口旁,若有所失地瞧着听雨楼。跟着她一起偷窥的,还有汤嫣儿。

    汤嫣儿的身份虽然是赵明月的亲卫侍女,但俩人的关系已情同姐妹。

    赵明月向来颇有侠女风范,行事磊落无比,性格爽朗明快,但在生活细节上,着实是丢三落四。汤嫣儿年轻虽小,偏偏是个鬼精灵不说,而且衣食住行相关的琐事无一不精,正所谓穷人的女儿早当家。在汤嫣儿的打理下,赵明月的生活终于变得有条有理了。

    “赵姐姐,我们搬来一门破虏炮,把那洞房给轰了,如何?”

    汤嫣儿嘻嘻笑道。

    在俩人的身后,汤娘子正在烛光下缝着衣裳,听了女儿的胡扯,不由轻柔地斥道:“嫣儿……你休要胡说……”

    赵明月“嘿”了一声,一本正经道:“嫣儿,你这个注意不错。快去搬来,然后我要把你塞进炮膛里轰过去,如何?”

    “啊呀,姐姐,你好狠心哪。”汤嫣儿又是嘻嘻笑道:“真不知爷的雄风,今夜是否依旧。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被姐姐与娘亲榨成人参了啊。”

    汤嫣儿说罢,赵明月和汤娘子俩人忍不住同时扑着跳过来,非要撕烂这小蹄子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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