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建设与控制

    ————《庄子》里《说剑》篇中说:“相击于前,上斩颈项,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这只是未节小技。老子说过:“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接受整编后的二军算是彻底的打上了王大官人的印记,李过宋献策等人是欲哭无泪,他们实在没想到王大官人的用心竟然如此险恶!简直令人发指!

    不过对他们来说还好的是,王大官人并没有赶尽杀绝,他们仍然占据着二营的领导位置,只不过不能像以前一样为所欲为的指挥二营罢了。

    整编过后的‘忠贞’‘坚毅’二营被军参阁指派到了石柱地区以支援秦良玉,如今的松江、杭州二港已经有收益了,而且颇为不错,有了钱的王大官人又开始布置新一系列的攻势了,已经是磨刀霍霍了。

    只不过如今朝廷治下的百姓和救**都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整,而且整个朝堂已经打算进一步的扩大救**的编制了,只是由于扩编后的救**的主导问题才导致决定的缓慢……

    如今的松江、杭州二港已经有了收益,这便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了。

    事实上早在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曰“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私贩指走私商,公贩指合法商人)。而同年,隆庆皇帝(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

    但是这时的海禁还仅仅只是海禁的放松而已,并没有真正的全面放松、全面开放。

    另外一次的海禁真正意义上的大开放是在神宗时代,当时就连皇帝本人都从事海贸,并且赚的是盆钵满盈,皇室的引领作用是巨大的,这一次海禁的大开放使得明朝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也就是在当时,许多西方先进思想开始进入中国,并且给当时的大明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神宗之后,大臣们便以此‘劝解’皇帝,说皇帝这种做法是与民争利(事实却是争了他们这些士绅阶级的利益),而后因为内忧外患(与后金的战争以及大明内部剧烈的党争)重新又逐渐的加强了海禁。而正常的历史中,满清入主中原之后又再一次实施海禁,而且较之明朝更甚,彻底的将中国打回解放前了。

    神宗时代虽然是海禁的大开放时代,但他却有一点没有做到,那就是政府主动的引领,那只是皇帝为自己赚私房钱罢了,没有开埠开港,没有政策指引,没有相关的人事、机关进行协调,甚是令人遗憾。而王大官人所做的就是弥补这个遗憾。

    如今的松江、杭州二港已经是初绽头角,早期朝廷规划建设的地区,已经被商人全部买下了。最初的时候,许多的人对松江、杭州二府持观望态度,但当港口初步建成后,往来两地的商船开始络绎不绝。

    由于王维大力推进南京松江等地的马路建设,使得如今的两港的水路和陆路条件都变得极为方便快捷。条件好了,再加上王大官人政策上的积极的推进,一切便都不是问题了。两地极其迅速的繁荣了起来,两地已建成的仓库、交易中心、摊位被抢购一空,呈现出了一副僧多粥少的现象。

    只因早在两港的规划之初,王维便已经下令必须按照规划来办,不准任何人随意侵占未来的发展用地,因为一旦稍有放纵,鬼才知道两地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是由于当时朝廷拿不出多少钱,两地规划面积并不算太大,是以如今规划之地已经是不够用了。

    得知这一情况的王维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小心了,是不是应该胆子再大点儿,但王大官人又怕步子迈大了扯着蛋,是以一直有些犹豫不决。但是一次事件改变了王大官人的看法。

    “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进之,然后通流而不滞……今为大国者,有无穷不竭之货,反妒大商之分其利,宁使无用而积为朽壤,何哉?故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致之术也。”这是大文豪苏轼的一段话,这也是王维在调查杭州府的资料时无意看到的。

    其本意是说政府应该将利还于民,还于商,不能只图自富而至百姓不顾,这一点无意之中开通了王维的思维,当然王大官人肯定不会这么无私的,只是这一段话让王维想起来前世的一种政策,一种两利的政策,一种能生金蛋的政策!

    不久一份新的政策出台了,朝廷允许商人在松江、杭州购地,但购地之后必须按照朝廷给予的规划进行建设。如此一来,朝廷不禁赚到了钱还做到了预期的规划,而商人们也购到了地,正常的营业,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也是一个借鸡生蛋的金点子。

    对于在两地活动的商人,王维也竭力的想出了法子进行控制,他可不愿意徒为他人做嫁衣,最后还搞出来一帮控制不住的力量。

    商人在古代最初只是个体分散式的经营,没有出现什么大的商人群体,可以说是有”商”而无”帮”。但到明时期,情况发生了改变,由于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人地位的提高、竞争的加剧以及人们从商观念的转变等种种因素,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以地域为中心的商帮,商人开始以群体形象活跃在历史舞台。

    明清时期的地域商帮举不胜举,比较著名的就有山西商人(即山右商)、洞庭商人、徽州商人、广东商人、福建商人、宁绍商人、江西商人(即江右商)等等。对这些行贾四方的商人来说,会馆与公所就是他们与家乡以及同行间进行联系的纽带,是他们在异乡可以倚靠的组织。

    商人们也有自己的行业神崇拜,不同的商业行业所崇拜的行业神祇是不同的。地域商帮,顾名思义,是商人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地缘(乡谊)为纽带,以”相亲相谊”为宗旨形成的商人群体。

    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从商的观念也发生了比较大的转变。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也因此导致了商人队伍的扩大,以及商业竞争的加剧。出门谋生,闯荡商海,更加不容易。地域商帮的形成,可以让同族或同地,具有共同地域背景的商人相互照应。由于有了这层血缘和地缘的关系,商人之间不仅有了很强的亲情认同感,商业的成败、兴衰更直接与本族、本地的利益息息相关。

    随着商业的发展,商帮规模的扩大,有些行业在某些地区完全被某个商帮所垄断,其他商帮根本无法插足。更可怕的是明朝许多的商帮背后有朝党的身影,有些甚至就是官员亲属行商。

    如此一来那就是一股可怕的力量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期,这种情况是不被王维所允许的,他要控制,他要操纵!

    根据经营商业的项目,商人可分为牙商、盐商、铁商、米商、糖商、丝绸商、陶瓷商、烟草商、典当商、布商、药商等。王维的第一计策是将这些商人按照经营项目进行分类,每一类都分开管理。

    在这些经营商业的项目中以牙商最为著名,所谓牙商,本来是指在城市和乡村的市场中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从中抽取佣金的居间商人,亦称牙人。明时,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牙商人数大大增加,形成了一个专门的行当,称为牙行。而牙行在港口贸易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王维仿照清代的广东十三行,将这个庞大的牙商群体分为许多小部分,从而避免一家独大,以便于控制,此为第二政策。

    明清时期,商人的势力不断扩大,再也不能忍受行的控制。明清时期商人社会势力提高的集中表现,是他们有了自己的正式团体──会馆。建立会馆就是使同乡在外做生意有落脚之处,乡人有个聚会之所,以便联络感情,交流商业讯息。随着业务的发展,商人对会馆的职能又有所不满,于是出现了打破地域界限,以同行业组织在一起的团体──公所。会馆和公所是明代后期产生的一种地域商业行业组织。

    对于这种情况,王大官人即欣慰也无奈,只有运用法律国策对这些组织进行规范,还有专门的与之沟通协调的政府部门‘同商馆’,听起来这更像是一个饭馆的名字,但这确确实实是一个政府机构,其主要责任与后世的消协差不多,只是责任大一些,管的宽一些,对入行条件、商品价格、使用的度量衡、招收学徒、同业救助等都有相应的规定,维护行业信誉和产品质量,引导商人组织合理竞争。这是第三个计策……

    相应的王维也给商人相应的补偿,官方的保护,这是商人们最需要的,也是王维喂给商人的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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