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茶叶的事情还未查清,沈妤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准备照常去茶坊。
她正要上马车,迎面突然跑来一个孩子,往她怀里塞了一团纸。
沈妤只当孩子跑的太急,没留神接住,纸团掉在了地上。
赶车的活计眼疾手快,赶紧把纸团捡起来,递给了沈妤。
上了车,沈妤把纸团展开,上面写了一句话:真凶在葫芦巷。
“葫芦巷在哪里?”沈妤掀开车帘问,她生活的地方以盛家为中心,四处都是高门大户,从未听说过哪里有这样一条小巷。
给沈妤赶车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他叫来福,鬼头鬼脑的很机灵。沈妤早就留意过这个故作成熟的大男孩,对他印象不错。
来福想了一下,犹豫着道:“葫芦巷在城西,还得走一段距离,不过那里面住的都是穷人,大少奶奶真的要去吗?”
穷人住的地方人员混杂,在旧社会,女人抛头露面很不安全。
好容易得到一点线索,沈妤不甘心就这么放弃,道:“没关系,这不是有你陪着我呢?青天白日的,能有什么事?”
来福憨厚地摸了摸脑袋,这还是第一次东家这么信任他。沈妤一句话,让这个大男孩红了脸。
葫芦巷是一条很窄的巷子,马车进不去,两人只好把车停在门口,步行进去。
纸条上的人只说真凶在葫芦巷,但里面杂七杂八有十来户人家,找起来确实得费一番功夫。
在巷子口,沈妤摘掉了身上的首饰,脱下披风,而后她朝着来福招了招手。
“你过来,我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
来福凑了过来,听沈妤说完,他用力地点了点头,“大少奶奶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
他也学着沈妤的样子,摘下帽子,又把衣服弄皱,然后才向巷子里走去。
上午的阳光不错,有一户人家门口,以为满头银发的老婆婆正坐在木椅子上晒太阳。
“老婆婆,向您打听个事吧?”来福站在门口搭话。
老婆婆懒洋洋的眯着眼,她没表现出不愿意回答的意思,来福便继续道:“婆婆,我是从乡下来投奔我表舅的。前几天我舅写信回家,说他在城里发了点小财,让我来跟着他混。家里穷,饭都吃不上,我娘一听他有门路,连夜给我捣鼓出来一身行头,让我来葫芦巷投奔亲戚。”
“可是我舅直说来葫芦巷,他没说他家住那里,这哪一户人家是我舅啊?”
来福一口气说了一大长串,语气急切又诚恳,像极了初来乍到的愣头小子。
老婆婆想了想,指了指胡同尽头的一个院子,继续眯着眼睛晒太阳了。
来福打头阵,过了一会儿,沈妤才跟过来。
“大少奶奶,你怎么知道老婆婆就知道他住那里呢?”来福挠着头皮问。
沈妤道:“这个人在王大毛的茶叶里投毒,肯定收了一笔钱。如果你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突然有了钱,你会做什么呢?”
“有钱了,当然是大吃大喝……买东西……”来福话说到一半,恍然大悟。
一个人得了一笔横财,很难做到财不外露,同住一个巷子的街坊邻居,肯定会看出点什么。
在这种小环境里,谁家少了只鸡,买了件新衣裳都知道,更何况是胡吃海喝呢?
到了地方,院门半开着,从矮小的栅栏门望进去,能看见院子里杂七杂八扔了几个酒坛子。
“就是这里。”沈妤越发肯定。
来福已经推门进去,奇怪道:“这人怎么回事,为什么大门开着,屋门也开着?”
沈妤心说不好,她推开屋门,却见屋子里一片混乱。
仅有的几样家具,桌子,木椅,东倒西歪,瓷碗被打碎了,碎瓷片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迹。
地上的血迹还没干,这说明有人赶在了他们前面。
只差一步就抓住了凶手,但还是晚了这么一步。
来福有些泄气,沈妤则在房间里细细搜寻,突然间,一个金灿灿的东西映入了她的眼帘,是一块金表。
“又是他。”沈妤把东西捡起来,这金表价值不菲,屋子的主人绝对买不起。
沈妤清楚的记得,得胜茶行的掌柜马富贵,身上就挂着这样一块金表。
马富贵知道自己露出了马脚,他慌里慌张想要善后,仓皇之间竟然遗失了这么重要的物品。
回来的时候,来福顺便打听了一番,这屋子的主人叫陈三,平时也是在码头做苦工的,是王大毛的朋友。
如此一来,事情便说得通了。
马富贵知道王大毛是盛家茶坊的常客,他买了茶叶以后,马富贵便买通陈三,让他在茶叶里下了耗子药。
王大毛不是被茶叶毒死的,而是被陈三毒死的。
沈妤收好捡到的金表,对马富贵的恶性痛心疾首。为了一己私利,他竟然草菅人命。
“走,去得胜茶行,我今天一定要弄清楚,给死者一个交代。”沈妤目光森然。
来福欲言又止,他不敢违抗沈妤的命令,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驾车去了得胜茶行。
马富贵正在柜台后面看账本,见沈妤进门,他笑着道:“大少奶奶,这次来又有什么指教呀?账本不是已经全部给您送去了吗?”
沈妤把金表拍在了桌子上,“马掌柜,这表你认识吧?”
马富贵拎着金链子,细细端详了一番,他脸上的笑容微微凝滞,“咦,这表怎么在大少奶奶这里?”
沈妤冷笑,“这是我在陈三家里捡到的,而陈三正是在茶叶里投毒,害死王大毛的凶手,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这……”马富贵依旧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这时候,楼上一个伙计拿了个盒子下来,道:“掌柜的,您的表我拿去保养了,上午放在您桌子上,您怕是没瞧见。”
马富贵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连自己的表都不记得了,这可是我花重金托人从上海买来的。”
马富贵说着打开木盒,拿出了一块一模一样的金表。
她正要上马车,迎面突然跑来一个孩子,往她怀里塞了一团纸。
沈妤只当孩子跑的太急,没留神接住,纸团掉在了地上。
赶车的活计眼疾手快,赶紧把纸团捡起来,递给了沈妤。
上了车,沈妤把纸团展开,上面写了一句话:真凶在葫芦巷。
“葫芦巷在哪里?”沈妤掀开车帘问,她生活的地方以盛家为中心,四处都是高门大户,从未听说过哪里有这样一条小巷。
给沈妤赶车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他叫来福,鬼头鬼脑的很机灵。沈妤早就留意过这个故作成熟的大男孩,对他印象不错。
来福想了一下,犹豫着道:“葫芦巷在城西,还得走一段距离,不过那里面住的都是穷人,大少奶奶真的要去吗?”
穷人住的地方人员混杂,在旧社会,女人抛头露面很不安全。
好容易得到一点线索,沈妤不甘心就这么放弃,道:“没关系,这不是有你陪着我呢?青天白日的,能有什么事?”
来福憨厚地摸了摸脑袋,这还是第一次东家这么信任他。沈妤一句话,让这个大男孩红了脸。
葫芦巷是一条很窄的巷子,马车进不去,两人只好把车停在门口,步行进去。
纸条上的人只说真凶在葫芦巷,但里面杂七杂八有十来户人家,找起来确实得费一番功夫。
在巷子口,沈妤摘掉了身上的首饰,脱下披风,而后她朝着来福招了招手。
“你过来,我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
来福凑了过来,听沈妤说完,他用力地点了点头,“大少奶奶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
他也学着沈妤的样子,摘下帽子,又把衣服弄皱,然后才向巷子里走去。
上午的阳光不错,有一户人家门口,以为满头银发的老婆婆正坐在木椅子上晒太阳。
“老婆婆,向您打听个事吧?”来福站在门口搭话。
老婆婆懒洋洋的眯着眼,她没表现出不愿意回答的意思,来福便继续道:“婆婆,我是从乡下来投奔我表舅的。前几天我舅写信回家,说他在城里发了点小财,让我来跟着他混。家里穷,饭都吃不上,我娘一听他有门路,连夜给我捣鼓出来一身行头,让我来葫芦巷投奔亲戚。”
“可是我舅直说来葫芦巷,他没说他家住那里,这哪一户人家是我舅啊?”
来福一口气说了一大长串,语气急切又诚恳,像极了初来乍到的愣头小子。
老婆婆想了想,指了指胡同尽头的一个院子,继续眯着眼睛晒太阳了。
来福打头阵,过了一会儿,沈妤才跟过来。
“大少奶奶,你怎么知道老婆婆就知道他住那里呢?”来福挠着头皮问。
沈妤道:“这个人在王大毛的茶叶里投毒,肯定收了一笔钱。如果你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突然有了钱,你会做什么呢?”
“有钱了,当然是大吃大喝……买东西……”来福话说到一半,恍然大悟。
一个人得了一笔横财,很难做到财不外露,同住一个巷子的街坊邻居,肯定会看出点什么。
在这种小环境里,谁家少了只鸡,买了件新衣裳都知道,更何况是胡吃海喝呢?
到了地方,院门半开着,从矮小的栅栏门望进去,能看见院子里杂七杂八扔了几个酒坛子。
“就是这里。”沈妤越发肯定。
来福已经推门进去,奇怪道:“这人怎么回事,为什么大门开着,屋门也开着?”
沈妤心说不好,她推开屋门,却见屋子里一片混乱。
仅有的几样家具,桌子,木椅,东倒西歪,瓷碗被打碎了,碎瓷片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迹。
地上的血迹还没干,这说明有人赶在了他们前面。
只差一步就抓住了凶手,但还是晚了这么一步。
来福有些泄气,沈妤则在房间里细细搜寻,突然间,一个金灿灿的东西映入了她的眼帘,是一块金表。
“又是他。”沈妤把东西捡起来,这金表价值不菲,屋子的主人绝对买不起。
沈妤清楚的记得,得胜茶行的掌柜马富贵,身上就挂着这样一块金表。
马富贵知道自己露出了马脚,他慌里慌张想要善后,仓皇之间竟然遗失了这么重要的物品。
回来的时候,来福顺便打听了一番,这屋子的主人叫陈三,平时也是在码头做苦工的,是王大毛的朋友。
如此一来,事情便说得通了。
马富贵知道王大毛是盛家茶坊的常客,他买了茶叶以后,马富贵便买通陈三,让他在茶叶里下了耗子药。
王大毛不是被茶叶毒死的,而是被陈三毒死的。
沈妤收好捡到的金表,对马富贵的恶性痛心疾首。为了一己私利,他竟然草菅人命。
“走,去得胜茶行,我今天一定要弄清楚,给死者一个交代。”沈妤目光森然。
来福欲言又止,他不敢违抗沈妤的命令,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驾车去了得胜茶行。
马富贵正在柜台后面看账本,见沈妤进门,他笑着道:“大少奶奶,这次来又有什么指教呀?账本不是已经全部给您送去了吗?”
沈妤把金表拍在了桌子上,“马掌柜,这表你认识吧?”
马富贵拎着金链子,细细端详了一番,他脸上的笑容微微凝滞,“咦,这表怎么在大少奶奶这里?”
沈妤冷笑,“这是我在陈三家里捡到的,而陈三正是在茶叶里投毒,害死王大毛的凶手,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这……”马富贵依旧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这时候,楼上一个伙计拿了个盒子下来,道:“掌柜的,您的表我拿去保养了,上午放在您桌子上,您怕是没瞧见。”
马富贵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连自己的表都不记得了,这可是我花重金托人从上海买来的。”
马富贵说着打开木盒,拿出了一块一模一样的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