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就在客栈里吃,他们一共是十几个人,倒是把小小的饭堂给坐满了。

    素衣牵着南霸天的衣袖从楼上下来,宋轻云的目光紧盯着顾老大,结果让她大失所望。

    “大叔,你不觉得她眼熟?”

    南霸天同样望着顾老大,眼神里尽是疏离和冷漠。

    “眼熟啊,这不是南霸天吗?”顾老大摸摸自己脑门上的包,心里堵得慌。

    要是个男的,再约一次架出出心里的闷气,可是他一个五六十的老人家,怎么好跟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大打出手?这口气只能往肚子里咽,谁叫自己技不如人?

    “大叔,你再仔细看看,她不是你家顾楠吗?”

    顾老大夸张的大叫道,“怎么可能?我能连我自己的孙女都不认识?再说我家顾楠怎么可能当山贼?”

    想起自己苦命的孙女,顾老大心情更加烦躁,他瞪着南霸天突然问道,“你是不是见过我家顾楠?”

    南霸天白了他一眼,“老爷子,我不知道什么顾楠,既然我不是你孙女,那我回去了。”

    宋轻云和慕青岙面面相觑。

    “顾大叔,顾楠三年前失踪,或许她的容貌已经发生了变化,你再仔细想想,顾楠身上又没有特殊的地方,比如说胎记什么的?”

    “有标记。”顾老大脸色更加的阴沉,想起自己的孙女,他的心就会痛到无法呼吸。

    “楠儿有些血亏,轻轻一摁她的手掌心,会出现一朵红花,半天都不会消散。”

    这么神奇?

    宋轻云赶紧拉住南霸天,大拇指在她手掌心上摁了一下,等了半天,啥也没有,她不死心,又换做另一只手,摁了好几下都跟原来一样。

    南霸天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她,“我很高兴你一心要给我找家人,可是也用不着这么卖力吧?”

    她的手掌心粗糙不堪,指肚上都是厚厚的茧子,摸上去跟毛毛躁躁的,一点也不像女孩子纤细秀气的手。

    宋轻云有些尴尬,这下没让顾老大找到孙女,还勾起他伤心往事,这事让她给搞砸了。

    大家吃完饭各自回屋,宋轻云把南霸天叫到一边。

    “猴子可以给你,但是你必须跟我们一去走,去苏州,小山子就在苏州。”

    南霸天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奇葩的是,她跟那只只会骂脏话的慧姐儿一样,有吃有喝有住的,为啥要过流浪生活?可见她对人生并没有任何远大理想和抱负,大概也是跟动物生活的太久了的缘故,得过且过。

    “你介不介意我给你改个名字啊?”

    “叫什么?”

    “你想不起你的家人在哪儿,我也没有几个亲人,不如你跟我姓宋怎么样?”

    南霸天想了想,“好吧,我以后就叫宋霸天。”

    宋轻云哭笑不得,一个女孩子家,叫花儿,枝儿,玲儿的不好吗?非要叫这么野性的名字?

    她突然后悔把“宋”姓给她,指不定将来这姑娘会给宋氏家族带来怎样的血雨腥风。

    她不放宋霸天走,是因为那块血玉很有可能是宋玉的,顾老大还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血玉是宋玉从顾楠身上得到的,那么顾楠很有可能已经死了,这件事怎么能够说得清楚?宋玉在北胡专门劫顾老大的货物,这不足可以说明,宋玉是故意这样,故意把顾老大往绝路上逼?

    但是通过她对宋玉的了解,又觉得不可能会是这样,总之有团迷雾挡在她的眼前,不解开它,宋轻云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寝食难安。

    下一站是定州,好在天气给力,没有遇到什么风雨天,他们顺利的来到定州后,此地离京城就不远了。

    这次他们直接来到城郊的一个田庄,管事早早就得到信儿守在村口,看到慕青岙的身影后,这些人齐齐跪下。

    “王爷!”

    管事姓张,五十来岁,目光矍铄,精神抖擞,慕青岙跳下马,他赶紧上前将缰绳接过去,交给身后的年轻小子。

    “王爷,听说您要来,庄上早就准备好了房间,打扫了庭院,就等您和夫人,小公子入住。”

    这里原来是慕青岙的田庄,占地六百多亩,种的都是成片成片的麦子。

    此时六月末,麦子已经成熟,金黄的麦田一望无际,宋轻云看到的第一眼,就决定不走了。

    “不去苏州了?”

    房间里,庄里的侍女端来热水给两人洗漱更衣,慕青岙听到身后轻云跟郭妈妈的对话,惊讶的回头问道。

    “额,晚几天去,可以吗?”宋轻云已经被郭妈妈的眼神警告,可是她真的喜欢这一大片麦田,想等着收完麦子再走。

    “不行,宋玉一个人在苏州,恐怕有麻烦,你就不担心他?”

    宋轻云叹口气,“我知道了,等忙完所有的事情,你会再带我回来的,对吧?”

    慕青岙忍不住揉揉她的脸蛋,柔声道,“你知道就好,我家娘子这么喜欢当地主,不如这个田庄就当做为夫的聘礼吧!”

    “真的吗?”宋轻云喜出望外,不过很快眼神就变得暗淡。

    “你就会哄我高兴,说不定这里还是皇家的产业,我要是拿了,指不定被人说成什么样的。”

    在台州江家,老爷子寿宴上,她可是听了好多风言风语,都说她是靠着狐媚劲儿才傍上靖王爷,如今正是新鲜劲儿,等过了三五年人老珠黄,谁还会喜欢一个只会经商种田的乡巴佬?

    说的很有道理,但宋轻云嗤之以鼻。

    难道她就是那种依附于男人才能活着的女人吗?眼光不要太浅显好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的确比较物质,看见土地比见了亲爹还亲,靖王爷有一天厌烦她,她就卷着铺盖回到田庄,种种地,喝喝茶,过一辈子也不错。

    夜里突然刮起了大风,冷不丁换了地方,宋轻云睡不着。阿福听她翻来覆去的,就小声询问她是不是想去解手。

    “不,可能白天在马车里睡多了,这会儿睡不着。”

    阿福掌灯,这时候外面已经下起了雨,风夹着雨拍打在窗棱上,树影摇晃,渲染着屋子里冷清的气氛。

    “把灯放在这里,你去睡吧,我看会儿书。”

    “夫人,王爷不让你夜里看书,小心伤了眼睛。”

    “没关系,我靠近些不碍事,你去睡吧。”

    阿福下去后,轻云掏出枕头下的一个话本,翻了几页索然无趣,干脆扔到一边,穿鞋下地,屋子里太闷,就把窗户打开一条缝。

    “噗!”风把雨丝卷了进来,打在她的胳膊上,很快衣服就是了一大块,紧接着,伸进来一只毛茸茸的爪子,“啪嗒”就放在轻云的手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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