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刚蒙蒙亮,熹微的晨光从东边的大地照射到安全区的街道小巷,将楼房小树、街灯电线的剪影在金橙色的石砖地上铺开,纷乱的影子交织在一起,像是一幅金橙色调的温暖的画。从地面线的远方吹来的清风进入屠杀过后的小镇,在九宫格似的复杂小巷中流窜,被流经的环境添上种种气味。杂草泥尘,血腥恶臭,硝烟火.药。

    嘎嘎的噪音不时从头顶的屋檐、横穿天空的电线上传来,浑身乌黑、羽毛在晨光下微微发亮的乌鸦群过早的出巢劳作,它们的小眼珠子咕噜咕噜的在它们的小脑袋中央转动,仿佛长时间的望着底下蔓延成河的污血与人狼混合的发出恶臭的尸堆。

    小镇的各个角落长时间盘旋着绵长不绝的报丧鸟叫,为这个劫后余生的小镇,添加了几番生灵逝去的悲哀。

    扫尾工作井然有序的展开了,佣兵小队的各位手持文明时代的扩音喇叭,用高分贝的声音将躲藏起来的平民从建筑内部呼喝了出来。安逸交代下去,破天荒的以食物为奖励,组织平民一起处理街道上的遍地的尸体。麻袋,裹尸布,或者单纯以人类的手臂为搬运工具,将这些被恐狼活活咬死,各种惨状都有的平民的尸体,搬到小镇外一同挖坑填埋。

    小镇的西边有一片五十年前沿用至今的坟地,一块略微倾斜的十字架木板插在坟地的前头,上面有金属刀片刻下的“安息所”的字迹,坟地以简单的断木桩作为界碑,绕了十多亩的面积,但凡小镇有人死亡,尸体最终都会送到坟地挖坑填埋。死后体面一点的,一般会有家属给他竖一个木头板子或放上点生前的衣物作为死者的坟头,至于无亲无故的大多被佣兵队的人随便埋葬,不留痕迹。

    坟地的土壤比普通的土壤更显深灰,仿佛死者的尸首被土壤里的变异细菌分解了之后,骨粉的颜色渗入土壤与其化为一体。而若有一场小雨淅淅沥沥的下在坟地上,雨后坟地的土壤缝隙中常会漫出一种极度腥臭的黑色液体,人或动物吸上一口,就仿佛要三天三夜的食物全部呕吐出来。这个时候的坟地无人敢进,因为人们担心感染上变异的尸菌。

    战后的小镇没有雨,这是万幸。金橙色的晨光越过朦胧稀薄的云彩,舒展地铺在镇西的坟地,片片闪烁的金屑落在几十块木板的一面,在一方记录一人一生的最后痕迹上,呈现出光与暗的两面。

    此刻,上百平民扛着尸体,或是铁锹,在未埋尸体的坟地上开掘坟土,长河一般排队拉来的尸体被陆续倒入挖掘的深坑中,坑洞里的土粒与滚动的死尸肉体摩擦,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直至一个坑被填满,平民们就开始填土。以此往复。

    周清为首的三名佣兵负责坟地的工作秩序,晨光将周清的背部照的金灿灿,他的整个正面却隐藏在背光的暗影之中。空气中充斥着血腥与腐臭味,但周清已经不会呕吐,只是静静地看着一些搬运尸体的平民在做完一个循环后跑到角落干呕。在光线触及不到的地方,他瘦削的脸庞上挂着两道干涸的泪痕,他努力的指挥、监督,因为若是停下来,就会有一股悲伤到麻木的感情涌上他的喉咙,好似要把他掐死。

    这种感情源于人类的天性。人类是群居性的动物,面对身边大量同类的死亡,从天性上就会不可避免的哀伤。这份哀伤好比精神上的瘟疫,无孔不入的侵蚀着面临了这一场恐狼夜袭灾难的小镇所有人。

    吴奇也被感染了,只不过不明显。他那犹如波涛翻涌的深邃黑海般的眼睛里,从来就不存在过空洞和麻木,只有那么一点点哀意藏在内心,在心尖儿点上了一笔灰蒙蒙的痕迹。

    他和老李负责的是搬运恐狼的尸体,将31具或完好或残缺的尸体搬至a区营地的门口后,吴奇单肩扛着行囊,右手提着用兽皮包裹好的长刀,独自漫步在金橙色愈加耀眼的干净街道上。阳光让脊背一点点暖和起来,不再像夜里,永远是被冷飕飕的风触摸。

    行囊的口子松开,七月的小脑袋从口子里钻了出来,小鼻子尽力地吸着周围干净的空气,它用毛茸茸的小爪子蹭了蹭吴奇脖颈边的皮肤,半个身体爬出来,然后站到吴奇的左肩上。之前的战斗中,七月也从始至终安静地藏在行囊里被吴奇随身携带。因为吴奇不敢放小红狐落单,万一遇上了恐狼,它没办法自救。现在也算是带它出来透透气了。

    走着,吴奇无意间看见了蜷缩在街道一角、坐靠在一家废弃店铺门口的老康,他全身裹着破旧的深紫色棉大衣,身体似乎很冷的样子,一直在轻微颤抖。

    吴奇自觉地静步走到老康的附近,才看到先前被老康的身躯阻挡的地方,有一个静静靠在老康肩旁的青年。青年穿着一身军绿色的佣兵制服,他的脸不比满是粗糙皱纹的老康,年轻稚嫩,青熟而有棱角。

    只不过青年的双眼闭着,胸膛也不起伏,甚至一只个头硕大的黑苍蝇停在他的太阳穴附近,他也没有伸手去挥开,好似已经累得熟熟睡着。金橙色的晨光在他的年轻的脸庞上照出一半亮,一半暗,青年的双手放在弓起的双腿上,一把长长的*平放在大腿与腹部之间的空隙。巨大的红印在他胸口被撕裂的佣兵队服上蔓延开来,且已经干涸了很久。

    这个青年吴奇有一些印象,叫阿兵。

    他战死了,兴许,这也是这条街道附近没有平民尸体的原因。

    吴奇别过头,不打扰老康的离开。七月的小眼睛中折射着熠熠生辉的晨光,它坐在吴奇的肩头,一样没有发出一点响动。

    ......

    半晌,吴奇回到了a区营地。a区营地是一处附近许多间老旧平房的沿河岸畔,岸畔坐立着一个完好无损的灰顶亭子。不过五十年过去,垂岸的杨柳已成枯槁,河道里的水也干涸殆尽,只余一些坑坑洼洼。

    负责解剖恐狼尸体的佣兵小队的几位搬了椅子坐在岸边,数名穿着清一色漆黑军用护具,脱了防爆头盔的的黑铳佣兵团的佣兵们坐靠在亭子内聊天休息。

    对于陌生的人,吴奇一眼盖去,唯有一名佣兵引起了吴奇的一丝好奇。他面容清瘦,鼻梁高挺,眉毛平平的一字,双眼好比沉静的水潭;他留有一头黑色的板寸,皮肤淡麦色,四肢的肌肉微微撑着漆黑的佣兵战服,并不像其他四肢粗壮像头牛的佣兵汉子那样粗野壮实。

    显眼的是,在休息的时候他仍然抱着一杆修长而粗糙的*,枪带穿过背部,枪身被转到正面,被他拉到怀中;他的右手轻轻地抚摸着js 12.7mm漆黑漂亮的枪尾,宛如在抚摸心爱女人的翘臀。

    吴奇走向佣兵小队人多的方向,路过这群黑铳的佣兵四秒,也静静的观察了这位叫高远的狙击手四秒。他寂静无波的眼睛,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的安静到融入自然的呼吸,让吴奇留了几分注意。

    “喂,耍刀的小子,你停下。”正当吴奇要走到自己人那边的时候,黑铳的一位佣兵突然呼喝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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