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血洒关隘忠魂泣,宁煜隐狼入东山

    “驾,驾,驾”一阵急促的呼喝响起在南齐京城通往西南边境的路上,一匹黑色快马疾驰而来,扬起一阵尘土。

    马上的骑士一身军装打扮,背上插着一杆小旗,看其装扮应该是名军中信使。

    远远地,信使眼前出现一座关隘,上面的旗帜高高飘扬,旗帜上面绣着一只展翅高飞的云燕,正是京城四军中兆武营的标志。

    信使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前面是自家将军的地盘,自己可以略作休息,歇一歇战马。再往前方要行很久才能到达官驿,估计到了那里就要换马了。

    “黑风,到前面咱们休息一下。”信使拍拍战马脖子,双腿一夹,他座下的战马乃是千里挑一的良驹,颇通人性,闻言立刻加速狂奔,不多时便来到关隘面前。

    信使一拉缰绳,黑风扬蹄打横,打个响鼻,稳稳停在岗哨面前。

    “来者何人?速速下马!”守关的兵丁手中刀枪一横,挡住信使去路,后面的把总提着腰刀走了过来。

    “兄弟!自己人!”信使跳下黑风马背,拱拱手,笑道:“我是果毅将军程大人手下信使,这里有通关手令为证。”

    信使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块黝黑令牌交给把总验看,笑道:“兄弟一路疾行到这里,人困马乏,能不能讨碗水喝,歇歇马再走?”

    把总看了看通关手令,面色微变,扭头背着信使对两旁的兵士使个眼色,回过头来,满面笑容道:“原来是将军手下,那都是自己人。不就是碗水嘛,我这就叫人给兄弟准备。兄弟还有什么要求尽管言语,不用客气!”

    “方便的话,给我的马喂点好料,一路上光吃青草,委屈它了。”当兵的除了自己的袍泽,就属战马和兵刃最亲近,自己有幸分到这么一匹好马,信使自然百般珍惜。

    把总点点头,吩咐一旁的手下上去牵马。

    谁知那名兵士刚刚靠近,黑风突然发出一声嘶鸣,人立而起,随即暴躁的乱蹦乱跳起来。

    信使一怔,面上露出尴尬的笑容,道:“黑风平日里不是这样,可能跑累了,有点发脾气。”

    他转身冲着黑风喝道:“黑风,都是自家兄弟,不要使性子!”

    话音方落,黑风突然猛一扭脖子,挣脱了缰绳,抬起前蹄便踢向一旁的把总,信使面色一惊,一扭身便要出手阻拦,却听身后一声刀响,那把总高声喝道:“不等了!动手!”

    信使正自诧异,便见一旁的兵卒一挺手中长枪,照着黑风便刺,与此同时,耳后一阵劲风响起。多年来的战斗经验让信使下意识的侧身一闪,一道银光紧贴着自己鼻尖劈了过去,信使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就算再迟钝,信使也知道不对了,他抽身后撤,拔刀在手,刚转过身,却听旁边一声悲鸣,黑风已经被长枪刺中脖颈,鲜血高高喷溅出来。

    “黑风!”信使心中一痛,一声怒吼,抢上前去。

    他是程佑年身边亲随,功夫自然不弱,扬刀劈砍,几招便将那名兵卒逼退,可是黑风要害受伤,哪里还能活命?它嘴里发出一阵嘶鸣,依恋的看着信使,轰然倒地,挣扎了几

    下便气绝身亡。

    信使和黑风朝夕相处,感情极深,此次若不是黑风预警,自己恐怕早已稀里糊涂死在这里了。眼见黑风死去,信使悲从心来,怒发冲冠,他扭头看着把总,厉声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竟敢假冒兆武营官兵占据关隘?你们好大的胆子!”

    把总一声冷笑,挥手间,手下兵士将信使团团围住。

    把总冷笑道:“好你个无耻奸细!死到临头竟然还大言不惭!将你伪造的密信交出来,乖乖受缚,或许还能多活几天,不然今天就叫你和之前的几个一样,横死当场!”

    信使闻言心头一震,冷声道:“你说什么?什么叫和之前的几个一样?”

    把总一声冷笑道:“怎么?死到临头还在装蒜?那就让你死个明白!好叫你知道,两天前我们兆武营和骁衣卫便接到程杨两位将军的飞鸽传令,你们这帮奸细伪造国柱密信,欲行不轨之事,让我们沿路拦截,格杀勿论!其他几个已经都被各处的兄弟们解决,如今就剩你一个了!兄弟们!给我杀!”

    信使心神一震,一下子面如死灰,随即他双眼圆睁,睚眦欲裂,口中厉啸道:“程佑年”

    信使的声音戛然而止,随即关隘前传出一阵夹杂着兵刃交击的喊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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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山行省,位于大魏与南齐接壤处,此地多山岭丘陵,耕地稀少,所以百姓多以牧猎为生。牧猎艰辛,辛苦一年也只能勉强果腹,所以东山行省的民众大多贫苦,整个东山行省也没有什么大的世家豪族。

    东山行省最边缘处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号曰萍水山。大山广阔,跨越了大魏南齐两国。绕山一周有一条大河,便是萍水河,萍水山也正是因此而得名。

    深秋时分,萍水山上遍地衰草,满山枯叶,金黄一片。大风吹过,黄叶纷纷扬扬,落得萍水河中整条都是。

    此时的萍水河中,一叶扁舟悠然其上,在满河黄叶中,桨橹频摇,向着萍水山飘摇而去。

    船头之上,坐着一位美貌如画的妇人,身穿一套粉色的衣裙,发髻盘成梅花形状,眼角处一点胭脂小痣,风情万种,妩媚妖娆。

    虽然装扮衣物都变了模样,可是这一副勾人的面貌却是难以改变,正是那位天德密碟隐狼。

    她此来萍水山,其目的前文已经说过,便是为了寻找奇珍松血草。

    松血草是修真界炼制疗伤圣药凝丹的必需原料,其形状大体便如人间的兰草,不过叶片之上,隐隐有松针形状的血斑,因此得名松血草。

    这种奇珍大多生长在荒无人烟的高山险峰之上。之前隐狼他们遍寻天下名山,也没有找到,后来无意从一名走方郎中口中得知,他似乎曾在萍水山上见过这种药草,所以隐狼才有了此次萍水山一行。

    只是不料中途竟然出了意外,自己身份暴露不说,还发现仙门之中有人盯上了自己。隐狼身后的仙师身份神秘,曾经对隐狼他们三令五申,不得泄露任何关于

    仙师和宗门的事情。她现在也不知道,那三个人有没有看出什么端倪,心中很是不安。想起仙师惩罚门人的手段,隐狼不由得一阵心悸。她现在只盼着这次萍水山一行,能够成功找到松血草,希望可以将功折罪,免于刑罚。

    望着渐渐接近的萍水山,隐狼目光中透出热切的光芒。

    隐狼不知道,自己身后不远处,一名俊俏的青年正戴着苇笠在河边饮马,他的目光时不时便扫一眼隐狼所乘的小船。

    不问可知,此人正是宁煜。

    宁煜的神魂曾经刺探过隐狼的内府,对于她的气息十分敏感。再加上隐狼的容貌如此招惹眼球,哪怕是换过装扮,有银钱开路,宁煜照样很轻易的便打探到了对方的行踪。

    离开双陀城的第二天,宁煜便找到了隐狼。

    宁煜的真实修为也是培元境前期,可是相对于隐狼那种借助外力速成的水货来说,他的培元境可是根基扎实,货真价实。再加上宁煜身为玄尊的见识和手段,还有犹如作弊般的神魂存在,一路尾随,隐狼根本不可能察觉到他。

    眼看着隐狼的小船越走越远,宁煜挥手招来一旁的船夫,会了银钞,连人带马跨上了船夫的木船。

    长杆一顶,小船慢悠悠的离开河岸,向着对面驶去。

    黄叶浮浮沉沉,被船头激起的水流推开,宁煜牵马立在船头,遥望萍水山,心中颇有几分感慨。

    这次来萍水山其实可以算是故地重游,夺舍前,宁煜便已经来过数次。

    当时他还是筑宫期,尚未踏破玄门证道成圣,为了帮一位受了重伤的散修朋友搜寻松血草,宁煜数度入山搜寻,最终在山中的一座深渊之下发现了松血草的踪迹。可是,自己拿着药草求上那位能够炼制凝丹的药修门上,却被断然拒绝。哪怕自己苦苦哀求,对方还是对自己不屑一顾。最终,宁煜的好友重伤不治,身死道消。

    也就是在哪时起,宁煜才终于认识到散修在修真界的卑微地位。从此之后,他开始疯狂的搜集资源,苦修四艺,只为了有朝一日,不用再为了活命去卑微的求人施舍垂怜。最终,宁煜凭着过人的天赋和毅力,技法精进,四艺大成,再之后,更是只凭自己一人之力,踏玄门入醒神,成圣称尊!

    思绪飘回,宁煜醒转心神,神魂中,隐狼已经踏上萍水山的土地。宁煜也不着急,他曾数度进入萍水山,对萍水山熟悉至极,毫不担心隐狼会从自己眼皮底下消失。

    又过了片刻,宁煜眼前已经看不到隐狼的身影,不过神魂中还依稀能感知到对方的气息。就在这时,小船微顿,已经靠岸,宁煜笑着和船夫打声招呼,牵着马漫步走上了河岸。

    脚踩枯草,穿行于飘摇黄叶之间,隐狼的气息渐渐浓郁清晰,不多时,神魂中便清楚的映射出她的身影。

    宁煜仔细观瞧了一会,一闪身进了一片密林。他将马拴在一棵树上,扭头四望,确定了一下方向,展开身形一路疾驰,不多时便来到一座矮山脚下。

    宁煜纵身一跃,攀岩而上,他有真元辅助,身形如电,不多时便登到山顶,从这里向下望去,正好能看到隐狼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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