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万把钢刀,5000件扎甲,显然不能满足林丹汗的胃口,尽管蒙古人已经不是太专业的强盗团伙了,也懂得过日子。但蒙古人依旧还是有强盗团伙的性质,因此对于蒙古人来说,只要能改善军事装备,就意味着他们能够抢到更多的财富。

    有了财富,他林丹汗可以建造更大的行宫,可以享受更多的明国奢侈品。

    对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来说,他们的追求目标中,行宫之类的东西是非常重要的。住得舒服,吃得舒服,穿得舒服,还要能草得舒服。

    财富,美女,行宫,衣食。这就是他们一生的追求,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就是为了这些东西。

    “装备的出口量不是在下所能决定的,这是我们大明天子所制定的定额。另外,我们出口这些装备,必须保证我们大明的国防安全。因此大汗您要想获得更多的装备交易定额,只能先和我们大明签订盟约,然后双方展开深入的合作和贸易之后,只要双方关系良好,我们每年都可以提高一定数量的交易定额。”大明使者对林丹汗说道。

    林丹汗自然听懂了他的意思,那就是在正式签订盟约,以及深入接触之前,大明对蒙古还是有一定戒备的,最多只能交易这些装备。

    没办法,林丹汗只能接受当前有限的装备交易定额,毕竟这些军事装备只有大明独此一家能够制造。但是战马这个东西,却不是只有蒙古才有。

    蒙人要想购买这些装备,可谓是别无选择。

    在这些军事装备的定额愿景下。林丹汗很快就和大明使者干净利落的签订了一份正式盟约。

    这份盟约在大明后来称之为《壬戌盟约》获《壬戌之盟》。因为这一年是壬戌年。壬为阳水,戌为阳土,为火库,十二生肖中为狗年。

    盟约条例如下:

    一:大明与蒙古结为友谊之邦,互不侵犯对方领土。大明约束边军,不对蒙古进行侵犯。蒙古也应约束蒙古诸部,不得进犯大明关内。

    二:大明与蒙古,正式开启官方双边贸易。交易地点指定为‘张家口’,明王朝不与任何未经林丹汗允许的蒙古部落进行交易。蒙古也不与任何大明走私商队交易,如发现走私商队,蒙古方面可将商队扣押,人员移交大明审理。双方交易秉承市场公平原则,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商议官方定价。双方于张家口进行全年交易,共同设立‘外贸部’,对双边交易的纠纷展开调解,并传达贸易需求。

    三:大明与蒙古。高度保持与后金国的统一敌对状态。大明承认林丹汗对蒙古诸部的合法统治地位,林丹汗承认大明对辽东拥有领土主权。

    四:蒙古每年向大明出售战马三万匹。中马、下马自由贸易。大明每年向蒙古出售钢刀1万把,扎甲5000副。马匹与装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双方商定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五:大明对蒙古贵族开放定居权,蒙古贵族经林丹汗允许后,可以自由入境大明,并可于北京定居。

    六:大明保障每年向蒙古供应商品粮不低于10万石,每年向林丹汗提供5万石的粮食援助。

    林丹汗对这份盟约极为满意,明国又卖装备,又免费给他5万石粮食,如此一来他对蒙古的统治就稳如泰山了。于是在盟约上签下了名字,并摁下了手印。

    大明使者也在盟约上签下了名字,写下了‘林文策’三个大字。林文策是一名边镇的秀才,小时候和在大明边关生活的蒙古人学了一口流利的蒙语,半年前随着十万边军一起被召入了京师。

    不久前他进入了统帅部‘军事外交部’任职,担任蒙古外交大使一职,最高统帅部下辖的‘军事外交部’是个新的部门,外交大使也没有定下具体品级。但是林文策知道,这份盟约签订后,他林文策将直接留名史册。

    对于一个文人来说,简直就是完成了一个极为高大上的人生成就。

    而且这次出使蒙古,皇上交代的外交任务全部圆满完成,还谈下了较低的战马采购价格,他可以风光的回去复命了。

    大半个月后,林文策带着朱由校期望的目标,回到了京师。而远在蒙古的林丹汗,也是对双边贸易望眼欲穿。

    当朱由校拿到这份盟约的时候,当场兴奋的哈哈大笑起来,对林文策说道:“好,好。林爱卿果真没有让真失望,这次出使蒙古,林爱卿为我大明立下了大功。朕封你为三品大员,赏银元一万。”

    十分高兴的朱由校,很是直接的就砸了一笔钱出去。

    “谢陛下隆恩,臣定当誓死报销皇恩。”林文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一万块银元放在一起的样子。突然被一堆银元砸中脑门,当场就晕乎乎的了。

    砸钱虽然比较俗,但效果却是实实在在的。

    只要愿意给朕认真办事,把事情办得漂亮了,钱不是问题。朱由校要传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份盟约的签订,对大明来说,绝对就是开启了一个走向军事大国通途。而且也将为大明从蒙古攫取大量的利益。

    首先这份盟约签订后,蒙古人将随着贸易的深入,逐渐从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变成对大明市场极为以来的商品化生产模式。将随着大明对皮货、羊毛、马匹,以及商品牛羊的需求增大,而逐步转型。

    这样的贸易过程中,大明是掌握更高生产技术的一方,自然将攫取到更大的利益。而对于蒙古贵族来说,他们也有利益。他们相当于是把蒙古人组织起来进行商品化生产,生产出来的草原商品,在贸易过程中尽管被大明占了便宜,但他们也能获得一部分,相当于是蛋糕做大。

    盟约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显然也极有深意。

    第四条允许蒙古贵族定居大明京师,这相当于什么?这就类似于后世的落后国家统治阶级,获得了‘美国绿卡’。大明此时乃是世界上生活质量最高的国家,而且贫富差距悬殊,简直就是有钱人的天堂。这些蒙古贵族要是跑到大明来定居,不用几年就能消磨了他们的意志,同时也能消除他们身上的野蛮风气。

    当蒙古贵族前来大明定居成为一种流行的风气时,蒙古成为大明的附属就已经不远了,再加把劲就可以把蒙古纳入大明的统治。

    第五条则是向蒙古供应商品粮,以及每年向蒙古无偿提供5万石的粮食援助。此时是小冰河时期,蒙古人受灾也比较频繁。要是蒙古人要饿死人了,保不准就会南下掠夺,给朱由校添麻烦,给点粮食让林丹汗这个不可能臣服野猪皮的家伙维持一下统治还是可以的。

    至于向蒙古供应商品粮,也意味着大明可以从蒙古购买牛羊。蒙古人口并不是很多,可以作战的成年男子40万来算,以蒙古全民皆兵的社会结构,人口不会超过200万。大明此时虽说缺粮,但实际上也不缺,只在于调度和生产结构问题,向蒙古人供应商品粮还是有能力的。

    另外让朱由校挺高兴的是,高价卖出了1万把钢刀很5000副扎甲。皇家钢铁公司的钢铁生产成本可谓低得很,以皇家钢铁公司的冶炼技术,已经让大明进入‘钢制时代’。

    40两一把钢刀,利润起码超过35两。50两一副的钢片扎甲,利润起码在45两以上。

    这笔贸易,创造了65万两的产值,相当于是78万元,盈利则打到了69万元。如此暴利的交易,简直让人瞠目结舌。果然军火生意才是利润最大的。

    而在世界各国还处于铁器时代,或者说是半钢制时代的时候,大明领先半个等级进入钢制时代,这简直就是碾压一般的暴利。

    这些装备卖给蒙古,对大明的威胁确实不是很大。在火炮和火枪的威胁下,蒙古人还没近身,就可以击溃他们。但朱由校也不得不防,万一一次性卖太多优良冷兵器装备给蒙古人,蒙古人突然反水找大明麻烦,对大明来说确实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也正是这样的考虑,所以朱由校尽管垂涎于出售军事装备的惊人暴利,却也不敢卖太多给蒙古人。

    先稳一稳再说,等大明军事实力更加强大的时候,再考虑卖给蒙古人更多的优良冷兵器装备。

    最让朱由校满意的还是战马的价格,以及谈下的交易数量。原本朱由校对于能不能从蒙古买到三万匹战马还是不抱太大希望的,能买个一万匹战马就很满意的。结果不仅买到了三万匹战马,而且价钱还十分便宜。

    以5元的价格购买上上马,三万匹也才82万5000两。而大明卖给蒙古的装备,就有65万两了。

    这生意简直太划算了,让人做梦都能笑醒。当然也不是蒙古人傻,而是蒙古人那边就缺这些装备,而战马却是多得很。大明反之亦然,双方都觉得这生意实惠。

    既然盟约签订了,自然是要尽快落实这个对大明极为有利的双边贸易,接下来就是对参与边境走私的晋商开刀的时候了。(未完待续……)

    ps:第五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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