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适合穿成黑衣女侠!”苏诺伊拿了一件肉粉色的外套递给骆初夏。

    骆初夏吐了吐舌头调皮道:“我是觉得这样成熟一些啊!”

    苏诺伊摇头道:“你过了现在的年纪,就算穿上了粉红色也没有味道了。二十出头就应该穿粉嫩嫩的,装什么少年老成啊!珍惜现在的好时光吧!”

    骆初夏穿了一条公主蓬蓬裙,配上蕾丝的白色小衫。看着俏皮可爱,头上戴个蝴蝶结发箍就更完美了。

    苏诺伊点头道:“你很适合这个风格,腿短就要遮丑,不要整天牛仔裤铅笔裤没完没了的穿。你看现在,可爱又清新多好看啊!”

    骆初夏有些难为情的看着镜子里的人,有些不肯定道:“会不会显得装嫩啊?”

    苏诺伊翻着手机,嘴巴也不忘记毒舌:“你没看见那些大妈还带着蝴蝶结发卡么?你这小脸蛋不穿粉色?你过了五十在想着怎么当黑衣侠吧!”

    骆初夏扯了裙角,有些不好意思道:“可是,我还是觉得有些别扭啊!”

    苏诺伊收起手机,没有表情的看着骆初夏:“据我的人线报,你们家男神喜欢女孩子穿的洋气又可爱。”

    果然看见骆初夏呆住的表情,继续诱惑道:“他的历任女朋友都是会打扮的女神,你是指望着你素颜还露着一个大脑门,穿着破烂的牛仔裤黑色外套去吸引他?看着你跟看着门口卖水果的大妈,有什么区别么?”

    骆初夏立即转身,对导购员道:“就这些,我全都要。不脱了。就这么穿着!”

    吃饭的时候,骆初夏忍不住翻着纸袋里的衣服。果然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她也只是不那么自信而已。

    “你要知道,你们家男人喜欢什么。既然你喜欢他,就要去做他喜欢的那个人。习惯了就变成了你自己。知道么?”苏诺伊啃着汉堡,大口大口的嚼着。丝毫不会在意自己的形象,反正是在角落里没人看自己。

    苏诺伊吃完丢给骆初夏一张纸,擦了擦嘴边的番茄酱道:“你们家男神喜欢居家型的女人,从明天开始你要带饭。下午我就去陪你买漂亮的便当盒,以后就要每天做饭练习知道么?”

    骆初夏皱眉道:“做饭倒是可以。还省钱了呢。只是这样会好么?会不会觉得我很抠门?”

    苏诺伊拿出手机,骆初夏见到手机里漂亮的便当眼睛凸了出来。不可置信的抢过手机:“不会吧!这么好看,这都是电视剧里才出现的啊!”

    “有人带饭是为了健康有人是为了省钱,你若是做成了艺术品自己也享受啊。你不是说每天下班了之后没什么事儿么,那就准备第二天的午餐吧。一开始会浪费很多时间。熟能生巧习惯了就速度了!”苏诺伊啜了一口可乐,歪着头开始教导起骆初夏。

    “他会看见么?”骆初夏放下手机,可怜兮兮的问道。

    “如果有一天,刚好在午休时间你们遇见。他问你,平时都是去哪里吃饭呢?你说你带饭啊。然后问他要不要尝尝你的手艺。接下来的事情,不就是水到渠成么?”苏诺伊的话人让骆初夏心动不已。

    “你看看这里头有什么很难的菜么?难道让你做糖醋排骨还是松鼠桂鱼?你看看这个菜,青菜炒肉而已。”苏诺伊指着手机上的照片:“就在菜上放了两瓣儿煮鸡蛋,这个大米饭上放了青红椒做的小红花。很难么?这个菜很难么?”

    骆初夏一看。果然很简单。就是平常吃的菜,不过就是像画画一样搭配起来就显得不同了。

    “艺术感啊,气质啊。品位啊一下子就不一样了。谁知道你在家也是吃的番茄炒蛋,也是一袋金针菇就着一碗粥的日子。这就跟一般的抠门不同了吧,总有一天你家欧巴会喜欢的。而且啊,一定要早一点做,做出口碑来。至少你们办公室里的,你周围的人都知道你这个小情调对吧?也不是特意做给他看的。是你平时就这样的有着小浪漫!”苏诺伊的洗脑很奏效,骆初夏第二天就带了饭。

    在商场里买的是那种四四方方瘦瘦的双层饭盒。既不想有些同事带的那种单调的微波饭盒也不是蠢蠢的保温桶。

    从茶水间出来,很多同事就问她:“骆初夏。你带的什么呀?”

    骆初夏笑眯眯道:“就是我自己做的,你们要不要尝一尝啊?”

    大家在一起同事一段时间了,从没见过骆初夏会做饭。见到这个小姑娘带饭,就有好奇的前辈凑热闹。

    打开饭盒,看见可爱的便当都不好意思吃饭了。不由得打趣道:“你这饭还能吃下去么,也太可爱了。”下面的主食饭盒放的两个小鸟头:底下铺的生菜叶子,捏成圆形的小鸟头。上面用海苔跟胡萝卜做的眼睛跟嘴巴,虽然不够精致但看着够养眼。

    上面的菜就更简单了,底下铺了一层清炒西兰花。绿油油的看着单调,上面放了两个小番茄,番茄上贴了细小的海带。打眼一看红色为底上面还有黑色点点的,不就是七星瓢虫么。

    边上还用模子刻好的菱形鸡蛋饼,比清炒鸡蛋要秀色可餐了许多。

    同事们都过来看热闹,弄得骆初夏很难为情。心里也十分的高兴,觉得很有成就感。办公室里的阿姨也说她手巧,不过也是心血来潮罢了。

    她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多买几个小模子备用。不过三四天的功夫,每到中午就有人来看她的手艺。虽说做的味道一般般,但看着还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周末的时候,骆初夏乐颠颠的躲在家里练习。专门做一些家常菜,学会用半成品做食物事半功倍。

    周一的时候,骆初夏带给同事们自己做的小吃。女孩子最喜欢的泡椒凤爪,味道简直就跟外面买的没什么区别。女同事们纷纷请教她,到底是怎么做的。

    骆初夏也不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告诉众人,这个菜的技巧。

    不过就是在超市里面买一包现成的泡椒备用,将剁成小块的鸡爪煮熟。丢进准备好的泡椒里面,放一点点盐,泡上两天。味道全都进了鸡爪里,味道自然正宗起来。

    随后骆初夏在网上发现了卤肉的方法,回家的路上买了一点鸭肠鸭脖。照着网上的方法,用足了材料。烧出来的卤味果然非常好,不必街边上的品牌店差。

    一时之间,同事们都称赞她手艺好。苏诺伊又鼓励她,去某宝上买个材料包。给自己做几个发箍发卡之类的小玩意,还可以卖钱搞点副业。

    上班的时候,骆初夏也没闲着。焕然一新摘了牙套的她,落落大方的出现在男神面前。既不会像从前那样犯花痴,紧盯着不放过他的任何动作。也不会故作矜持,不敢表露一丝自己的喜欢。

    这一个月,陶艺洲觉得过得很快。他知道眼前这个小女孩曾经喜欢自己,她的眼神炽烈跟着自己很多年。

    只是女大十八变,最近的她漂亮了许多,却也改变了许多。不会像从前那样,一看见自己就脸红。偶尔碰面,她也会面不改色的跟自己打招呼。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一件事儿,这个姑娘变心了。

    陶艺洲有些不敢相信,毕竟从初中开始就喜欢自己的。跟着自己来到一个高中,大学也经常碰面的。难道在自己工作之后,她遇见了更好的男生?

    说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但他鸵鸟似的决定不去管这些。却也没发现,自己还是跟同事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

    据那个部门的同事说,她心灵手巧很喜欢自己做东西。做饭超级好吃,小小年纪什么都会做。生活简单,每天回家就是研究diy,头上戴的,身上背的,家里面用的都是她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陶艺洲有些意外,他当然不会主动去跟她搭讪聊天。只是坐下来之后,手不听使唤似的打开了微博。找到她的那一个名字,从头到尾翻看她都写了什么。

    她说她在天涯里,写了一个小说让大家去捧场吐槽。陶艺洲点开了那网址,进入到小说链接里面。

    本以为是小女生写的玩意,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不过草草扫了几眼,陶艺洲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个厉害起来。

    这哪里是她杜撰的小说,分明是她自己的自传。说的哪里是什么男神,分明是记录了这些年自己的生活琐事。

    整整一下午,陶艺洲都在看这个帖子。看完之后,他靠在椅背上想了很久。

    她没有说谎,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公司。再见到她的那一刻,自己还得意了一番。也为她的执着佩服,没想到她能找到这个公司来。

    原来她真的是误打误撞而已,因为帖子是那天之后写的。开头也写了,因为偶遇男神心里波动很大,决定写点东西祭奠自己蹉跎的青春。

    如果不是今天的巧合,是不是一辈子也不知道这个女孩用情如此之深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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