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恬的事情,受打击的不止她一个,还有我,还有包括真心站在她的角度想过的同学,我们这些同样怀揣着演艺梦想的同学。【小说文学网】

    连黎华在一个小艺术团里,都能碰到搞笑的潜规则,何况我们这些摩拳擦掌,打算在演艺圈大干一场的平庸女生。

    我第一次对自己曾经规划好且坚定的未来感到这么迷茫,我们的坚持和盲目追求到底有没有意义,这其中又需要付出多少代价。这些问题我曾经想过,但远没有它真的发生在身边,这印象来得深入。

    这次进组,我是卯足了劲想好好干的。而我在剧组卖力表现,得到的是其他人的不满,在看到蓝恬的现状以后,我那股劲忽然就泄了。

    我像一个泄气的皮球,软趴趴地急需一个依靠。这个依靠不会是家人,就只能是黎华。我要见他,我恨不得像一个火箭一样,秒速发射到他眼前。

    黎华被我吓醒了,有些担心地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跟他在电话里絮叨不清楚,反正我就是要见他,死活都要见他。

    钻上一辆出租车,我挂断了电话。黎华会不开机,不给我拒绝的机会,这一招我也会。几经查询,我买了最近一班飞往距离他最近城市的机票,其中要经过一次转机,在机场等待的时候,内心平静了许多。

    然后又开始想,这真是一个惊喜,给黎华的大大的惊喜。

    我从来都特别怕麻烦,之前每每有想咬牙去看黎华的**,一想想这一路山路十八弯,就被搞的一点心情都没有了。

    可这次不一样,这次有种要么见他要么死的决心。

    那天黎华在赶往机场去接我之前,洗了一个半小时澡,皮都快搓掉了。

    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w市的天黑,k市的黄昏。我从横店到w市,穿的就是夏天的衣服,在w市就觉得有点冷,到了这边更不用说。

    往外面走的时候,看着人家都穿着保暖的秋装,会有种自己跟神经病一样的感觉。但想到马上能见到黎华,身体外部的感官,已经没心思去感官。

    而真的看到他的时候,不是那种做梦一样的惊喜,却是一种仿佛认不出来的伤怀。

    他站在那里,守着我可能出来的方向,看到我的时候,眼睛就开始放射光芒,可我用了许多眼才在人群中找到他。

    他怎么成这样了……

    不到两个月的分离,他瘦了好多好多,本来就长得高,以前看着很和谐,现在瘦了,猛一看不适应,就仿佛一根长胳膊长腿的大人参。他的轮廓似乎也没有之前那么清晰了,风吹日晒之后,皮肤黑了,干燥了,眼窝也深了,嘴唇的颜色也变重了。

    就好像看到了另外一个人,这还是当时的黎华么?

    也许是因为太久不见,所以这些改变,在短暂的时间内,被放大很多。我越走越近,越来越确定那就是他,目光相对的时候,我甚至有停下脚步的**。

    他唯独不变的,是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姿态,纵然青春美貌不敌从前,也依然是人群中惹人侧目的一颗星,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的。

    他就站在那里,等着我靠近,不管我走得有多慢,他等。

    眼前的人陌生而熟悉,这句话我说过很多遍,但此刻这种心情是最强烈的。仿佛我们之间横着很多年的距离,仿佛他一夜苍老。

    我看到他嘴角牵起的笑容,并不热烈,但温厚无比,带着些相见的激动和无措,带着丝丝羞涩。

    会羞的,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变得没以前好看了,要见他,我也会羞的。

    飞机上的时候,我预想相遇的画面,我想我会飞奔上去抱住他,或者亲他的嘴巴,然后因为想念,缩进他怀里狠狠地哭一通。

    诚然,现在我也哭了,可没办法像预想中那样哭得轰轰烈烈。

    我就站在他面前,连看都不舍得再看他一眼,咧着嘴巴说:“你怎么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跟个民工似得……”

    当然,我的形容是夸张了,我只是想像往常一样,用夸张的言语来掩饰内心的激昂。

    我哭了,他变得更加不知所措,伸了伸手,想要抱我,但动作不算很坚决。算了,还是我抱他吧。

    于是我还是扑进他怀里了。

    为什么说“我爱你”不如“在一起”,为什么说长情不及久伴,因为一副实实在在的躯体,比虚无缥缈的想念真实和厚重太多太多。

    那些日思夜想,好像一股强大的气流,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喷射的小孔,瞬间爆发的感觉,除了一个“爽”字,真的不好形容。

    他用手臂捆住我的腰背,我就也用力抱得更紧,恨不得他像包饺子一样,把我当馅儿包进皮里。

    有一个形容,叫“恨不得揉进骨血中”,就是这句话,再贴切不过。

    可是抱着他的感觉,和以前相比还是有差别的,他的腰比以前细了,胸膛似乎也没当初那么饱满了。

    他真的瘦了好多,想到这里,我又开始哭。

    黎华都不知道怎么安慰我好了,就是抱着我,不多说什么,一只手揉揉我的头发,又低头亲吻我的发顶。

    我很想吻他,可我都不敢抬头看他,怕看到那张改变后的脸,心疼。

    天冷,他大概想到我可能会这么出现,所以提前准备好了外套,还是一件我熟悉的,他在学校的时候穿过的外套。外套上有封存过的味道,大概很久没穿,也有曾经遗留在上面的香水味道。

    以前黎华是会用香水的,只是现在大概用不到了吧。

    今天他来,开得还是一辆特别不起眼的面包车,我不能想象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一定有很多很多,所以他才不愿意告诉我。

    他要带我去酒店安顿,我不干,我说我就要去他平常住的地方。

    他说:“那里很远。”

    我摇头,他是说服不了我的。远不怕,再远这一路也都是我们两个一起走,他在我身边就好。

    他又说:“挺闹的,你去不方便。”

    他就是不想让我去,不想让我看他现在的生活,可我觉得我必须得去。我说:“要不你就是在那边藏了个小情人,要不你就带我去!”

    他无奈,“我都这样了谁还跟我啊。”

    这话里,我生生品出一丝悲凉。

    “我跟!”

    他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我的手,掌心粗糙了,不过挺有男人味的感觉。然后开车往他生活的地方去,确实是很远,路上天黑了,两旁几乎没有建筑物,前灯照亮前方短暂的区域。

    然后我转过头看着他,开始适应他现在的新模样。

    其实刚见面的时候,就是反差太大了,觉得很夸张,现在多看几眼,看看就也觉得还好。

    “你看什么?”他笑着问。

    我说:“丑。”

    他说:“你不打击我能死啊?”

    我说:“等你变得又矮又丑又挫,我就彻底放心啦。”

    他说:“那你不就跟别人跑了呀?”

    “嘻嘻……”

    我忽然觉得挺浪漫的,荒郊野外,一辆车,两个人,畅通无阻地前行,这时候要是再来首西北风民歌,很有电影的画面感。

    可是黎华没有放歌,把耳朵全留下来听我絮叨。见了他,我反而也不是很想絮叨那些破事儿了,看够了他,就转头去看窗外,问问这个问问那个,听他跟我讲。

    他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黎华不像我,路痴一个。

    “前面颠,坐好。”他温和地提醒,我乖巧地坐正,像个小学生。

    断断续续颠了得有五分钟,终于到了黎华生活的地方,也算是他工作的地方。

    居住区,稀稀落落几排民房,倒不算破旧,应该是临时搭建的那种。远处有砖石搭的大烟囱,具体叫啥我也不清楚,透着夜色,能看见些机械的影子,有灯塔。

    除此之外,几乎算是一旷无垠。

    他爷爷早年靠房地产发家,后来就开始搞能源了,那些年煤老板横行,章家也算其中之一。

    起初我觉得新鲜,没发表什么意见。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黎华问我:“冷吧。”

    我点了点头。都说这边昼夜温差大,我算是见识了。

    没怎么参观,也没什么好参观的,他搂着我的腰往自己睡觉的小房子里走。碰到个出来解手的中年男人,那人看我们一眼,亲切地打招呼,“小黎,女朋友啊?”

    黎华微笑着点头。

    那人说:“真漂亮,跟电影明星似得。”

    我就往黎华身上偏了偏头,黎华知道我这人经不住夸,在我腰上捏了一把。

    推门进房,他顺手拉开房门旁边的灯线,我看着这个简陋的居室,再也欢脱不起来了。床,桌子,椅子,脸盆架子,塑料的收纳箱,再也没什么了。

    只是收拾得很干净,每样东西都规规整整地摆在该摆放的地方,被子看上去很厚。

    我又有点想哭,这破地方,我都住不了,何况黎华一个含着金勺出生的千金大少爷。不过我忍着,抿了抿嘴巴,若无其事地走进去,走到他的床边坐下,摸了摸每天和他贴在一起的床单,再四下张望一眼,看着他说,“我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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