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依旧在不紧不慢地过去。
我每天开着垃圾车,不紧不慢地行驶在厂区和垃圾厂之间。
“我不在厂区,就在垃圾场;我不在垃圾场,就在去垃圾场的路上。”我经常这样对梦洁说。
垃圾场离厂区有20多里地,面积很大,在一个山谷之间。
垃圾场上,一片片垃圾像皮肤病人身上溃烂的伤口一样蔓延开来,伸向目光不可企及的远方:红的是红垃圾,绿的是绿垃圾,白的是白垃圾,黑的是黑垃圾……布满垃圾的小河里,沉淀着一些破鞋烂袜子和许许多多永远不知道来源的垃圾。
垃圾场上,野狗狂欢,互相追逐。
恶臭味到处弥漫。
“作家!上车啦!”老吴喊叫道,“还在寻找灵感吗?”
“寻找领导他mother的大腿!”我恶狠狠地说。
“如果我有你那点墨水,”老吴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如果我再年轻十来岁,如果我没有老婆孩子,我他mother的早就撂挑子不干啦!出去混,混好了,就成作家;混不好了,就算自己作死,也就认命了,省得在这窝囊死!”
我第一次极其认真地看了看老吴的脸。
我相信,他这一次绝对是发自肺腑说出的话。
我掏出一根“白姑娘”香烟,扔给老吴一根,自己也点燃一根。烟雾缭绕中,我再一次看到垃圾场上尽情撒欢、互相追逐的野狗,我忽然发现自己真的不如它们快乐和自由。
“我说我现在都羡慕那些野狗,你信吗?”我嬉笑着问老吴。
“你这也算是咎由自取,”老吴开始数落起我来,“放着那么好的工作不知道珍惜,放着那么好的女朋友也不知道珍惜,偏偏为了那么一个骚女人跟领导过不去!”
“她骚吗?”我认真地问老吴。
“反正看上去不一般,”老吴说着猛抽了最后一口烟,随手把烟蒂弹到了车窗外,“你看她那鞋跟,高得跟高跷一样,尖得跟锥子一样!”
“让你开垃圾车,真的一点都不冤!”我哈哈大笑,样子神经极了。
老吴一脸的纳闷和不解。
自从开上垃圾车后,我明显地感觉到,我的身上有了一股挥之不去、拭之又不能的垃圾的味道。
“你真的闻不到我身上的垃圾味?”我经常这样认真地问梦洁。
“真的没有,”梦洁每次都会这样回答我,“那是你的心理作用!你们每天下班前不都是要在车队洗澡的嘛!”
我不知道,梦洁是真的闻不出我身上的这种异味,还是她压根就是在安慰我。但我却越来越有了想要逃离的感觉。不是逃离梦洁,是想逃离垃圾车,是想逃离这个让我郁闷和心情糟糕透顶的鬼地方。
每每在我想要逃离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叶芊。
叶芊去北京已经好几个月了。
我很想她。
梦洁不在的时候,我经常会拨通叶芊的电话。
“你现在在北京怎么样了?”我开门见山地问。
“我在北京挺好的!”叶芊呵呵一笑,“已经找到了接收单位!”
“我也想去北京呀!”我急忙说道,“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北京,一低头也能看见北京!”
“什么?”叶芊纳闷地问,“低头看见什么?”
“北京,”我微笑着说,“当然是在地图上了。虽然我在这个鬼地方,但我现在对北京已经了如指掌了。我现在的电脑首页就是北京旅游网,一上网就想看看北京;一看北京,就想看看你;我打电话,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可惜,我无法亲身去体会在北京生活的感觉……”
“是啊!”叶芊感慨地说,“凡事只有亲身体会,才有最真实的了解。要想了解北京,只有亲身来到北京才能真实体会到!”
“我很想去北京,”我无奈地说,“可是过去干什么呀?你有本科文凭,在那混混还可以,就我这个自考文凭,去了北京还不像要饭的一样啊!”
“路是走出来的,”叶芊语气坚定地说,“北京是个相信能力而不是文凭的地方,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在这个地方,即使倒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也比你在那个鬼地方郁闷死强!”
我勉强一笑,在失望中放下电话。
在大而拥挤的北京,我知道打拼肯定不是很容易的。在很多媒体上看到,很多人刚去北京的时候,有的住过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的厚着脸皮在同学家的地板上也睡过,有的甚至有过三天没钱吃饭和10元钱混了一个礼拜的经历……当然,有很多人也都有过许多次离开北京的念头。但是,当一切的苦难都挺过来之后,他们都成功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自言自语。
这时,我发现家里还有一瓶打开后没有喝完的白酒,于是弯腰拿了过来,来到书房。我一边喝酒,一边想叶芊。想那些和叶芊在一起的往事,那些流逝的细小的简单的快乐,那些愤怒的与全世界为敌的岁月。
时光飞逝如箭。
叶芊去北京已经快一年了。
我的那部长篇小说《梦里梦外》出版的希望却一天比一天渺茫。
一年的时间,我和叶芊通过很多次的电话。每次一挂上电话,我的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上上个月,叶芊和我只通过五次电话,每次只有几分钟了。
上个月,叶芊和我只通了三次电话,每次不到一分钟。
这个月,叶芊和我只通了一次电话,刚一接电话她就说锅里的水开了,然后挂了电话再也没有打过来。
我感觉,我和叶芊之间越来越生疏了。
我想北京。
我每天都有逃离汉中这个小城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生活还得继续,工作还得继续。
这天,车队一起会餐。
同事们左劝右劝,我在不知不觉中就喝多了酒。
我一向在车队很少说话,就连打手机都会到走廊上怕打扰到同事。在醉意朦胧中,我竟然在饭桌上旁若无人地拨通了叶芊的电话,我想鼓起勇气说出自己一直想说却没有说出的话。
手机通了。
“有话快说,”电话那头传来叶芊不耐烦的声音,“我还有事!”
“我想好了,”我激动地说,“我决定辞职,就到北京和你一起过,我真的受不了这种‘太空’爱情啦!”
“好!”叶芊呵呵一笑,“北京欢迎你!我也欢迎你!”
“什么狗屁‘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恶狠狠地说,“那话都是骗人的!情侣纵是情深意切,可是不能朝夕相伴,耳鬓厮磨,如同花园里种下的玫瑰,没人施肥,没人浇水,没人除草,没人杀虫,任凭风吹日晒,雨淋霜冻,虫龁鼠伤,谁还相信它永不凋零么?”
“对!”叶芊肯定地说,“永远不要用时间和空间来考验爱情,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时空改变不了的事!况且,这个时代,瞬息万变,一日千里,吃不同饭,饮不同水,吸收着不同的资讯,接触着不同的人,这样能制造出相同的感情吗?”
“对!”我认真地说,“柴米夫妻,柴米夫妻,意思就是要朝夕相守,为着柴米这样的小事情,细细商量,精打细算,平淡生活,直至海枯石烂,天荒地老,也不分开!”
……
手机很快就没电了。
我抬起头,正想管别人借手机的时候,却发现满桌同事都睁大眼睛紧盯着我。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
“你结婚了?”同事们异口同声地问。
“谁结婚了?”我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的一个女性朋友而已!”
“天哪!”同事们打趣道,“柴米夫妻都出来了,还女性朋友呢,谁信呢?”
“不信拉倒!”一向不苟言笑的我突然嘿嘿一笑,醉意朦胧地说,“同志们,这可能是我跟大家最后的晚餐啦!”
“你要辞职?”有同事试探着问。
“明天就辞!”我斩钉截铁地说。
“还是那个女的吗?”有同事饶有兴趣地问。
“就是她!”我语气坚定地说,“这辈子,就她了!”
我看见同事们面面相觑,大眼瞪着小眼。
这种感觉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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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开着垃圾车,不紧不慢地行驶在厂区和垃圾厂之间。
“我不在厂区,就在垃圾场;我不在垃圾场,就在去垃圾场的路上。”我经常这样对梦洁说。
垃圾场离厂区有20多里地,面积很大,在一个山谷之间。
垃圾场上,一片片垃圾像皮肤病人身上溃烂的伤口一样蔓延开来,伸向目光不可企及的远方:红的是红垃圾,绿的是绿垃圾,白的是白垃圾,黑的是黑垃圾……布满垃圾的小河里,沉淀着一些破鞋烂袜子和许许多多永远不知道来源的垃圾。
垃圾场上,野狗狂欢,互相追逐。
恶臭味到处弥漫。
“作家!上车啦!”老吴喊叫道,“还在寻找灵感吗?”
“寻找领导他mother的大腿!”我恶狠狠地说。
“如果我有你那点墨水,”老吴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如果我再年轻十来岁,如果我没有老婆孩子,我他mother的早就撂挑子不干啦!出去混,混好了,就成作家;混不好了,就算自己作死,也就认命了,省得在这窝囊死!”
我第一次极其认真地看了看老吴的脸。
我相信,他这一次绝对是发自肺腑说出的话。
我掏出一根“白姑娘”香烟,扔给老吴一根,自己也点燃一根。烟雾缭绕中,我再一次看到垃圾场上尽情撒欢、互相追逐的野狗,我忽然发现自己真的不如它们快乐和自由。
“我说我现在都羡慕那些野狗,你信吗?”我嬉笑着问老吴。
“你这也算是咎由自取,”老吴开始数落起我来,“放着那么好的工作不知道珍惜,放着那么好的女朋友也不知道珍惜,偏偏为了那么一个骚女人跟领导过不去!”
“她骚吗?”我认真地问老吴。
“反正看上去不一般,”老吴说着猛抽了最后一口烟,随手把烟蒂弹到了车窗外,“你看她那鞋跟,高得跟高跷一样,尖得跟锥子一样!”
“让你开垃圾车,真的一点都不冤!”我哈哈大笑,样子神经极了。
老吴一脸的纳闷和不解。
自从开上垃圾车后,我明显地感觉到,我的身上有了一股挥之不去、拭之又不能的垃圾的味道。
“你真的闻不到我身上的垃圾味?”我经常这样认真地问梦洁。
“真的没有,”梦洁每次都会这样回答我,“那是你的心理作用!你们每天下班前不都是要在车队洗澡的嘛!”
我不知道,梦洁是真的闻不出我身上的这种异味,还是她压根就是在安慰我。但我却越来越有了想要逃离的感觉。不是逃离梦洁,是想逃离垃圾车,是想逃离这个让我郁闷和心情糟糕透顶的鬼地方。
每每在我想要逃离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叶芊。
叶芊去北京已经好几个月了。
我很想她。
梦洁不在的时候,我经常会拨通叶芊的电话。
“你现在在北京怎么样了?”我开门见山地问。
“我在北京挺好的!”叶芊呵呵一笑,“已经找到了接收单位!”
“我也想去北京呀!”我急忙说道,“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北京,一低头也能看见北京!”
“什么?”叶芊纳闷地问,“低头看见什么?”
“北京,”我微笑着说,“当然是在地图上了。虽然我在这个鬼地方,但我现在对北京已经了如指掌了。我现在的电脑首页就是北京旅游网,一上网就想看看北京;一看北京,就想看看你;我打电话,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可惜,我无法亲身去体会在北京生活的感觉……”
“是啊!”叶芊感慨地说,“凡事只有亲身体会,才有最真实的了解。要想了解北京,只有亲身来到北京才能真实体会到!”
“我很想去北京,”我无奈地说,“可是过去干什么呀?你有本科文凭,在那混混还可以,就我这个自考文凭,去了北京还不像要饭的一样啊!”
“路是走出来的,”叶芊语气坚定地说,“北京是个相信能力而不是文凭的地方,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在这个地方,即使倒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也比你在那个鬼地方郁闷死强!”
我勉强一笑,在失望中放下电话。
在大而拥挤的北京,我知道打拼肯定不是很容易的。在很多媒体上看到,很多人刚去北京的时候,有的住过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的厚着脸皮在同学家的地板上也睡过,有的甚至有过三天没钱吃饭和10元钱混了一个礼拜的经历……当然,有很多人也都有过许多次离开北京的念头。但是,当一切的苦难都挺过来之后,他们都成功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自言自语。
这时,我发现家里还有一瓶打开后没有喝完的白酒,于是弯腰拿了过来,来到书房。我一边喝酒,一边想叶芊。想那些和叶芊在一起的往事,那些流逝的细小的简单的快乐,那些愤怒的与全世界为敌的岁月。
时光飞逝如箭。
叶芊去北京已经快一年了。
我的那部长篇小说《梦里梦外》出版的希望却一天比一天渺茫。
一年的时间,我和叶芊通过很多次的电话。每次一挂上电话,我的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上上个月,叶芊和我只通过五次电话,每次只有几分钟了。
上个月,叶芊和我只通了三次电话,每次不到一分钟。
这个月,叶芊和我只通了一次电话,刚一接电话她就说锅里的水开了,然后挂了电话再也没有打过来。
我感觉,我和叶芊之间越来越生疏了。
我想北京。
我每天都有逃离汉中这个小城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生活还得继续,工作还得继续。
这天,车队一起会餐。
同事们左劝右劝,我在不知不觉中就喝多了酒。
我一向在车队很少说话,就连打手机都会到走廊上怕打扰到同事。在醉意朦胧中,我竟然在饭桌上旁若无人地拨通了叶芊的电话,我想鼓起勇气说出自己一直想说却没有说出的话。
手机通了。
“有话快说,”电话那头传来叶芊不耐烦的声音,“我还有事!”
“我想好了,”我激动地说,“我决定辞职,就到北京和你一起过,我真的受不了这种‘太空’爱情啦!”
“好!”叶芊呵呵一笑,“北京欢迎你!我也欢迎你!”
“什么狗屁‘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恶狠狠地说,“那话都是骗人的!情侣纵是情深意切,可是不能朝夕相伴,耳鬓厮磨,如同花园里种下的玫瑰,没人施肥,没人浇水,没人除草,没人杀虫,任凭风吹日晒,雨淋霜冻,虫龁鼠伤,谁还相信它永不凋零么?”
“对!”叶芊肯定地说,“永远不要用时间和空间来考验爱情,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时空改变不了的事!况且,这个时代,瞬息万变,一日千里,吃不同饭,饮不同水,吸收着不同的资讯,接触着不同的人,这样能制造出相同的感情吗?”
“对!”我认真地说,“柴米夫妻,柴米夫妻,意思就是要朝夕相守,为着柴米这样的小事情,细细商量,精打细算,平淡生活,直至海枯石烂,天荒地老,也不分开!”
……
手机很快就没电了。
我抬起头,正想管别人借手机的时候,却发现满桌同事都睁大眼睛紧盯着我。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
“你结婚了?”同事们异口同声地问。
“谁结婚了?”我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的一个女性朋友而已!”
“天哪!”同事们打趣道,“柴米夫妻都出来了,还女性朋友呢,谁信呢?”
“不信拉倒!”一向不苟言笑的我突然嘿嘿一笑,醉意朦胧地说,“同志们,这可能是我跟大家最后的晚餐啦!”
“你要辞职?”有同事试探着问。
“明天就辞!”我斩钉截铁地说。
“还是那个女的吗?”有同事饶有兴趣地问。
“就是她!”我语气坚定地说,“这辈子,就她了!”
我看见同事们面面相觑,大眼瞪着小眼。
这种感觉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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