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桌上摆着的那个首饰盒子,金锋的印象里第一帝国并没有这个品牌,想来也是不入流。
看了这些之后,金锋心里就有了一定的判断。
这时候,老两口似乎已经注意到了金锋。
因为金锋在这个店铺门口已经站了好几分钟了。
友好礼貌的冲着金锋笑了笑,金锋同样报以微笑。
“我,可以看看这件东西吗?”
这是金锋主动的开口,证明金锋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老两口有些错愕,互相看了看,又把目光转向到古董小店的老板身上。
金锋这样的行为有些冒失,古董小店老板一脸的不高兴,正要说话的时候,自己的电话响了起来。
接到电话以后,小店老板一脸的沮丧,冲着电话里嘟囔了半响,满是抱怨。
“对不起,艾玛太太艾玛先生……我的鉴定师朋友来不了……非常抱歉……”
“我想说的是,我们能不能再重新约个时间。下一次我保证他一定不会迟到。”
“我非常的恨他。”
艾玛夫妻俩有些失望,却是没有表露出来。
这当口,艾玛太太看了看金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该你了英俊的小伙子。”
“请小心一点。这东西非常的脆弱。”
金锋颔首致礼,上前两步,小心翼翼的从首饰盒里捧起这个玻璃芭蕉敞口杯。
上手的那一刻,从芭蕉杯里传到指尖上的磁场震动感已经告诉了金锋明确的答案。
但即使是这样,金锋依旧爱不释手的在这个杯子上摸了好几遍。
入手的感觉非常的冰凉,非常的温润,水头感十足。
器口镶银鎏金包边,整体光亮澄澈,具有玻璃般的透明度,造型简约而简单,基本没有任何多余的雕刻。
从杯身的透光度看,材质很像是玻璃,但只有金锋才知道,这那是玻璃,这是最天然的水晶。
双手举着水晶杯对着头上的灯光照耀,眼前出现的赫然是五彩的炫光。
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他的纤薄,薄得令人难以置信。
简简单单不过一分钟时间就看完了这个杯子,金锋笑起来,轻声询问艾玛老两口关于这个水晶杯的来历。
得到的答案虽然没有找到关于这个杯子的具体出处,但从她的话语中,金锋却是知道了另外一个消息。
“在第一帝国上大学,确实很贵。”
“你们竟然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我想他们的学习一定很好。”
金锋沉沉稳稳的话获得了老两口的好感,互相手握手一脸恩爱。
“好吧,艾玛女士艾玛先生。我实话实话,这件东西,我非常的喜欢。”
“我愿意把他收下来。请你们开价吧。”
门口就是银行,很快完成交易,跟老两口拥抱握手,却是并没有急着道别。
这个东西来历太重大,金锋肯定要搞清楚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只可惜老两口一口咬定家里就这么一个,让金锋很是失落。
送了老两口上车之后,金锋立刻转身调头马不停蹄回到酒店。
放下包包,那些价值不菲的东西一件不看,双手捧起那个芭蕉杯来紧紧的摁在胸口,激动得发抖。
“北宋水晶蕉叶杯!”
“金陵长干寺地宫七宝阿育王塔出土文物之一!”
“绝世之宝!”
好久没见到绝世之宝,金锋的心底翻起一阵阵的振奋。
这个芭蕉杯的正确叫法叫做山花蕉叶玻璃杯。
当时出土的时候因为没做光谱检测,还以为是玻璃杯,直到后来罗挺在复查的时候发现了他的刺骨感才做了复查。
通过红外光谱检测,这个所谓的玻璃杯赫然是用水晶做的。
这个发现在当时不可谓不轰动。
水晶跟玻璃不一样,握在手里的时候会有一种刺骨感。
这是因为水晶特有的磁场所导致,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感受得到。
在西方,水晶历来都是作为驱邪斥鬼的圣物。
任谁都没料到,在北宋时期会有壕无人性的土壕这么用这么大一块整料水晶来做一个杯子。
一整块莹洁无暇的天然水晶,长度达.厘米,体量如此之大的水晶制品在整个宋朝时期的出土器物中极为罕见。
这只是其一,还有工匠的雕琢工艺同样出神入化,完全体现了宋代玉石制作工艺的最高水平。
关键的关键,这个杯子非常的薄,仅仅两个毫米的厚度,这么一件东西就算是放到现在用机雕也得上大师。
太难得了。
就是这么一件绝世之宝,金锋仅仅只花了十二万刀郎就拿下。
大漏中的大漏!
蕉叶水晶杯放置的时间很久,却是很新,包浆也不看老,这是因为他受到了很好保存的缘故所致。
根据老两口所说,这东西根本就记不得是哪儿买的亦或是一直就在家里的。
老两口对这东西并不怎么重视,一直束之高阁放在了堆积杂物的阁楼里,直到搬家的时候才翻了出来。
起初的时候老两口还以为这东西是古董,就趁着露天集市的时候拿到那里去卖,却是无人问津。
老两口最后决定把这东西拿到古董小店试试运气,哪知道古董小店的小老板也看不懂这玩意,而他邀请的鉴定师也没能到场,最后白白便宜了金锋。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两口的两个孩子都在念大学,这对于第一帝国的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最大的开支。
要知道,在第一帝国一所州立大学一年的费用至少也在五万刀郎,而且学校越好学费越高。
一年五万多刀对于神州的土壕留学生们来说那就是九牛一毛,但对于本土那些中产阶级,五万刀郎就意味着税前必须要挣到万以上。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个谚语不仅仅只是在神州传播,更在第一帝国流行。
金锋可以给得更多,但老两口开价只要十二万。
金锋要是主动给多了,那就意味曝盘,这漏也就不叫漏了。
这是老两口的缘法,也是金锋的缘法。
其他事情一律丢到一边,全身贯注把这个水晶杯清洗出来。
现在金锋要搞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阿育王塔里面的东西会跑到这万里迢迢的第一帝国来。
把錾银鎏金的包边轻轻去掉之后,真相一切大白。
这个东西竟然不是从土里出来的,而是传世品。
如果是土里出来的,那么在錾银鎏金包裹的沿口就会有土沁之色,而且还会多多少少的沾染一些土壤。
这些东西,蕉叶杯上统统没有。
这个发现让金锋非常的吃惊,足足愣了半响才回过神来。
轻轻摇摇头,苦苦一笑。
很难想象,这世界上竟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水晶蕉叶杯。
一个埋在阿育王塔的地宫里,一个静静的躺在万里之外的陌生国度。
历经千年,却是全都保存了下来。
量了量尺寸,金锋发现自己手里的蕉叶杯要比国内那个稍微大上一号,但做工几乎一模一样,应该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神州历史上多少天工神手这就么消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根本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工匠对于封建王朝的帝王们来说,都是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
西方世界曾经评选出来世界十大最聪明的人,神州没有人一个上榜。
真要排名次,且不论鲁班和墨子,就拿一个沈括出来,都能把那些人秒成渣。
收好了这件蕉叶杯,金锋开了秘密保险柜把之锁了进去。
屋子里空空荡荡,又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新收的外门弟子曹家昆还在医院陪他的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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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些之后,金锋心里就有了一定的判断。
这时候,老两口似乎已经注意到了金锋。
因为金锋在这个店铺门口已经站了好几分钟了。
友好礼貌的冲着金锋笑了笑,金锋同样报以微笑。
“我,可以看看这件东西吗?”
这是金锋主动的开口,证明金锋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老两口有些错愕,互相看了看,又把目光转向到古董小店的老板身上。
金锋这样的行为有些冒失,古董小店老板一脸的不高兴,正要说话的时候,自己的电话响了起来。
接到电话以后,小店老板一脸的沮丧,冲着电话里嘟囔了半响,满是抱怨。
“对不起,艾玛太太艾玛先生……我的鉴定师朋友来不了……非常抱歉……”
“我想说的是,我们能不能再重新约个时间。下一次我保证他一定不会迟到。”
“我非常的恨他。”
艾玛夫妻俩有些失望,却是没有表露出来。
这当口,艾玛太太看了看金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该你了英俊的小伙子。”
“请小心一点。这东西非常的脆弱。”
金锋颔首致礼,上前两步,小心翼翼的从首饰盒里捧起这个玻璃芭蕉敞口杯。
上手的那一刻,从芭蕉杯里传到指尖上的磁场震动感已经告诉了金锋明确的答案。
但即使是这样,金锋依旧爱不释手的在这个杯子上摸了好几遍。
入手的感觉非常的冰凉,非常的温润,水头感十足。
器口镶银鎏金包边,整体光亮澄澈,具有玻璃般的透明度,造型简约而简单,基本没有任何多余的雕刻。
从杯身的透光度看,材质很像是玻璃,但只有金锋才知道,这那是玻璃,这是最天然的水晶。
双手举着水晶杯对着头上的灯光照耀,眼前出现的赫然是五彩的炫光。
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他的纤薄,薄得令人难以置信。
简简单单不过一分钟时间就看完了这个杯子,金锋笑起来,轻声询问艾玛老两口关于这个水晶杯的来历。
得到的答案虽然没有找到关于这个杯子的具体出处,但从她的话语中,金锋却是知道了另外一个消息。
“在第一帝国上大学,确实很贵。”
“你们竟然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我想他们的学习一定很好。”
金锋沉沉稳稳的话获得了老两口的好感,互相手握手一脸恩爱。
“好吧,艾玛女士艾玛先生。我实话实话,这件东西,我非常的喜欢。”
“我愿意把他收下来。请你们开价吧。”
门口就是银行,很快完成交易,跟老两口拥抱握手,却是并没有急着道别。
这个东西来历太重大,金锋肯定要搞清楚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只可惜老两口一口咬定家里就这么一个,让金锋很是失落。
送了老两口上车之后,金锋立刻转身调头马不停蹄回到酒店。
放下包包,那些价值不菲的东西一件不看,双手捧起那个芭蕉杯来紧紧的摁在胸口,激动得发抖。
“北宋水晶蕉叶杯!”
“金陵长干寺地宫七宝阿育王塔出土文物之一!”
“绝世之宝!”
好久没见到绝世之宝,金锋的心底翻起一阵阵的振奋。
这个芭蕉杯的正确叫法叫做山花蕉叶玻璃杯。
当时出土的时候因为没做光谱检测,还以为是玻璃杯,直到后来罗挺在复查的时候发现了他的刺骨感才做了复查。
通过红外光谱检测,这个所谓的玻璃杯赫然是用水晶做的。
这个发现在当时不可谓不轰动。
水晶跟玻璃不一样,握在手里的时候会有一种刺骨感。
这是因为水晶特有的磁场所导致,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感受得到。
在西方,水晶历来都是作为驱邪斥鬼的圣物。
任谁都没料到,在北宋时期会有壕无人性的土壕这么用这么大一块整料水晶来做一个杯子。
一整块莹洁无暇的天然水晶,长度达.厘米,体量如此之大的水晶制品在整个宋朝时期的出土器物中极为罕见。
这只是其一,还有工匠的雕琢工艺同样出神入化,完全体现了宋代玉石制作工艺的最高水平。
关键的关键,这个杯子非常的薄,仅仅两个毫米的厚度,这么一件东西就算是放到现在用机雕也得上大师。
太难得了。
就是这么一件绝世之宝,金锋仅仅只花了十二万刀郎就拿下。
大漏中的大漏!
蕉叶水晶杯放置的时间很久,却是很新,包浆也不看老,这是因为他受到了很好保存的缘故所致。
根据老两口所说,这东西根本就记不得是哪儿买的亦或是一直就在家里的。
老两口对这东西并不怎么重视,一直束之高阁放在了堆积杂物的阁楼里,直到搬家的时候才翻了出来。
起初的时候老两口还以为这东西是古董,就趁着露天集市的时候拿到那里去卖,却是无人问津。
老两口最后决定把这东西拿到古董小店试试运气,哪知道古董小店的小老板也看不懂这玩意,而他邀请的鉴定师也没能到场,最后白白便宜了金锋。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两口的两个孩子都在念大学,这对于第一帝国的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最大的开支。
要知道,在第一帝国一所州立大学一年的费用至少也在五万刀郎,而且学校越好学费越高。
一年五万多刀对于神州的土壕留学生们来说那就是九牛一毛,但对于本土那些中产阶级,五万刀郎就意味着税前必须要挣到万以上。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个谚语不仅仅只是在神州传播,更在第一帝国流行。
金锋可以给得更多,但老两口开价只要十二万。
金锋要是主动给多了,那就意味曝盘,这漏也就不叫漏了。
这是老两口的缘法,也是金锋的缘法。
其他事情一律丢到一边,全身贯注把这个水晶杯清洗出来。
现在金锋要搞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阿育王塔里面的东西会跑到这万里迢迢的第一帝国来。
把錾银鎏金的包边轻轻去掉之后,真相一切大白。
这个东西竟然不是从土里出来的,而是传世品。
如果是土里出来的,那么在錾银鎏金包裹的沿口就会有土沁之色,而且还会多多少少的沾染一些土壤。
这些东西,蕉叶杯上统统没有。
这个发现让金锋非常的吃惊,足足愣了半响才回过神来。
轻轻摇摇头,苦苦一笑。
很难想象,这世界上竟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水晶蕉叶杯。
一个埋在阿育王塔的地宫里,一个静静的躺在万里之外的陌生国度。
历经千年,却是全都保存了下来。
量了量尺寸,金锋发现自己手里的蕉叶杯要比国内那个稍微大上一号,但做工几乎一模一样,应该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神州历史上多少天工神手这就么消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根本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工匠对于封建王朝的帝王们来说,都是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
西方世界曾经评选出来世界十大最聪明的人,神州没有人一个上榜。
真要排名次,且不论鲁班和墨子,就拿一个沈括出来,都能把那些人秒成渣。
收好了这件蕉叶杯,金锋开了秘密保险柜把之锁了进去。
屋子里空空荡荡,又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新收的外门弟子曹家昆还在医院陪他的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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