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手中捧的红苹果

    那年夏天,她微笑着不说”

    认识林轶恒,是在兵荒马乱的高二。

    那年我十七岁,正处在理想和惆怅并存的雨季里。会考结束刚逃脱了九门功课同步学的可怕魔障,又一头扎进了辩证唯物论和季风洋流的世界。

    我所在的实验中学是迎海市最好的中学,起码我自己这么觉得。这种优越感并不是来自于它傲人的高考重点率,而是因为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实验中学在我刚上初中的时候,将沿用了十多年的应试教育调整成了精英教育模式。换句话说,在从初一到高二的五年时间里,我们过的是看起来很轻松,其实明里暗里都充满着竞争的生活。在同龄的孩子抱怨着熬夜做题学习好累的时候,我们可能在为了争当一台话剧的主角暗自较劲,可能在因为发表了一篇小说而沾沾自喜,也可能在因为无缘信息学竞赛的冬令营而黯然神伤。

    决定未来的,除了我们的学习成绩,还有我们所有的才能。它们都会被严格地量化以后,用来评判学生是否能直升本校高中部,也用来决定高考前自主招生的校荐名单。

    学校领导的这项决策,无疑在全省的重点中学里开了先河。

    我一路跌跌撞撞地从实验中学的附小直升上来,到初中部,再到高中部,身边最不缺的,就是拥有各种光环的同学。

    直到高二。

    高考的压力很现实地摆在前方,一切都要开始为它让路。在这个时候,能拿的竞赛奖项已经被七七八八瓜分得差不多,学校也开始不留情面地在校门口的公告栏上张贴出每次月考的年级排名来。

    那个时候,我更像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除了英语稍微占点优势,其他各科成绩都马马虎虎。好在我不偏科,总成绩拼到一起勉强也还能看。

    高二的第一次月考排名公示,我在文科班两百多人的大军里将将列到第五十名,心里还觉得挺开心。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注意到,理科班每个月的榜单上有一个始终位列前三的名字,叫做林轶恒。

    虽然说,在高手如云的理科班里保持这样的成绩实属难得,但在当时的我看来,他也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霸而已。只闻其名,不识其人。

    四月份的月考刚结束的那天,学校很意外地宣布提前放学,给我们一个完整的五一假期。刚刚从英文字母中抽离出来的同学迅速收拾好试卷,欢呼着离开校园,不多时,教室里便仅剩了要值日的四五个同学。

    我刚和同桌张麦麦对完英语试卷的答案,感觉做得还不错,便心情舒畅地帮她把课桌一张张搬回原来的位置,让撒满草稿纸的考场重新变回整洁的教室。

    麦麦弯腰拖着地,突然问我:“方禾,你觉得林轶恒这次还能考到理科前三吗?”

    我向窗外抖了抖黑板擦上的粉笔灰,觉得有点奇怪。

    “怎么突然开始关心理科的排名啦?”

    “我就是好奇嘛。每次都前三,这都可以拿数学归纳法推导出规律了……”麦麦直起身子来,“而且你想啊,你英语这么好,他一个理科生,上个月英语考得比你还高诶。”

    我有点汗颜。

    “你要不要这么直接……”

    麦麦走过来把拖把靠在墙上。

    “不过,根据我的分析,这次英语那么难,你把分拉开还是很有希望的,理科那边就真的不好说了……”

    我一边听着她“理性”的分析,一边把讲台上一堆看起来像废纸的东西摞好,打算一起扔到垃圾箱。

    班里最高的男生曹健突然从后门冲进来。

    “别扔!”

    他扔下手里的篮球,一个箭步冲到讲台上把那叠纸拢到怀里。

    “这都是我珍贵的笔记。”

    篮球滴溜溜地从后门滚到走廊上,我向曹健指了指那个角落。

    “你的球……”

    曹健又怪叫一声去抢救篮球,把它抱回来藏进自己的课桌里。

    麦麦拎了抹布往讲台上一摊,冲他大喊:“同学,你的废纸乱死了!快自己收拾完,我们就可以收工了。”

    “知道了知道了。”曹健胡乱应答着,走过来把那叠乱七八糟的废纸抱到自己的座位上,翻出一个像信件一样的东西来,又匆匆跑下楼去。

    我和张麦麦无奈地对视了一眼,她用抹布在讲台上随意抹了一遍,我们也算是大功告成。

    我和麦麦一起走出校门的时候又看到了曹健。

    他背着斜挎包,飞快地骑着车从地下车库的方向过来,看到我们的时候还耍帅似地挥了挥手,然后迎头赶上我们前方不远处另一个骑着车的男生。

    那个男生背着一个带有细细条纹的双肩包,穿得简单随意,把一辆骑起来应该可以很酷炫的黑色山地车骑得慢慢悠悠又无比安全,好像正等着有人追上他。

    然后我听到曹健喊他。

    林轶恒。

    他刹住车回头,我一抬眸,正好可以看清他的模样。

    比我想象中的,更瘦一些。

    曹健骑到他身边停下,从包里拿出什么东西来交给他。他好像很认真地看了看,然后放下书包,很仔细地把它放在了里层。

    傍晚的阳光斜斜地洒下来。

    我和麦麦慢慢地走着,离他们越来越近,几乎可以看到他的发梢上被夕阳染上的金黄色,和他的车座一样镀上了一层金边。

    很温暖的感觉。

    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听到曹健的声音。

    “……我昨天在传达室翻到就帮你先拿着了,是姗姗写的吧?”

    他不置可否,骑上车迅速地离去,只听见曹健在他身后大声喊他——等等我。

    我突然很想笑出来。

    实验中学的高中部教室全部都在一栋楼里。高二的文科四个班占据了三楼的其中一条走廊,和对面的理科班隔着天桥遥遥相望。认识林轶恒以后,我才知道他就在正对面的五班。课间广播操的时候,我能看见他跟着他们班的同学从另一侧的楼梯口跑下来。

    他不属于那种特别引人注目的男生。长得还可以,但也不算特别帅。在球场上他不会成为花痴女生追捧的对象,在舞台上他也不是光芒四射的领唱。

    除了格外耀眼的学习成绩,其他各项指数均处于中上等。

    麦麦这样评价他。

    “可是啊,他就是太低调了……”

    我也这样觉得。

    虽然我和他从初一开始同校,但要不是学校开出年级榜单,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认识他。

    可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低调,我才会格外注意到他光芒万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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