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如果不是你害死了我哥哥,你怎么可能每年都偷偷往我们家送金币?你这是做贼心虚!”

    这时候楼上整理房间的管家听到动静,从楼上赶了下来。

    “玫瑰公爵,您没事吧,天啊,爱莎,你这是怎么回事?”

    刚刚还骂骂咧咧的爱莎听到管家的声音,将脸埋到一边,不说话了。

    “管家,也许你能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

    看着被捆的结结实实的爱莎,管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尊敬的玫瑰公爵,请您原谅爱莎的冲动之举,这些年我按照公爵大人的吩咐,每年悄悄给爱莎送生活费,没想到爱莎会误会她哥哥的死和您有关,我为了爱莎不要沉浸在过去的仇恨中,却差点害了公爵,这都是我的过错。”

    多莉丝点点头,“的确是你的过错,如果你早早告诉爱莎,她哥哥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会有今日的误会了,那就请管家将功补过,现在,告诉爱莎吧。”

    地上的爱莎期盼的看着管家,管家叹了口气,才开了口。

    “三年前,爱莎的哥哥艾力应聘玫瑰庄园的园丁,是我应下的。可谁知道不过半月,艾力突然死在了花园里,当时找了侦探来调查,可惜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公爵心善,知道艾力有个妹妹,才让我悄悄给送生活费,没想到爱莎却以为艾力的死是因为公爵阁下,真是天大的误会。”

    爱莎愣了一会,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多莉丝捂着发痛的额头,“这都什么事?”心里却过了一圈,难道所谓的凶手真的是杀死艾力的凶手?

    “准备晚饭吧。”

    管家松了口气,这件事算是过去了,“爱莎,还不谢谢公爵阁下!”

    “谢谢,谢谢公爵——嗝——”

    多莉丝摆摆手,就回了卧室。

    等将卧室门反锁,多莉丝开始在卧室中翻检。

    这玫瑰公爵有什么故事,她可没有收到一点提示,要是她才是那个凶手,游戏就是另一种玩法。

    明明该感到棘手的,可多莉丝莫名兴奋。

    果然,她骨子里从来都不是喜欢安逸的。

    多莉丝从书桌暗格中找到一枚钥匙,打开了床边的抽屉,抽屉里有一张照片,还有一本日记本。

    照片上是一男一女的合影,他们神态之间的亲昵,昭示着他们之间关系不简单。

    从男子身上的穿着和他相似,模样又完全不同,多莉丝初步推测,他可能是上一任的玫瑰公爵。

    多莉丝打开日记。

    112年3月1日,晴。

    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后悔过,我以为财富和地位才是我想要的,可真正即将实现梦想时,我才知道,用谎言得到的,终究不是我想要的!!!

    113年3月1日,阴。

    我就知道,是她回来了,她回来找我报仇了,可我能怎么办,当时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活下来,可最终,还后悔了,我甚至自责为何当时死的人不是我?

    114年3月1日,大雨。

    一年了,我该怎么办?她还会回来的!我知道!

    115年3月1日,暴雨。

    她回来了,艾力死了,下一个就是我!!!

    116年3月1日,晴。

    我一直在等待,但我知道,她不会让我活过今日,我要死了,我终究要死了!!!

    这是最后一篇日记,之后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意思?

    四年前,玫瑰公爵做了什么对不起一位女士的事,时隔一年,这位女士回来复仇,可玫瑰公爵没有死,四年后的今天,玫瑰公爵觉得自己死定了!

    多莉丝继续开始翻找,希望能得到更多的线索。

    “砰砰砰,公爵阁下,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多莉丝整理了一下衣着,打开门走到餐厅。

    “晚餐后我想要去书房。”多莉丝随意吩咐道。

    管家躬身,“好的,我会提前打开书房,公爵。”

    “管家,外面有人来借宿,带着他们过来的人是牧师先生。”女仆爱莎红着眼睛进了餐厅。

    管家下意识提醒道:“公爵阁下?”

    得到多莉丝颔首同意的管家让女仆准备收拾客房,他则亲自去迎接客人们。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牧师,后面跟着四个男子,看起来年纪都不大。

    四人看向多莉丝,领头之人的眼神中划过一道惊讶。

    管家邀请五位客人共进晚餐,五人开心的答应了。

    “尊敬的玫瑰公爵,感谢您的招待。这四位绅士外出打猎,不小心迷路了,还好有公爵的帮助。”牧师笑吟吟的,嘴特别甜。

    四人笑的都有些僵硬,其中一个男子问旁边的人,“打猎这个借口行不行啊,还有,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这都是什么?”

    这是问话的男子指的一盘烤鸡问的。

    领头的男子咳嗽一声,“尊敬的公爵阁下,不知道方不方便单独和您聊聊?”

    牧师惊讶的看着带头男子,一位有礼貌的绅士不应该在餐桌上提出如此失礼的请求,这位绅士实在是太失礼了。

    “当然。”多莉丝似乎也有些惊讶,但仿佛为了客人的颜面,答应了这个无礼的要求。

    管家送走了牧师,带着女仆回到仆人房,给多莉丝和她的四位客人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你好,你也是参加试炼的海族是吧,我没想到这次游戏居然有五位玩家。”

    多莉丝挑眉,“我能问一句,你是怎么分辨哪个角色是不是玩家的吗?”

    “噗嗤——,一看就知道是没有组织的,也不知道你怎么得到灰袍贝的?”

    “闭嘴!”领头的男子横了突然开口的凯尔斯一眼,收到警告的凯尔斯悻悻闭嘴,领头男子接着道:“我是瓦伦,这是我的同伴凯尔斯,剩下两位是刚认识的维布伦和格里芬。”

    “塞西。”

    “你好,塞西,维布伦和格里芬都是小组织的成员,他们不清楚试炼就开启了游戏,所以,我假设你和维布伦一样。作为唯一一个对游戏有所了解的玩家,不介意我先共享一下消息吧。”

    多莉丝眼珠子一转,心下明悟,看来这个游戏不是对抗游戏,而是合作模式。

    通过瓦伦半小时的解说,多莉丝对《灰袍》有了基本的认识。

    用多莉丝理解的意思来说,《灰袍》是探案解谜游戏,分高中低三种难度,第一次进入《灰袍》,也就是神之试炼,默认低级副本。

    灰袍贝在没有被激活时,一般放在专门的贝壳锦囊中,一旦从锦囊中拿出,第一位握住灰袍贝的人,就是这枚贝壳的主人。

    一旦一枚灰袍贝有了主人,那就即时绑定,要么使用要么销毁。

    也就是说,当初老神官将灰袍贝放入多莉丝手中,中年神官的表情才那么难看。

    当然,这是因为瓦伦丁神官根本不知道贝壳上那层薄膜的存在。

    同样,按照神殿法典,不允许普通人窥视神祗的馈赠,如果多莉丝知道灰袍,知道灰袍贝的存在,瓦伦丁神官就可以以此为借口,要求摧毁灰袍贝,而不是给多莉丝进入《灰袍》的机会。

    操法者的尊严高于一切。

    可惜,当时多莉丝真不知道什么灰袍,什么神之试炼。

    不对,如果多莉丝还是多莉丝,那她不会和陌生人克莱夫少爷搭话,自然也不会发现灰袍贝表面的膜,这层膜隔绝了多莉丝和灰袍贝,7天后没有进入《灰袍》的多莉丝自然会活下来,如果没有瓦伦丁神官的赶尽杀绝,所有人都会以为多莉丝已经成为灰袍。

    在卜敦海神殿只有一位灰袍,也就是瓦伦丁神官的前提下,多莉丝必然会得到自由。

    如果是深爱着奥卡姆的多莉丝,自然会不顾一切去找奥卡姆,将灰袍贝交给他。

    奥卡姆的母亲既然知道灰袍的存在,也许,也能发现灰袍贝的秘密,哪怕发现不了,也许这层膜会在特点的时间分解,保证奥卡姆进入灰袍副本,成为灰袍。

    看纸条上的信息,只能说给出第二条路的老神官良心未泯。

    可老神官凭什么认为奥卡姆不会失败。

    还有,红潮教官所谓的提供地方认主,其实在教官第一时间将灰袍贝交给多莉丝时,灰袍贝就已经认主了?

    那所谓的认主其实是为了统一在洞穴开启神之试炼,问题又来了,为什么第一次进入《灰袍》,被称为神之试炼?

    想想通关条件,找到凶手或者活下去,找不到凶手的人会遭遇什么,应该不会直接失败身死,否则,第二个条件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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