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本上面有猫腻。
这点林国华已经不用解释,也能够看得明白。
而且根据雷厂长的作为,他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件事情根本就是雷厂长做的。
还想要嫁祸给林国华。
所以说林国华现在掌握着小半个工厂的事情,也算得上是因祸得福。
可是不管是林栀还是陆时尧,都不可能轻易认为雷厂长就会这么放过林国华。
林栀将手按在账本上,盯着她爸已经出现愤怒的脸,告诉他:“这件事情咱们还不能轻举妄动。”
“为什么?咱们现在手里头可是已经有证据了!怎么能放任不管呢?”林国华的声音里带着些恼怒。
他原来不知情也就算了,可是雷厂长打着为厂里好的旗号,扩大生产,实际目的却只是为了藏木于林,为了挪用纺织厂的钱。
导致整个厂子里的人都发不出工资!
还不知道有多少工人为了钱,受过多少苦呢?
现在他已经知道,林国华实在有些忍不住,想去找雷厂长对峙,想给其他人和自己讨回个公道。
“爸,你想想,厂子里面相信你的人多,还是相信他的人多?”林栀着急的问道。
林国华有片刻迟疑,随即苦涩地回答道:“相信他的人多。”
之前那一场分家大会,整个纺织厂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了林国华,还是在林国华承诺,即便倾家荡产也一定会给大家补发工资的情况下。
否则,那个场面可能会更加难看。
他林国华自认为是为大家好,可是在别人看来,他一个副厂长怎么能够和雷厂长这个正厂长相比?
而且人家雷厂长在当正厂长之前,已经当了多少年的副厂长?
而他林国华,原来可是和他们一样在车间干活的,就算现在成了副厂长,可还是没几个人能真的瞧得上眼。
“既然如此,那爸你现在去跟他硬碰硬,难道支书还会再站在你这边吗?”实际上哪怕是上次支书,也没有完全站在林国华这里,只是被林栀催促着骑虎难下,无奈只能答应分家分权的事情。
现在林国华这边还没有做出什么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
至少之前陈诺的工资还没来得及发下来。
这么快去找雷厂长的麻烦,恐怕不一定能够维持公道正义,还容易被倒打一耙。
林国华脸色颓废,坐在椅子上。
林栀赶紧拿搪瓷杯给他倒了一杯灵泉水,“爸,你喝点水也别那么着急。”
“林叔,这件事情你也别太生气。栀子的意思也只是让您暂时别那么快把事情抖落出去,如果我们能够做出成绩。让厂里面所有人都能够见识到,您没有骗人,您是能够为厂子里面带来利润的人。他们才会站在您这边,更加相信您,到那时候,才会有人给您主持公道正义。”陆时尧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平静。
但是林栀却觉得,他这些话分明也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大概就是如此,所以他后来才那么努力的向上爬,赚那么多的钱。
也就是为了让人认可他,相信他说的话。
林国华喝下灵泉水,刚才还被愤怒气昏了,的头脑顿时清醒了不少。
“你们说的对,我得先做出一番成绩让他们看看!我林国华不是爱说谎的人。”林国华一拍桌子,重新振奋的站起来。
林栀笑着把他的饭盒推过去,“对,咱们先吃饭,吃饱了才好有力气收拾他们。”
“这是鸡腿肉?”林国华惊讶地发现今天吃的竟然是烧鸡肉,而且就连他碗里也有一个硕大的鸡腿。
大鸡腿已经经过了卤制,色泽鲜红油亮,香气诱人。
但是林国华还是把鸡腿夹到了林栀的饭盒里,正好撞见陆时尧夹起鸡腿。
“爸,不用了!我煮了好几个呢,咱们一人一个,刚刚好。”林栀又把林国华的鸡腿重新给夹了回去,这几天吃好喝好,她的脸都圆了不少。
别人青春期抽条长高,退去婴儿肥。
可是她的脸却越来越圆,都快出现双重下巴了。
林国华拗不过女儿,可吃着鸡腿又觉得有些心疼。只好拐弯抹角的问道:“栀子啊,今天鸡肉是特别便宜吗?”
林国华作为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大男人,平日连个鸡蛋都吃不上,就是为了省给孩子吃。
鸡腿作为好东西里的好东西,自然也是要留给孩子吃的。
没想到他现在竟然能吃得上鸡腿了,觉得好吃的同时多少还是有些羞愧。
“爸,这鸡肉啊,是别人送的,不花钱的,您就放心吃吧。”林栀已经看明白了林国华脸上的心痛,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其实这些鸡是林栀在空间里养出来的,之前养鱼让她尝到了甜头,就从农贸市场上买了几只小鸡仔丢进空间里。
因为两边时间流速的差异,空间里面又有足够的粮食,小鸡崽子们不用管,自己就长大了。
为了不让这些鸡泛滥成灾,仗着林老太暂时还没来,厨房里全有林栀说了算。
她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些已经养大了的鸡全部宰杀了。一部分留在空间里做风干鸡,准备拿到农贸市场卖点钱。
还有一些则被林栀晒干做成了肉松,这东西味道鲜美,比起味精味道更加醇厚,用来炖汤,炒菜的时候放一点,味道极美。这剩下几个大鸡腿就被林栀一锅卤了出来,极为下饭。
大概是免费的东西吃着特别香,林国华和陆时尧都觉得这鸡腿格外的好吃,大盒饭都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下午的时候,林国华果然没有声张,只是让林栀把账本重新抄了一遍,没有半点遗漏。而他自己则带着陆时尧去了一趟供销点,看看外头的售卖情况,同时也是为了迷惑雷厂长。
没想到在供销点碰见个人。
骑着自行车穿着一身绿衣服的邮递员,一看见陆时尧就把人拦了下来。
“你是陆时尧吧?我记得你明明是林家村的人,现在怎么跑到县城来了?害得我半天没找到人,这可是从京市寄过来的信,你可别弄丢了。”邮递员一边说着,一边从斜挎包里头掏出一封厚厚的信封。
这封信的厚实程度,几乎可以抵得上是一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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