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闻人于宵坚定的眼神,初月好像看到了那个在自己梦里,和自己拜堂成亲的闻人于宵。

    这样就很好了。

    就连梦里的那个,也比不上眼前的他。

    她抿了抿干燥的嘴唇,他对她这样好,她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表示。

    这样想着,她大着胆子,闭上眼凑了过去。

    没有期待中那抹温软,闻人于宵用手心接住了她的香吻,她羞怯地睁开眼睛,迎上闻人于宵忍俊不禁的眼神。

    初月一张小脸,瞬间红透了。

    “太小,不着急。”

    这句话是他凑在耳边说的,初月一时间也分不出来他到底在说她年纪小,还是嫌她……那里小。

    直到她缩在在闻人于宵的怀里睡沉的前一刻,她都没琢磨明白。

    只有闻人于宵自己知道,他是多害怕自己母亲的命运会在她身上重演。

    同样的金钗年华,同样的通房奴婢。

    过小的身躯,过早的经历,一切的一切造就了如今地下的白骨,和地上的罗刹。

    这种苦果,有他自己尝过就足够了。

    他抱着怀里的姑娘,抱着他唯一的光。

    月亮,是永夜中唯一的光。

    从奴婢成了通房,后院里有关于这对主仆的风言风语实打实流传了一段时日,而作为这段流言的风暴中心,大足院却显得异常平静。

    闻人于宵回归了从前的生活,晨日里他还会继续做他温润如玉的赋闲公子,而到了傍晚,他则会去那个只有他和师父褚权知道的地方,修炼,办事。

    初月被他以侍寝的名义留在房里,实则就是为他看门。

    而初月在前几个夜里确实也兢兢业业地做好了这个看门人,一杯浓茶,一本画册,一坐就是一整夜。

    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把她送到房里的那几个罪魁祸首竟然没有任何下文,就像是滴水入海,所有的恐惧都淹没在夜里,悄无声息。

    而这位勤勉敬业的老实人,最终还是被闻人于宵发觉,扔回了她自己的屋子。

    “熬夜会猝死的知不知道,我名声已经够差了,你还想给我再加一个克妻吗?”

    当事人气势汹汹地关门上锁,只留委屈巴巴的初月窝在被子里。

    她一时没想明白,自己一个通房,什么时候就担上妻这个名号了。

    她不是一个愿意想很远的人,既然眼下他只有她一个。

    那就先放过自己,让自己做个好梦吧。

    想要做个好梦的初月闭上了眼睛,想是为了补偿,一连几日她都睡得很好,睡得很沉。

    只是在梦里,她总会看见一只沾满鲜血的手,在阴暗的夜里,朝她伸来。

    “小月……我刚刚杀人了。”

    “小月,我杀人了。”

    “小月,今天我亲手剁了三个,是不是很棒?”

    “小月……”

    “小月……”

    晨起,初月抱着水盆,走过长廊时,远远瞧一眼那位临窗习字的翩翩公子。

    正当她愣神之际,那位翩翩公子也跟着望过来,眼神相接,初月的心漏跳了一拍。

    她还是偏爱美梦,可如果能允许她再贪心一点,让这个世上再没有噩梦,就更好了。

    “过来。”

    闻人于宵执笔悬腕的手停在半空,邀她到他近前。

    他看着那个曼妙的姑娘缓缓向自己靠近,微风一过,淡紫色的丁香拂到了她的头上、肩上,在她的身上打个滚,留下几缕馨香,再飘飘然地落在地上。

    万般绚烂,皆是她。

    片刻失神,初月已来到他的桌前,看着他手中那只浸满墨汁的大狼毫,又顺着笔尖向下,看见空白宣纸上滴得那三大团墨迹。

    “……爷?是要我替您换张纸吗?”

    她还不大习惯这个称谓,偶有提及,耳根总还是会跟着红上一片。

    闻人于宵被她唤回神思,他垂头看着纸上的狼藉,不着痕迹地收起手中的笔。

    “换一张吧,”

    初月没看出什么端倪,她麻利地拿开镇尺,又从卷篓中重新取一张新纸,铺平,压好,再抬头时正巧看见闻人于宵执笔时袖下漏出的那一截手腕。

    一截骇人的血痂从手腕逡巡而上,蜿蜒没入袖中,看起来伤得不轻。

    感受到初月的灼灼目光,闻人于宵翻过手腕,避开她的眼神。

    “会识字吗?”

    初月从惊诧中回过神来,赶忙点头。

    “会的。”

    幼时随南昆游历四海,看了许多的医书典籍,是以,从识字量来说,她可能比一般男子还要多。

    “那写字呢?”

    初月被他问住,思索片刻,糯糯地摇了摇头。

    “过来,我教你。”

    闻人于宵将她圈在怀里,执起笔架上的一支小狼毫,笔尖舔墨,再递到初月手里。

    “以腕为轴,以肘为基,五个指头以擫、押、钩、格、抵落于笔杆处。”

    温润的呼吸喷洒在耳畔,初月的脑子像手下的宣纸一样空白,闻人于宵说的话都飘飘然地散在了风里。

    “像这样。”

    见初月没什么反应,闻人于宵以为她没听明白,便用大手裹住她握笔的小手,耐心地调整起她握笔的姿势。

    初月只觉得一只手已经不像自己的了,又酥又麻,还烫得厉害。

    滚烫的热度从指尖直直传进了心口,熨贴着最温暖的地方。

    她还记得南昆开药方时的笔迹,铁画银钩,流转腾挪的墨迹活像匹脱缰的野马。

    可闻人于宵笔下的字却与之大相径庭,他行笔缓慢,将藏锋收刃做到了极致,一篇习字看下来难寻得一处锐利折钩,笔尖所到之处如细水长流,规整精致,辅以小狼毫那纤细的笔触,再适合女子不过。

    习惯了炙热的温度,初月也难得沉下心来,循着他的笔迹,拓印起他的文字。

    直到脖子僵直,手腕酸软,闻人于宵向后退开半步容她歇息,初月缓慢活动着脖颈,抬头的刹那间。

    一朵淡紫色的并蒂丁香落到了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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