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宁港

    今年平宁港的夏季来得很反常,八月了还笼罩在阴晴不定的天气里,出门前眼见着大太阳,没走几步,乌云就遮蔽了大半的光线。

    “天要下雨,下大雨。”卖豆花的阿嫲用着不流利的普通话说。

    季繁云闻声收回视线,不再观察那一片乌泱泱的云层,低了头看向阿嫲,问她:“您是不是要赶紧收摊?”

    “赶紧赶紧,要回家的。”阿嫲利索地把四杯豆花打包好递给季繁云。

    季繁云接走东西,一边拿着手机扫贴在担子上的二维码付钱。

    阿嫲挑起担子阻拦:“你给一半钱就行。”

    担子两头的编织蓝里裹着两锅阿嫲自己煮的甜豆花和石花膏,阿嫲卖这个东西卖三十几年了,从几分钱一碗到现在的两块钱一杯。

    季繁云每天在这个时间都能听见她的吆喝声,几次下来也摸索出一样的口音跟她对话。

    阿嫲佝偻着背,眉目十分慈和,临要走了,又喊着季繁云,叫他“小乖”,嘱咐道:“你都长这么大了,你妈还打你吗?不要怕那个坏女人,不要给她钱,你要去读大学,多读书,出息了以后别回来……”

    季繁云恭敬地点头,连连说“好”。

    他目送着阿嫲离开,笑意才渐渐淡下来。

    季繁云是演员,童星出身,刚刚阿嫲喊的“小乖”是他小时候演过的一个角色。

    七岁开始拍戏,演过孤苦可怜的弃儿,也演过霸道总裁的童年,至今十五年的戏龄让他积攒下不少影迷,有嗷嗷喊他乖乖儿子、宝贝老公的年轻群体,也有不少像阿嫲这样只对一个角色入戏不懂怎么区分剧里戏外的老人家。

    在如今更新换代迅猛如潮涨潮退的娱乐圈中,季繁云无疑是最为出众的当红小生,而且是很难被定义的那一类年轻偶像。

    十七岁以前,贴在他身上的标签是“灵气”,眼里有光,能飞扬能悲情能黯淡,一部剧换一个样,夸他小戏骨也不为过。

    当然,风头太劲,也常被嘲讽肯定逃不过童星必长残的魔咒。

    魔咒并没有落到季繁云身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身上的标签是“老天爷赏饭吃”。

    十七岁那年以一部校园青春剧成为新晋初恋男神,再以几档热门综艺的常驻赚足了流量和热度,当大家以为他会这样捧着“青春”饭碗走偶像路的时候,他却突然消失。

    重新回到观众视线是以一个颠覆性的角色形象。

    两年前,参演郝罗导演的荒诞喜剧电影《北叟失马》,电影在国内外几大电影节的竞赛单元都颇为抢眼,拿奖无数。

    《北叟失马》讲北方老镇上暴发户崔老翁一家跌宕起伏的命运转折,影片从头至尾都充斥着荒凉的基调。

    荒凉的破旧老镇;中了彩票大奖想尽法子要挥霍的四口之家荒凉而狭隘的认知观;从小镇出来见识到大都市后,四口人迷茫而荒凉的落差感。

    是喜剧片,观众很容易为主角一家出糗的、造作的片段捧腹大笑,可笑过之后又会为影片所呈现出来那股压抑的现实面貌感到悲凉。

    季繁云在影片中扮演小儿子崔民,戏份不算最多,却足够深入人心,演活了一个贪婪傲慢的小人物。几年过去,他在电影中那一幕走在大都市街头揣着钱怕掉又要装出阔气大少的表演依然令人津津乐道。

    是反讽意味特别浓重的电影,把阶级固化讲得太直白,所以并不讨喜,只是演员和电影制作团队敢演敢讲,加上影片从配乐到画面无一不是美得绝伦,因此满载赞誉。

    季繁云在《北叟失马》之后又消失了一段时间,直到今年年初才带着一部古装权谋剧的作品再次回归大众视线。

    不是主角,他在剧中饰演的角色论番位都要排到五番之外,可任何角色在季繁云手中总能活出光彩。

    他演不得志的傀儡太子,剧开播前,先是因为华丽俊美的古装扮相得到不少热议,之后他的表演,将一个在朝堂中衰败人物的落魄、野心、欲望、抱负演得淋漓尽致,一言一动、抬眸敛目都是戏,短时间内季繁云的名字又登顶了各大网页。

    曾经的流量和热度没有因为几次从荧屏前消失受到影响,反而是相继以绝对精彩的角色回归,让季繁云转型成功,并在大众认可度和国民度上愈发的大爆。

    现在,季繁云趿拉着拖鞋走在积水一洼一洼的青石板小道中,他迷路了。

    刚才在旅馆房间听到阿嫲卖豆花的吆喝声,追下楼时连伞都没带,明明记得就拐了个弯,结果现在饶了许久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雨淅淅沥沥的落,季繁云躲在巷子里一处屋檐下,身上的衣物已经湿了一大半。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经纪人在微信语音中问:“弟弟,开机之前有什么安排,要不要回来吃顿像样的生日饭?”

    瓦房的屋檐挡不住斜风大雨,季繁云避不及,只能在听完语音之后快速收回手机,无奈地望天望雨。

    他不想因为迷路又淋雨而打电话去跟别人求救,觉得那样太丢脸。

    这个陌生小镇是季繁云未来一段时间的新戏拍摄地,他是提前过来熟悉环境的。

    来了一周有余,每天不是在旅馆房间看剧本、写人物小传,就是下楼跟居民跟小摊小贩聊聊天学习口音。

    新戏是郝罗导演的荒诞系列第二部,片名叫《黄雀在后》,故事背景从北方老镇搬到南方海港,同样的荒凉基调,同样是用喜剧形式去讲小人物的挣扎。

    季繁云这次是领衔主演,他演一个街头混混。

    为了提前感受角色,头发已经很长时间没修剪,前些天在附近理发馆漂了几撮红,剃了断眉,扎着小马尾,扮上拽拽的形象。

    不过形象拽上了,脸蛋儿还是稚嫩,扎不到的发尾贴在脖子上,撇不开,他皱着眉头左右晃脑袋,气鼓鼓的,桃花眼都失了媚。

    季繁云的烦躁不过几刻,脸上神态微妙地换了换,抬头四下看了看,然后骂起了脏话。

    骂的是他学到的几句本地方言。

    可能是在找角色的感觉,也可能是借由找角色的感觉发泄一些大明星季繁云不可以有的情绪。

    骂了两句,无趣地收回表情,阴沉下来,瘫了身子往墙上靠。

    幽深的长巷子下起雨来就变成了个巨大的扩音器,雨水降在屋檐瓦片上,水流淌过高低不平的青石板路面,声音啪嗒哗啦,耳朵仿佛被大雨打了劫,刮噪得烦人。

    烦。

    湿透的衣物黏在身上,更是烦。

    季繁云想叹气,却突然在雨声中分辨出逐渐靠近的脚步,便迅速藏起烦躁,站直了身。

    来人也是避雨的,拐进巷子疾步走到季繁云对面房子的屋檐下,站定了才发现季繁云的存在。

    季繁云不太希望以这样一副落汤鸡的模样被路人认出来,听到脚步声后就底头埋下脸。

    结果低头也忽视不了对面投来的目光。

    那道目光好像就没挪开过,存在感很强,让季繁云非常不舒服。

    他知道是被人认出来了,想了想,抿起温顺的笑抬头看过去,要说什么来着,他要说……

    ——你不会认出我了吧。

    ——别把我这个样子发到网络上哦。

    要温顺的。

    要亲和力十足的。

    那是他最擅长扮演的。

    但……

    抬头的一瞬,季繁云多看几眼对面人紧贴在衣料下的腹肌线,错过了最佳的讲话时机。

    没有及时收回视线,就那么直直地与对面人撞上目光。

    脑子进水了吧,季繁云暗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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