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许端端就说,  她性格很有些蔫儿坏。明霜回了卧室,又跳回床上,把被子拉到下巴,  就当什么没发生,  继续心安理得受着江槐服侍。晚上他是抱着她睡的,江槐只有这点奇异地坚决,  喜欢明霜在他怀里睡,一晚上倒是什么也没发生。

    江槐生物钟很稳定,六点半便醒了,他动作很轻,留着明霜继续睡,屋子里的温度和湿度都保持得极好,在一个恰当的温度,  窗帘是他刻意选的遮光材质,  方便她睡懒觉。

    中午有医生会来家里给明霜换药,  这段时间其实还是他们的蜜月期,  明霜还在睡着,他处理完家里琐事后,又想看她了,  于是回了二楼。

    床上竟然是空荡荡的,被角掀开,  里头的人已经不见了。江槐心一沉,  理智告诉他不可能有任何意外,  却依旧控制不住这种涌出的情绪。

    明霜在花园,还穿着睡裙,随意披散着一头漂亮的长发,正坐在屋檐下看着外头洒落的阳光,  背影纤秀,不知道什么时候下来的,或许是他和医生打电话的时候。

    见到她,他心里便奇妙地安定了下来。

    他们住的这幢别墅有个花园,花园里,除去那颗槐树外,江槐还移栽来了不少种类的花,他们的狸花猫的猫屋离这不远,两只猫咪经常跑花园里玩耍。

    明霜的猫吃饱喝足,正懒洋洋卧在她身边,肥肥的一大团,它靠抢夺江槐的猫的口粮,成功达成每顿吃一份半到两份餐的成就,长得肥肥胖胖,圆头圆脑,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明霜在喂江槐的猫吃三文鱼猫条,他的猫有双很漂亮的琉璃色瞳孔,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和发上,连着猫咪皮毛也染上了淡淡的金,温暖和煦得宛如梦幻。

    江槐静静站着,很多时候,只要让他看到这幅画面,即使画面里没有他,心里也会涌起满足。

    这是他们的家,是他的爱人,他会一辈子呵护好这个场景,将自己的所有奉献出来。

    可惜,猫咪发现了他。明霜经常喂猫,这两小混蛋却都只还在她手里有吃食时亲她,别的时候都黏江槐,眼下也如此,猫见到江槐,便立马抛弃了她,猫条也不吃了,去黏江槐,围着他转来转去,喵呜直叫唤。

    明霜拿大眼睛瞅他。

    江槐低声说,“乖一点。”他抱起猫咪,轻轻放在她膝上。猫咪暖烘烘,毛茸茸的,它要跳走,江槐干净纤长的手指便恰到好处地在它背脊和耳朵上抚过,温柔又不失力道,猫咪逐渐安分下来了,待在明霜膝上随她撸毛。

    “真熟练。”明霜睨着他,“很会服侍嘛江槐,不愧是你。”

    她有双漂亮狡黠的猫儿眼,像只难驯的咬人猫咪。

    江槐垂着睫,耳后泛起一点红,睫毛在苍白的面颊上落下浓郁的影子,也被染上一层浅浅的淡金。他那双修长的手很灵巧,擅长做这些事情。

    他的猫也没名字,明霜的猫养了七八年了,都已经要步入老年了,都还没名字,提起就只说我的猫,但她不知道为什么江槐的猫也没名字。许端端以前听了这事,尬笑了几声,说你俩还真配。

    江槐能理解她很多古怪的脑回路。

    婚后,明霜更明显的发现了这点。

    刚结婚时的一天,明霜窝在他怀里看书,忽然对他说,“江槐,我发现我蛮喜欢和你说话的。”虽然外人都觉得江槐相当冰冷寡言,其实婚后,和她独处时,江槐话变多了不少。

    “很多人觉得我说话奇怪。”明霜理直气壮说,“但你能跟上我。”

    明霜脑回路很神奇,江槐是典型的智商高,逻辑性强的人,做事相当有规划。但明霜思维清奇又跳跃,经常这句话还在初一,下句话立马十五了,做事也相当随心所欲,但是,江槐却很神奇地能跟上她节奏。

    “不奇怪。”江槐握着她手指,轻声说,“也不难理解。”他觉得这点也很可爱,让他迷恋,她琢磨不透的心思。

    “大学我遇到一个帅哥。”明霜说,“眉清目秀的,真的很帅哎,就是太傻了点,微积分还挂科了三次,而且我和他说话,他经常像听不懂中文一样,当然——和他讲英文,更听不懂了。”

    拿了家里的钱,出来留学混文凭的娇养公子哥,泛善可陈,一眼能看到底,哪里有江槐好玩。

    以前安以也是,他模仿江槐她自然早也看出来了,不过看破不说破,懒得管了,也是典型的画虎类犬,而且傻乎乎的,除了音乐,她只能和他说点最浅显的吃喝拉撒话题。

    而江槐不同。从学生时代起,他就最顶级的好学生,记忆力和逻辑能力尤其强,但他一点也不书呆子,也从不自持智商高,会很认真地对待回应她的每一句话。

    明霜发现自己果然还是喜欢聪明男人,只要他们不把这份心思用在对付她身上。

    明霜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江槐了。他像是一座宝藏,又像是一汪纯酿,初见,再见,到现在,越深入了解,她越喜欢他。

    虽然他最初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心防极为严实。

    即使到现在,明霜凭借本能,也总觉得江槐还有瞒着她的事情。可是,她也不想追究了,情侣之间也不是一切都必须向对方敞开,江槐幼年和童年时代的生活环境和她截然不同,她不过是窥见了一角,大部分事情可能是她完全无法想象的。

    江槐只希望她看到现在的他,那她就顺着他的想法好了。

    那会儿她这么和他大谈特谈那个傻瓜帅哥,才发现江槐很久没做声,只嗯了一声,便抿着唇沉默了。

    他醋劲很大,不喜欢她眼里有别的男人。明霜早发现了,可能比她的还大。江槐很专情而且洁身自好,从少年到成年到如今婚后,从头到尾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只爱她,他虽然不说,但明显希望她心里眼里也都只有他才好。

    “没你帅。”明霜瞧着他,“你比他好看。”

    她说的也是实话,江槐是她见过的最好看,最符合她审美的男人,或许也是因为她就吃这一款的,从认识江槐后,她之后每个觉得还过得去的男人,或多或少,哪里都有点像他的地方。

    这并不是江槐想要的回答,他自己不在意这些,也希望她能喜欢他这个人本身,或者说,这点恰巧还是他不安全感的一大由来。他自己也不喜欢这幅和于嫣有五分相似,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清濯俊秀得有些过分的皮囊。

    “皮囊也是你的一部分啊。”明霜说话语速快,有种天真明媚的刻薄劲儿,“嗯?那不然你还想听我说什么,听‘我喜欢的不是你的皮囊,而是你的灵魂?’吗?我说出来你信吗?”

    见江槐那模样,她笑得双眼弯弯,笑倒在他怀里。

    其实灵魂她也喜欢,明霜以前从未想到,这个世界上,可以找到这么一个,从头发丝到脚底,都符合她喜好的男人,江槐或许才应该是上天送与她的一份礼物。

    下午,家庭医生来了,说明霜恢复得极好,骨折很快会康复,擦伤还要再换几次药,但是也没大碍了。他是新来的医生,这家见装修和地段可以看出家底之厚,而且,房主显然很细心,对这个家极为用心。

    每一处都透露出家的温馨,和他以前去过的,宛如样板房的豪门宅邸不太一样。

    江槐和他再度确认了一下食谱和注意事项,送医生出门,他性子清冷,但对每个人有基本的礼貌。或许这疏离的礼貌,也是让很多人觉得他难以接近的原因。

    很少有人见到江槐情绪失控,破口大骂更不可能。他的一切,都只对一个人展示。

    回来时便见到明霜,盘腿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正在摆弄遥控,翻找电影,似乎没找到一部想看的,光影晃过她漂亮的脸,明霜笑起来时很甜美,显得天真又明媚,但是,没有表情时,同一张脸,便会显得极为冷漠无情。

    他抿着唇,江槐熟悉明霜的每一个表情,尤其这种表情,他见得太多。

    明霜肯定是觉得无聊了,她生性喜欢自由,无拘无束,爱烟火聚集的地方,爱热闹与新鲜。

    这般和他共处一室,什么地方都无法去的日子,对于她而言,一定很是煎熬。

    明霜回国一周,没有出过门,一直和他待在家里,最多去去花园,对她而言,应该已经是破纪录了。

    晚餐是他做的,明霜胃口不太好,没吃多少停了筷子。

    晚上,明霜说要看电影,不是恐怖片,不用他陪。

    她没回卧室,直接在放着投影仪的观影房睡着了,手机还停在聊天界面上。江槐没有偷窥人隐私的习惯,他抱起明霜回了卧室。

    再第二天,明霜早晨又进了那个房间,把门反锁上了,屋子隔音很好,在外完全无法听到里头的一分声音。

    没有她的屋子,恢复了那种死一般的寂静。

    中午明霜差点忘了吃饭,直到江槐打电话给她。

    吃饭时,明霜明显心不在焉,不知道在想什么。为了她的身体,江槐这段时间选的食谱都很清淡,明霜喜欢喝粥,他便换着口味给她安排。

    他苍白着脸,半晌,声音有些沙哑,“霜霜,你是不是……在想和我离婚的事。”

    明霜头也没抬,顺嘴说,“你想?那要不今天去?”她嘴巴从来不饶人,说话也快。

    江槐手一顿,手里那碗莲子百合粥就这么泼掉了,碗落在地上,瓷片碎了一地。

    “江槐。”明霜如梦初醒,“你没事问我这个干嘛?”

    “我乱说的。”她说,“没有要和你离婚。”

    江槐心性坚定,又早熟独立,即使之前被明霜抛弃,被她用言语刺伤得那么厉害时,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明霜第一次见这样的江槐,整个人都顿住了。

    她想去帮忙收拾,被江槐阻止了。他安静地把一地狼藉都收好,手指被割破出血,甚至都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把碎瓷片都清理干净,明霜喜欢赤脚,他怕她割破了脚。

    明霜皱着眉,把他手拿起,捏着他的两根手指,拉去水龙头冲洗,“你不能仔细想想吗?玩笑话听不出?”

    她陡然想起,他总是被她骗,也怪不得开不起玩笑。

    “你从挪威回来就不正常了。”明霜说,“你到底有什么事情,别憋在心里,说出来。”

    “不然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她说,语气不容置喙,“就这周。”

    那么好看一双手,她皱眉盯着他指腹那个深深的划痕,她不明白,这么漂亮的身体,江槐怎么能这么不爱惜的?非要作践得千疮百孔才满意是吗。

    “霜霜,你是不是烦我了?”他抬眸看着她,眼神空洞,声音沙哑,“觉得我很不正常?”

    和他在一起的这些天,是他们原本的蜜月,他是有私心的,就想和她两人独处,因此想尽办法把她困在了这个家里。

    从得知她出事开始,这么多天,压抑的情绪终于再控制不住。

    “我做梦,梦到你再没有回来。”他说,“是我亲手推走了你,反复看到你摔下那个山崖,而我无能为力。”

    是他曾最厌恶的那种无力感。

    “回来后也是,我不想让你离开我视线。”他哑声说,“一分钟都不想,我怕你离开我,不想让你看别人,只想让你陪着我,看着我。”

    从少年时代开始,他就是如此,隐藏在这幅清俊寡淡的皮囊下,扭曲的,无法抑制的浓厚的独占欲,也曾经是明霜最讨厌他的地方。

    明霜翻出了个创可贴,笨手笨脚给他手指贴上,一言未发。

    江槐食指上那个咬痕还在,那时她狠狠咬他一口,却被他让人纹下了,永远印记在他的手指上。从十八岁起,他默不作声,背地里就已经有这么疯了。

    明霜说,“江槐,其实我失踪那两天,想的最多的是你。”

    “还想过把遗产都留给你。”她说的轻轻松松,摸了摸他食指上那个咬痕。

    遗产这两个字似乎又刺激到他了,抱着她的双臂陡然收紧,他身上的香近在咫尺,冷淡清疏,他却把她抱得那么紧,从身后抱住,完完全全收入他的怀里。这一瞬间,恍然让她觉得,他很脆弱,很需要她。

    明明其实是个在外很强势的男人,不似温润的水,更像冰冷锐利的冰与雪,除了她,没几个人敢真的亲近他。

    可是对着她时,却没有半点办法,他那些心思,也从来只是伤害自己,不会伤害到她。

    江槐需要她的爱,就像是镇定剂一般,让他这段时间紧绷的神经终于有了第一丝松弛。

    “霜霜,别再离开我,好吗?”他哑着嗓子说,“任何原因都别离开我。”

    “以前我们不是算过命么。”明霜说,“你还记得吗?那个阿婆说我命很好,所以,我不会有事的,我能把好运带给你。”

    “可以分你三分之一吧。”她宽宏大量地说。

    江槐说,“别分给我。”

    “你都留着。”他埋首在她后颈窝,声音很轻,却很坚决,让她的味道包围他。

    明霜的好运气,都给她留着便好。江槐自认为自己人生的前十多年,都活得阴暗不堪,他以前甚至愚蠢地思忖过,怕自己和她在一起,会连累她的运程。

    他刚上初中时,小少年背着书包,安静地随着人去新的寄宿人家,那户人家隔壁便是他新的同班同学,他拎起一块煤炭,砸在他雪白的校服上,嬉笑着说他是肮脏的杂种,克死娘的天煞孤星。

    江槐洗干净校服,晾在院子里。第二天,又是一片狼藉,院子里好几个小男生,把不知道哪里捡来的鸟粪趁夜全涂在他晒着的校服上。他们觉得他太干净,太一尘不染,成绩太好,太乖巧安静,一个没爹没娘的小杂种,凭什么那么装?

    江槐没有父母,没有家人,他懂事得早,早熟得可怕,这种情况下,当然没有人会爱他,会袒护他。

    或许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心里才会埋下那样的种子,对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爱和家那么渴望。

    明霜眨了眨眼,由着江槐抱着她了,要是抱她,能让他觉得好些,她倒是也情愿。

    江槐抱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把她放在腿上,又去吻她,明霜承受着他这少见的失控,给他一些甜头,他便会更加激烈热情地回应她。

    结束后,他眉眼潮红还未褪去,原本清俊疏离,淡远端庄,高高坐在云端的一个人,被她彻底搅得乱七八糟,他却是自愿甘愿的,而且从中得到了说不出的快乐。

    明霜朝他挥了挥手机,“江槐,你不是觉得我这几天陪你少了?”

    所以才觉得她是不是不满,是不是厌倦了他。她心思玲珑通透,也不喜欢闷着,略一思忖,忽然就明白了江槐今天的异样,他敏感寡言,没安全感也是她早知道的事情。

    江槐垂着睫,抿唇没说话。

    “因为我在练一个新曲子。”明霜说,“你不是喜欢听我唱歌么。”

    观影房隔音效果好,而且音响设备齐全,她的乐器也都收纳在那里。

    “我当然得练好了才能给你听。”明霜说得顺理成章。

    江槐喜欢听她唱歌,他少见的对一件事情这么直白的表达自己喜好,江槐生日不是也快到了,明霜琢磨着,给他写一首全新的的歌,唱给他听。明霜博士开学在即,正巧这段时间有空,边想着赶紧趁机办了。

    “我联系了几个作曲人。”明霜拿手机屏幕给他看,“我自己写的歌词,叫人给谱曲的,这几天已经练得差不多了。”

    手机屏幕上是她和那个作曲人的聊天记录。

    之前都是关于歌曲谱子的讨论,明霜发过去的录音。

    最后。

    作曲人问她:这首曲子我特别喜欢,之后您有公开发行的打算吗?我可以找人来唱,或者您要原唱也可以。

    十六圆:这是给我丈夫的生日礼物,给他一个人的,就不发行了。

    作曲人:那就提前祝您爱人生日快乐!

    明霜回复:谢啦。

    对话就在这里结束了。

    他紧紧抱着她,心情难以言喻的激荡。

    他们生日挨着,江槐一直记得,早已经给她筹备了礼物,不过他一直不过自己的生日,以前他的十八岁生日,也是她陪着他过的,在那个破旧的老房子里。他没料想到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明霜竟然还记得他的生日。

    爱了她那么多年,刚才那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消息,简直叫他难以置信,随后,就是从心底蔓延起的浓郁的幸福。

    他没再压抑自己,在她耳边轻声叫她名字,原本清润干净的声线还带些哑,刻意逢迎,明霜被勾得有点发晕,忽然想起那天晚上的他。隔着雾畔,又像是隔着云端,如玉的清冷模样沾染上欲望与颜色,叫着霜霜,正是最艳的时候,被她一眼看到。

    “前天晚上,被我看到了,你背着我。”明霜说,江槐脸微微红了,垂下眼,却没偏开视线,也没否认。这一瞬间,明霜甚至怀疑起了,这个放荡的男人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那我觉得也挺好。”明霜磨了磨牙,一把从他怀里跳走,笑得像个小恶魔,“不是不需要我了么,你也能……”她越说越过分。

    江槐玉白的耳尖染上红,长睫轻颤,央她别说了,“霜霜。”

    真的太好玩了。

    “江槐,你生来是不是就是为了让我欺负的啊?”她赤着雪白的小脚,一骨碌爬上沙发,笑嘻嘻的,故意跳笑,又往江槐怀里蹭,叫他抱她。

    江槐不做声,把她按在沙发上,去吻她,又有些失控了。明霜笑得浑身没力气,不忘重重咬他一口,江槐典型说得少做得多的男人,在哪里都是。

    一点灯火,如豆灯光,归人在畔。

    于嫣,江承庭,那个长着槐树的破旧小区,江家宅邸,暗无天光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似乎都已经离他很远很远了。

    明霜庭院里那颗新的槐树,被照料得很好,按期有人施肥,修建枝杈,明霜很喜欢那棵树,比花园里那些千姿百态的花朵还要喜欢,她偶尔会说,她爱那棵树,爱他伸出来的秀丽的亭亭枝蔓,也爱他泥土下并不漂亮的根系。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她让他知道,世界上原来存在于那么美好的事物。为了摘下美丽娇艳的玫瑰,那么,被扎得鲜血淋漓,也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江槐心甘情愿。

    今天是他喜欢明霜的第多少年?她或许永远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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