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史之荇自作主张私定终身的事,史茂彦气得几天没有理她,但他心里也明白,史之荇这么做,多半还是为他考虑。

    史之闻在这里住了几天,从一开始的每天早起第一件事是哭着喊娘到现在连娘亲也不怎么提了,每天跟着齐乐伊跑这跑那,精力很旺盛,有时候还帮着跑跑腿,虽然还是会时不时撒泼,但比刚来时进步了许多。

    齐乐伊不由得感叹,“家庭教育实在太重要了!以后我们的孩子可得好好教导。”

    史之荇红着脸跺跺脚,“你能不能不要老说起孩子的事情,我们俩现在连亲都没定呢,你说这些时不时为时尚早了!”

    齐乐伊呵呵笑,“是我想太早了。”说起来他在现代连法定婚龄都没到呢,要是与史之荇成了亲,可得晚几年再要孩子。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怎样哄好家里那位老祖宗,哦还有,多赚些银子。

    齐乐伊又让大家绣了一批荷包拉到县城去卖,不过这回确实卖得不好,一来一个荷包可以用很多年,并不需要买那么多,二来么,他的荷包价钱不算很便宜,能买的人也就只有家境殷实的姑娘家,目标群体有限。

    他走街串巷了一整天,凭着他一张舌灿莲花的嘴,也只卖出去了一半。

    卖荷包这条路,不可持续发展唉。

    灰溜溜地回到家,齐乐伊甚至都没买些肉啊零嘴啊之类的犒劳自己,他把赚的钱全部都交给了史之荇,没精打采道,“今天没卖多少,买的人越来越少了,喏,只赚了这一些。”

    史之荇数了数,一两银子,其实说起来已经很不错了,但是与之前几次相比,确实会有失望之情。

    史之荇扬起笑脸安慰他,“没事的!已经很好了!今天赵大叔网了许多鱼,我买了一条,等会儿多喝些鱼汤补补身子。”

    鱼汤是史之荇做的,加了许多平时不舍得放的调料,她自己尝了一口,鱼本身的鲜香与调料融合在一起,还挺不错。

    汤甫一上桌,就收到了史之闻的青睐,他用力嗅了嗅,“好香啊!我要吃一碗!”

    史之荇给他舀了一小碗,细心地夹了几块没有刺的肉放进碗里,“喏,吃吧。”

    之闻现在已经不需要抱着吃饭了,因为碗太烫了,就把整张脸埋进碗里,呼噜呼噜地喝起汤来,没一会儿功夫就吃成了个小花猫。

    史之荇给爷爷也盛了一碗,“爷爷,您多吃点,补补身子。”

    史茂彦的气消得差不多了,这两孩子的相处他也看在眼里,默默接受了这个现实,“给小齐也盛一碗吧,看他这满头大汗。”

    齐乐伊受宠若惊,把碗递给史之荇,“谢谢爷爷!”

    “哼,你以后要是敢对之荇不好,我就立马把你赶出去!”史茂彦别扭道。

    齐乐伊哭笑不得,“爷爷,您孙女你还不知道吗,要是我敢对她不好,根本不用你出手,她自己就能把我打个半死了!”

    史之荇一个眼刀甩过去,齐乐伊立马换了副口吻,“总之,我相信,之荇一定会对我很好的。”

    林乔儿正喝着汤,差点喷出来,她觉得再在这里住下去,自己已经不能回到从前了!

    晚饭后,林乔儿拉着齐乐伊走到院子里,“拜托你的事怎么样了?”

    齐乐伊点点头,“我做事你放心,我亲手交给那个掌柜的了,等过些日子我再帮你去打听打听。”

    林乔儿感激道,“太谢谢了!”

    在这里已经住了半个多月,林乔儿十分喜欢这里,喜欢史之荇与齐乐伊,但是她知道,她必须要离开的。她写了一封信让齐乐伊转交给云水一家钱庄的掌柜,他有办法把信送到她想传达的那个人。

    “那个掌柜的一看到信上的字就立马毕恭毕敬的,仿佛是什么贵人。我感觉,你有点神秘哦”

    不怪齐乐伊脑补过多,他小时候看的电视都是这么演的,某大侠只要展示一下自己的信号,就可以召唤到无数死忠,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到。林乔儿难道是什么隐藏的大人物?

    林乔儿立马撇清,“我不过是个戏子而已,全仰仗着别人的脸色度日,只不过比同行混出了一些门道,多认识了几个故人罢了。”

    齐乐伊趁机发问,“那依你的见识,你觉得我做些什么才能多赚些银两?”

    “准备聘礼吗?”

    齐乐伊难得不好意思了一下,“人姑娘都要嫁给我了,我总要努力让她过上好日子。”

    林乔儿怔怔,眼角似乎有水波涌动,“我现在倒是有些羡慕起之荇来了。”

    齐乐伊安慰道,“你长得不错,性格又好,还多才多艺,一定会遇上你的真命天子的。”

    林乔儿凄然一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对了,你的歌舞独特又很好看,要不要尝试去做个乐舞伎?”

    林乔儿为了不让舞姿生疏,晚上会在院子里跳上一会儿,有时候齐乐伊会指出她的一些不足之处,她的嗓音在经过了那套呼吸法的锻炼后,也明显变得更加灵活自如了,他确实是位行家。

    当今圣上酷爱音乐,所以现下乐舞伎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至少没有人敢在明面上嘲讽,毕竟,那就是打皇帝的脸。再加上近些年风调雨顺,年年收成不错,许多人家手里也有了余钱,愿意去乐坊买个欢愉。

    高阶的乐舞伎是可以分成的,且自由不受限制,林乔儿靠着自己这些年的努力,已经在闹市拥有了一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比一般做买卖的人家赚的还多些。

    齐乐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要是去做了乐舞伎,那也相当于干回自己的老本行了,虽然自己练的不是古典舞,但舞蹈底子在,转换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困难。

    “你要是决定去,我可以将你推荐给乐坊的管事,他们大约会给我这个薄面。”

    “好,那我先与之荇商量商量。”

    齐乐伊美滋滋地畅享着将来,要是他把自己的毕生所学展示给观众看,一定会倾倒一大片,然后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大明星,重新走上人生巅峰!

    “不行!”

    没想到史之荇反应强烈。

    史之荇没想到齐乐伊会突然想出这么个主意来,且不说他到底适不适合,吃那碗饭的人终究还是少数,普通百姓终其一生都不会进入乐坊,也不是每一位伎人都能像林乔儿这样厉害。

    最重要的,去做这个行当意味着分离。

    爷爷年纪大了,不能再长途跋涉,而只有繁荣的地方乐舞伎的舞台才会更大,两者不可兼得。她只想安安稳稳地生活,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和抱负。

    “为什么?”

    “我不想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史之荇挑了最重的话说。

    虽说本朝乐伎的地位提高了不少,但说到底,依旧还是上层人士的赏玩之物,她并不是瞧不起这个人群,只是不愿意自己亲近的人去靠近这个圈子。

    齐乐伊其实是有些受伤的,就算是在现代,在他的组合刚走红的那一阵,也有黑粉骂他们“戏子”,说他们靠出卖皮燕子,怎么难听的都有。更何况是思想更加保守封建的古代社会。

    身处于娱乐圈,被误解被泼脏水是免不了的,但他真的很想告诉所有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还有人只是为了实现梦想所以拼命地爬上那个梦寐以求的舞台。

    “嗯,我知道了,我不会去的。”

    齐乐伊微笑着,似乎心情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但一颗种子已经在心底里萌了芽,总有一天会越长越大,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林乔儿得知这件事后,颇有些抱歉,“是我考虑不周了,我这辈子只会做这件事,所以想当然地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却忽视了别人的看法”

    齐乐伊满不在乎地摇摇头,“接受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兴许有一天,我会成为那个让大家改变观念的第一人。”

    不过现在,他最重要的事情是收萝卜

    家里种的萝卜陆续成熟,史之荇忙着趁它们最新鲜时腌好或是晒成萝卜干。齐乐伊自然要帮忙。

    因为萝卜有整整两大盆,所以他们直接把萝卜搬到了井边,仔仔细细地洗干净萝卜上的所有泥点,又用清水冲洗了好几道,这才搬回了家开始切萝卜。

    一开始是史之荇负责,但因为萝卜实在太多,切得她手酸,齐乐伊便主动接过这个活。

    “你确定你可以吗?”史之荇不确定地问道,毕竟放任齐乐伊一个人在厨房忙活,他很有可能把房子都给点着了。

    齐乐伊胸有成竹,“这么简单的事,你放心吧,没问题的!”

    史之荇便站在一旁看了会儿,虽然他动作慢、切的也一点不均匀,但毕竟是自家吃的,也无伤大雅,她便打算离开一会儿。

    哪只刚走没两步,就听到齐乐伊闷哼一声,再接着就是菜刀掉地上的声音。

    史之荇赶忙回头,发现齐乐伊的食指上切了条口子,现在正一直往外流血。她忙不迭抓了些草木灰洒在他手指上,“你可真行啊,我这才刚走了两步就出事了,疼吗?”

    齐乐伊龇着牙,“不疼不疼,一点小伤罢了。”

    史之荇被逗笑了,“就别逞强了,到边上坐会儿吧。”

    齐乐伊还想垂死挣扎一下,“我真的没事,这都是小问题。”

    “不要再继续影响我干活了。”

    哦!

    他只好灰溜溜地坐到一旁,像个认真的小学生似的看着史之荇切萝卜,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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