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兄弟?高兄弟?”

    “高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低头拨弄了会火堆,周偶伸手在高郅眼前晃了晃,饶有兴致的看着高郅的表情从迷茫到震惊,再到兴奋,他很奇怪,这小兄弟表情变化得真快。

    “啊...啊?没事,只是稍稍有点感慨,乱世之下,我们日子过得不太平啊。”高郅摇了摇头,看着眼前收回的大手,苦笑道。

    方才脑海中的气势,已然荡然无存。

    说起来,他突然觉得,刚刚自己脑海里的想法,也是够中二的...

    “是啊,乱世,唉,都怪这操蛋的世道啊!”周偶倒不清楚高郅的内心活动,仿佛也被渲染上了情绪,带着几分悲凉低声说道。

    “说起来,我们过着的,也都不过是刀尖舔血的日子。”说着,他又自嘲地抓了抓头发,“说不定哪天,我们也和那些先走的兄弟们一样,再也起不来了。”

    这话可并不是说说,而是这个时代的真实现象。

    随着大汉的落寞,边境周围的游牧民族开始蠢蠢欲动,到处都在打仗,没个尽头。

    加上天灾人祸,前不久席卷天下的黄巾动乱,普通百姓活得更是连个盼头都没有。

    “呵!”苦涩的摇了摇头,仰头灌上一口皮囊装的清水,周偶缓了缓,摆手道“算了算了,不谈这些,吃肉,吃肉。”

    言罢,二人就着盐巴,继续相对而坐,大口喝着皮囊灌的水,大口咀嚼着烤肉,高郅则在一旁,继续的听周偶的唠叨。

    或许是对高郅这个新认识的小兄弟看对了眼,或许是心情压抑许久需要释放,周偶说得很多,很杂。

    有讲他从军前的家庭生活,有谈及他随军征战的见闻,有对乱世的抱怨,有对乌桓犯疆的敌视,有对未来的迷茫,还有对安稳日子的盼望。

    他说得很多,似乎胸臆间堆积了太多太久的阴暗负面情绪,愁纠的眉毛倒是渐渐舒缓,明显看得出,吐诉过后,他心情好了许多。

    “可惜没有酒。”周偶吐出一口浊气,砸吧砸吧嘴,嚼着烤肉,

    仰头又是灌上一大口凉水。

    这年头,粮食比金贵,需要粮食酿制的酒,可不是普通士卒能够经常喝上的。

    “对了高兄弟,听说前不久你们白马义从在草原和乌桓游骑兵干了一架,大胜一场,怎么样?给哥哥我说说?”像是想到了什么,周偶转过头来,看着高郅好奇道。

    “呃……”高郅张了张嘴,一脸犹豫,欲言又止。

    哪怕现在“继承”了记忆,关于周偶口中,所谓前不久发生过的战场情况,他依旧不是很清楚。

    或许,这也是导致他原身昏迷从而被自己意识穿入的原因?高郅暗暗思索,蹙眉。

    不过,倒是提醒了他另外一件事,按照记忆片断,原“高郅”所在的伍曲貌似已经只剩下他一根独苗。

    “唉,周老哥,那一战不提也罢,我现在也是迷茫啊,我所在的伍队被打残,还不知道明天从伤病营出来,会被分到哪个伍去。”怕露馅,

    高郅选择避开周偶的话题,故作长叹道。

    这并非是独属于白马义从的规矩,按照军营的规矩,被打残的队曲,重新聚拢后,会直接在队中进行重新分配,或是征召新人划归麾下,或是配发给不满员的队率。

    只是高郅他本就只是白马义从中普通的一员,自然不会有统率新人的可能,那么,等待他的,自然便是重新分配。

    周偶一听,恰是会错了意,拍着高郅肩膀长叹一口气,满脸感慨着说道“木事,木事,某知道,某知道,兄弟...节哀啊!”

    微微叹了口气,拍拍他肩膀说道“这种滋味是很难受,但是总需要看开的,唉,兄弟,战场就是这样无情的,迟早你会适应的。”

    说完,似也没了感慨的心情,又拍了拍高郅的肩膀,劝慰几句,提着水囊,与高郅告别,晃晃悠悠的往刀兵营帐方向走去。

    “....”

    所以...,你到底知道了神马?

    高郅瞪大眼睛,望着周偶离开的背影,二丈和尚摸不着头。

    正常情况,不应该是换个话题继续聊天吗?

    不过,想了半天也想不通,索性他将此事抛在脑后,这或许也算是高郅的一大优点,想不明白的事情,从来都不去多费心思。

    独自坐了会,扑灭火星,高郅也回到先前的帐篷中。

    躺在帐篷内的草铺上,望着帐内其他伤员依次休息,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高郅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是已经接受了来到东汉末年的事实,但高郅的心里,到底还是多少有点儿没谱。

    唉,也不知道明天会被分到哪个伍去,高郅暗叹一口气,心里惆怅的想到。

    乱世出英雄,功名马上取。

    那是针对将军说的,至于小兵,还是洗洗睡吧。

    虽然后世也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说法,但是,至少对于现在从热血中,重新冷静下来的高郅而言,他只想做一条安静的咸鱼。

    在和周偶的聊天中,更进一步的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危险性后,高郅之前想要立不世之功的想法,早已烟消云散......

    毕竟和游戏不一样,这里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所以,相比起生涯危险的白马义从,他其实更想当辎重兵的说....

    还好,或许是老天对把高郅弄到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心存愧疚,次日,他的咸鱼梦想实现了。

    咳,当然,并非是当辎重兵的想法,而是他有机会做一条咸鱼的想法。

    “你便是分配到某伍下的白马义从?”一声疑问,从高郅的新任伍长口中问出。

    思索中的高郅回头一看,

    嗯,帅...很帅。

    那是一名身着铠甲的青年,

    头戴亮银白虎盔,身披素银甲,外罩素罗袍。

    他有着黝黑深邃的眼眸,目若朗星,顾盼之间有着说不出的英气,身形挺秀,高颀飒爽,纵然是甲胄在身仍然难掩英姿之斯文优雅。

    黑色的眼睛似乎散发着一种锐利的光芒,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十分的清秀,全然不似燕赵之地慷慨悲歌之士应有的气质,虽然身长八尺,姿颜雄伟,却又不是什么虎背熊腰、黝黑皮肤。

    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更没有寻常武将身上的那种威风煞气,他十指白皙而修长,眉宇之间带着几丝的儒雅之气。

    然而就是这名手持银色长枪,面貌刚毅,却是实现高郅心中作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的梦想。

    “在下赵云,不知小兄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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