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小雪,你跟这样的恶魔在一起,你叫叔叔我怎么能放心?我要是让你跟他在一起,我怎么对得起你死去的……”
“哈哈哈,哈哈哈……”金蝉万万没有想到,小雪听到他这些话后,竟失态般狂笑不止。
“杀人狂魔?叔叔,我的金蝉叔叔,该不会是我耳朵听错了吧?‘杀人狂魔’这四个字,竟然是从你口中说出来的……”小雪这么说,金蝉漠然低头,只是轻轻咳嗽了一句,道:“我知道,叔叔的手,也不干净。可是,叔叔杀的那些人,他们都是些该死的人……”
“真是可笑,叔叔,那你现在告诉我,哪些人该死?”小雪进逼了一步,说话时,甚至口水都喷溅到了金蝉脸上。
从小到达,金蝉对小雪视如己出,百般疼爱。小雪以这样的口吻跟他说话,还是第一次。
“小雪,叔叔没有必要骗你!”金蝉继续解释道:“叔叔杀的,都是些该死的小三,和一些该死的贪官……”
“小三就该死?贪官就该死?”小雪冷笑道。
“当然该死,他们必须死……”金蝉大声吼道。
“叔叔,恐怕,这只能代表你一个人的观点吧?你不能因为,自己的老婆,当了一个贪官的小三,就要杀光世上所有的小三和所有的……”
“住口,你在跟谁说话?”金蝉大喝一声。猛然间,小雪被吓得不敢作声。当,一个人的对面,站着的是一个冷血杀手。而,这个杀手,又对你大吼一声时,没人不会感到心虚和害怕。
没错,金蝉这个“职业做家”,虽“做过”很多人,也接过很多业务。可是,他的业务,往往都跟“贪官”和“小三”有关。而,方天宝这个人,则是他接到的唯一一个,既不是“贪官”也不是“小三”的人。别说方天宝跟“小三”有什么关系了,他甚至连“高三”都没读。
如果不是为了自己这个蛮横的侄女,如果不是为了小雪。金蝉是绝不会接方天宝这个单子。要知道,接下这个单子,就意味着,他金蝉必须要干掉方天宝这个人。
当然,事情发展到后来,金蝉自己也是欲罢不能了。因为,福少和六指琴魔的陆续死亡,金蝉便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方天宝这个“高二生”。
被小雪言语激怒了的金蝉,终于忍不住,从手里掏出一把尖刀来。尖刀明晃晃,出鞘的时候,甚至都能看见上面涂抹了一层轮滑油。金蝉这把刀,是去年在西藏买回来的,足足花了两千多块。金蝉是个爱刀之人,每一把刀,他都注重保养。就像宁采臣爱花一样,他每个月,都要给自己的刀,涂抹上一层薄薄的防锈光油。
“叔叔,你,你要干嘛?”小雪整张脸都吓得乌青。
“干嘛?叔叔帮你快刀斩乱麻。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金蝉知道,此刻,秦处长被方天宝断了一只手,该是最好的下手时机了。
“不行,叔叔,你要是想冲进去杀他。那你就必须要先把我给杀了……”小雪一想到刚刚秦处长大腿内侧的那个“白”字,她就抱着必死决心,一定要保护秦处长。她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用双手紧紧地抓住了金蝉的那把尖刀。
金蝉的尖刀,长约三十五厘米,双面开刃。小雪奋力用手一握,金蝉一时冲动,轻轻一收手。顿时,鲜血像从破了洞的自来水管子喷射出来一般,喷溅到金蝉的白色唐装上。
没错,来的时候,金蝉还特地穿了件白色唐装长衫。
金蝉穿衣服,是有讲究的。一般,只要是他亲自出马“做人”的时候,他总会穿这一身素白唐装。一来,运动起来,感觉比较舒展。二来,也能显得比较庄重,就像开追悼会一样。
毕竟,金蝉每干掉一个人后,他都要向那个被他所杀的人,深深鞠上一躬,道一声:“再见了,猪头,来生再做个好官吧!”要是,被杀的是个小三,金蝉也同样会鞠上一躬。但,台词可就变了,变成:“再见了,婊.子,来生再做个好女人吧!”
“嘶……”小雪的双手,被叔叔的尖刀割破了口子。她皱着眉,惨叫一声。
“小雪,你这是何苦……?”金蝉悄然将手里的刀收好,摇头不解道:“那个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现在晕过去了。”小雪见叔叔的态度有所舒缓,瞪大了眼睛望着他。眼神里,满是求金蝉原谅的意思。
金蝉仰天长啸了一句,道:“为什么,为什么啊……”
正当,金蝉持刀立在楼梯口,凭栏望着小雪,一脸的《满江红》时,突然,房间里传来巨大的“哐当”一声。窗台上的一盆花,掉到地上,瞬间摔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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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金蝉万万没有想到,小雪听到他这些话后,竟失态般狂笑不止。
“杀人狂魔?叔叔,我的金蝉叔叔,该不会是我耳朵听错了吧?‘杀人狂魔’这四个字,竟然是从你口中说出来的……”小雪这么说,金蝉漠然低头,只是轻轻咳嗽了一句,道:“我知道,叔叔的手,也不干净。可是,叔叔杀的那些人,他们都是些该死的人……”
“真是可笑,叔叔,那你现在告诉我,哪些人该死?”小雪进逼了一步,说话时,甚至口水都喷溅到了金蝉脸上。
从小到达,金蝉对小雪视如己出,百般疼爱。小雪以这样的口吻跟他说话,还是第一次。
“小雪,叔叔没有必要骗你!”金蝉继续解释道:“叔叔杀的,都是些该死的小三,和一些该死的贪官……”
“小三就该死?贪官就该死?”小雪冷笑道。
“当然该死,他们必须死……”金蝉大声吼道。
“叔叔,恐怕,这只能代表你一个人的观点吧?你不能因为,自己的老婆,当了一个贪官的小三,就要杀光世上所有的小三和所有的……”
“住口,你在跟谁说话?”金蝉大喝一声。猛然间,小雪被吓得不敢作声。当,一个人的对面,站着的是一个冷血杀手。而,这个杀手,又对你大吼一声时,没人不会感到心虚和害怕。
没错,金蝉这个“职业做家”,虽“做过”很多人,也接过很多业务。可是,他的业务,往往都跟“贪官”和“小三”有关。而,方天宝这个人,则是他接到的唯一一个,既不是“贪官”也不是“小三”的人。别说方天宝跟“小三”有什么关系了,他甚至连“高三”都没读。
如果不是为了自己这个蛮横的侄女,如果不是为了小雪。金蝉是绝不会接方天宝这个单子。要知道,接下这个单子,就意味着,他金蝉必须要干掉方天宝这个人。
当然,事情发展到后来,金蝉自己也是欲罢不能了。因为,福少和六指琴魔的陆续死亡,金蝉便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方天宝这个“高二生”。
被小雪言语激怒了的金蝉,终于忍不住,从手里掏出一把尖刀来。尖刀明晃晃,出鞘的时候,甚至都能看见上面涂抹了一层轮滑油。金蝉这把刀,是去年在西藏买回来的,足足花了两千多块。金蝉是个爱刀之人,每一把刀,他都注重保养。就像宁采臣爱花一样,他每个月,都要给自己的刀,涂抹上一层薄薄的防锈光油。
“叔叔,你,你要干嘛?”小雪整张脸都吓得乌青。
“干嘛?叔叔帮你快刀斩乱麻。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金蝉知道,此刻,秦处长被方天宝断了一只手,该是最好的下手时机了。
“不行,叔叔,你要是想冲进去杀他。那你就必须要先把我给杀了……”小雪一想到刚刚秦处长大腿内侧的那个“白”字,她就抱着必死决心,一定要保护秦处长。她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用双手紧紧地抓住了金蝉的那把尖刀。
金蝉的尖刀,长约三十五厘米,双面开刃。小雪奋力用手一握,金蝉一时冲动,轻轻一收手。顿时,鲜血像从破了洞的自来水管子喷射出来一般,喷溅到金蝉的白色唐装上。
没错,来的时候,金蝉还特地穿了件白色唐装长衫。
金蝉穿衣服,是有讲究的。一般,只要是他亲自出马“做人”的时候,他总会穿这一身素白唐装。一来,运动起来,感觉比较舒展。二来,也能显得比较庄重,就像开追悼会一样。
毕竟,金蝉每干掉一个人后,他都要向那个被他所杀的人,深深鞠上一躬,道一声:“再见了,猪头,来生再做个好官吧!”要是,被杀的是个小三,金蝉也同样会鞠上一躬。但,台词可就变了,变成:“再见了,婊.子,来生再做个好女人吧!”
“嘶……”小雪的双手,被叔叔的尖刀割破了口子。她皱着眉,惨叫一声。
“小雪,你这是何苦……?”金蝉悄然将手里的刀收好,摇头不解道:“那个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现在晕过去了。”小雪见叔叔的态度有所舒缓,瞪大了眼睛望着他。眼神里,满是求金蝉原谅的意思。
金蝉仰天长啸了一句,道:“为什么,为什么啊……”
正当,金蝉持刀立在楼梯口,凭栏望着小雪,一脸的《满江红》时,突然,房间里传来巨大的“哐当”一声。窗台上的一盆花,掉到地上,瞬间摔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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