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辞耳畔如烟花炸裂。
这句话她渴望了太多年了, 当真正听到的那一刻,只有种发自内心的想哭的冲动。
就好像长途跋涉多年,跨山越海, 终于到达了心之所向之处。
最让她心动的男人就在她面前,只有伸出手就能碰触到。
忽明忽暗的光影下, 连绵不断的雨幕中, 身姿挺拔的男人清瘦指骨执伞, 深邃的眸泻开无限温柔。
原来,温柔的沈赐她也能随时见到。
天边的月亮冷清,遥远, 孤傲。
此时此刻的沈赐温柔,宠溺, 好看到无可挑剔。
如今再想想, 喜欢他好像只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过往的记忆再次飘入脑海。
重逢以来,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故事。
从最开始苏大校园的猝不及防的相见, 到后来的暧昧试探。
还有那么那么多美好的往事。
叶书辞想起, 他们刚刚成为同桌的时候,少年将自己的书往她那边挪了挪。
晚风轻拂的夜,少年笑容璀璨,慢悠悠开口——或许我并不难追。
那个无助到只能等到放学后哭泣的晚上,少年也曾一字一顿——叶书辞,我相信你不会输。
被人误解的时候, 也是沈赐为她解围, 母亲谩骂的时候, 沈赐接过电话,不卑不亢——阿姨,叶书辞她很好。
他鼓励她参加竞赛, 积极为她辅导,给她画重点,缺乏勇气举手时,也是少年帮她将发颤的小手举起,在寒冷的冬日送过她一条暖融融的围巾。
少年笑起来唇角微弯,蓬勃的朝气仿佛要溢出,也曾自信满满——包在我身上。
他亦说过——我会无条件帮助叶书辞。
他们彼此信任,像共生的植物,像并肩而立的战友。
是她最好的少年沈赐。
是她的心上人。
沈赐微微低头,眼眸定位在她脸上,一眨一眨,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女孩已经懵在原地,生怕她不懂自己的心意,男人干脆更进一步地表白:“叶书辞,我喜欢你。”
没有叫她“小同桌”,而是叫她的大名。
在这样郑重的时刻,他必须格外认真地呼唤她的名字。
有撑着伞准备打车或者坐地铁的同事在这里经过,都是同一个电视台,未必知道名字,可大家都认得脸,小声地议论着——
“这个男人好帅啊,就是很有精英气质,第一次知道玉树临风是怎样的感觉。”
“这是《会谈民生》新来的记者吧,太有福气了,男朋友真的好帅啊。”
“两个人真的好般配,如果我有一个这么帅的男朋友就好了呜呜呜。”
沈赐还在期待着她的答案。
叶书辞似乎丧失了语言功能,喉咙无比干涩,想说什么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可这种事情不说话又不太合适,捂住脸,有晶莹的热泪从眼角溢出,是灼伤皮肤的温度。
那些不确定的情绪,隐隐约约的试探,在这一刻,终于拨云见日。
那些可以藏匿的情感,也终于结束在这一句——我喜欢你。
“沈赐,我也喜欢你。”
此刻的场景就像是十七岁的叶书辞最美好的幻境,她小心掐了一把手腕,才意识到真的不是梦。
她心中的月亮啊,高高在上的太阳啊,这一刻终于为她陨落。
叶书辞鼻子忽然一酸,眼泪“唰唰唰”落了下来,她长相干净漂亮,哭起来也是极美的。
清凌凌的杏眸干净无辜,睫毛又长又密,从眼角溢出来,滑落,连续不断。
有点委屈又有点惊喜。
沈赐无奈叹口气,伸手将她搂入怀中:“小同桌,哭什么呀,今天是我们的好日子,值得铭记的好日子。”
“我只是太开心了。”
叶书辞在心里说——我喜欢你,沈赐,我真的好喜欢你。
比十七岁那年还要喜欢。
她喜欢的人经历了岁月,比陈年的酒还要迷人,她早就放弃了那段执着的喜欢,却不想美梦终究落在了她的掌心。
“我没想到会这么突然……”叶书辞有点语无伦次。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普通,可沈赐不一样,他是天之骄子,纵使老天打断了他的脊梁,他也能涅槃重生,所以她从来不奢望他们能在一起。
可沈赐一步一步主动走向了她。
或许十七岁那年她的暗恋是见不得光的,可十年后的今天,沈赐的喜欢每一步都徜徉在阳光之下。
坦坦荡荡。
明目张胆。
“其实我想着慢慢来的,”沈赐无奈笑了笑,“可小同桌既然怀疑了,那不如坦荡承认。”
叶书辞仍旧不解:“慢慢来?”
沈赐握住她的手心,动听的嗓音低低沉沉震碎在她耳边:“因为是值得用心一辈子的人。”
心中蔓延着无边无际的感动,像是坠落到一片柔软的棉花糖上,叶书辞无法精准形容此刻的开心。
如果这注定是一场梦,她情绪迷醉在梦中,再也不要醒来。
风声雨声具不停歇,还好雨势不算大,两人在屋檐之下站了这么久,叶书辞情不自禁笑了出来:“沈赐,咱们明明可以去车里说话的,在这里干什么呀,你累不累,刚才撑伞等半天了吧。”
男人挑了挑眉:“哪里会累,我等的是全世界最好的姑娘。”
她有点不好意思,脸颊烫热:“真会说话。”
“走吧,我们去车里。”
沈赐的手朝着她伸了过去,青筋凸起,指节分明,是非常好看的如艺术品一样的手,男人握了握她柔嫩的小手,笑着说:“以后请多多指教了,女朋友。”
沈赐带叶书辞吃了西餐,在装饰浪漫的落地窗前,两人吃着牛排,品红酒,蜡烛徐徐燃烧着。
沈赐吃东西总是干净斯文,这家的牛排做得有些硬,她需要多使点力气才能切开,可沈赐仿佛丝毫不费力似的。
沈赐无奈轻笑一声,主动将她的牛排切成小块小块。
“谢谢。”
男人抬了抬眸,揶揄似的:“不客气。”
叶书辞很喜欢看沈赐吃东西的模样,可这一次,她破天荒地没怎么看,因为她发现沈赐时不时掀起眼皮看自己几眼。
“你看我做什么?”经过几次眼神交汇后,她实在忍不住就问了出来。
沈赐慢条斯理将刀叉放下,他喜欢看她小巧红润的嘴唇,精巧高挺的鼻梁,还有炯炯有神的杏眸。
“我女朋友真可爱。”男人认真地看着她,“怎么看都不够。”
吃完之后,雨也停了,两人回到车上。
车缓缓驶入车流,窗外灯火葳蕤,华灯初上,处处可见繁华。
沈赐没跟叶书辞说,就下了趟车,等到回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束红色玫瑰。
“你去买花了呀。”
沈赐扬扬眉笑:“该有的仪式感一点都不能少。”
叶书辞开心地抱起玫瑰嗅了嗅,馨香淡雅的味道吸入鼻腔,是极其舒服的香味。
她很喜欢,因为是沈赐送的。
男人看向她的目光充满宠溺,含了些淡淡的笑意:“谢谢你小辞。”
叶书辞抱着那捧玫瑰花,心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大一时候遇到的那个学长,第一次郑重告白也送了玫瑰花,她看了之后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皱了皱眉,无趣地想,是谁发明的告白要买花,俗套死了。
叶书辞眨眨眼睛:“谢我干什么?”
明明是他送自己花,这人反过来谢谢她。
沈赐唇边漾开一抹轻笑:“谢谢你愿意答应我的表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疼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他这话说得情真意切,叶书辞的耳根晕开一抹红晕。
她一直不喜欢花言巧语的男人,最招架不住的就是沈赐的坦率和真诚。
叶书辞有点不太好意思:“老实说,沈赐,应该没有女孩能拒绝你吧。”
“小同桌不一样,”沈赐的视线定位在她脸上,笑容如春风和煦,“小同桌不会仅仅因为我的长相,能力而仓促答应,是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叶书辞不好意思地抿抿唇,她最开始喜欢的是他的善良,再后来是颜值,到如今什么都喜欢。
“其实沈赐,我有点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答应得太快了,”叶书辞抿了抿唇,“我看别人谈恋爱都有暧昧期,我们就很短啊。”
好像不知不觉就在一起了。
网上都说其实恋爱之后的生活会渐渐趋于平淡,暧昧期才是最有意思的,火花四射,激动迸发。
提出这个问题之后,沈赐深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男人薄削的唇,英挺的鼻,深邃的眸近在迟尺,全都是最踏实的存在。
叶书辞赧然地摸了摸鼻子。
男人的眼中倾泻着温柔,他最喜欢看她害羞的模样,看了一遍还看不够,想放在心底珍藏。
沈赐掀了掀眼眸,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勾了勾她挺翘的鼻子:“小同桌,可不许反悔了。”
叶书辞甜甜一笑。
她怎么舍得反悔啊。
到底是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人。
车行至楼下,沈赐先下来为她开了车门,车内昏暗,叶书辞一时有些慌乱,没找到安全带的按钮。
沈赐俯下身,距离她愈发近了,轻轻松松按下按钮,安全带“啪”地一声解开了。
生怕她尴尬,沈赐还特地说了声:“这小区哪里都好,就是光线太暗了。”
叶书辞点点头。
可纵使光线昏暗,却依然勾勒出男人清隽英俊的轮廓,她心跳速度快了些,一个念头也愈发强烈,逐渐突破出了胸腔。
叶书辞脱口而出:“沈赐,我想抱你一下你可以吗?”
说完之后,沈赐已经上前一步,来到她面前,男人比她高上不少,两人距离很近,能清晰地闻见他身上淡淡的香气,密密层层地将她包围住。
她轻轻伸出了手。
沈赐已经先一步将她搂入怀中,嗓音低低的:“这种事情还得男人主动。”
顿了顿,他又说道:“坦白说,我刚才在想事情。”
“想什么?”
沈赐的下巴在女孩馨香的发顶蹭了蹭,嗓音压得极低,一如既往的懒散:“不止想抱你,还想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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