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王室车驾还在浩浩荡荡地行进。

    根据流程,  公主的车驾要绕城半周,然后前往王陵祭祖,告慰先人,  这一路上既要显出王室威仪,也要体现王室爱民如子。在祭坛前的一段路上,会有鸾都百姓献上时令之花,  以表达对王室爱戴。

    王室会亲手接过一株花卉,以示与民同乐。

    金铃公主看时候差不多了,  侧首和宫女说了一声,  车驾停在路边。

    金铃公主以余光打量了一眼身旁的妇人,微微笑道“王妃请。”

    清江王妃微笑“公主是主,我是客,客随主便,公主先请。”

    金铃公主垂眸。

    她当然知道清江王妃会婉拒,若清江王妃真的答应,  那才会惹人非议。

    这里毕竟还是鸾都城,不是清江。

    帘幔被掀起一侧,  金铃公主抬手,  看似随意地在道路左侧点了一株粉色月季。她唇角微微漾起一个弧度,  转头对清江王妃道“鸾都四季如春,  以‘花城’闻名,听闻王妃也精于此道,  不如也鉴赏一番。”

    清江王妃身边的随行侍女一听,微微变了脸色。

    清江王妃闺名“吟月”,  曾为清江卖花女,  因美貌得清江王垂爱,  封为正妃,  恩宠二十年不衰。这位小公主于百花之中独独选了一株月季,范了王妃名讳不说,又提及这段往事,挑衅之意甚浓。

    “好啊。”清江王妃庄雅依旧,一笑雍容。

    她示意侍女半卷珠帘,往右边道路上望去。

    却见道路右侧,虽是一片烂漫,但细细观来,全无名品不说,连桃李杏梨这等路边俗花也混入其中。侍女仔细寻去,连一株牡丹都找不到,唯有几株山茶还算稀有,品相也十分寻常。

    “王妃,这……”侍女小声道,“不如婉拒。”

    清江王妃唇际微笑愈加优雅,看来她这位未来“儿媳妇”是有备而来。

    婉拒?她此行代表清江王室,一举一动都涉及清江王颜面,怎可出尔反尔。

    忽地,一声透亮的童音自右侧道边传来“仙女娘娘,仙女娘娘!我的花好看,看我的!”

    众人望去,竟是一个小童,怀里抱着一株白玉兰,素净窈窕,芬芳雅致,单看外形,并不输各路名品,一看就是精心挑选。

    金铃公主眉心轻蹙,清江王妃眼中划过一道讶然,不过那情绪一闪而逝,她微笑着对身边的侍女道“阿蕊,你看这孩儿玉雪可爱,像不像世子幼时。”

    侍女了然,也笑道“的确是有几分世子当年的胆识,不过,咱们世子更俊朗些。”

    王妃雍容一笑,竟毫无贵人的架子,亲自掀起帘子,就像个真看到自己的孩子的慈母一般,对那小童招了招手,又对侍女道“阿蕊,去将他抱来,就说我要考考他,才能收他的花儿。”

    “是,王妃。”

    ……

    同一时间,南城花市的人正在焦急地等待消息。

    不一会儿,有人报信回来。

    “选了选了!”花市的人一路跑着喊道,“是月季,公主今年钦点了粉月季!”

    “押对了押对了!这回发啦哈哈哈哈……”

    “怎么是月季呀,金铃公主不是最喜欢牡丹吗?”

    王室出巡,钦点的花种往往会风靡一时,不少花商都会从宫里打探消息,提前押宝。消息一来,几家老板喜不自胜,几家垂头丧气。

    “那王妃呢?”还有人不死心地道。

    “对呀,今年是两位贵人出巡,王妃也在车上,不选一朵吗?”

    “你们听我说呀!”那人喘了半晌,才道,“也选了,王妃选了白玉兰。”

    “玉兰?是什么品种的,看清楚了吗?”

    “最近好像没出什么名贵的玉兰花呀……”

    鸾都王室速来推崇牡丹山茶这样雍容的品种,玉兰清雅多香,多植于庭院之中,虽然常见,却不够名贵。

    那人想了想,说道“好像就是普通的花市玉兰……不过,那是个七八岁的小童送的,王妃好像很喜欢小孩子,还问了那小孩子家住何处,家中都有哪些人。”

    “王妃和那小童说了有一炷香的工夫,一点架子都没有,很是开怀。”

    “王妃还说,她是客人,今日只是随公主出来欣赏鸾都风土民情的,玉兰是君子之花,她替世子‘取’之,正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看来花不是重点,王妃是喜欢小孩子。”

    “王妃这是话里有话,咱们公主和那位清江世子的婚事应该板上定钉啦。”

    “要不了多久就有喜事啦,那场面一定很大……”

    ……

    “一群废物!这点事都做不好!”

    鸾都王宫内,金铃公主拂袖,扫翻了桌上的茶盏。

    滚烫的茶水溅了宫人满脸,众人却不敢有丝毫闪躲,齐齐伏地喊道“公主赎罪。”

    “公主,事已至此,您还是消消气,我看这个清江王妃对这桩联姻是势在必得,如今王上也已经松口了,您……得早做打算。”金铃公主身边的侍女劝道。

    “我能有什么办法?”金铃公主怒意未消,“王上受那妖妇蛊惑,一心要牺牲本宫,和清江王室结好,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那个老女人,一个有夫之妇,跑到别人家来搔首弄姿,什么第一美人,她看就是个老妖婆,连父王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那些男人眼睛都瞎了吗?

    她才不要这样的婆婆。

    而且那清江世子是个软柿子,没有一点主见,什么都听他妈的。迎娶公主这样的大事,他却龟缩在清江不敢出来,还要他妈来下聘,他妈来迎亲,嫁给这样的丈夫,她以后还不是被老妖婆拿捏得死死的?

    再说了,清江那么远,一年中有半年是冬天,如此苦寒之地,她才不要去。

    可她只要一抗议,父皇就说这是她身为公主应尽的“义务”。

    凭什么?父王和王兄在都城享受安逸,只牺牲她来换取他们的安宁,况如今天下太平,那清江遥远之地,还能打过来不成?

    “公主,如今婚期已定,王上也正在气头上,不如先缓一缓。”

    “怎么缓?清江王室聘礼都送来了,父王也收了!”

    如果不是胸有成竹,对方不可能这样大张旗鼓地来鸾都。

    “公主,”侍女道,“不如称病,王上和那位清江王妃总不能逼迫你带病成亲,为今之计,拖得一时是一时,兴许办法就来了呢?实在不行,您且离开鸾都避一避。”

    “你说逃婚?”金铃公主思忖片刻,摇头,“不行,除非我的联姻对象比清江王世子更有助力,否则即便逃了,父王也自有办法对付我。”

    现在还不能和父王翻脸,她虽不想嫁给清江世子,却也不愿意失去在鸾都城的尊荣。

    称病倒的确是个办法,反正她之前就用了多次,继续用这个理由也合情合理。

    ——若是今日能让清江王妃丢脸失态,事情会容易得多,金铃公主烦闷地想。

    “去,查查今日那小崽子,再查他家的大人,做什么的,住哪里,有哪些亲戚,都和什么人有往来,花儿是哪儿来的,为何要帮那老女人,都给我查清楚!我明早就要看到结果。”

    “是!”属下得令。

    “慢,”金铃公主目光流转,道,“暗中查访,不要打草惊蛇。”

    若能证明清江王室在鸾都城安置了探子,想必也能让父王转变心意。虽然,坏了她计划的人罪该万死,但是此时此刻,活人比死人更有用。

    ……

    客栈内。

    阮青梅情绪十足,文思泉涌,提起笔来一通输出,抬起头来,居然已经过了酉时。

    系统“你现在写话本子,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出气?”

    它总觉得,阮青梅这次看起来好像特别生气,其实又没有那么生气。

    且看之前那几位的下场,渟渊仙尊半死不活,在九重天修养,到现在还没回血;

    魔尊还未出场便下落未卜,不知道被蝴蝶翅膀煽到了哪个犄角旮旯去怀疑人生,san值日创新低;

    龙轻野被他薅秃了狗毛,本不富裕的人生如今雪上加霜;

    祈云琉……还没轮到,不过这位的仇恨值遥遥领先,想来也不会好过;

    终上所述,写书骂人这么堪称甜美无害的行为,实在不符合他这位宿主的风格。

    “都有吧。”阮青梅回应道,“能赚钱不是更好吗?”

    毕竟是be路线里的事,人家现在还什么也没做,他们这辈子又大概率不会有交际,她总不能去宫门口谩骂,至于以后……

    “小游,你说金铃这次还会逃婚吗?”阮青梅计划到,“我要不要撮合他们一下子?狗男女终成眷属?”

    正好加速鸾都王室的灭亡。

    系统……就知道没安好心!

    “我开玩笑的,”阮青梅笑笑,又沉下脸,“金铃虽可恶,但我更不想便宜那狗头,这么好的鸾都城,干嘛给他?”

    走着瞧吧。

    “对了,二狗子呢?”阮青梅突然想起,二狗子中午就没吃什么,这会儿不会又饿着肚子练功吧。

    系统“从坐标上看,你家二狗正要来找你,三、二、一,敲门——”

    “青梅,还在忙吗?”

    门外传来青年的呼唤。

    阮青梅忙把稿子一卷,起身道“不忙,二狗哥,你进来吧。”

    令荀推开门“怎么样,还顺利吗?”

    “那是!”阮青梅自信地比了个“赞”,“我与文豪之间的距离日渐缩小。”

    令荀见阮青梅恢复活力,不禁感慨,原来文学创作真的能帮人调节情绪,倒也是好事,比起流连赌坊总是健康多了。

    “饿不饿,出去吃东西?”

    “走起!”

    这一说,阮青梅才察觉,她中午吃得那么油腻,这会儿居然又饿了,可见筑基对辟谷并没什么用。

    系统不,首先你要区分什么是‘饿’,什么是‘馋’。

    阮青梅……闭嘴。

    街上已燃起灯火,阮青梅跳下台阶,脚底一滑,多亏二狗子眼疾手快地把她“稳住”,才没出门就摔个马趴。

    她低头一看,地上是几片花瓣,被她踩了一脚,已经黏腻脏污不堪。

    白日里那场游行盛大而华美,所过之处,满城花雨,美丽如梦幻,然而繁华过后,这些原本可以好好开在枝头的花儿却落得个任人践踏、遭人嫌弃的下场。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如今连香也留不住,王室讲究排场,但这些花儿又做错了什么呢?”阮青梅忽生感慨。

    令荀一怔“你写的?”

    “……我哪有这文采?”阮青梅坦诚,既然没机会当“文抄公”,倒也不必用这种事来刷二狗子的好感。

    “二狗哥哥,我们去吃馄饨吧,中午那鸭子好腻,我想喝一碗馄饨汤。”

    令荀又想起龙轻野。

    “……好。”

    为什么非要去那家?令荀原本还算美好的心情有些受影响。

    路上,他装作不经意地问道“青梅,你上午好像很开心,逛了不少地方吧?”

    阮青梅原本还因为金铃公主的事有些气闷,听令荀问起,立即回忆起上午在瓦市和赌坊的“快乐”,连忙和二狗子分享暴富的喜悦。

    “是啊,鸾都好玩的可多了,我上午遇到好几件好事,特别开心!”

    她的这份神采奕奕,却让令荀越发不是滋味儿。

    ——念了一中午的静心诀,被三言两语又撩拨得烦躁,竟是白念了,令荀有些自嘲地想。

    “二狗哥哥,你猜我上午在瓦市碰见谁了?就是今早一起吃馄饨的那个老六,他居然用剩下的钱赌蛐蛐,还赢了,你说这个人运气是不是好得气人?但是我也没输,我当时就想到了我二狗哥哥的名言,赌、博、害、人,面对这种死性不改的赌徒,我就给了他点教训,后来他又——”

    阮青梅还想继续吹嘘,突然想到自己也进了赌坊这事不太好跟二狗子说,便止住话茬,拍了拍芥子袋“总之,我又赚了一笔……”

    “青梅,”令荀突然说道,“馄饨今天已经吃过了,换一家吧。”

    令荀脚步一转,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咦?

    “噢,好的。”阮青梅小跑跟上。

    两人最后在距离客栈不远的一家面摊落座。阮青梅看到桌上的香菜,“啧”了一声,有些后悔今早上没加点别的“料”。

    令荀看在眼中,眼神又深了一分。

    好在,阮青梅没有再提起龙轻野,两人各点了一碗面,闷头吃饭。

    饭口街上很是热闹,阮青梅本能地察觉到令荀不太高兴,以为他是练功太累了,便“体贴”地不再吵他。

    这边二人一沉默,周围的热闹便清晰地传入耳中。

    他们身后,两个大汉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聊着今天白日里王室出巡的盛况,也说到了王妃收了一个小童送的玉兰的事,都在夸王妃慈爱,不端架子。

    “王妃还抱了那个小孩儿,让小孩儿给她唱了一首童谣,别说,唱得还挺好听,什么数花儿歌,我都没听过,也不知道谁家孩子如此机灵。”

    “我看未必。”也有人笑道,“如今鸾都要和清江那边结亲,这些必然是宫里安排好的,替金铃公主哄未来婆婆开心。”

    什么机灵,都是大人教的。

    “也是,纵然是公主,嫁出去也就是清江王室的人了,当了媳妇总要在婆婆手下过活的。”

    “你都能看出来,王妃一定也能看出来,但她还是高兴,这不就得了……”

    令荀不知不觉停下筷子,听得入了神,尤其是听到王妃点了一朵玉兰花后,他眼神越发幽远,像是陷入回忆一般。

    “二狗哥哥,醋给我。”

    令荀回神,将桌上的香醋推过去。

    阮青梅也在听热闹,不禁道“街上都在谈论那位第一美人,也不知道长什么样,今天车驾路过的时候,你看到了吗?”阮青梅后知后觉地好奇起来,她当时注意力全在金铃公主身上,只记得旁边的妇人身材匀称,风韵清雅,样貌却没有看清。

    令荀垂眸,摇摇头。

    “是吗,好可惜,天下第一美人呢……”

    突然间,街上一阵吵杂,一队官兵打马穿过闹市,所过之处,惊得路人四散,连路边的摊子都被被蒙上一层尘土。

    怨声载道。

    “怎么回事啊!”

    “这些官兵真不像话……”

    “呀,快看,失火了!”

    随着第一声惊叫,众人望去,只见城北城隍方向,火光冲天。四面的官兵前往救火,街道上一时马蹄阵阵。

    城隍?

    令荀先是怔忪,好像十分困惑,而后微微皱眉,随即,他像是骤然想到什么,眉间一凛,“腾”地起身冲了出去。

    “狗哥!你等等我啊!”

    阮青梅一惊,连忙跟上。

    ……

    令荀往火场方向敢去,因为火势太大,惊动了云里馆,不少修士也主动来帮忙灭火。一时间鸾都城内,不仅城防兵出动,夜空中也赶来了许多御剑的大宗子弟。

    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

    这一片其实没有多少住户,只有几个棚子和一个破败的土庙,平日里也没有香火,只作为乞丐的收容之地。

    庙宇本就破旧,这一场大火轻而易举地烧断了房梁,留一片废墟。

    附近百姓围观,议论纷纷。

    “好大的火啊,是怎么烧起来的?”

    “还好这附近没什么人住,有伤亡吗?”

    “好像说有两个乞丐睡着了,火起的时候,没出来……真倒霉。”

    阮青梅见令荀一动不动,拽了拽他的袖子,轻声问道“二狗哥,没什么可看的了,我们回去吗?”

    突然,令荀喃喃出声。

    “……我跟他说,我住在这里,是假的。”

    “什么这里?哪里?”阮青梅左右看看,不解地问,“二狗哥哥,你怎么了?我们不住这里呀,我们住客栈。”

    城防的人还在废墟附近奔走,火把晃动,映得附近亮如白昼,令荀脸色却面无血色。

    “原来如此,原来当年,是这样……”

    阮青梅一颗心提了起来,他担忧地捉着令荀的胳膊。

    她从来没有见过令荀这样,仿佛心神都受到了巨大的震动,阮青梅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让令荀遭受如此打击,只知道这样下去是要出事的。

    “二狗哥,你醒醒,你别吓我!”阮青梅不管不顾,捧着他的脸大叫,“你看看我呀!我是青梅!”

    好半晌,令荀像是终于从噩梦中惊醒,大汗淋漓,视线重新聚焦。

    “青梅。”

    他覆住她的手,露出一个苦涩的表情。

    阮青梅松了口气,她知道他现在情况不好,也不敢追问,只轻轻地说“二狗哥哥,我们先回去。这里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回去好不好?”

    令荀恢复了神智,虚弱地点点头,任阮青梅扶着离开火场。

    一路上,他什么也没有说。

    他走得很快,像是身后有人追赶他,又像是努力在逃离什么,越来越快,最后要阮青梅小跑才能追上。等一回到客栈,回到房间,他又变得很安静,坐在床沿,像一具失去了心魂的傀儡。

    阮青梅忧心忡忡,问系统“二狗子这是怎么了?前几世也从来没见他这样过。”

    系统“好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他心神大恸,体内真气紊乱,很危险,你最好看着他。”

    话音刚落,身后之人闷哼一声,弯下身。

    令荀一手捂嘴,像是要努力止住什么,然而鲜红的血液还是顺着他的指缝缓缓流出,浸红了手掌,又滴落在地。

    一滴,两滴,三滴……

    阮青梅觉得脑中的弦断掉了一根。

    “令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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