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我带了剑。
放下剑过日子什么的,是做不到的吧,明玉。
我拐至一条暗巷,在踏入黑暗的一刻,抽剑回身横切。
剑光凌凌一闪,我因而感到心安。
我无法放下剑。
为了活下去。
跟踪的有四人,与我交手的却不过三人,余下一人在巷口站立不动,光影交融,难以捉摸。
速战速决,这三人的功夫委实不够我打的。
就在我凌空挥剑时,一粒钢珠破空而来打在剑背,竟叫剑锋偏移半寸,救了这三人的脖子,只断发而已。
我心神一凛,须知这柄软剑是由碧落潭沉冰玄铁打造,虽为软剑,然直时刚韧无敌。哪怕我仅挥出两分剑气,那人的腕力也不容小觑。
“你们是谁派来的?”
那人拍手大笑:“姑娘果然武艺过人,三少爷这回真没看走眼。”
三少爷?
一股无名火起,我以剑挑起石砖劈断,剑风横扫,将意图起身的三人再次打趴下。
那人声音一冷:“姑娘这是何意?”
我冷笑一声:“我倒要问你们是什么意思?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找麻烦,是以为你们李家门太厚墙太高护院太厉害吗?”
那人忽然客气起来:“是我们失礼了。姑娘有所不知,三少爷酷爱武术,喜好结交江湖人士。他那日在茶楼得见姑娘飒爽之姿,心生钦佩,派我们来也是想请姑娘去府上一叙。”
就是为了这个?我嗤笑道:“你们这位三少爷,无天资无根骨,请我去也不会有长进。以你的功夫,教他飞镖一术也够了。”
“姑娘……”
我飞上屋檐,警告道:“切莫再来扰我清净,否则,断的就不是头发了。”
我越想越无语,原来就是为了请我去当武术师傅——也可能是护院头子,真不知道这李三是什么品种的纨绔。
我趁人不注意飞下落地,拍拍手,原路返回。
不知是人太多,还是店太多,当我逆流而行,一张张生面孔,一间间新埔子,没来由的慌张。
我走进糖水铺子,一眼望去,谁也不认识。
我抓住帮工的:“有没有看见一个男的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
帮工正忙着,想要甩开我的手:“什么男的小的?这里人——哎哟!”
我手上用力,他畏惧地抬头,“没……没……您要不去、别的铺子看看哪……”
别的铺子?
前边果然还有一家糖水铺子。
我到账台问:“高个男子和两个娃娃见过没?”
中年女子虽疑惑但也试着回忆,“提着灯笼吗?”
“对!”
“哦!你找的就是他啊,长得好俊俏那个郎君,他买的是带碗糖水,在这站了会儿才走的……好像跟人往东边去了吧……”
跟着谁?
人来人往,我一阵晃神。
我养过一只兔子,在蓝采荷的后山上捡到的。我加入蓝采荷以后,无时无刻不在练剑。每一次挥剑都使出全力,筋疲力尽才能让我获得片刻安宁。
自然也变得异常敏感,风吹草动皆警惕。一道黑影窜过去,我毫不犹豫地劈剑。
误伤了一只野兔,雪白的皮毛上血迹斑斑。
我在此之前挥出无数杀招,而在那一刻,忽然心惊后怕,更觉侥幸——好在只是皮外伤。
我将兔子偷偷带回去医治,悉心照料,数日过后活蹦乱跳。
蓝采荷里没人养宠物,他们养的是杀器,熬鹰训犬,豺狼虎豹,是为了饮更多的血。
吃素食的兔子还是头一只。
所以我非常小心,出门练剑便把兔子关在笼子里,备好水和萝卜。
然后有一天,我路过繁花台时见到了那只本该待在笼子里悄悄过着安稳日子的白兔,我看到它浑身是血。
黑无常训的那只黑鹰俯冲而下,阎判官训的那头花豹迅捷一扑,一滴血溅在了我脸上。
刺客训练出来的猛禽,有着比人更为单纯的残忍。
我浑身冰冷,一动不能动地看着眼前这场弱肉强食。
是单方面的掠夺,是压倒性的吞噬。
我想到了陆骞,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有勇气去猜测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是独行客,结仇众多;他是第一剑客,若是要他倒下,又该如何惨烈。
我止不住地发抖,终于喷出一口血。头脑昏得眼前发黑,好像一根根的银线缠在身上,勒紧了,血液滞凉。
我记得他们冷笑着对我说:“这么珍惜,怎么能落下呢?这么个东西,你护得了吗?”
我护得了吗?
我不知道,我从没保护过谁。
我还成了一名刺客,实则与强盗无异,做尽掠夺残酷事。
是我罪孽深重,是我。
蓝的莲花,红的牡丹,金蝉青牛,长牙的……小鬼!
我眼前一花,惊惧交加,环顾四周,眼前人与灯似海。
浪潮汹涌,将我吞没。
(。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