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什么事情不冒险?!-我对恶魔果实没有兴趣十月阅读
第五百一十七章 什么事情不冒险?!-我对恶魔果实没有兴趣十月阅读-都市之恶魔果实-十月阅读
都市之恶魔果实
作者:星际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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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博尔普的问话,瘦高男子考虑了一下措辞,低声道:“没说什么,主要就是说了这次任务的事。博队,你说我们的事……不会暴露吧?”
“怎么?”博尔普盯着瘦高男子,眼神露出一丝寒意,“你想打退堂鼓?!我告诉你,即使现在想退出,也已经晚了。”
瘦高男子讪讪一笑,道:“博队,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一下您,上级突然派人来这里执行任务,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单单只是一个盗墓的事,恐怕还惊动不了集英社的人吧。”
“我当然知道。“博尔普冷哼一声,“明着他是来这里执行年度国家公共任务,但是高层居然还派孙军这个和我不对路的小子过来,很明显是来暗地里调查我是否真的有异心。”
瘦高男子脸色变得有点难看,道:“博队,既然你知道这小子可能会坏了我们的好事,为什么不趁早把他给杀了?免得夜长梦多。”
他的意思很直截了当,也是杀意沸腾,杀了这个阻碍他们事业的人,也就一了百了,不必担忧别的事情。
“愚蠢的东西!”博尔普冷声道,“如果我现在把他给杀了,那岂不是更让高层怀疑我的目的?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蠢事,亏你想得出。”
说到这里,博尔普脸色变得有些沉重:“更何况,孙军这个人物不是你想杀就一定可以杀得了。如果真的能杀了他,我十几年前早就把他给干掉了,哪里还会将它留到现在给我找麻烦。”
“这孙军很厉害?”瘦高男子怔了怔,在他的眼里,孙军就像是个普通青年,身材也不是很强壮,身上的气势似乎也没有多少,根本不是强者的样子。
这样的人物,居然会让博队感到很棘手,实在是非常不可思议。
博尔普瞥了他一眼,道:“这种事情你就不需要知道得太清楚。反正能进入集英社的每一个成员都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胆敢小看任何一个人物,都是死路一条!”
瘦高男子感到一阵凛然,也不敢再多问这些事情,不动神色的转移了话题:“博队,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吗?”
“不用担心,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就可以了,我们的计划根本就不会泄露。”博尔普摆摆手,阴冷的笑了笑,“高层怎么都不会想到,新疆分社早就被我经营得如同铁桶一块,无论孙军那个废物怎么明察暗访,都不会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瘦高男子点点头,转身便准备离开。
…………
“该死的,他奶奶的,这见鬼的天气,变化怎么这么诡异,白天热死,晚上却冻死……”
这里是和惠乡北边的山脉里,昏暗的光线之中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帐篷,一个黑影站在帐篷外低声的咒骂着。
而他说的,却不是华语,而是英语!
“埃克斯,你最好小心点,这山里有很多野狼,别让火熄了,要不然狼过来把我们给咬死也不知道”
中间最大的那顶帐篷之中,传出一个吼叫声。
站在外面的这人叫做埃克斯!
听罢,埃克斯不耐烦地大喊道:“知道了,该死的安德鲁,有没有啤酒,赶快给我来上一瓶?”
“埃克斯,你想都别想,上次你就是因为喝酒误事,害得我们差点被狼群咬死,这次你给我老实点。等结束这次的买卖,老子让你喝上一大桶!”
埃克斯无奈道:“知道了!”
其他的几个帐篷里传出哈哈的大小声。
中间的大帐篷内,点着一堆火焰,干柴燃烧,哔哔啵啵的声音仿佛鞭炮。周围坐着四个人,其中一个黄发,黝黑脸庞,满脸的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就是安德鲁,也是这次队伍的领头人。
“安德鲁,明天我们就要出山去下面找我们的目标,我花钱请你们安德鲁佣兵团来这里,可不是在山里宿营的。半个月,我们已经在这里呆了该死的、整整半个月了。”
一个三十几岁的白人用手中的一根木棒,不耐烦的捣鼓着火堆,道:“我们必须要在半个月内找到这里的两处遗迹,找到他们的皇室陵墓,然后我们拿到宝物!”
双眼冒着金光,伸手虚空一抓,道:“然后,我们就有大把的美元,非常非常的多的美元!我说过,这次得到的美元,你们可以得到三分之一!如果找到那两处遗迹,最少会有上千万美元。这是你们过去几年都拿不到的钱。”
“约翰,别急,我也很想把这些美元全部装进我的口袋里,可是我要对整个队伍的安全负责,我们是佣兵不错,可是我们不是随意送死的人。”
安德鲁沉声道:“你们这些商人,古董贩子,根本不知道华夏国的危险。在这里,我们必须非常的小心,两年前,我的一个朋友接了俄国人的任务,也是去了华夏国,可是却死在了这里。”
“那我们就一直在山里不出去吗?”
约翰反驳道:“就是因为危险,所以买家给了高价钱,如果你怕死,现在我们就回去,我想会有人再带我过来的。”
“约翰,每个人都怕死,就算是用生命去换金钱的佣兵也一样。可是我们有自己的荣誉和信念!不要怀疑我的信念,我接了你的任务,就算我们佣兵团全部都死了,我们都会完成……可我们不会白白的去死……”
今天,约翰很是不耐烦了,安德鲁也不以为意,他带领的佣兵团,在国际上的名声就是稳,伤亡率低,而且任务都是百分百的完成,不过时间一般比较长!
“我已经派人去下面的村民里打听了,明天就能有消息,如果这里最近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来的话,我们明天就下去,去你说的地点寻找王室陵墓!”
约翰点点头,不说话。
他是接受欧洲的一位上层贵族的委托而来的,干了二十几年的盗墓和探险的工作。西方的探险者,实际上就是盗墓者的另一个称呼,他们游走于世界各地的文明发源地,寻找远古时期的遗迹,以及那些远古时期的大人物的陵墓。
他其实就是在欧洲小有名气的一位探险者,曾经去过亚马逊,去过埃及,去过伊朗等等诸多文明古国的发源地。
可是来到华夏国,却还是实实在在地第一次!
约翰知道安德鲁的困扰,所以不再多说。
不仅仅是佣兵界,在他们冒险者的圈子里,也流传着华夏国很危险地说法,但是他们去的地方又有哪一个不危险,不冒点风险,根本就赚不了大钱。
去年,约翰的一个朋友就在新疆的沙漠里找到了一处古迹,带回去欧洲的古董都是一千年以前的,售出了五千多万美元,引得他口水直流。
这也是他这次敢冒险来这里的原因。
“怎么?”博尔普盯着瘦高男子,眼神露出一丝寒意,“你想打退堂鼓?!我告诉你,即使现在想退出,也已经晚了。”
瘦高男子讪讪一笑,道:“博队,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一下您,上级突然派人来这里执行任务,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单单只是一个盗墓的事,恐怕还惊动不了集英社的人吧。”
“我当然知道。“博尔普冷哼一声,“明着他是来这里执行年度国家公共任务,但是高层居然还派孙军这个和我不对路的小子过来,很明显是来暗地里调查我是否真的有异心。”
瘦高男子脸色变得有点难看,道:“博队,既然你知道这小子可能会坏了我们的好事,为什么不趁早把他给杀了?免得夜长梦多。”
他的意思很直截了当,也是杀意沸腾,杀了这个阻碍他们事业的人,也就一了百了,不必担忧别的事情。
“愚蠢的东西!”博尔普冷声道,“如果我现在把他给杀了,那岂不是更让高层怀疑我的目的?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蠢事,亏你想得出。”
说到这里,博尔普脸色变得有些沉重:“更何况,孙军这个人物不是你想杀就一定可以杀得了。如果真的能杀了他,我十几年前早就把他给干掉了,哪里还会将它留到现在给我找麻烦。”
“这孙军很厉害?”瘦高男子怔了怔,在他的眼里,孙军就像是个普通青年,身材也不是很强壮,身上的气势似乎也没有多少,根本不是强者的样子。
这样的人物,居然会让博队感到很棘手,实在是非常不可思议。
博尔普瞥了他一眼,道:“这种事情你就不需要知道得太清楚。反正能进入集英社的每一个成员都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胆敢小看任何一个人物,都是死路一条!”
瘦高男子感到一阵凛然,也不敢再多问这些事情,不动神色的转移了话题:“博队,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吗?”
“不用担心,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就可以了,我们的计划根本就不会泄露。”博尔普摆摆手,阴冷的笑了笑,“高层怎么都不会想到,新疆分社早就被我经营得如同铁桶一块,无论孙军那个废物怎么明察暗访,都不会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瘦高男子点点头,转身便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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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他奶奶的,这见鬼的天气,变化怎么这么诡异,白天热死,晚上却冻死……”
这里是和惠乡北边的山脉里,昏暗的光线之中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帐篷,一个黑影站在帐篷外低声的咒骂着。
而他说的,却不是华语,而是英语!
“埃克斯,你最好小心点,这山里有很多野狼,别让火熄了,要不然狼过来把我们给咬死也不知道”
中间最大的那顶帐篷之中,传出一个吼叫声。
站在外面的这人叫做埃克斯!
听罢,埃克斯不耐烦地大喊道:“知道了,该死的安德鲁,有没有啤酒,赶快给我来上一瓶?”
“埃克斯,你想都别想,上次你就是因为喝酒误事,害得我们差点被狼群咬死,这次你给我老实点。等结束这次的买卖,老子让你喝上一大桶!”
埃克斯无奈道:“知道了!”
其他的几个帐篷里传出哈哈的大小声。
中间的大帐篷内,点着一堆火焰,干柴燃烧,哔哔啵啵的声音仿佛鞭炮。周围坐着四个人,其中一个黄发,黝黑脸庞,满脸的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就是安德鲁,也是这次队伍的领头人。
“安德鲁,明天我们就要出山去下面找我们的目标,我花钱请你们安德鲁佣兵团来这里,可不是在山里宿营的。半个月,我们已经在这里呆了该死的、整整半个月了。”
一个三十几岁的白人用手中的一根木棒,不耐烦的捣鼓着火堆,道:“我们必须要在半个月内找到这里的两处遗迹,找到他们的皇室陵墓,然后我们拿到宝物!”
双眼冒着金光,伸手虚空一抓,道:“然后,我们就有大把的美元,非常非常的多的美元!我说过,这次得到的美元,你们可以得到三分之一!如果找到那两处遗迹,最少会有上千万美元。这是你们过去几年都拿不到的钱。”
“约翰,别急,我也很想把这些美元全部装进我的口袋里,可是我要对整个队伍的安全负责,我们是佣兵不错,可是我们不是随意送死的人。”
安德鲁沉声道:“你们这些商人,古董贩子,根本不知道华夏国的危险。在这里,我们必须非常的小心,两年前,我的一个朋友接了俄国人的任务,也是去了华夏国,可是却死在了这里。”
“那我们就一直在山里不出去吗?”
约翰反驳道:“就是因为危险,所以买家给了高价钱,如果你怕死,现在我们就回去,我想会有人再带我过来的。”
“约翰,每个人都怕死,就算是用生命去换金钱的佣兵也一样。可是我们有自己的荣誉和信念!不要怀疑我的信念,我接了你的任务,就算我们佣兵团全部都死了,我们都会完成……可我们不会白白的去死……”
今天,约翰很是不耐烦了,安德鲁也不以为意,他带领的佣兵团,在国际上的名声就是稳,伤亡率低,而且任务都是百分百的完成,不过时间一般比较长!
“我已经派人去下面的村民里打听了,明天就能有消息,如果这里最近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来的话,我们明天就下去,去你说的地点寻找王室陵墓!”
约翰点点头,不说话。
他是接受欧洲的一位上层贵族的委托而来的,干了二十几年的盗墓和探险的工作。西方的探险者,实际上就是盗墓者的另一个称呼,他们游走于世界各地的文明发源地,寻找远古时期的遗迹,以及那些远古时期的大人物的陵墓。
他其实就是在欧洲小有名气的一位探险者,曾经去过亚马逊,去过埃及,去过伊朗等等诸多文明古国的发源地。
可是来到华夏国,却还是实实在在地第一次!
约翰知道安德鲁的困扰,所以不再多说。
不仅仅是佣兵界,在他们冒险者的圈子里,也流传着华夏国很危险地说法,但是他们去的地方又有哪一个不危险,不冒点风险,根本就赚不了大钱。
去年,约翰的一个朋友就在新疆的沙漠里找到了一处古迹,带回去欧洲的古董都是一千年以前的,售出了五千多万美元,引得他口水直流。
这也是他这次敢冒险来这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