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死了,王富贵才知道,自己的一生,竟然是别人笔下的寥寥几笔。
在里,他是那个狂宠女主沈春红的糙汉男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是为了给女主沈春红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生活。
就连他爸爸早逝,只有一个性情温吞的老妈带着他,都成了他和沈春红在一起的人设优势。
因为,沈家不希望自己的闺女嫁到家庭环境太复杂恶毒家庭,就生怕自己的闺女受到伤害。
还是直到死了,他才知道,他的上一世不是这样的。
周春丽发烧生病那次,他也是和沈春红吵了一架跑回了娘家。
等到他给家里的老妈请完医生,被老妈催促着去到沈家的时候,被沈春红的五个哥哥一起揍了一顿,口口声声说他欺负了他们家的宝贝妹子。
王富贵虽然高大健壮,一身腱子肉,但是,却也不是五个壮劳力的对手。
拼了命和对方五个打得全都身上带伤之后,王富贵也不求那沈春红了,自己一个人回到了家里。
可怜那周春丽,明明自己就烧得迷迷糊糊的。
看到了儿子还被儿媳妇的娘家舅子揍成这样,心里难受得不行,强撑着身子起来照顾儿子,却因为烧得不清醒,一下子撞到了灶台上,变成了一个瘫子。
老妈变成了瘫子,王富贵也没心情去上班,给厂里请了假在家里伺候着老母亲。
祸不单行,半个月后,厂里来通知,说是纺织厂要倒闭了,让王富贵去领遣散费。
等着他领到那八千块的遣散费回来的时候,半个多月没见到的媳妇沈春红回来了。
一起来的,还有沈家的五个膘肥体壮的哥哥。
一看着王富贵,就开口老王家糟蹋了他们沈家的闺女,还欺负到了娘家,把娘家的舅子一起打了,两人实在是过不下去,必须离婚。
听到离婚,那瘫在床上的周春丽就开始哭。
然而,下一秒,老沈家开出的条件,让她是哭都哭不出来。
老沈家觉得自己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被王家的臭小子睡了,离婚必须得赔偿八千块。
对,不多不少,刚好就是遣散费得八千块。
王富贵当然不同意,但是,那沈家五个哥哥一言不发就动手砸家,床上的周春丽被吓得面色煞白,生怕老妈出什么事,他只能够拿出那八千块,和沈春红离了婚。
离婚后,没有工作,家中土地又不多,还有一个老妈需要照顾,王富贵就只能够留在家里,租了村子里的地种。
可能,这王富贵真是一个种地的好手,小日子也没有因为离婚就变得颓废起来。
反倒是,日子越过越好,等到年底,又有人帮王富贵说对象。
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是周春丽自己来说的。
新对象是周春丽娘家表姐的女儿,名叫陶秀梅,人长得文文静静,走不上几步就气喘,一看身体就不好。
但是,这时的周春丽已经不挑屁股大的了。
毕竟,比起生不生孩子,这媳妇儿的性子更重要。
真要是再娶了一个沈春红那种,他儿子绝对要气死在对方的手里。
说来也奇怪,那陶秀梅虽然长得瘦瘦小小的,但是,整个人却有无穷的力量,嫁到王家之后,什么都没嫌弃,伺候婆婆操持家里,那是件件都做得完美。
王富贵本来就是一个会疼媳妇的男人,虽然心不怎么细,但是,看着女人娇娇弱弱地干着活,这心里心疼得不行,便开始了想挣钱的路子,先是走村串户收鸡蛋来卖,存到钱之后,就慢慢开始支起了小摊卖着吃食,慢慢一步步开起了店,到后面,一步步拥有了自己的厂。
可能是被沈春红这个前妻伤得不轻,加上陶秀梅是个好性子好相处的,他对着第二个妻子耐心很足,挣到的钱都交到媳妇的手里,两人出门的时候,肯定都是牵着媳妇的手。
就算是到了老年,都还是两个人牵着手散步逛街。
要说他后半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事,就是某次和陶秀梅饭后出去散步时,
遇到了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被别的捡瓶子的婆子抢塑料瓶推倒在了地上,他一时心善,看到那老婆子摔断了腿,就让身边的助理送去了医院。
后来,从助理口中得知,那竟是当初和自己离婚的前妻沈春红。
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竟然还想着破镜重圆。
顿时,王富贵就气得不行,让助理从医院回来,不再管那沈春红的死活。
同时,心里也怄得不行:自己怎么就手贱,怎么就救了那沈春红呢?
留着她在大街上自生自灭不好吗?
……
死后的王富贵知道自己本来的伴侣应该是那个温柔善良,不管贫穷富贵都陪着自己的陶秀梅。
可是,却因为自己那手贱的一救,让沈春红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对她还恋恋不忘。
不单是那一世活着的时候各种想要纠缠自己,甚至,在重生回来之后,还带着弥补的心态,居然想要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想起这些,王富贵都觉得恶心得不行:合着,你想辜负老子就辜负老子,你想弥补就弥补?
更何况,说什么弥补?
那明明就是知道自己以后会有大出息,想要留在自己身边当阔太太罢了。
接收记忆的最后,王富贵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重生回来的沈春红离婚,好好保护好陶秀梅和周春丽。
接收完记忆,攸安从地上站了起来,直接去了村里医生那里捡了一点治发烧的药,便回了家。
“富贵啊,春红呢?”
此时,那周春丽已经烧得迷迷糊糊,趴在门槛前,眼巴巴地看着家门口的路。
瞧见了儿子的身影,后面没有跟着儿媳妇,立马焦急地问道。
“妈,春红说她想在娘家住上几天,你就别操心了,我先扶你去床上躺着。”
看着烧得面颊绯红的周春丽,攸安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一边扶着人去床上,一边在心里骂着沈春红:这女人真不是个东西,老人病成这样了,还要把家里钱都拿去买衣服!
在里,他是那个狂宠女主沈春红的糙汉男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是为了给女主沈春红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生活。
就连他爸爸早逝,只有一个性情温吞的老妈带着他,都成了他和沈春红在一起的人设优势。
因为,沈家不希望自己的闺女嫁到家庭环境太复杂恶毒家庭,就生怕自己的闺女受到伤害。
还是直到死了,他才知道,他的上一世不是这样的。
周春丽发烧生病那次,他也是和沈春红吵了一架跑回了娘家。
等到他给家里的老妈请完医生,被老妈催促着去到沈家的时候,被沈春红的五个哥哥一起揍了一顿,口口声声说他欺负了他们家的宝贝妹子。
王富贵虽然高大健壮,一身腱子肉,但是,却也不是五个壮劳力的对手。
拼了命和对方五个打得全都身上带伤之后,王富贵也不求那沈春红了,自己一个人回到了家里。
可怜那周春丽,明明自己就烧得迷迷糊糊的。
看到了儿子还被儿媳妇的娘家舅子揍成这样,心里难受得不行,强撑着身子起来照顾儿子,却因为烧得不清醒,一下子撞到了灶台上,变成了一个瘫子。
老妈变成了瘫子,王富贵也没心情去上班,给厂里请了假在家里伺候着老母亲。
祸不单行,半个月后,厂里来通知,说是纺织厂要倒闭了,让王富贵去领遣散费。
等着他领到那八千块的遣散费回来的时候,半个多月没见到的媳妇沈春红回来了。
一起来的,还有沈家的五个膘肥体壮的哥哥。
一看着王富贵,就开口老王家糟蹋了他们沈家的闺女,还欺负到了娘家,把娘家的舅子一起打了,两人实在是过不下去,必须离婚。
听到离婚,那瘫在床上的周春丽就开始哭。
然而,下一秒,老沈家开出的条件,让她是哭都哭不出来。
老沈家觉得自己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被王家的臭小子睡了,离婚必须得赔偿八千块。
对,不多不少,刚好就是遣散费得八千块。
王富贵当然不同意,但是,那沈家五个哥哥一言不发就动手砸家,床上的周春丽被吓得面色煞白,生怕老妈出什么事,他只能够拿出那八千块,和沈春红离了婚。
离婚后,没有工作,家中土地又不多,还有一个老妈需要照顾,王富贵就只能够留在家里,租了村子里的地种。
可能,这王富贵真是一个种地的好手,小日子也没有因为离婚就变得颓废起来。
反倒是,日子越过越好,等到年底,又有人帮王富贵说对象。
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是周春丽自己来说的。
新对象是周春丽娘家表姐的女儿,名叫陶秀梅,人长得文文静静,走不上几步就气喘,一看身体就不好。
但是,这时的周春丽已经不挑屁股大的了。
毕竟,比起生不生孩子,这媳妇儿的性子更重要。
真要是再娶了一个沈春红那种,他儿子绝对要气死在对方的手里。
说来也奇怪,那陶秀梅虽然长得瘦瘦小小的,但是,整个人却有无穷的力量,嫁到王家之后,什么都没嫌弃,伺候婆婆操持家里,那是件件都做得完美。
王富贵本来就是一个会疼媳妇的男人,虽然心不怎么细,但是,看着女人娇娇弱弱地干着活,这心里心疼得不行,便开始了想挣钱的路子,先是走村串户收鸡蛋来卖,存到钱之后,就慢慢开始支起了小摊卖着吃食,慢慢一步步开起了店,到后面,一步步拥有了自己的厂。
可能是被沈春红这个前妻伤得不轻,加上陶秀梅是个好性子好相处的,他对着第二个妻子耐心很足,挣到的钱都交到媳妇的手里,两人出门的时候,肯定都是牵着媳妇的手。
就算是到了老年,都还是两个人牵着手散步逛街。
要说他后半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事,就是某次和陶秀梅饭后出去散步时,
遇到了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被别的捡瓶子的婆子抢塑料瓶推倒在了地上,他一时心善,看到那老婆子摔断了腿,就让身边的助理送去了医院。
后来,从助理口中得知,那竟是当初和自己离婚的前妻沈春红。
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竟然还想着破镜重圆。
顿时,王富贵就气得不行,让助理从医院回来,不再管那沈春红的死活。
同时,心里也怄得不行:自己怎么就手贱,怎么就救了那沈春红呢?
留着她在大街上自生自灭不好吗?
……
死后的王富贵知道自己本来的伴侣应该是那个温柔善良,不管贫穷富贵都陪着自己的陶秀梅。
可是,却因为自己那手贱的一救,让沈春红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对她还恋恋不忘。
不单是那一世活着的时候各种想要纠缠自己,甚至,在重生回来之后,还带着弥补的心态,居然想要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想起这些,王富贵都觉得恶心得不行:合着,你想辜负老子就辜负老子,你想弥补就弥补?
更何况,说什么弥补?
那明明就是知道自己以后会有大出息,想要留在自己身边当阔太太罢了。
接收记忆的最后,王富贵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重生回来的沈春红离婚,好好保护好陶秀梅和周春丽。
接收完记忆,攸安从地上站了起来,直接去了村里医生那里捡了一点治发烧的药,便回了家。
“富贵啊,春红呢?”
此时,那周春丽已经烧得迷迷糊糊,趴在门槛前,眼巴巴地看着家门口的路。
瞧见了儿子的身影,后面没有跟着儿媳妇,立马焦急地问道。
“妈,春红说她想在娘家住上几天,你就别操心了,我先扶你去床上躺着。”
看着烧得面颊绯红的周春丽,攸安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一边扶着人去床上,一边在心里骂着沈春红:这女人真不是个东西,老人病成这样了,还要把家里钱都拿去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