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沅沅觉得陆脩远就是自己的福星,她昨晚想了好多办法,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借口在下午出门去,却没料想第二天一早陆脩远竟然主动提议,吃过午饭后,就带她去财神庙附近玩一玩。

    快要过年了,北方的风雪自然是影响不到地处中原的京城,热闹的年味还是早早就从城池的每一个角落里晕染开了。

    莫说的财神庙那一条街,就是附近的小街道上,都挤满了人,寒风中肆意飞舞的酒招,街道两旁的小摊篷布,无一不在彰显着浓郁的新年欢喜。

    陆脩远是这样和她说的:“那边听闻到腊月后,大半条街都是读书人们给人书春,不少风骨,我很早就想去看一看了,你倘若觉得无聊,就去财神庙旁,听燕二说那头有不少杂耍戏班子,还有许多你们小姑娘家喜欢的玩意儿。”

    齐沅沅是双手叫好,别说是得了个好借口出去,就算是单纯去游玩,她也是十分赞成的。心里又十分庆幸,本来还以为陆脩远不良于行,必然是十分厌世不愿多出行的,可如今看来倒是自己狭隘了。

    当即欢喜地做去准备。

    连换了三套衣裳给陆脩远瞧,“到底穿哪一套合适些?”

    陆脩远其实觉得哪一套都很好看,但根据从燕二那边得来的经验,肯定是不能说实话,于是他还是三选一,“红色那套吧。”

    齐沅沅应了,但是随即在身上比划了一下,“是喜庆,不过太招摇了,这面料又极好,那边如今正是满街的偷子,我穿着这身衣裳,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大家我是小富婆,让他们来偷我的银子么?换一个。”

    陆脩远听到这话,虽是有些道理,但从她这俏丽的口中说出来,还是有些忍俊不禁,“那藕色那套吧,我瞧见还有配套的暖手袋,甚好。”

    齐沅沅也觉得不错,“可是那边人挤人,太容易弄脏了,不行。”

    陆脩远有些发愁了,看了看她身上还没换下来的这一套,略带些荷尖粉,上还有深浅不一的粉线绣了暗纹,“那就你身上这个吧,不招摇,就算脏了也不太明显。”

    齐沅沅垂头看了看,忍不住转了一个圈,那带着些少女款的百褶裙翩翩飞起来,足足六米的裙子,很好看,就算是跟人动手也很方便。

    当然,她肯定不可能穿这一身出城去的。

    最后决定穿这一身,还硬拉着陆脩远穿了差不多同色系的衣袍,最后给他亲自披上斗篷,满意地看了看,“对,就这样出门,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们是夫妻。”

    陆脩远含笑坐在轮椅上安静地看着像是一只蝴蝶一样在自己身边飞来跳去的齐沅沅,粉嫩的衣裙衬着她那张粉嫩的脸颊,尤为可人。她脸上那种粉白不像是涂抹了粉后的白,而是天生的白里透着淡淡的粉,明丽又可爱,偶尔抬起手臂时动作弧度有些大,露出小半截白玉般的手腕,看得人莫名有些脸颊发烫,让陆脩远忍不住想,天下怎么会有这样可爱漂亮的姑娘家呢?还刚好是自己的小媳妇。

    柔然犹如云朵的衣裙下,随着她俏皮的动作,大概是能判断出她藏在衣衫下的纤细身肢,又香又软,他晚上偷偷地抱过。

    每次想到这里,他总觉得曾经总觉得空荡荡的胸腔,此刻是暖暖的满满的。

    他也很喜欢,五仁在后面推着轮椅的时候,她跟自己并排着走,柔软无骨的小手指像是小蛇一样缠在自己的手掌中。

    陆夫人也正好要带着长媳出门,正巧见着小儿子的马车出门,便问了一句,“七公子出门了?”还是只有小媳妇?

    门房恭敬地上前回话,“是七公子带着七少夫人去财神庙附近逛街。”

    陆夫人听罢,和长媳沈墨兰相视一笑,忍不住赞道:“你祖母是真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情,阿沅进了门后,老七那头生气多了几分,如今也愿意多出门,是好事情。”

    沈墨兰嫁入文安侯府已经十来年了,儿女一双,大的快已经到她肩头了,嫁过来后夫妻和睦,婆家对自己也宠爱犹如女儿,所以与陆夫人关系更似母女一般。

    所以听到婆婆夸赞弟媳,自然也高兴,“是呢,不过那边今日人多,要不再打发几个人跟着。”

    陆夫人夸赞沈墨兰细心,忙叫了几个护卫偷偷跟了过去,婆媳俩才上了轿子。

    而马车里的陆脩远和齐沅沅,几乎是马车才从文安侯府大门口离开没多久,就发现跟上来的护卫,只不过都默不作声,假意不晓。

    只一路说着些闲话,到了财神庙附近,这边皆是人挤人,肩膀挨着肩膀,马车自然是不可能往前。

    便下了马车,陆脩远有些遗憾,“这样拥挤,我怕是逛不得了。”便找了一处可以看到书春的茶楼,在里头等齐沅沅。

    齐沅沅一番不舍后,这才从他手里拿了银子去逛街。

    只是后面的护院倒是容易甩开,关键是翠翠,于是便劝着翠翠,“我后面有护院们跟者呢,出不了什么事,你昨儿不是还念叨你爹娘么?这快过年了,你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回家去看一眼?”

    翠翠有些心动,小姐身边就自己一个贴身的侍女,过年只怕是不得假回家的,于是最终在齐沅沅的三寸不烂之舌劝说下,感激地抱着齐沅沅给买的糕点饴糖回去了。

    劝走了翠翠,齐沅沅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里,快速奔回小院子里,换了衣裳,只是时间紧迫,也来不得己贴□□了,只挑了一张面具戴着,拿上帏帽便匆匆到约定的地点。

    万幸,时间没晚,那几个书生正好要出门出城。

    说起来也是轻巧的活计,自己偷偷跟在他们身后,保证他们安全到素阳栈道即可。

    只是二十里的路,自己还要赶回来,齐沅沅很担心,这一个下午的时间怕是不够了。

    如果运气不好再出事……所以想来想去,便跟阿荼打了声招呼,让她到时候通知阿娘帮忙打掩护。

    齐沅沅起先觉得,秦王质子不可能混在这几个书生里,大抵就是个幌子罢了,可是她一双眼睛虽是没练出个什么火眼金睛,可她还是一眼看出来了。

    秦王质子就在里面。

    且说这几个书生,看相貌也是非凡,器宇轩昂,只怕都非寻常人家出来的少年郎,但唯独其中那个穿着蓝色长袍的书生,一双眼睛安静又沉稳,在这京城的繁华世界中,没有半点涟漪,于四周匆匆的行人也满是淡漠之色,无半点怀疑又或是紧张。

    反观其他几个书生,紧绷着的神情,仿佛他们走铺满了尖刀的钢丝上一样。

    不过,齐沅沅在发现秦王质子之后,心情和那几位也是相差无异。

    好在这一路都算是安全,除了遇到一次惊马之外,并没有任何意外。

    但齐沅沅哪里敢大意,出了城这到素阳栈道二十里,才是真正的人间危路吧?

    出城很顺利,临近年关了,城外人还是不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齐沅沅看到了前面两个路人,恍惚间觉得看到了那七星司那两个寸步不离的死猫。

    如果真的是,那是不是这附近有莲花教的余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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