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这个东西,现在我也很看重。”罗三贵写下这几个字之后,忍不住就叹了一口气,他觉得他现在的日子倒是很像他刚到刘镇的那个时候,虽然他现在有了不少新的朋友,可他总觉得他的这些新朋友到底还是比不上方胜还有宋江,那种吾道不孤的感觉自从他的这两个朋友离开刘镇之后,罗三贵就再也没有找到过了。
他很想告诉大家他做那么多事情并不是为了钱,可他想来想去,还是选择了写一封信来告诉方胜,因为他觉得可能也只有方胜才能明白他的苦衷,他在信里写到了李大光,写到了那两个明知道会死还是冲出去的年轻人,也写到了他后来做的事情,他说现在没有人会因为侠义这两个字感动了,他们关心的只是刘镇很有名气的美人林红的屁股。
“我以前觉得钱是个很说不出口的东西,这个东西让我感到了低俗,可到了后来,我就觉得钱很重要了,钱除了可以让我生活之外,还能给我一点尊严,也能让我去做我想要做的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个骗子,可我却不这么想,我听说那两个年轻人家里面过来了人,我觉得应该给他们一些钱,可我没有钱。”
罗三贵写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心里沉甸甸的,他之前不觉得钱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他之所以出来赚钱也只是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成年了不能依靠着家里,虽然他的确做了一些生意也赚到了一点钱,可对于罗三贵来说,他对于钱的渴求也就是到此为止了。
然而等到他听说那两个年轻人家里要过来人收尸的时候,他就觉得钱真的很重要了,因为钱其实是他能够为那些人做的唯一的事情,就像是豫让能够为智伯做的也只有以国士报之这样,他觉得李大光在冲出去之前对他的信任,是他这样去坚持的很重要的理由,因为他问过李大光,就是这样冲出去送死难道真的有价值吗?
那个时候李大光淡淡的笑了笑,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比活着还要重要的,当年三哥挡住那几把砍向他的刀子的时候,三哥并没有去想那样去做有没有价值,他们三个每一个人都受过三哥的大恩,恩义这样的事情,是和生死没有关系的,豫让只能用死去报答智伯,他们,也只能和三哥一起去死才能不愧疚的闭上眼睛。
所以他们退出了枪里面的子弹,然后冲了出去,在他们冲出去的时候,那两个跟在李大光身后的年轻人打倒了李大光,把他藏在了楼上的水箱里,然后告诉罗三贵,他们两个人能够报答李大光的,也只有把生的机会留给李大光,那个时候这两个年轻人笑了笑,然后说他们家里还有兄弟,还有人可以照顾,可李大光不同,李大光只有一个很小的孩子,还有要去守护的人,所以李大光不能死。
“可能现在在刘镇我的名气要比你还要大,他们之前说到骗子,就会说那个少林寺来的和尚方胜,可现在,他们就要说那个卖屁股的罗三贵了,这样的污名,我其实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赚他们的钱我一点都不愧疚,我只有这样,才能拿到一点钱,然后做我能做的那么微薄的一点事情,对了,那个收破烂的生意我可能不会继续做下去了。”
罗三贵写到了自己的近况,他想要和方胜说一下方胜的主意其实不怎么有用,因为刘镇这里的群众才刚刚有了一点钱,并没有那么多破烂可以让他收购转卖,而且有人看到这个破烂生意能赚到钱之后就加入了进来,在方胜走的时候,整个刘镇不过七八个做这个买卖的,可现在,罗三贵一天就能碰上十几个拉着板车沿街收东西的。
这种激烈的竞争不光让他的成本大大的增加,而且还严重的影响了他的收购能力,原来随便就能收到的钟表,铁锅等等很有赚头的东西现在已经成了很抢手的东西,仅靠着那些报纸和本子已经赚不到钱了。
只不过在这个生意里,罗三贵却是找到了另外的商机,他觉得旧书现在是一个很好的财路,因为他发现现在大家的求知**都很强,根据他的分析,这可能是改革开放以后对于书籍的管理没有原来那么强了,许多原本买不到不准出现的书都冒了出来,书店里也公然的卖一些违禁的东西了,但是这些书的价格都是有点让人没法承受。
做为一个读书人却买不起书这件事极大的刺激了罗三贵,他说自己在书店里看书的时候因为看的时间太长现在已经被当做不受欢迎的人了,每一次都要忍受很多的白眼和鄙夷,所以他提到了读书人的尊严。
为了这个尊严,罗三贵就觉得钱不是什么俗气的东西了,所以他决定做个专门的书贩子,因为在他的破烂生涯中,他的确是收到了不少旧书,他发现卖书的人并不太知道这些书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些比较厚的废纸可以称出斤两来,然而这些书到了书店之后,在读书人的眼睛里就变的很值钱了,所以他决定做一个尽职的书贩子,这样的话,他不光可以读书,还可以赚钱,这是一种兼顾到兴趣和钱途的双赢买卖,对此,他非常看好。
“还有一件事,我可能要靠着翻译去赚钱了,你没想到吧?”
写到这里的时候,罗三贵嘿嘿的笑了起来,他是朝的鲜族人,会说朝的鲜话,这个特长之前是没什么用的,可最近刘镇这边就来了不少韩国那边的商人,这些商人来了之后,就让不少鲜族找到了赚钱的机会。
罗三贵觉得他也可以这么做,而且这个事情做起来不委屈,站着就能把钱赚了,最棒的是他认识药站的老王,而老王那边就认识这些来收药的商人,一想到这里,罗三贵就觉得未来充满了希望。
这是周日的,谢谢大家
他很想告诉大家他做那么多事情并不是为了钱,可他想来想去,还是选择了写一封信来告诉方胜,因为他觉得可能也只有方胜才能明白他的苦衷,他在信里写到了李大光,写到了那两个明知道会死还是冲出去的年轻人,也写到了他后来做的事情,他说现在没有人会因为侠义这两个字感动了,他们关心的只是刘镇很有名气的美人林红的屁股。
“我以前觉得钱是个很说不出口的东西,这个东西让我感到了低俗,可到了后来,我就觉得钱很重要了,钱除了可以让我生活之外,还能给我一点尊严,也能让我去做我想要做的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个骗子,可我却不这么想,我听说那两个年轻人家里面过来了人,我觉得应该给他们一些钱,可我没有钱。”
罗三贵写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心里沉甸甸的,他之前不觉得钱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他之所以出来赚钱也只是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成年了不能依靠着家里,虽然他的确做了一些生意也赚到了一点钱,可对于罗三贵来说,他对于钱的渴求也就是到此为止了。
然而等到他听说那两个年轻人家里要过来人收尸的时候,他就觉得钱真的很重要了,因为钱其实是他能够为那些人做的唯一的事情,就像是豫让能够为智伯做的也只有以国士报之这样,他觉得李大光在冲出去之前对他的信任,是他这样去坚持的很重要的理由,因为他问过李大光,就是这样冲出去送死难道真的有价值吗?
那个时候李大光淡淡的笑了笑,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比活着还要重要的,当年三哥挡住那几把砍向他的刀子的时候,三哥并没有去想那样去做有没有价值,他们三个每一个人都受过三哥的大恩,恩义这样的事情,是和生死没有关系的,豫让只能用死去报答智伯,他们,也只能和三哥一起去死才能不愧疚的闭上眼睛。
所以他们退出了枪里面的子弹,然后冲了出去,在他们冲出去的时候,那两个跟在李大光身后的年轻人打倒了李大光,把他藏在了楼上的水箱里,然后告诉罗三贵,他们两个人能够报答李大光的,也只有把生的机会留给李大光,那个时候这两个年轻人笑了笑,然后说他们家里还有兄弟,还有人可以照顾,可李大光不同,李大光只有一个很小的孩子,还有要去守护的人,所以李大光不能死。
“可能现在在刘镇我的名气要比你还要大,他们之前说到骗子,就会说那个少林寺来的和尚方胜,可现在,他们就要说那个卖屁股的罗三贵了,这样的污名,我其实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赚他们的钱我一点都不愧疚,我只有这样,才能拿到一点钱,然后做我能做的那么微薄的一点事情,对了,那个收破烂的生意我可能不会继续做下去了。”
罗三贵写到了自己的近况,他想要和方胜说一下方胜的主意其实不怎么有用,因为刘镇这里的群众才刚刚有了一点钱,并没有那么多破烂可以让他收购转卖,而且有人看到这个破烂生意能赚到钱之后就加入了进来,在方胜走的时候,整个刘镇不过七八个做这个买卖的,可现在,罗三贵一天就能碰上十几个拉着板车沿街收东西的。
这种激烈的竞争不光让他的成本大大的增加,而且还严重的影响了他的收购能力,原来随便就能收到的钟表,铁锅等等很有赚头的东西现在已经成了很抢手的东西,仅靠着那些报纸和本子已经赚不到钱了。
只不过在这个生意里,罗三贵却是找到了另外的商机,他觉得旧书现在是一个很好的财路,因为他发现现在大家的求知**都很强,根据他的分析,这可能是改革开放以后对于书籍的管理没有原来那么强了,许多原本买不到不准出现的书都冒了出来,书店里也公然的卖一些违禁的东西了,但是这些书的价格都是有点让人没法承受。
做为一个读书人却买不起书这件事极大的刺激了罗三贵,他说自己在书店里看书的时候因为看的时间太长现在已经被当做不受欢迎的人了,每一次都要忍受很多的白眼和鄙夷,所以他提到了读书人的尊严。
为了这个尊严,罗三贵就觉得钱不是什么俗气的东西了,所以他决定做个专门的书贩子,因为在他的破烂生涯中,他的确是收到了不少旧书,他发现卖书的人并不太知道这些书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些比较厚的废纸可以称出斤两来,然而这些书到了书店之后,在读书人的眼睛里就变的很值钱了,所以他决定做一个尽职的书贩子,这样的话,他不光可以读书,还可以赚钱,这是一种兼顾到兴趣和钱途的双赢买卖,对此,他非常看好。
“还有一件事,我可能要靠着翻译去赚钱了,你没想到吧?”
写到这里的时候,罗三贵嘿嘿的笑了起来,他是朝的鲜族人,会说朝的鲜话,这个特长之前是没什么用的,可最近刘镇这边就来了不少韩国那边的商人,这些商人来了之后,就让不少鲜族找到了赚钱的机会。
罗三贵觉得他也可以这么做,而且这个事情做起来不委屈,站着就能把钱赚了,最棒的是他认识药站的老王,而老王那边就认识这些来收药的商人,一想到这里,罗三贵就觉得未来充满了希望。
这是周日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