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见完了竹山夫妇便又沉沉睡去,她好像在梦里又回到了几十年前。

    “方士别睡啦,听说新科状元郎正在夸官巡街呢!”

    额上系着红绳的方士在树荫下正睡得惬意,却被一个大小姐给硬生生叫醒。

    “新科状元有什么好看的。”

    她翻了个身没有理。而那小姐仍不放过她,非要把她叫醒。“哎呀你不是会看相嘛,你帮我看看谁适合当夫婿嘛——”

    方士拿她没办法,只得揉揉睡眼,陪着少女去看看那骑着高头大马的新科状元。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小姑娘平日待她也还算不错。

    方士跟少女穿过人群跑到了一家街边的酒楼,从楼上等着看今科三甲巡街。

    三位才俊骑着高头大马,意气风发,相貌堂堂。所有人都想出来看看状元郎是何模样。

    方士觉得无聊,因为她不知道见过多少状元郎,这几人比起以前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

    可身边的少女看着楼下骑着马经过的才俊。其中那位探花郎看见了她,朝她笑了笑,少女一下就脸红了。

    少女心事嘛,不难理解。

    方士抿了口茶,随意地望了望。

    那状元郎确是个有官运在身的,而榜眼就坎坷些,至于那个探花,官运虽有,命寿不长。

    “那个,那个探花郎,方士你看他适合做夫婿吗?”少女一眼相中了那位最英俊的探花郎。

    “命不长。”

    “你乌鸦嘴!”

    方士自讨没趣,继续喝茶了。

    以后再实话实说她就自打嘴巴。

    小姑娘家家总是这样,见到美貌就停止思考。反正与探花郎那张俊脸比起来,方士这不中听的话也只能算胡言乱语。

    不过小姑娘的眼光也不并不差,探花郎是个有才华又有官运的,仅凭自身就在朝中得了一席之地。

    也许这俩人的姻缘是天注定的,哪怕少女回家藏了心事并未言明,她的父亲也看中了这个颇有前途的年轻人,做主要将少女许配给她。

    少女在父亲面前还保持了大家闺秀的矜持,可一回头就在院子里一蹦一跳地撒欢。

    “方士,父亲说要将我许配给竹探花啦!”

    “我已同你说过,那竹探花是个短寿的,你就非要嫁他?”像这般被美貌郎君遮蔽双眼的小娘子方士也见得多了。

    “哎呀方士你不懂,像我这样家世的女子,能嫁给一个自己喜欢的男子是多不容易的事情啊。”

    她一直怕自己作为政治工具被父亲拿来拉拢势力,可如今要拉拢的竟是她心上人,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心想事成的事情呢?

    “那你到时候守寡可莫要后悔。”

    “反正你活得久,不如等到我这条人生路走到头的时候,你来问我就好咯。”

    “问什么?”

    “就问……问我这一生可有后悔。”

    小姑娘家家可真无聊。方士心想。

    “行吧。”她随口答应道。

    可少女偏要跟她拉手指,方士像哄小孩一样跟她勾了勾手指。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一百年,也不算长。凡人命数短暂,对于长长久久的概念也是这样短暂。

    可少女看起来却是很认真的模样。

    方士觉得她是脑子不太灵光,一根筋。她喜欢探花郎,当真就满心满眼都是探花郎了。不顾着她大小姐的教养,总是偷偷去看探花郎。

    她也很幸运,那探花郎也是个专一的。可能这就是傻人有傻福。探花郎对她很好,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很温柔,谨守着君子之礼绝不越界。跟她一块看起来确实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方士觉得这种两人一见钟情还能携手一生的故事实在圆满得有些太假了。毕竟她见过无数掩饰得很好的负心人。

    于是她回头给小姑娘盘了一卦,这还居然真是个好桃花,见鬼了。

    既然他们郎才女貌两情相悦,方士一个混吃混喝的局外人自然也就懒得继续掺和。短不短命的,看他后天造化吧。

    两人很快订了亲,不好见面就让方士传信,方士无语地看着着小丫头:“我看着像你家养的信鸽吗?”

    “五两一次。”

    “行。”

    靠着给他俩送信,方士很快致富。她也偶尔很没职业操守地偷看几眼,全是腻腻歪歪文绉绉的情话,看得她头疼。

    为什么这俩人写情书都引经据典之乎者也,不觉得烦吗?

    不过他们两个乐在其中,而且变本加厉,送手绢啊送糕点啊,越送越大件。反正方士无所谓,加钱就好。

    那位竹探花,把每一封信都细细收好,一见到方士便喜笑颜开。方士次次收钱,有点于心不忍,怕把这探花榨穷了。

    渐渐的,她有点希望他们两个终成眷属了。可能是钱赚够了,也可能是他们两人之间的情愫终于是打动了这个木石之心的家伙。

    以至于后来少女的父亲因为朝中形势变化想要悔婚时,她破天荒地偷偷帮了探花郎一把。

    方士虽然明面上只是个吃饭都要靠大小姐接济的倒霉方士,可实际上她能干涉人间的手段比常人想象的还要多。无论是鬼神之术,还是人间的人情手段,她都不缺。

    只不过帮完她就开始后悔自己干嘛要掺和凡人的命数。

    但是帮都帮了,可能这也是一种命数呢?方士自我安慰道。

    方士看着少女每日都期待着成亲那天的到来,即便不能出门,也日日写着情郎的名字。真是腻死人了。

    少女的婚服相当好看,裁缝做好送到的时候她恨不得眼睛都长在那婚服上。

    “方士你会来喝我们的喜酒吗?”

    方士皱了皱眉头。“要交礼金吗?”她不太想自己辛苦从这对小情侣手里挣来的钱一口气全吐出去。

    “不要你交礼金啦!”

    “那行。”

    但其实最后方士也没喝到他们的喜酒。在他们成亲前几天,方士突然留下一句“有事远游”就人间蒸发,再无回音。

    为此少女还心中埋怨了她好一阵子,觉得方士好没义气,亏自己把她当知心朋友看呢。自己穿上婚服可是好看极了,她看不见是她亏了。

    方士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讲义气,少女成亲那日,她寄了一颗漂亮的夜明珠来,那颗夜明珠又大又亮,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有股还没散去的海腥味。

    成亲后竹探花很争气,入仕后一路青云直上,也从未让妻子吃过一点苦。夫妻恩爱有加,是朝中出了名的神仙眷侣。探花虽然相貌英俊,可也从不在外招惹桃花,当真一心一意,婚后的日子依旧甜得流出蜜来。

    夫妻二人如胶似漆,便是有了孩儿,感情也不减当年。

    只是方士的乌鸦嘴总是很灵验。竹大人不过而立之年便患了重病,捱了几年还是撒手人寰。

    这时的少女已经变作了妇人。

    斯人已逝,可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日日都是煎熬。过去有多幸福,现在便有多痛苦。

    人的福气总是守恒的。

    李微言站在这梦境之中,看着哭倒在灵柩前不成人形的妇人,不知她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情对自己说:“一点也不悔,方士,我这一生,过得很好。”的呢?

    她只快活了十年,为这十年搭上后半辈子当真值得么?

    “值得的。”灵堂消散,而老妇人牵着年幼的孙儿,慈祥地坐在院中看她。

    “凡人总会为这种事情生出执念。”李微言看着已经蹉跎岁月满头白发的她,依旧是以旁观者的视角来说话。

    “若是你处在我的位置,你会如何选呢?”

    “我绝不会如此。即便知道是一时虚妄的快活,也宁愿为此花上一生去受此煎熬,这是愚妄。”李微言答得斩钉截铁。

    老妇人并不反驳。“像我们这样的凡人,即便是一生,在方士眼中也不过一瞬吧。”

    李微言不置可否。

    “这样一瞬的时光,便是愚妄一次又如何呢?”

    老妇人笑着拍了拍身边的孙儿。

    那孩子便跑到李微言面前来,想牵上她的手,但是手太小了只能牵上一根手指。

    孩子眨巴着水灵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她。小脸蛋嫩得能掐出水来。

    “这回老身恐怕又要麻烦方士了。”老妇人缓缓站起身来,脸上是慈祥的笑意。

    “这孩子,可以托付给方士吗。”

    李微言看了一眼这个像糯米团子一样软糯的小子,点了点头。

    “我本就不会抛下他。”

    得到肯定的回答,老妇人终于放下了最后一件心事,苍老的外貌逐渐消散,重新变回了少女模样,挽上了那个与竹山有几分相似的探花郎的胳膊,笑靥如花,夫妻恩爱。

    李微言以这样的方式再次见证了她的一生。也想起了她那个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叫的名字,姜沅沅。

    这是很可爱的名字,而不是什么冷冰冰的姜氏。姜沅沅也是个可爱的女子,而不是一个样板式的母亲,祖母。只是到了如今,大家都只记得姜氏,忘记了姜沅沅。

    李微言看着手边那小小的孩子,突然内心升起些许罪恶感。

    他好小。

    李微言伸手捏了捏他软糯的脸蛋。

    可爱。

    “言儿。”那孩子突然开口。

    李微言随之醒来,而眼前的,是那个软糯脸蛋的放大版。李微言鬼使神差地伸手也去捏了捏竹山的脸蛋。

    手感好像还行,就是瘦了点。

    妻子突如其来的亲近让竹山愣了一下,然后他就宠溺地把脸伸过去让她捏着玩。

    “言儿,已经到家了,该下马车了。”

    竹山很自然地把这座别院称之为家。哪怕李微言都从未说过这里是家,这里只是一个赏赐的别院,甚至不是什么正式的府邸。

    “好。”

    李微言没有在京城正式立府的打算,反正这个天师大人她也没打算当多久。

    等回了府,李微言又没头没脑地对竹山说了句:“我定会对你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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