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今年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便不会再有什么大事发生,却不成想,眼瞧着好不容易过了大半年,却迎来了不速之,让着丰收的时候变成了多事之秋——真·多事之秋。

    山右河东飞蝗蔽空日无色,声如风雨大作,一番呼啸而过之后,赤地千里,寸草全无,只剩下了抱着亲人尸骨的哭喊声,声声凄厉,没过多久,终于传进了北京城内。

    一时间民怨肆起,不知从哪里又传出了“皇帝无德,上苍惩戒”的呼声,这声势浩大,宛如洪水猛兽一般,几乎要吞没了紫禁城。

    皇帝黑着脸惩戒了一众官员,最终作为妥协,要祭天祈福,为百姓祈福,为大清祈福。

    依照组织,皇帝应当是每年都要为百姓祈福的,只不过近几年内忧外患不断,皇帝又沉迷于那“福益寿如意膏”,实在没心思张罗这事儿。

    不得不提一句的是,恒福那水患治理的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到了表功调任的时刻,偏偏他的上书碰上了这事,皇上觉得他有能力,又把他调到山西治理蝗灾去了。

    完颜亭白的伤已经好全,恰逢扎营定都在南京的叛军起了内讧,一连失去了几名得力将领,战斗力被大大削减,朝廷乘胜追击,收回了不少城池,大振军心。

    朝廷要派钦差南下巡查,只是那些城池皆离被贼寇称作都城的南京城十分近,文官们实在没有那个胆子,生怕哪天又要打起仗来,武将们又觉得要么就是大材小用,要么就已经在四处平乱自顾不暇,一时间朝堂中几乎无人愿意去,也无人可派。

    于是完颜亭白主动请缨,愿意南下,皇帝没说别的,嘱咐了两句便叫他两日内出发。

    完颜亭白出发的那一天,是苏赫来送他的。

    “你特地告了假跑出来送我,不打算说点儿什么送别的话,这多亏啊。”完颜亭白一身石青朝服,花翎檐帽,腰别一把御赐佩刀,左手扶刀,右手背于身后,倒有几分少年英姿勃发。

    “咳咳,”苏赫清了清嗓子,声情并茂:“执手相看泪眼……”

    “打住!”完颜亭白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怎么,有了心上人你怎么变得这么猥琐呢?”

    苏赫瞪他:“滚蛋!爷这不是顺了你的意,说几句离别话么。”

    “送别诗千千万,谁知道你偏偏就念这一首?”

    完颜亭白完全有理由怀疑,苏赫之所以会念这一首,是因为他最近有了心上人,为了写情诗而现背的,顺道背了这么一首。

    “那你还是别说了,还没出城门儿就让你给酸死了,回头朝廷连个阵亡扶助都不给我发,我岂不是很亏?”

    “滚滚滚!”苏赫气得瞪眼:“别老跟‘没病’学,长得人模狗样儿的,怎么就还多余长了一张嘴呢!”

    完颜亭白忍着笑,眼看着快到城门了,不再侃那些有的没的:“……你在这京城中万事小心,虽说如今外头不太平,但这朝中才是真正的风起云涌,而最危险的便是御前,伴君如伴虎。我知道和林那事是你解决的,知道你不愿意听,但还是要说一声谢谢,只是那两个孩子我不便带着,有劳你照顾了。”

    经过那件事以后,完颜亭白看开了许多。

    “啧,和着你说这话就不是酸掉了牙?这自然是你不必说的,从我阿玛那儿算,那俩孩子要叫我一声叔叔,若是单独算,他们便要叫我一声义父干爹阿玛,我自己的儿子,当然会照顾好他们。”苏赫抬手摆了摆便背过身去,不愿再提这事。

    完颜亭白同清欢有两个孩子,但是因为清欢的身份,这俩孩子万万不得透露给外人,梅冰走之前知道老大,而老二便只有苏赫知道。

    完颜亭白的眼睛忽明忽暗:“我这次南下,除了皇差以外,便是要去寻一寻在玉,既然这次承了梅太医的情,自然是要还的。而你,我不知你查那事是以什么交换才换来恭亲王帮忙的,总之万事小心。”

    苏赫反手拍在完颜亭白的胸前:“唠叨的话你还是留着回来给你家俩儿子说吧,对我大可不必。”

    完颜亭白知道苏赫是不想把离别的气氛搞得太沉重,无奈地摇头笑了笑:“承你的情,今生还不完便不还了。”

    苏赫撇了撇嘴:“啧,照你这么说,我还真是挺亏的。”

    完颜亭白忍不住了,笑道:“你真的不适合给人送别。”

    “所以爷来送你是你八辈子修不来的福分,你要真觉得过意不去,还是使劲儿还我的情吧,江南盛产名酒,好吃的、好玩儿的、新鲜的玩意儿……记得给我拉回来点儿,银子够不够?不够也甭跟爷说,爷也没银子!”

    ……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倒还真不像送别,不知不觉便走到了城门口。完颜亭白看着城外已经等着他的随行的人,拱手行礼道:“就送到这儿吧,我走了。”

    苏赫也行了送别礼,拍了拍完颜亭白的肩膀:“记得把你自己和没病好好地带回来。”

    完颜亭白点了点头:“你在京中多加小心。”随即跨上了马。

    苏赫没有多少感慨,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完颜亭白的背影远去,在这道城门前送过的人太多了,或许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便明白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的道理。

    送走了完颜亭白,苏赫沉下了心,往正阳楼走去。

    “所以你要找的人就是我五哥?”苏赫刚一进门,就瞧见恭亲王微微皱眉,一言难尽的样子。

    在他身边站着一个汉子,而恭亲王这一身华贵的绛紫色围着褐色貂毛领子的冬袍和旁边汉子身上穿着的老羊皮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汉子看上去比恭亲王大不了几岁,身形硬朗,肤色如麦,看得出来是常年在外的,却比京城里常年在外劳作的汉子们身姿挺拔,添了几分贵气。

    他是恭亲王的五哥,皇帝那过继给先皇兄弟的弟弟惇王。

    因惇王自幼不爱读书,“愚钝”不受先帝的喜爱,又早早被过继,当时正是天之骄子的恭亲王对他并不熟悉。

    故而两兄弟见面也是分外尴尬了,当然,主要是恭亲王单方面的尴尬。

    惇王瞧见苏赫来了,连忙招呼着:“哟,苏赫来了,快坐快坐,这儿的大师傅新研制了一种蘸料,配着烤出来的羊肉极香,你可得好好尝尝。”

    苏赫向二位王爷行了礼,又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对恭亲王道:“六爷也坐下尝尝吧。”既然今天没有讲究排场,又要说些不宜让人注意的话来,在这酒楼里称王爷自然是不合时宜的。

    恭亲王皱了皱眉,最终点头应下,端正地坐在木凳上,小声道:“你们该不会想要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讨论这等机密的事儿吧?”

    惇王咂吧了一口二锅头:“老六,你小小年纪别总紧张兮兮的,这叫大隐隐于市,再说,这不是在雅间儿呢么,怎么能叫‘大庭广众之下’……快尝尝这肉,今儿我特地让大师傅留的,不然平日里限量,不提前订都吃不上,保准比你在宫里那些吃惯了的要香得多!”

    时年二十三的“小小年纪”恭亲王的脸上不禁有些挂不住。

    他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就算如今没有做皇帝,也是他皇阿玛最优秀的儿子。

    苏赫点了点头:“如今我在宫里当差,这北京城的街头是当真不如五爷熟悉了。”

    生活不易,贝勒叹气,前京中纨绔弟子如是说。

    恭亲王挑眉,看向苏赫,那意思:你什么时候跟我五哥这么好了?

    这还真冤枉他苏赫了,虽然两人的缘分要从苏赫八岁那年偷跑出府玩的途中被同样跑出来的惇王手里的烤羊肉给吸引了,但这么多年一直是“抢肉与被抢肉”的有过数面之缘的关系,说真的,连酒肉朋友都算不上。

    苏赫辩解道:“若你要找的事情能从卖包子的李婶、买面儿茶的张大爷、卖锅贴儿的王奶奶还有卖烧卖的郭师傅嘴里问出来,我也不会来找五爷请他吃顿羊肉,这吃肉的银子可得您来出。”

    恭亲王气不打一处来,最后竟愣生生地被苏赫给把自己给气笑了。

    “托六弟的福,这些年终于吃上苏赫的肉了。”惇王给两人的酒碗中倒了些酒,对恭亲王自嘲道:“有什么想问的问便是,在这天潢贵胄之中,阛阓间的动态再没谁能有我清楚了,毕竟这京中游手好闲的头一号非我莫属。”

    “五哥何须妄自菲薄。”恭亲王闻了闻这酒的气息微微皱眉,那不过是几个铜板一大碗供人解渴的东西,就算是他府中的奴才都不会去喝的:“倘若五哥当真能帮上忙,他日亦䜣定将备酒设宴,答谢五哥。”

    惇王摆了摆手,笑道:“免了免了,宫中宴会哪次不是好酒好菜,你见我何时去过?若有我能帮上忙的,你说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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