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爷的面色倏地就灰暗起来,蓦地,抬眼在人群找了一通,瞧见司南的大高个子,伸手便招呼,“你小子,过来!”

    司南到陈老爷面前,两手紧张地不知怎么放。想着按照辈分,好像应该是要跪下磕个头,但是被陈老爷的威严的眼神束着,他一动不敢动。

    陈老爷瞪着他,浑浊的眼神中感情十分复杂,飞快地打量他一番,一个箭步上前抓起他的手。

    吓地银宝和大哥当场站起,周围围着的人还以为他要抽司南,下意识地狠狠眨了下眼睛。

    粗糙的大手上,厚厚的一层茧,手指间都是血口,胳膊上也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疤。

    陈老爷皱着眉看他,“我也有三个问题问你!”

    司南急忙应着,“您说!我我我...听着呢!”

    陈老爷威严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别样的温柔。

    “你日子是不是过地很苦啊?”

    司南蓦地双眼一红,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怎么会突然感觉眼睛里进了什么东西,刺痛了他麻木许久的泪腺。

    从小就是孤儿,除了金莲没人问过他痛不痛,苦不苦。也没尝过有爹娘疼的感觉。

    “以前很苦,现在到堂会了,堂主和当家的都很照顾....”

    “我闺女对你咋样?”

    司南眼神中流露出不可阻挡的骄傲和爱意,“那当然好了,金莲是我最好的媳妇!”

    陈老爷脸刷地黑下来,院子中大伙都寂静了许久。紧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司南挠着后脑勺,“怎么觉得这话哪里不对呢?”

    银宝笑着,从桌上拿起那张六千两的银票攥在手中,上前解释道,“他是想说,金莲是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只是第二次见到老丈人,实在是激动又紧张,陈老爷莫要曲解了。”

    陈老爷微微颔首,侧哞瞪着司南,呵斥一声,“跪下!”

    司南一听,嗵地就跪倒在地,心想着:终归是免不了挨打,抢了人家老爷的女儿,还让人家苦苦伤心了六年,要是换做他,不得把这混小子给剥皮了!

    “我要你答应老夫,一辈子不许辜负金莲,不许打骂。要夫妻携手,共同奋斗过日子。”

    “一辈子相敬如宾。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坎坷,都要信任、理解、支持。”

    “人没有不老的,无论她到多大年纪,哪怕是到老夫这个岁数,她依然有她独特的魅力,要互相欣赏,互相包容。”

    “女孩子嘛,多少都有点小脾气,小作怡情,大作伤身,生气的时候多哄一哄,等心情好的时候买点礼物,经济承担范围以内的,她不是不明事理的人,肯定会听从你合理的建议。”

    陈老爷拍着大腿,大拇指上的玉扳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银宝站在他身侧,突然觉得这个看上去雷厉风行的老头子,心窍中却着实藏着弯弯绕绕的暖意。

    也难怪金莲的性子,更像是现代的女孩子,没那么多的束缚,任由心意,却不失分寸。

    “就这些,能不能做到?”

    司南屏息,两手扶地,给陈老爷磕了三个响头。

    “爹,我答应你!”

    二哥眼皮活络,急忙从伙房中拿了个干净的茶碗,斟了口茶,递到司南手中,小声道,“成亲的时候,还没给老丈人敬过茶呢吧,还不机灵点?”

    司南急忙揩了揩眼角,起身把茶颤巍巍地端到陈老爷面前。金莲从人群中走来,也端着一碗茶,和司南一同跪下敬茶。

    陈老爷看了二人许久,在金莲瘦削的脸上停顿了几秒,又看了看两碗茶,一瞬间恍惚,紧闭双眸,脑海中闪过小时候那个总爱缠着他买糖葫芦的傻丫头。

    陈老爷眼睛一红,泪水湿了双睫。

    只是可惜一两岁的时候,家里条件尚且不好,所以每次都只能买半串糖葫芦,直到一两年后马庄生意好转,家境逐渐殷实,女儿却再也不喜欢吃糖葫芦了。

    睁开眼,他顿了顿,确认了几番并非梦境,他将银宝方才斟在桌上的茶一饮而尽。

    “你们这茶,老夫不喝。门口的五十匹马,是我给你带的嫁妆,咱们老陈家的女儿,到哪儿都不能输了门面!”

    说完,陈老爷抬眸,留恋不舍地望着始终低头的金莲,摆摆手,迎着朝阳走出院门。

    “爹,你把这收着!”

    金莲跑上前去,将一团用手帕裹着的东西塞进陈老爷手中。

    他疑惑地打开帕子一瞧,是两个狮子头文玩核桃。

    陈老爷眸子倏地一颤,金莲小时候,陈老爷很喜欢玩这个,但是总被人骗,后来就算喜欢,也再不买了。

    “这是一个典当行老板收的真货,我藏了好几年,找了好些人看,是真的,爹,女儿不孝,这点心意,您收下吧!”

    银宝垂眸,捻了捻心思,想起之前去典当行当水袖时,金莲说,她曾当过首饰。文玩核桃很贵,原来是为了给陈老爷收一件大礼。

    陈老爷收进袖口,放心地捂了捂,“行了,进去吧,外面风大,别着凉。”

    陈老爷摆摆手,不紧不慢地走出院门,上马离开。

    金莲追出去,捧着茶碗,哭着喊了一嗓子。

    “爹,你还有个问题没问呢!”

    马儿止住步子,陈老爷侧着身子,朝她看了两眼,心想着,六年不见,这傻丫头,长得跟以前一模一样的。

    谁说的女大十八变?我家闺女就不变。

    数十年如一日地漂亮。

    朝阳明晖,洒在长长的马队身上,陈老爷没有回应,骑着大马走了,身后五十几人步行跟随。他所在的榴莲庄即将整村搬迁,全部迁往赵王封地。原来的地方要用作工事前沿阵地。

    今日这一面见过,他唯一的遗憾也消解了。

    金莲知道最后一个问题是什么,但是陈老爷没有舍得问出来,伤她的心。她冲着马队离开的方向大喊——

    “爹,我后悔了——”

    “爹——我后悔了——”

    金莲的声音响彻山谷,长长的马队并未止步。领头马颈侧拴着的铃铛,叮叮当当地唱着,仿佛在斥责山路的静默。

    院里的人不再看热闹,几个姑娘安慰着金莲,司南擦擦眼泪便和几个男人去干活收拾。

    银宝三兄妹站在门口,看着越来越远,已经完全消失在视线中的马队,和马厩里那两匹死活不愿意离开的汗血宝马。

    大哥呆呆地问,“囡囡,你们说,陈老爷为啥不喝女儿女婿敬的茶呢?”

    “他不会是还没原谅金莲?”

    二哥摇摇头,叹了口气。

    “还能为啥,我那十个丫头,就像我的心头肉一样,我都不敢想,有一天她们要离开我,那得是什么场面?”

    “喝了这碗茶,女儿就是别人的媳妇儿了,要我,我也不喝!”

    银宝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不过这马....”

    五十匹骏马在院子外面听话地呆着,也不长嘶,也不乱跑。三兄妹决定,将任家大院再向外扩建,特别是要扩大马厩的规模,五十匹马,如果好好训练,在这个乱世入麻的年代,日后定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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