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莫雷,蒙塔等人也是脸色大变。【小说文学网】说起噬魂焰他们不清楚,但是说起凶名赫赫的噬魂血团,他们怎么会不知道。

    噬魂血团的起源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极度神秘的组织,和它相联系的,往往是杀戮、噬魂,在所有人的印象中,这是一个极度危险、凶残、嗜血的组织。

    莫雷沉着脸:“这种邪恶至极的组织……”

    典谷冷冷打断:“怎么个邪恶法?”

    莫雷毫不退缩,他瞪着典谷:“噬魂血团专门吞噬圣者的圣魂,死在他们手上的圣者不计其数,他们以杀人为乐,这还不邪恶?”

    “我知道的和你不一样。”典谷脸上露出嘲笑之色:“我所知道的是,光明武会想得到噬魂焰,遭到徐之逊的拒绝,便给徐之逊扣上罪名,追杀不止。徐之逊全家,全死于光明武会之手。徐之逊悲痛欲绝,于是开始寻找被光明武会追杀的自由圣者,组建了噬魂血团。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找光明武会复仇。”

    “胡说!”莫雷怒目而视。

    典谷面无表情:“我就是当年噬魂血团成员的后人,我有他们留下来的日记,上面有他们全部杀人纪录,你要看看吗?”

    莫雷愣住。

    典谷取出一本发旧的札记,递给莫雷。

    莫雷下意识地接过来翻开,一页页地翻看,他的脸色铁青。

    “……阿杏,今天我们又干掉了一名光明武会的圣者。大家吃饭的时候,聊起外面关于我们的传闻,大家都知道这是光明武会搞的鬼。外面的人看我们?谁会在意?不过能让光明武会这么紧张,真是让人开心。我已经查到一些伤害你的那人一些线索,我一定会给你报仇。昨晚做梦到你,你还是那么漂亮!再过段时间我就去看你,你喜欢什么花?鸢尾花怎么样?哦哦,还有洋葱圈,那是你的最爱……”

    “……阿杏,今天的战斗真是惨烈。米达尔城差被我们毁了,光明武会用平民来做诱饵,我们都知道他们可以做得出来,只是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发现我们不对平民动手。阿祥受伤了,他被引到儿童医院,被伏击了,他没动手,他想到他去世的儿子了吧。他伤得很重,晓泊在救他,老天保佑他能活下来。阿杏,我想你了。我喝了好多好多酒,为什么还没有醉……”

    “……阿祥死了,他要我们在他死之前吞噬他的圣魂,他说还要和我们一起战斗。他说他要去见他儿子了,他很开心,让我们不要哭,可为什么我的眼泪停不下来?我为什么还这么胆小?阿杏,我死的话也会很开心,那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老徐说,就我们这些人吧,拼死拼光为止。阿杏,也许我很快就会你汇合,但是你要保佑我,多杀几个光明武会的圣者。如果不是他们,我们一定会很幸福……”

    札记的最后一段,笔迹歪歪扭扭,断断续续。

    “……阿杏,我要来见你了,我好开心。阿杏,我杀了26名光明武会圣者,没有杀别人,一个也没有。阿杏,你知道我很胆小的,我只想为你报仇。大家都没有,老徐这次也很惨,不知道他能不能撑下去,死也挺好……”

    莫雷脸色发白,他失魂落魄地呆立在那。

    这份札记不可能是伪装,纸页已经泛黄,经历了很多的岁月。

    札记在所有人手中传阅,大家都沉默下来。

    典谷的神情没有太多的变化,这份札记他已经看过很多次,他的心态很好,摊了摊手:“你们不要这么样看着我,隔了这么多代,噬魂血团已经烟消云消很多年,那些仇恨也早已经烟消云散。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噬魂焰没有那么邪恶。”

    他瞥了一眼莫雷,心中有些同情,没有什么比信仰的崩坍更让人痛苦。对他而言,那些仇恨反而很遥远。

    典谷的话和那份札记,比什么效果都好,所有人不仅对噬魂焰没有半点排斥,反而充满期待。噬魂血团的凶名到现在大家都耳熟能详,那这噬魂焰的威力可想而知。从札记上也能看得出来,一人干掉26名圣殿的圣者,这样的战绩,绝对可以称得上辉煌。

    所有人看向小二的目光,炽热无比。

    小二也没有想到,噬魂焰竟然有偌大的名头,不过转念一想,也对,如果是一般的货色,哪能入鬼吾前辈这种超级强者的法眼。

    小二的心思,全都在夺舍珠内那些宝藏之中,根本无心和这些人纠缠。他很是利索地给每价个炼制了一个铜球,然后把用法告诉他们,便重新钻入夺舍珠内。

    一群人每个人手里捏着一件秘宝,对着面前的小火苗,一脸小心翼翼,那模样就像在喂养宠物一般。

    “这火苗也太小了吧,真的不会熄吗?”

    “人家是噬魂焰好吗!”

    “如果熄了能不能再来一发?”

    “小二大人会给你结结实实来一发!”

    ……

    大家一边喂养着,一边调侃着,反正大人也不在。

    唐天和小二一起跑到夺舍珠里面。

    “说不定可以找到不少好东西!”唐天一脸垂涎,看着那一处片光球,直流口水。什么三血圣,他完全没有听说过,直到亲眼见到,鬼吾留下的这些东西,唐天才真正明白,鬼吾当年是个多么厉害多么深不可测的……土豪!

    “什么才叫土豪,这才叫真正的土豪啊!”唐天满脸羡慕,眼红无比。俗话说得好,没有成为圣者,就不知道什么叫穷。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好不容易闯过点成绩,爬上一定的高度,身家也终于丰厚起来,而当他踏入圣阶之后,才知道当年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可笑。

    自己简直穷得掉渣渣啊!

    “是啊!”小二也忍不住发出同样的感慨。

    一大一小,一人一魂,兵分两路,各自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小二对那些典籍更感兴趣,而唐天,则对那些遗留下来宝贝更感兴趣。

    尤其是唐天想到,马上就要有一些激战了,找一件趁手的魂宝,比什么都重要。唐天第一个去的就兵器室,鬼吾的收藏品不少,虽然有很多已经化作飞灰,但是还是有不少留存下来。

    横七竖八的魂宝,散落在地上,绝大部分已经腐朽湮灭,只有少数还保存完好,最醒目显的,是一面银色大盾。

    唐天第一时间就看到这面银色大盾。

    银盾极大,超过一丈高,形状就像个巨大的树叶,盾面布满精细的草木浮雕,银光闪闪。只是盾身极为单薄,就像一层薄铁皮,怎么看都像一个工艺装饰品,而不是魂宝。

    唐天却一眼就相中了这面大盾。他的直觉异常敏锐,这面银盾虽然看上去十分花哨,但是他却从上面感受到一缕若有若无的气息。

    他一只手抓住大盾,忍不住咦了声,看上去像薄铁皮一样的大盾,但是拎在手中,却是惊人的沉重。倘若不是唐天的零能量体,力量出色,只怕都无法拎起这面大盾。

    以唐天可怜的学识,根本看不出来这面大盾的材质。

    他试着往盾面锤了一拳,砰,一声巨响,大盾一颤,一道波纹一闪,唐天只觉得一拳打在滑不溜手的东西上,力量顿时一偏。

    有点意思!

    唐天眼前一亮,把大盾放到前,仔细检查了一下,大盾完好无损。好东西!唐天顿时露出喜色,刚才自己的那一拳的力量一点都不小,舞动了几下,觉得很是合手,唐天就把它收起来。

    挑到合手的兵器,唐天就没有再留恋,反正这些宝贝不会跑掉。

    叶守心和莫雷坐在地上。

    叶守心看了一眼失魂落魄的莫雷:“怎么?受到打击了?其实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们现在已经成为光明武会的叛徒。”

    虽然他并不想这样揭破莫雷的伤疤,但是,想到马上要来临的战斗,他还是决定把话说明白。

    “我知道。”低着头的莫雷沉声道。

    “你这个样子,会让士兵们很惊慌的。”叶守心提醒道。

    莫雷扬起头,苦笑:“难道你觉得我们还有生存的机会?那是圣殿!”

    叶守心哑然。

    “和我说说圣殿吧!”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唐天拎着一面巨大的银盾,走到两人面前。唐天随手把银盾向地上一插,砰,泥土飞溅,地面一颤。

    “好重的盾!”莫雷有些吃惊,起身走到银盾面前,试着拎了拎银盾,却没拎起来,脸上惊异更浓。

    叶守心也吃一惊。

    莫雷是黄金武者中的佼佼者,距离封圣已经不远,居然提不起这盾!

    虽然莫雷不是血脉圣者,但是力量也不小。

    莫雷不信邪,双手握盾,全身真力鼓荡,吐气开声,暴喝一声,巨盾缓缓离开地面,当它离地三寸,便停在空中。莫雷面红耳赤,青筋毕露,显然连吃奶的劲都用出来。

    轰!

    银盾重重插入地面,一声闷响,如插豆腐,莫雷的身形都带得一个踉跄。

    他满脸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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