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和啊,你来得可真及时,我这刚要回家吃饭,就被堵住了。你说那些外乡人靠谱吗?怎么跟啥也不懂似的,什么都问我,村里那么多人,随便抓一个问问都知道他们见过什么,怎么着,我是村长我就能……”
村长抱着保温杯走到自己的办公室,满腹牢骚终于有地方发了,直到看见了姜和身后的“凌小白。”
村长原以为终于逃过了外乡们的追问,终于可以安生一会儿,却没想到姜和竟然直接带了个外乡到他的面前。
“姜和,你这是什么意思?”村长黑着脸,眉头继续夹着苍蝇,现在一看见外乡就心情烦闷,哪怕是“凌小白”这样可爱的小姑娘也不容例外。
姜和抱歉地笑了笑,连忙解释道:“村长您别怪小白,我不是也来参加比赛吗,‘她’是我队友,是我来找您的。”
听到是姜和来找他,村长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怀疑道:“你?你就是咱寨子里额,咱寨子出了什么事你能不知道?”
“可我就算再清楚,也不如村长清楚啊,咱们寨子里但凡遇到过的,还有那些老人家的孩子们,遇到了事儿不都是来找您么,有村长在才放心。”姜和这个憨厚的汉子原来也有会拍马屁的时候。
不经常拍马屁的人说出的恭维人的话,那才是真的能让人轻易信服。村长被吹得飘飘然,嘴角是掩不住的上挑,但还是矜持了一下:“你也别哄我,我也没干啥,人民公仆为人民么,谁让咱是村长,当然要为大家伙办实事了。”
姜和连忙点头:“而且咱们寨子里出去见过世面的人可不多,您就算一个!”姜和这次可算是把这辈子的马屁都快拍完了。
姜和的这句话,让村长回忆起了自己当年雄赳赳气昂昂建设美丽乡村的激情燃烧的岁月。
村长四五十岁的年纪,是寨子里土生土长的人,也是寨子里为数不多的考出去的人,出去念过几年大学。年轻的时候也是有大志向的,立志要回报家乡,所以一毕业就响应国家“下基层”的号召,回村做了村官,从一名小小的村干部开始到现在的村长,一干也有些年头了。
不过不管是当官还是做人,那都是要讲究会抓住机遇的,显然这位村长并没有发现机遇。
这么些年寨子还是那个穷寨子,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出去后就不再回来了,再加上最近碰到了这种倒霉事,村长越来越后悔当初自己回家乡发展的选择了,心想如果留在城里,自己说不定已经买了房,当了城里的领导。
“唉!”想想自己怀才不遇的人生,村长又叹了一口气。
“村长您也别着急上火,我相信咱们寨子在您的带领下,一定能解决这件事,说不定以后还是个旅游特色呢。”姜和一句话戳中了村长的心思。
风白侧目看着姜和,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村长果然来了精神,在椅子上做得笔直:“你说的没错,咱们得赶紧解决才行,你想问什么,问吧。”
姜和点了点头,给“凌小白”搬了个椅子,让他坐下,用得还是一副哄孩子的语气:“小白,你有什么想问这个伯伯的尽管问,不用害怕,这个伯伯人很好的。”
有了姜和这句话,等下风白就算真的说了什么不合时宜的话,村长也会碍于面子不发火。
“凌小白”毫不气地坐到椅子上,乖巧地点了点头:“好”
“可不可以请伯伯从第一个发现寨子里的异常的人开始,说一说那些来找您的人告诉您的事”风白熟练地从小包里拿出笔记本,漂亮的桃花眼看着村长,天真无邪地眨了眨,又补充道:“要完整哟!”
“啊?!”村长总有一种自己被姜和给坑了的感觉。
风白活了好几百年,又是一代风家的家主,那是真正有世家教养的贵公子,六艺俱全,尤其书法造诣颇深,那一手飘逸的草书……是绝对不适合“凌小白”这个小罗力的。
于是风白把体内睡觉的颜睦叫了起来:“喂,起来记笔记了,记得给我记全了,敢落一点儿给我试试。”
“唔……”颜睦委屈地揉了揉眼睛,认命地拿起笔,发挥了华夏应试教育下每个学生都拥有的技能——快速记笔记。
……
另一边凌昭刚从赶尸人的屋里出来,面色铁青。
这些年凌昭出过大大小小不说上百次任务,也有几十次了,他不是第一次和赶尸人打交道,但口味这么重口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怎么重口味呢?不……还不能称为重口味,应该称之为畜生。
算了,还是不侮辱畜生了,凌昭想。
屋子里仅有的一张床上躺着一个额头上贴着符篆的、穿戴整齐的男尸,男尸身上散发着防腐的药香味,掩盖了隐隐散发出来的尸臭味。
这也就意味着,那位赶尸人,不是大发慈悲地把自己的床“让”给了这具男尸,就是他们一人一尸晚上要在这张单人床上相拥而眠,但凌昭愿意相信是前者。
当然了,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尽管是跟灵异事件打交道的人民警察,办案也是要讲究证据的。
凌昭带上了手套,在不破坏符咒的前提下进行简单的验尸工作。
男尸生前的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岁左右,身上的西装剪裁修身,不是什么时髦的款式,不过大概五六年前在国外流行过。
西装的面料也没有多昂贵,不是什么牌子货,甚至就是最普通不过的做西服的面料,看样子更像是乡下的裁缝铺照着某年画报上男星身上的款式量身定做的。
这具男尸保存完整,裸露在外的皮肤没有任何伤痕,颅骨并无损伤,看样子这个赶尸人倒是真有几分本事,竟然让尸体没有多少腐败的迹象,唯一存在在手背上的一小块尸斑被用粉底遮住了。
男尸右手中指上有明显的凸起,是常年写字留下的痕迹,生前应该从事老师、办公室文员一类需要写字的职业。上面的茧子已经被人精心修整过,就连指甲也被修剪的整整齐齐。
但当凌昭解开男尸的衣服的时候,却发现他竟然满身的掐痕,越往下越多——那全部都是生前凌虐伤。
凌昭顺着掐痕解开了男尸的裤子,却发现两腿间竟然沾着新鲜的……
十分钟后——凌昭摘下手套,黑着一张脸出了屋。
事实证明,事情并不如凌昭所愿。
这是生平第一次,凌昭对案发现场恶心,好在他凭着自己的理智,把男尸身上的符记下来了——这跟他从前见过的任何一种控制尸体的符咒都不一样。
“叔叔他们去隔壁喝茶了,咱们出去抽根烟?”
“走呗,憋死老子了,真t,抽烟还得找地方。”
“算了算了,等那个女的生了……再忍忍……”
凌昭刚想从赶尸人的院子里出来,就听见旁边的院子里传来了极大的说话声。
隔壁是那个老道的院子,除了那两个负责安检的道士,还有一个从来都没出现过的男人……果然不止两个人!
他们刚刚好像说生了……还有一个孕妇在这儿!
凌昭皱眉,出了赶尸人的院子,又潜进了隔壁的院子。
院子里针孔摄像头拍摄的画面传进了亮子的手机里,他抿了抿唇,关掉了画面,犹豫了一下,按下了删除键。
……
太阳落山的时间要比盛夏的时候早得多,加上寨子里终日见不到阳光,天黑得就更早了。
凌暮和步黎巍、风白和凌昭,在第一天全部收获颇丰,而凌昭已经回到了风白住的院子里,凌暮也已经变成了被做过标记的戒指。
按照规则,所有人都要上交自己的法器,分批进行供奉喂养,尽管大家不情不愿,但既然早上已经做了标记,就算是答应了这件事。
步黎巍和风白应该算是全场交法器交得最痛快的两个人了。
经过了一天的观察,步黎巍已经确定,其他小鬼根本不成气候,别说他们会欺负凌暮,凌暮不欺负他们都算是好的了。
陶书意依依不舍得摘下脖子上挂着的“戒指项链”,和
他的袁将军说了好一会儿话,通体大意是:“袁将军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我会来看你的,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和哥哥的‘白壮士’放在一起,你要是寂寞了就跟旁边的鬼聊聊天……”
陶远亭倒是没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情绪,毕竟他用的是真正的诱魂术,他的镯子只是一个让鬼得已栖身的容器,而他自己才是真正的法器本身。
陶家兄弟跟步黎巍道了别便回到自己的住处去了,他们的小鬼不需要日日供奉,原本不必去存放处的,但陶书意不放心,所以还是摇了进存放处的号,他们被安排在了清晨五点,所以要抓紧回去睡一觉才行。
而在陶家兄弟走后,步黎巍往医疗点走去,他知道,那个“云流”在等着他呢。
村长抱着保温杯走到自己的办公室,满腹牢骚终于有地方发了,直到看见了姜和身后的“凌小白。”
村长原以为终于逃过了外乡们的追问,终于可以安生一会儿,却没想到姜和竟然直接带了个外乡到他的面前。
“姜和,你这是什么意思?”村长黑着脸,眉头继续夹着苍蝇,现在一看见外乡就心情烦闷,哪怕是“凌小白”这样可爱的小姑娘也不容例外。
姜和抱歉地笑了笑,连忙解释道:“村长您别怪小白,我不是也来参加比赛吗,‘她’是我队友,是我来找您的。”
听到是姜和来找他,村长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怀疑道:“你?你就是咱寨子里额,咱寨子出了什么事你能不知道?”
“可我就算再清楚,也不如村长清楚啊,咱们寨子里但凡遇到过的,还有那些老人家的孩子们,遇到了事儿不都是来找您么,有村长在才放心。”姜和这个憨厚的汉子原来也有会拍马屁的时候。
不经常拍马屁的人说出的恭维人的话,那才是真的能让人轻易信服。村长被吹得飘飘然,嘴角是掩不住的上挑,但还是矜持了一下:“你也别哄我,我也没干啥,人民公仆为人民么,谁让咱是村长,当然要为大家伙办实事了。”
姜和连忙点头:“而且咱们寨子里出去见过世面的人可不多,您就算一个!”姜和这次可算是把这辈子的马屁都快拍完了。
姜和的这句话,让村长回忆起了自己当年雄赳赳气昂昂建设美丽乡村的激情燃烧的岁月。
村长四五十岁的年纪,是寨子里土生土长的人,也是寨子里为数不多的考出去的人,出去念过几年大学。年轻的时候也是有大志向的,立志要回报家乡,所以一毕业就响应国家“下基层”的号召,回村做了村官,从一名小小的村干部开始到现在的村长,一干也有些年头了。
不过不管是当官还是做人,那都是要讲究会抓住机遇的,显然这位村长并没有发现机遇。
这么些年寨子还是那个穷寨子,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出去后就不再回来了,再加上最近碰到了这种倒霉事,村长越来越后悔当初自己回家乡发展的选择了,心想如果留在城里,自己说不定已经买了房,当了城里的领导。
“唉!”想想自己怀才不遇的人生,村长又叹了一口气。
“村长您也别着急上火,我相信咱们寨子在您的带领下,一定能解决这件事,说不定以后还是个旅游特色呢。”姜和一句话戳中了村长的心思。
风白侧目看着姜和,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村长果然来了精神,在椅子上做得笔直:“你说的没错,咱们得赶紧解决才行,你想问什么,问吧。”
姜和点了点头,给“凌小白”搬了个椅子,让他坐下,用得还是一副哄孩子的语气:“小白,你有什么想问这个伯伯的尽管问,不用害怕,这个伯伯人很好的。”
有了姜和这句话,等下风白就算真的说了什么不合时宜的话,村长也会碍于面子不发火。
“凌小白”毫不气地坐到椅子上,乖巧地点了点头:“好”
“可不可以请伯伯从第一个发现寨子里的异常的人开始,说一说那些来找您的人告诉您的事”风白熟练地从小包里拿出笔记本,漂亮的桃花眼看着村长,天真无邪地眨了眨,又补充道:“要完整哟!”
“啊?!”村长总有一种自己被姜和给坑了的感觉。
风白活了好几百年,又是一代风家的家主,那是真正有世家教养的贵公子,六艺俱全,尤其书法造诣颇深,那一手飘逸的草书……是绝对不适合“凌小白”这个小罗力的。
于是风白把体内睡觉的颜睦叫了起来:“喂,起来记笔记了,记得给我记全了,敢落一点儿给我试试。”
“唔……”颜睦委屈地揉了揉眼睛,认命地拿起笔,发挥了华夏应试教育下每个学生都拥有的技能——快速记笔记。
……
另一边凌昭刚从赶尸人的屋里出来,面色铁青。
这些年凌昭出过大大小小不说上百次任务,也有几十次了,他不是第一次和赶尸人打交道,但口味这么重口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怎么重口味呢?不……还不能称为重口味,应该称之为畜生。
算了,还是不侮辱畜生了,凌昭想。
屋子里仅有的一张床上躺着一个额头上贴着符篆的、穿戴整齐的男尸,男尸身上散发着防腐的药香味,掩盖了隐隐散发出来的尸臭味。
这也就意味着,那位赶尸人,不是大发慈悲地把自己的床“让”给了这具男尸,就是他们一人一尸晚上要在这张单人床上相拥而眠,但凌昭愿意相信是前者。
当然了,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尽管是跟灵异事件打交道的人民警察,办案也是要讲究证据的。
凌昭带上了手套,在不破坏符咒的前提下进行简单的验尸工作。
男尸生前的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岁左右,身上的西装剪裁修身,不是什么时髦的款式,不过大概五六年前在国外流行过。
西装的面料也没有多昂贵,不是什么牌子货,甚至就是最普通不过的做西服的面料,看样子更像是乡下的裁缝铺照着某年画报上男星身上的款式量身定做的。
这具男尸保存完整,裸露在外的皮肤没有任何伤痕,颅骨并无损伤,看样子这个赶尸人倒是真有几分本事,竟然让尸体没有多少腐败的迹象,唯一存在在手背上的一小块尸斑被用粉底遮住了。
男尸右手中指上有明显的凸起,是常年写字留下的痕迹,生前应该从事老师、办公室文员一类需要写字的职业。上面的茧子已经被人精心修整过,就连指甲也被修剪的整整齐齐。
但当凌昭解开男尸的衣服的时候,却发现他竟然满身的掐痕,越往下越多——那全部都是生前凌虐伤。
凌昭顺着掐痕解开了男尸的裤子,却发现两腿间竟然沾着新鲜的……
十分钟后——凌昭摘下手套,黑着一张脸出了屋。
事实证明,事情并不如凌昭所愿。
这是生平第一次,凌昭对案发现场恶心,好在他凭着自己的理智,把男尸身上的符记下来了——这跟他从前见过的任何一种控制尸体的符咒都不一样。
“叔叔他们去隔壁喝茶了,咱们出去抽根烟?”
“走呗,憋死老子了,真t,抽烟还得找地方。”
“算了算了,等那个女的生了……再忍忍……”
凌昭刚想从赶尸人的院子里出来,就听见旁边的院子里传来了极大的说话声。
隔壁是那个老道的院子,除了那两个负责安检的道士,还有一个从来都没出现过的男人……果然不止两个人!
他们刚刚好像说生了……还有一个孕妇在这儿!
凌昭皱眉,出了赶尸人的院子,又潜进了隔壁的院子。
院子里针孔摄像头拍摄的画面传进了亮子的手机里,他抿了抿唇,关掉了画面,犹豫了一下,按下了删除键。
……
太阳落山的时间要比盛夏的时候早得多,加上寨子里终日见不到阳光,天黑得就更早了。
凌暮和步黎巍、风白和凌昭,在第一天全部收获颇丰,而凌昭已经回到了风白住的院子里,凌暮也已经变成了被做过标记的戒指。
按照规则,所有人都要上交自己的法器,分批进行供奉喂养,尽管大家不情不愿,但既然早上已经做了标记,就算是答应了这件事。
步黎巍和风白应该算是全场交法器交得最痛快的两个人了。
经过了一天的观察,步黎巍已经确定,其他小鬼根本不成气候,别说他们会欺负凌暮,凌暮不欺负他们都算是好的了。
陶书意依依不舍得摘下脖子上挂着的“戒指项链”,和
他的袁将军说了好一会儿话,通体大意是:“袁将军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我会来看你的,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和哥哥的‘白壮士’放在一起,你要是寂寞了就跟旁边的鬼聊聊天……”
陶远亭倒是没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情绪,毕竟他用的是真正的诱魂术,他的镯子只是一个让鬼得已栖身的容器,而他自己才是真正的法器本身。
陶家兄弟跟步黎巍道了别便回到自己的住处去了,他们的小鬼不需要日日供奉,原本不必去存放处的,但陶书意不放心,所以还是摇了进存放处的号,他们被安排在了清晨五点,所以要抓紧回去睡一觉才行。
而在陶家兄弟走后,步黎巍往医疗点走去,他知道,那个“云流”在等着他呢。